#郑渊洁称停刊是为了维权#【《童话大王》停刊!#独家专访郑渊洁# :如维权失败,将来就停止出版我所有书】郑渊洁的《童话大王》停刊了,今年的12月刊成了它的绝唱!此消息一出,引发无数惋惜之声。《童话大王》月刊已发行36年,它承载的是无数70后、80后、90后的童年回忆,郑渊洁笔下的皮皮鲁、鲁西西、罗克、舒克和贝塔影响了几代人。《童话大王》为何会走到终点?12月15日下午,红星新闻记者拨通了郑渊洁的电话。
“停刊,当然我也很痛心,这个杂志是1985年创刊的,已经36年半了,快37年,总共印了两亿册,最开始看他的是70后,上小学。”郑渊洁说。
为了维权,痛心停刊
接电话前,郑渊洁正忙着写一封申请书,那是一封针对一个注册商标恶意侵权的无效宣告申请书,明天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而这个注册商标的人恶意注册的是第33802599号“魔方大厦”商标,郑渊洁说,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3月1日颁发的《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规定,在著作权保护期内的知名文学作品篇名,未经著作权人授权,他人不能注册。而“魔方大厦”是著作权保护期内的知名篇名。
这些年,郑渊洁不是在维权中,就是在去维权的路上。
他告诉记者,一些商家恶意抢注的商标,就是他笔下具有高知名度的文学角色皮皮鲁、鲁西西、舒克、贝塔、舒克贝塔等,目前,一共有672个侵犯他知识产权的商标,“商标侵权问题已经让我四面楚歌!”
所以,郑渊洁在微博上发出了一封《郑渊洁写给三个商标的一封信》,信中专门提到三个恶意注册皮皮鲁、童话大王、舒克的商标。其中,皮皮鲁是邹某鸿在2010年恶意注册的,被某食品有限公司用于售卖皮皮鲁牌猪皮肉。
郑渊洁在这一封信中谈到,1985年5月创刊的《童话大王》创刊号的版权页上就刊登了杂志社聘请的律师名字。之后的每期《童话大王》杂志几乎都有律师维权声明。他从1981年起给皮皮鲁、鲁西西、舒克贝塔、大灰狼罗克们起名字时就有防止被侵权的意识,他有意不使用汉语常用词汇作为他原创的文学角色的名称,只使用臆造名称,比如可以叫“舒克”,不可以叫“舒服”。郑渊洁从1993年开始陆续将他原创的知名文学角色名称皮皮鲁们注册了280个商标。“我的知识产权防护意识不可谓不强,可是依然躲不过觊觎和疯狂剽窃侵权。”
正是因为忙于商标维权,他不得不亲自宣布把《童话大王》停刊:“面对我的维权,你们三个商标负隅顽抗,利用法律的不完善、审查人员的失职、商标代理公司的唯利是图以及相关机构可能存在的寻租空间,让我用了32年维权依然不能成功。一心不可二用,我决定从2022年1月起,停止写作《童话大王》月刊,拿出全部精力对你们维权。你们的不知悔改殊死侵权,导致1985年创刊已经问世36年的影响了千百万读者总发行量超过2亿册的《童话大王》月刊于2022年1月休刊。”
童话大王的顽强抗争:
如果停刊都没用,将来只能停止出版我的所有书
有人说,在中国的儿童出版市场,《童话大王》本身就是一个难以再现的“童话”。
“我一个人已经将《童话大王》杂志写了36年,出刊495期,总印数超过2亿册。需要说明的是,《童话大王》杂志有几年是半月刊。495期如果按照每年12期计算,相当于我一个人将《童话大王》月刊写了41年。《童话大王》杂志陪伴中国70后、80后、90后、00后、10后五代读者长大。千百万读者通过《童话大王》月刊认识了我,他们给我写信,和我成为朋友。36年来,我每天清晨4点半起床写作《童话大王》月刊,无一天中断。”郑渊洁说,过去,他认为没有任何事情能阻止我写作《童话大王》月刊,“但是我错了。你们三个商标能够阻止我写作《童话大王》月刊,你们做到了。”
对于读者,郑渊洁感到非常抱歉:“我要对36年来支持《童话大王》月刊的千百万读者朋友说声对不起,抱歉已经66岁的我精力有限,只能通过停止写作《童话大王》月刊从而拿出全部精力去和第7197328号皮皮鲁商标、第8229932号童话大王商标、第5423972号舒克商标斗争维权。我还希望读者为我加油。加油的方式是每个人都尊重知识产权,崇尚原创,鄙视抄袭剽窃,远离通过不正当竞争非法牟利的商家和商品。”
为了与商标侵权对抗,郑渊洁在两年前就曾经做出一个决定,自己写的最新作品不发表,除非什么时候停止商标侵权,他再发表。结果,依然没有结果,依然有新的注册商标还在侵权,他每天早上都在写,电脑里已经积压了五百万字了。侵权阻碍他的新作发表。所以,他才出此下策,势必要和商标侵权战斗到底,不惜“自断一臂”:“我想用《童话大王》停刊的方式,唤醒大家对保护商标领域知识产权的重视,这样如果还没用,那我可能将来只能停止出版我的所有书。”
对话郑渊洁
红星新闻:你宣布《童话大王》的停刊,很多读者表示惋惜,以后就真的看不到《童话大王》了吗?
郑渊洁:停刊我很伤心,我也给读者道歉了,我想不出别的办法了,只能用这种办法,就是说差不多五代读者,每天都有无数读者跟我联系,问我他们能做什么,我说我也不知道,非常痛心,想不出别的办法。正如我写的:商标维权难于上青天。
红星新闻:停刊是否也有一些其他因素,跟现在传统刊物的衰落有关系吗?
郑渊洁:没有,《童话大王》销量挺好,一年至少几十万册。《童话大王》相当于就是一个我自己的孩子,36岁了。当然,如果所有商标维权成功后,也是能够复刊的,我说的是672个商标都维权成功的那一天,如果我没到一百岁,那么我会宣布复刊。
红星新闻:你不觉得为了维权,亲手停刊,代价太大了?
郑渊洁:这是值得的。
其实,我是反盗版形象大使,关于盗版书,我这么多年也一直在维权,现在,我们国家打击盗版书和其他保护知识产权方面都有非常大的进步。唯独只有商标领域,还是一片乱象。
最近我看到“潼关肉夹馍”等地理标志维权的新闻,其实商标法有规定,县级以上地名不能注册,说明一个问题,商标审核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决定别人商标能不能通过,就让“潼关肉夹馍”注册了,我建议有一个像法官判了错案可以追责的制度用在商标审核员上。现在遇到恶意注册的商标,当事人虽然可以反驳,可以提出异议,可以提无效,但是要交钱,要花时间。我维权成功一个商标大概要花9万元的费用。
目前,著作权、专利权都被管理得很好了。但我的672个侵权商标维权中,最短的6年维权成功,最长的是14年。所以,现在商标维权看不到希望。
红星新闻:你说这些商标的侵权让你四面楚歌,这些商标侵权对你会造成什么大的伤害?
郑渊洁:不管到哪里,别人都问我,我们这里有皮皮鲁、鲁西西公司是你成立的吗?你怎么卖猪皮肉呢?再比如,在河南有个很大的皮皮鲁餐厅,因为食品安全的一些问题,消费者就直接找我,后来我问律师,如果餐厅出现问题,我要担责吗?律师说要看你知不知道,知道就要维权,有责任让公众知道这家皮皮鲁餐厅并没有获得你授权。知道了维权,就应该要担责。所以这个问题让我十分困扰。现在,我已经把商标法背下来了,出庭几乎没有律师能够辩得过我了。作家能背诵《商标法》,这对谁都不是光彩的事。
红星新闻:《童话大王》停刊后,除了维权,你还会写作吗?
郑渊洁:当然,我接下去还有两个事情会继续,一个是写作会继续写,二是与读者的互动会继续。每天早晨4点半到6点半,我现在晚上六点半睡觉,两点半就起床,每天第一条微博提前到两点半起床就发。以前读者都是靠来信跟我联系,记得多年前,我在成都的签售会,签了15个小时,读者为了获得一个签名排了15个小时。现在小读者可以跟我通过微博或者抖音互动。我愿意用这种方式和大家交流。
红星新闻:上世纪九十年代,因为读者来信堆积成山,你在北京一口气买了10套房,专门用来存放这些信件。那这10套房子还在吗?现在怎么样了?
郑渊洁:房子在,信也在,想起一个小插曲,在2019年8月,我其中一个房子被入室偷窃了,窃贼偷走了我的藏书,一些读者的信也被糟蹋了。后来,这个小偷被抓住判了刑,但是部分藏书没有追回。
当时,丢了三本书比较心疼,一是作家路遥送给我的签名版书,二是作家二月河送给我的签名版书,三是韩美林送给我的签名版书,这三本书一直没有找到,直到前几天,我在孔夫子网上看到有人在卖韩美林的这本签名版,我立即在微博@平安北京,结果不到24小时就把这个人抓住了。戏剧性的是,韩美林看到,说再给我写一本,因祸得福。#童话大王将于明年1月停刊# #郑渊洁称若维权失败将停止出版所有书# https://t.cn/A6xEIejk
“停刊,当然我也很痛心,这个杂志是1985年创刊的,已经36年半了,快37年,总共印了两亿册,最开始看他的是70后,上小学。”郑渊洁说。
为了维权,痛心停刊
接电话前,郑渊洁正忙着写一封申请书,那是一封针对一个注册商标恶意侵权的无效宣告申请书,明天就向国家知识产权局提交。而这个注册商标的人恶意注册的是第33802599号“魔方大厦”商标,郑渊洁说,最高人民法院2017年3月1日颁发的《关于审理商标授权确权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22条规定,在著作权保护期内的知名文学作品篇名,未经著作权人授权,他人不能注册。而“魔方大厦”是著作权保护期内的知名篇名。
这些年,郑渊洁不是在维权中,就是在去维权的路上。
他告诉记者,一些商家恶意抢注的商标,就是他笔下具有高知名度的文学角色皮皮鲁、鲁西西、舒克、贝塔、舒克贝塔等,目前,一共有672个侵犯他知识产权的商标,“商标侵权问题已经让我四面楚歌!”
所以,郑渊洁在微博上发出了一封《郑渊洁写给三个商标的一封信》,信中专门提到三个恶意注册皮皮鲁、童话大王、舒克的商标。其中,皮皮鲁是邹某鸿在2010年恶意注册的,被某食品有限公司用于售卖皮皮鲁牌猪皮肉。
郑渊洁在这一封信中谈到,1985年5月创刊的《童话大王》创刊号的版权页上就刊登了杂志社聘请的律师名字。之后的每期《童话大王》杂志几乎都有律师维权声明。他从1981年起给皮皮鲁、鲁西西、舒克贝塔、大灰狼罗克们起名字时就有防止被侵权的意识,他有意不使用汉语常用词汇作为他原创的文学角色的名称,只使用臆造名称,比如可以叫“舒克”,不可以叫“舒服”。郑渊洁从1993年开始陆续将他原创的知名文学角色名称皮皮鲁们注册了280个商标。“我的知识产权防护意识不可谓不强,可是依然躲不过觊觎和疯狂剽窃侵权。”
正是因为忙于商标维权,他不得不亲自宣布把《童话大王》停刊:“面对我的维权,你们三个商标负隅顽抗,利用法律的不完善、审查人员的失职、商标代理公司的唯利是图以及相关机构可能存在的寻租空间,让我用了32年维权依然不能成功。一心不可二用,我决定从2022年1月起,停止写作《童话大王》月刊,拿出全部精力对你们维权。你们的不知悔改殊死侵权,导致1985年创刊已经问世36年的影响了千百万读者总发行量超过2亿册的《童话大王》月刊于2022年1月休刊。”
童话大王的顽强抗争:
如果停刊都没用,将来只能停止出版我的所有书
有人说,在中国的儿童出版市场,《童话大王》本身就是一个难以再现的“童话”。
“我一个人已经将《童话大王》杂志写了36年,出刊495期,总印数超过2亿册。需要说明的是,《童话大王》杂志有几年是半月刊。495期如果按照每年12期计算,相当于我一个人将《童话大王》月刊写了41年。《童话大王》杂志陪伴中国70后、80后、90后、00后、10后五代读者长大。千百万读者通过《童话大王》月刊认识了我,他们给我写信,和我成为朋友。36年来,我每天清晨4点半起床写作《童话大王》月刊,无一天中断。”郑渊洁说,过去,他认为没有任何事情能阻止我写作《童话大王》月刊,“但是我错了。你们三个商标能够阻止我写作《童话大王》月刊,你们做到了。”
对于读者,郑渊洁感到非常抱歉:“我要对36年来支持《童话大王》月刊的千百万读者朋友说声对不起,抱歉已经66岁的我精力有限,只能通过停止写作《童话大王》月刊从而拿出全部精力去和第7197328号皮皮鲁商标、第8229932号童话大王商标、第5423972号舒克商标斗争维权。我还希望读者为我加油。加油的方式是每个人都尊重知识产权,崇尚原创,鄙视抄袭剽窃,远离通过不正当竞争非法牟利的商家和商品。”
为了与商标侵权对抗,郑渊洁在两年前就曾经做出一个决定,自己写的最新作品不发表,除非什么时候停止商标侵权,他再发表。结果,依然没有结果,依然有新的注册商标还在侵权,他每天早上都在写,电脑里已经积压了五百万字了。侵权阻碍他的新作发表。所以,他才出此下策,势必要和商标侵权战斗到底,不惜“自断一臂”:“我想用《童话大王》停刊的方式,唤醒大家对保护商标领域知识产权的重视,这样如果还没用,那我可能将来只能停止出版我的所有书。”
对话郑渊洁
红星新闻:你宣布《童话大王》的停刊,很多读者表示惋惜,以后就真的看不到《童话大王》了吗?
郑渊洁:停刊我很伤心,我也给读者道歉了,我想不出别的办法了,只能用这种办法,就是说差不多五代读者,每天都有无数读者跟我联系,问我他们能做什么,我说我也不知道,非常痛心,想不出别的办法。正如我写的:商标维权难于上青天。
红星新闻:停刊是否也有一些其他因素,跟现在传统刊物的衰落有关系吗?
郑渊洁:没有,《童话大王》销量挺好,一年至少几十万册。《童话大王》相当于就是一个我自己的孩子,36岁了。当然,如果所有商标维权成功后,也是能够复刊的,我说的是672个商标都维权成功的那一天,如果我没到一百岁,那么我会宣布复刊。
红星新闻:你不觉得为了维权,亲手停刊,代价太大了?
郑渊洁:这是值得的。
其实,我是反盗版形象大使,关于盗版书,我这么多年也一直在维权,现在,我们国家打击盗版书和其他保护知识产权方面都有非常大的进步。唯独只有商标领域,还是一片乱象。
最近我看到“潼关肉夹馍”等地理标志维权的新闻,其实商标法有规定,县级以上地名不能注册,说明一个问题,商标审核人员的自由裁量权过大,决定别人商标能不能通过,就让“潼关肉夹馍”注册了,我建议有一个像法官判了错案可以追责的制度用在商标审核员上。现在遇到恶意注册的商标,当事人虽然可以反驳,可以提出异议,可以提无效,但是要交钱,要花时间。我维权成功一个商标大概要花9万元的费用。
目前,著作权、专利权都被管理得很好了。但我的672个侵权商标维权中,最短的6年维权成功,最长的是14年。所以,现在商标维权看不到希望。
红星新闻:你说这些商标的侵权让你四面楚歌,这些商标侵权对你会造成什么大的伤害?
郑渊洁:不管到哪里,别人都问我,我们这里有皮皮鲁、鲁西西公司是你成立的吗?你怎么卖猪皮肉呢?再比如,在河南有个很大的皮皮鲁餐厅,因为食品安全的一些问题,消费者就直接找我,后来我问律师,如果餐厅出现问题,我要担责吗?律师说要看你知不知道,知道就要维权,有责任让公众知道这家皮皮鲁餐厅并没有获得你授权。知道了维权,就应该要担责。所以这个问题让我十分困扰。现在,我已经把商标法背下来了,出庭几乎没有律师能够辩得过我了。作家能背诵《商标法》,这对谁都不是光彩的事。
红星新闻:《童话大王》停刊后,除了维权,你还会写作吗?
郑渊洁:当然,我接下去还有两个事情会继续,一个是写作会继续写,二是与读者的互动会继续。每天早晨4点半到6点半,我现在晚上六点半睡觉,两点半就起床,每天第一条微博提前到两点半起床就发。以前读者都是靠来信跟我联系,记得多年前,我在成都的签售会,签了15个小时,读者为了获得一个签名排了15个小时。现在小读者可以跟我通过微博或者抖音互动。我愿意用这种方式和大家交流。
红星新闻:上世纪九十年代,因为读者来信堆积成山,你在北京一口气买了10套房,专门用来存放这些信件。那这10套房子还在吗?现在怎么样了?
郑渊洁:房子在,信也在,想起一个小插曲,在2019年8月,我其中一个房子被入室偷窃了,窃贼偷走了我的藏书,一些读者的信也被糟蹋了。后来,这个小偷被抓住判了刑,但是部分藏书没有追回。
当时,丢了三本书比较心疼,一是作家路遥送给我的签名版书,二是作家二月河送给我的签名版书,三是韩美林送给我的签名版书,这三本书一直没有找到,直到前几天,我在孔夫子网上看到有人在卖韩美林的这本签名版,我立即在微博@平安北京,结果不到24小时就把这个人抓住了。戏剧性的是,韩美林看到,说再给我写一本,因祸得福。#童话大王将于明年1月停刊# #郑渊洁称若维权失败将停止出版所有书# https://t.cn/A6xEIejk
【鞠律师说法:吉林监狱罪犯脱逃的法律后果】前天下午,也就是10月18日下午6点前后,吉林监狱罪犯朱贤健利用收工时间强行脱逃,目前下落不明。网传视频显示,一名男子在翻出监狱铁丝网、跳落地面后,滚了几下,躺了十秒钟站起身来,随后一路小跑消失在画面中。
昨天,10月19日,吉林省吉林监狱发布悬赏通告:2021年10月18日18时许,吉林监狱罪犯朱贤健利用收工时间,通过攀爬AB门雨棚翻至监墙,强行脱逃,目前下落不明。朱贤健,男,1982年10月13日出生,身高160cm,主要特征:单眼皮,瓜子脸,小眼睛,逃跑时身穿监狱劳动服,内穿深色线衣线裤。注:该人无户口信息。(网传该人是朝鲜籍)
吉林监狱发布悬赏通告中说:请广大群众注意发现并积极举报,凡是提供线索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人民币十万元;凡是提供线索直接抓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人民币十五万元;凡是知情不报、窝藏、包庇犯罪嫌疑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吉林监狱发布的通告中,有这样几个词,“提供线索协助抓捕”奖励10万,“提供线索直接抓捕”奖励15万,其实就是鼓励大家积极提供线索。此外,还有几个词--“知情不报”、“窝藏、包庇”。
1、窝藏、包庇:根据我国《刑法》第310条的规定,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10条第1款之规定,“犯窝藏、包庇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大家千万不要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的处所,也不要提供财物,更不要帮助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否则就可能会构成窝藏、包庇罪。
3、关于“知情不报”的法律责任:对于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通缉在案的、越狱逃跑的、正在被追捕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但是,此规定是赋予公民扭送犯嫌的权利,而非规定公民有此义务。所以,只要你没有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或财物,也没有帮助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知情不报”,一般不会构成犯罪。但是,鞠律师在这里确实也希望大家一旦发现线索,一定要第一时间积极报告。
据了解,朱贤健于2013年7月21日非法越境到中国境内,入境次日在我国境内实施抢劫、盗窃等犯罪行为,当日即被警方拘留。同年8月28日被逮捕,后被延吉市人民检察院以偷越国境罪、抢劫罪、盗窃罪提起公诉。 2014年3月25日,延吉市人民法院判决,朱贤健犯偷越国境罪、犯盗窃罪、犯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6,000.00元,驱逐出境,刑期至2024年10月21日。
服刑期间,朱贤健能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先后两次获得减刑,分别被减去六个月和八个月的刑期,刑期将于2023年8月21日届满。 仅剩一年有余的刑期,朱贤健却在这个时候选择了逃脱,让人费解。
对于上述案件,很多网友都有个问题,朱贤健被抓回后,刑期会延长吗?他岂不是可以继续在中国的监狱继续呆上几年?
准确来说,不是刑期延长,而是会根据其行为,至少会被追加的新罪名“脱逃罪”。脱逃: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具体到本案,朱某健逃出了羁押、改造场所,摆脱了看管人员的控制,已经逃离羁押或改造场所的范围,摆脱了看守人员监视控制的,构成脱逃罪既遂。根据《刑法》第316条的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案涉嫌疑人从吉林监狱脱逃的行为,已经涉嫌脱逃罪。
那么,还有朋友会问,那他在监狱里的剩余刑期,和这次脱逃要判的刑期,是叠加在一起就是重新要确定的刑期么?其实,一个人犯数罪,是需要把几个罪名的刑期叠加在一起,但是不是我们想象的简单叠加的方式,不是2+3=5的这种计算方法,而是2+3=5,然后在5年以下,3年以上,中间选择一个刑事作为最终刑期。其实,这就是《刑法》规定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有人说,鞠律师这么说有什么法律依据么?有,是《刑法》第71条的规定,也额就是“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数罪并发的方法”,即“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那么,吉林监狱脱逃的这个犯罪嫌疑人抓获的话,如果他没有再实施其他犯罪,那就把他剩余刑期(1年10个月),加上脱逃罪的新判刑期(5年以下,最高5年),作为一个总和刑期,然后在总和刑期之下(也额就是最高6年10个月以下),剩余刑期、脱逃罪刑期中较高刑期之上(最高5年),选择一个适当的刑期作为确定刑期。所以,可能是3年以上,也可能是4年、5年以上,最高6年10个月以下,在这个范围内确定个刑期,让他继续改造。然后附加驱逐出境,也就是服刑期满,驱逐出境,该回朝鲜国回朝鲜国。至于他们国家再怎么处理他,与我们就没关系了。
所以,有网友担心,甚至怀疑朱贤健是在故意“续上”自己的刑期而上演了这场逃脱,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说明此人的危险性可能会更大,不排除其继续作案的可能。
所以,大家一旦发现此人,一定要及时报警,一方面要将脱逃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另一方面也避免其继续危害社会。我们相信,在已经织密的天网之下,在中国的国土之上,任何妄图脱逃的犯罪分子,都将面临一轮新的惩罚。我们也希望脱逃人员,迷途知返,不要负隅顽抗下去,否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https://t.cn/RJLxrTB
昨天,10月19日,吉林省吉林监狱发布悬赏通告:2021年10月18日18时许,吉林监狱罪犯朱贤健利用收工时间,通过攀爬AB门雨棚翻至监墙,强行脱逃,目前下落不明。朱贤健,男,1982年10月13日出生,身高160cm,主要特征:单眼皮,瓜子脸,小眼睛,逃跑时身穿监狱劳动服,内穿深色线衣线裤。注:该人无户口信息。(网传该人是朝鲜籍)
吉林监狱发布悬赏通告中说:请广大群众注意发现并积极举报,凡是提供线索协助抓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人民币十万元;凡是提供线索直接抓捕犯罪嫌疑人的,奖励人民币十五万元;凡是知情不报、窝藏、包庇犯罪嫌疑人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吉林监狱发布的通告中,有这样几个词,“提供线索协助抓捕”奖励10万,“提供线索直接抓捕”奖励15万,其实就是鼓励大家积极提供线索。此外,还有几个词--“知情不报”、“窝藏、包庇”。
1、窝藏、包庇:根据我国《刑法》第310条的规定,窝藏、包庇罪,是指“明知是犯罪的人而为其提供隐藏处所、财物,帮助其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的行为”。根据刑法第310条第1款之规定,“犯窝藏、包庇罪,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所以,大家千万不要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的处所,也不要提供财物,更不要帮助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否则就可能会构成窝藏、包庇罪。
3、关于“知情不报”的法律责任:对于正在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通缉在案的、越狱逃跑的、正在被追捕的人,任何公民都可以立即扭送公安机关、人民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处理。但是,此规定是赋予公民扭送犯嫌的权利,而非规定公民有此义务。所以,只要你没有为犯罪的人提供隐藏处所或财物,也没有帮助逃匿或者作假证明包庇,“知情不报”,一般不会构成犯罪。但是,鞠律师在这里确实也希望大家一旦发现线索,一定要第一时间积极报告。
据了解,朱贤健于2013年7月21日非法越境到中国境内,入境次日在我国境内实施抢劫、盗窃等犯罪行为,当日即被警方拘留。同年8月28日被逮捕,后被延吉市人民检察院以偷越国境罪、抢劫罪、盗窃罪提起公诉。 2014年3月25日,延吉市人民法院判决,朱贤健犯偷越国境罪、犯盗窃罪、犯抢劫罪,数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三个月,并处罚金16,000.00元,驱逐出境,刑期至2024年10月21日。
服刑期间,朱贤健能够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先后两次获得减刑,分别被减去六个月和八个月的刑期,刑期将于2023年8月21日届满。 仅剩一年有余的刑期,朱贤健却在这个时候选择了逃脱,让人费解。
对于上述案件,很多网友都有个问题,朱贤健被抓回后,刑期会延长吗?他岂不是可以继续在中国的监狱继续呆上几年?
准确来说,不是刑期延长,而是会根据其行为,至少会被追加的新罪名“脱逃罪”。脱逃:是指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从羁押和改造场所逃走的行为。具体到本案,朱某健逃出了羁押、改造场所,摆脱了看管人员的控制,已经逃离羁押或改造场所的范围,摆脱了看守人员监视控制的,构成脱逃罪既遂。根据《刑法》第316条的规定,“依法被关押的罪犯、被告人、犯罪嫌疑人脱逃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所以,案涉嫌疑人从吉林监狱脱逃的行为,已经涉嫌脱逃罪。
那么,还有朋友会问,那他在监狱里的剩余刑期,和这次脱逃要判的刑期,是叠加在一起就是重新要确定的刑期么?其实,一个人犯数罪,是需要把几个罪名的刑期叠加在一起,但是不是我们想象的简单叠加的方式,不是2+3=5的这种计算方法,而是2+3=5,然后在5年以下,3年以上,中间选择一个刑事作为最终刑期。其实,这就是《刑法》规定的,“应当在总和刑期以下、数刑中最高刑期以上,酌情决定执行的刑期”。
有人说,鞠律师这么说有什么法律依据么?有,是《刑法》第71条的规定,也额就是“判决宣告后又犯新罪的数罪并发的方法”,即“判决宣告以后,刑罚执行完毕以前,被判刑的犯罪分子又犯罪的,应当对新犯的罪作出判决,把前罪没有执行的刑罚和后罪所判处的刑罚,依照本法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决定执行的刑罚”。
那么,吉林监狱脱逃的这个犯罪嫌疑人抓获的话,如果他没有再实施其他犯罪,那就把他剩余刑期(1年10个月),加上脱逃罪的新判刑期(5年以下,最高5年),作为一个总和刑期,然后在总和刑期之下(也额就是最高6年10个月以下),剩余刑期、脱逃罪刑期中较高刑期之上(最高5年),选择一个适当的刑期作为确定刑期。所以,可能是3年以上,也可能是4年、5年以上,最高6年10个月以下,在这个范围内确定个刑期,让他继续改造。然后附加驱逐出境,也就是服刑期满,驱逐出境,该回朝鲜国回朝鲜国。至于他们国家再怎么处理他,与我们就没关系了。
所以,有网友担心,甚至怀疑朱贤健是在故意“续上”自己的刑期而上演了这场逃脱,也不是没有可能的。如果真是这样的话,说明此人的危险性可能会更大,不排除其继续作案的可能。
所以,大家一旦发现此人,一定要及时报警,一方面要将脱逃犯罪嫌疑人绳之以法,另一方面也避免其继续危害社会。我们相信,在已经织密的天网之下,在中国的国土之上,任何妄图脱逃的犯罪分子,都将面临一轮新的惩罚。我们也希望脱逃人员,迷途知返,不要负隅顽抗下去,否则等待他的将是法律的严惩。 https://t.cn/RJLxrTB
#岳阳求助#求高人指点,这合同有什么问题,因林场合伙村委会,和组几个人员,说帮我们植树造林,修路,建设成旅游区,矿泉水厂,点点,骗取我们的山林证,拿去以植树造林为名骗取国家的钱,我们三个组有两千多亩山,(注说一亩山国家补偿植树造林是600至800元,)现在6年了山上树没栽多少,全部长满野草。刚开始林场有人来栽树,这两年林场人都没有来了。我们要收回山林证,都不给,求懂法律人世指点! https://t.cn/RytXPj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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