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沧州# 3月18日上午,黄骅市司法局到羊二庄镇大赵村参加市委宣传部、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主办的“文化进万家暨新时代文明实践赶大集”系列惠民志愿服务活动。
活动现场,法律援助志愿者向群众发放了《法律援助条例》、《民法典》、《保障农名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各类宣传资料100余份,详细介绍了如何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申请条件等内容,并就群众咨询的关于赡养、遗嘱、公证等法律知识进行了详细解答,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深了群众对法律援助的了解,让广大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援助就在身边,同时也提高了广大村民依法维权的意识,营造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活动现场,法律援助志愿者向群众发放了《法律援助条例》、《民法典》、《保障农名工工资支付条例》等各类宣传资料100余份,详细介绍了如何申请法律援助、法律援助事项范围、申请条件等内容,并就群众咨询的关于赡养、遗嘱、公证等法律知识进行了详细解答,得到了群众的一致好评。
此次活动的开展,进一步加深了群众对法律援助的了解,让广大困难群众切实感受到法律援助就在身边,同时也提高了广大村民依法维权的意识,营造浓厚的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法治氛围。
#共同战疫 法院在行动#【疫情影响下,他们通过远程视频开庭审理一起交通肇事案】近日,一场云端助力司法的“高科技”远程庭审在河北省黄骅市人民法院、黄骅市人民检察院、沧州市看守所之间进行。在这件交通肇事犯罪案件中,被告人王某违反道路交通运输管理法规,驾驶机动车发生重大事故,致一人死亡。王某于2020年9月被公安机关执行逮捕,现羁押于沧州市看守所。案件经公安机关侦查,移交检察机关提起公诉。因受突发疫情影响,沧州市辖区看守所严格执行防疫政策,羁押人员不能出所提审。
为保障疫情影响下刑事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黄骅法院、黄骅检察院与沧州市看守所三方庭审设备顺利连通,实现与沧州看守所的远程视频开庭。王某交通肇事犯罪案件顺利开庭,庭审过程连接顺畅,画面声音清晰,庭审程序完整。经过审理,被告人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案件当庭宣判,王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黄骅法院)
为保障疫情影响下刑事审判工作的正常开展,黄骅法院、黄骅检察院与沧州市看守所三方庭审设备顺利连通,实现与沧州看守所的远程视频开庭。王某交通肇事犯罪案件顺利开庭,庭审过程连接顺畅,画面声音清晰,庭审程序完整。经过审理,被告人王某负事故的全部责任,其行为已构成交通肇事罪,案件当庭宣判,王某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黄骅法院)
[中国赞]喜报:黄骅市司法局新媒体普法全国领先”荣获2019年度河北“十大法治成果”大奖!
12月4日上午,由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司法厅、河北日报四部门联合举办的河北省年度“法治三个十”推选宣传活动第六届(2019)活动颁证授牌暨第七届活动启动仪式在石家庄举行。“黄骅市司法局新媒体普法全国领先”荣获2019年度河北“十大法治成果”奖,党组书记、局长胡福岗受邀参加仪式并上台领奖。此次活动采取线上直播+线下报道形式开展,“黄骅新媒体普法”工作经验在全省、全系统得到全面推广,此次获奖是黄骅市首次入选河北省“法治三个十”,也是沧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唯一入选单位,是继荣获中央政法委第二届“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以及“四个一百”评选活动先进单位后,取得了又一具有影响力的荣誉。另外,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与信访工作科科长李宗强、沧县人民法院旧州家事法庭庭长张逾荣获“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沧州市县两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时出庭应诉荣获“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
12月4日上午,由省委政法委、省委网信办、省司法厅、河北日报四部门联合举办的河北省年度“法治三个十”推选宣传活动第六届(2019)活动颁证授牌暨第七届活动启动仪式在石家庄举行。“黄骅市司法局新媒体普法全国领先”荣获2019年度河北“十大法治成果”奖,党组书记、局长胡福岗受邀参加仪式并上台领奖。此次活动采取线上直播+线下报道形式开展,“黄骅新媒体普法”工作经验在全省、全系统得到全面推广,此次获奖是黄骅市首次入选河北省“法治三个十”,也是沧州市司法行政系统唯一入选单位,是继荣获中央政法委第二届“四个一百”优秀政法新媒体以及“四个一百”评选活动先进单位后,取得了又一具有影响力的荣誉。另外,沧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调解仲裁与信访工作科科长李宗强、沧县人民法院旧州家事法庭庭长张逾荣获“十大法治人物”提名奖,沧州市县两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同时出庭应诉荣获“十大法治事件”提名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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