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西普通高考加分调整】近日,经自治区人民政府同意,自治区教育厅、党委统战部、民宗委、公安厅、卫生健康委、退役军人厅和台办等七部门联合下发了《广西壮族自治区普通高考加分调整方案》(以下简称《方案》),对我区普通高考加分政策进行了适当调整。
保留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实施范围不变,降低部分项目分值
《方案》保留了全部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其中:
保留项目且分值不变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有三项:
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保留项目但降低分值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有两项: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在过渡期内加分分值不变(仍为10分),过渡期以后降低加分分值为7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少数民族考生在过渡期内,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分分值不变,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降低加分分值,过渡期以后降低加分分值。
缩小地方性加分项目的实施范围,并降低项目分值
“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加分”项目。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2020年保持加分分值不变,从2021年起,降低加分分值,从10分降为7分,并逐步取消该项目。即在国家二孩政策正式实施后,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广西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不再享受加分照顾。
“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项目。山区、边境县考生在过渡期内,降低加分分值。过渡期后,只保留对边境县考生加分,但降低加分分值,参照当地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从20分降到15分。与此同时,取消山区县和防城港市港口区考生该项目加分。我区保留边境县考生的地方性加分政策,主要是从维护国家边疆稳固安宁的大局出发,考虑到边境地区居民对于国家稳边固边作出的贡献,以及当地教育水平相对落后等因素,有利于帮助边境地区考生接受高等教育,为固边兴边提供人才保障,促进边境地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也是我区贯彻落实国家固边兴边政策重要举措。
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地须“三统一”
我区普通高考加分政策调整前,“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和“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项目不要求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地在同一区域。为了让普通高考加分政策真正惠及少数民族地区等教育水平相对落后地区的学生,我区在这两个项目中增加了“三统一”的条件要求,确保我区普通高考加分政策更精准、更公平公正。“三统一”指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地在同一区域,即考生中学阶段(含初中、高中,下同)6年户籍、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和实际就读3年的所在地必须为我区同一个县(市、区)或设区市加分政策相同的所有城区范围内。
考虑到目前部分高中在校生已在异地就读的实际,为了保障异地就读学生的合理权益,我区允许这些学生选择继续在异地就读,普通高考加分按过渡期加分项目分值加分;也可以选择在2020年春季学期规定时限内转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考加分按户籍地加分项目分值加分。目前,在户籍地外就读的高中一、二、三年级学生,在2020年春季学期规定时限内将学籍转回户籍地并实际就读,可认定为符合“三统一”条件,按户籍地加分项目加分。逾期办理的,按不符合“三统一”条件认定。
设置2020—2022年三年过渡期
《方案》设置2020—2022年三年作为加分调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降低地方性加分项目以及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分分值。设置过渡期主要是按照国家要求,对我区普通高考加分政策调整提供缓冲区,充分体现加分政策的连续性,使调整的项目、降低的分值逐步实施到位,确保平稳过渡。同时兼顾各方利益,考虑目前普通高中在校生的实际,妥善解决不同学生群体的合理诉求。
严肃查处普通高考加分资格造假
考生本人要对所申报的普通高考加分资格真实性负责。凡是通过提供虚假姓名、身份证号、年龄、民族、户籍、学籍、实际就读地等个人信息,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相应加分资格,同时给予暂停其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对审核工作中发生的失职渎职行为实行倒查追责。相关人员为不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提供虚假证明、证件、档案等,使其获得加分资格的,由有关部门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备注:
1. 2023年及以后,少数民族考生不符合“三统一”条件,中学阶段户籍、高中阶段学籍和实际就读地都在我区的,按考生户籍地、学籍地和实际就读地相应加分项目的最低分值加分,最高不超过7分;其他户籍在我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边境县考生不符合“三统一”条件,中学阶段户籍、高中阶段学籍和实际就读地都在8个边境县的加5分。
2.“5市城区”包括: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的城区。
3.“28个自治县、山区县和边境县”包括:融水、三江、龙胜、恭城、隆林、富川、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金秀、资源、凌云、西林、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靖西、那坡、凭祥、大新、宁明、龙州、德保、扶绥、崇左市江州区、天等、上思。
4.“22个山区县”包括:融安、灌阳、蒙山、百色市右江区、百色市田阳区、田东、平果、乐业、田林、昭平、河池市金城江区、河池市宜州区、南丹、天峨、凤山、东兰、忻城、象州、武宣、上林、隆安、马山。
5.“8个边境县”包括: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靖西、那坡、凭祥、大新、宁明、龙州。
#玉林身边事#
保留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和实施范围不变,降低部分项目分值
《方案》保留了全部5项全国性加分项目。其中:
保留项目且分值不变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有三项:
烈士子女考生,可加20分。
在服役期间荣立二等功以上或被战区(原大军区)以上单位授予荣誉称号的退役军人考生,可加20分。
自主就业的退役士兵考生,可加10分。
保留项目但降低分值的全国性加分项目有两项:
“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加分”项目。归侨、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和台湾省籍考生(含台湾户籍考生)在过渡期内加分分值不变(仍为10分),过渡期以后降低加分分值为7分。
“少数民族考生加分”项目。少数民族考生在过渡期内,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分分值不变,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降低加分分值,过渡期以后降低加分分值。
缩小地方性加分项目的实施范围,并降低项目分值
“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加分”项目。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2020年保持加分分值不变,从2021年起,降低加分分值,从10分降为7分,并逐步取消该项目。即在国家二孩政策正式实施后,2016年1月1日及以后出生的广西农村户籍的独生子女户考生和双女结扎户女儿考生不再享受加分照顾。
“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项目。山区、边境县考生在过渡期内,降低加分分值。过渡期后,只保留对边境县考生加分,但降低加分分值,参照当地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分值,从20分降到15分。与此同时,取消山区县和防城港市港口区考生该项目加分。我区保留边境县考生的地方性加分政策,主要是从维护国家边疆稳固安宁的大局出发,考虑到边境地区居民对于国家稳边固边作出的贡献,以及当地教育水平相对落后等因素,有利于帮助边境地区考生接受高等教育,为固边兴边提供人才保障,促进边境地区经济发展与社会和谐稳定,也是我区贯彻落实国家固边兴边政策重要举措。
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地须“三统一”
我区普通高考加分政策调整前,“少数民族考生加分”和“山区、边境县考生加分”项目不要求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地在同一区域。为了让普通高考加分政策真正惠及少数民族地区等教育水平相对落后地区的学生,我区在这两个项目中增加了“三统一”的条件要求,确保我区普通高考加分政策更精准、更公平公正。“三统一”指考生在规定时限内的户籍、学籍和实际就读地在同一区域,即考生中学阶段(含初中、高中,下同)6年户籍、高中阶段3年完整学籍和实际就读3年的所在地必须为我区同一个县(市、区)或设区市加分政策相同的所有城区范围内。
考虑到目前部分高中在校生已在异地就读的实际,为了保障异地就读学生的合理权益,我区允许这些学生选择继续在异地就读,普通高考加分按过渡期加分项目分值加分;也可以选择在2020年春季学期规定时限内转回户籍地就读,普通高考加分按户籍地加分项目分值加分。目前,在户籍地外就读的高中一、二、三年级学生,在2020年春季学期规定时限内将学籍转回户籍地并实际就读,可认定为符合“三统一”条件,按户籍地加分项目加分。逾期办理的,按不符合“三统一”条件认定。
设置2020—2022年三年过渡期
《方案》设置2020—2022年三年作为加分调整过渡期,在过渡期内降低地方性加分项目以及不符合“三统一”条件的加分分值。设置过渡期主要是按照国家要求,对我区普通高考加分政策调整提供缓冲区,充分体现加分政策的连续性,使调整的项目、降低的分值逐步实施到位,确保平稳过渡。同时兼顾各方利益,考虑目前普通高中在校生的实际,妥善解决不同学生群体的合理诉求。
严肃查处普通高考加分资格造假
考生本人要对所申报的普通高考加分资格真实性负责。凡是通过提供虚假姓名、身份证号、年龄、民族、户籍、学籍、实际就读地等个人信息,以弄虚作假等手段获取加分资格的考生,一经查实,将依法依规取消其相应加分资格,同时给予暂停其参加各种国家教育考试1至3年的处理,违规事实记入考生国家教育考试诚信档案。
对审核工作中发生的失职渎职行为实行倒查追责。相关人员为不具备加分资格的考生提供虚假证明、证件、档案等,使其获得加分资格的,由有关部门严肃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法律责任。
备注:
1. 2023年及以后,少数民族考生不符合“三统一”条件,中学阶段户籍、高中阶段学籍和实际就读地都在我区的,按考生户籍地、学籍地和实际就读地相应加分项目的最低分值加分,最高不超过7分;其他户籍在我区的少数民族考生加3分。边境县考生不符合“三统一”条件,中学阶段户籍、高中阶段学籍和实际就读地都在8个边境县的加5分。
2.“5市城区”包括:南宁市、柳州市、桂林市、梧州市、北海市的城区。
3.“28个自治县、山区县和边境县”包括:融水、三江、龙胜、恭城、隆林、富川、罗城、环江、巴马、都安、大化、金秀、资源、凌云、西林、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靖西、那坡、凭祥、大新、宁明、龙州、德保、扶绥、崇左市江州区、天等、上思。
4.“22个山区县”包括:融安、灌阳、蒙山、百色市右江区、百色市田阳区、田东、平果、乐业、田林、昭平、河池市金城江区、河池市宜州区、南丹、天峨、凤山、东兰、忻城、象州、武宣、上林、隆安、马山。
5.“8个边境县”包括:防城港市防城区、东兴、靖西、那坡、凭祥、大新、宁明、龙州。
#玉林身边事#
【法治阳光 温暖人心】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回首2019年,法治中国建设步履铿锵,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19年我们看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一大批黑恶势力及其背后保护伞被依法严惩,涤荡污泥浊水、扫出朗朗乾坤;破解执行难不断推进,公平正义得以捍卫,法律权威得到彰显;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入推进,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质量不断优化。法治所散发出的光芒,温暖着我们每一个人,温暖着社会每一个角落。2020年,法治中国的明天,必将更美好!——编 者
“团圆”系统
失踪的孩子找到了
“我儿子不见了,帮帮我们!”不久前,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西三旗派出所接到张先生报警求助称儿子失联,一家人急得团团转。
“要尽快将孩子寻回,我们就想到了‘团圆’系统。”民警在成立专案组的同时,将孩子的年龄、体貌特征、衣着特征等信息,同步放上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团圆”系统。
“团圆”系统的协查信息发布没多久,很快就有近300名热心网友与民警联系提供线索。当天22时,海淀区一位教师向“团圆”系统提供了一张照片,经核实与张先生的儿子信息很相似,最终民警据此找到孩子。
“看见张先生紧紧抱住孩子的那一刻,我悬了一整天的心终于落地了。”经办民警史洋说,“团圆”系统为民警和群众建立了沟通渠道,“通过这个平台,我们能接收到更多群众提供的线索,再经过迅速排查,就能更快地找到孩子。”
在“团圆”系统上,团圆的故事几乎每天都在发生:2019年3月18日17时许,失踪儿童娇娇在看到“团圆”系统推送其本人走失信息后,自行返回家中;林林于2019年8月2日晚在广西某国道被长途货车司机发现后报警,随后货车司机将其送回四川成都老家……
“‘团圆’系统是公安部为适应‘互联网+打拐’的时代要求而开发。”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打拐办副主任孟庆甜介绍,每当发生儿童失踪或被拐案件时,关联人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就可以在立案并审核后,由民警登录“团圆”系统上传失踪儿童的相关信息,如果有嫌疑人线索,可以同时上传嫌疑人照片或体貌特征。
随后“团圆”系统以儿童失踪点为圆心,通过25个热门APP,向特定半径内的应用用户推送全民协查消息,通过发动群众力量,为警方提供失踪儿童线索。“‘团圆’系统旨在通过警企合作、警民合作的方式,共同搭建保护儿童安全成长的桥梁。”孟庆甜说。
法律援助
和公司的纠纷调解了
“劳动关系顺利解除,拖欠工资也都拿到手了!”2019年12月13日,张晓莉(化名)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终于讨回4800余元的血汗钱。
2018年4月,21岁的张晓莉离开农村老家来到河北省石家庄市打工,在一家健身房当教练。“干了半年左右,我旧伤复发,于是向公司申请了离职。不过公司没有批准。”张晓莉说。当她再次申请离职时,公司经理表现十分强势:“要么继续干,要么马上走,公司不会给你工资。”
在和公司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张晓莉无奈找到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咨询,并申请了法律援助。2019年11月8日,北京市尚公(石家庄)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接到指派,承担法律援助工作。
两位律师帮张晓莉分析案情并申请劳动仲裁。经过全面梳理案情,两位律师认为获取和收集更多有力证据是关键。“健身房有健身教练的宣传介绍展板,我们建议张晓莉及时拍照取证;健身会员与健身房的合同上也会有教练的签字,经过沟通,不少会员也表示愿意作证。”律师刘换梅说,有了律师出面交涉,再加上收集到的证据,公司态度有了软化,表示愿意沟通协商解决。考虑到仲裁、诉讼耗时较多、成本较大,张晓莉希望通过调解解决。2019年12月13日,在律师的帮助下,张晓莉和公司达成了解除劳动关系的调解协议,公司也支付了拖欠的工资。张晓莉对处理结果很满意:“有了律师帮助,感觉有了依靠,心里很温暖。”
随着社会发展,越来越多年轻人从农村走向城市。与老一代进城务工人员不同,他们的工作内容更为多样化,对于法律的诉求也更加多元。张瑞强律师说:“这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也要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加强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才能更好地为他们服务。”
司法救助
困难家庭领到救助金了
一名在深圳打工的贵州小伙金某不幸遇难,一个家庭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就在一家人一筹莫展之际,相隔千里、素昧平生的一群人齐心协力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来自贵州偏远山区21岁的金某与老乡韩某在同一个工厂打工。韩某因在手机上炒黄金赔了钱,怀疑是金某诅咒的缘故,于是买了一把水果刀,找金某理论,并在冲突中将其杀害。
案情很快水落石出,韩某是精神病人,本次犯案也是受精神病症影响,但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力。因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13年。
刑事案件尘埃落定,但一家人却因为金某去世而一下子陷入困境。金某出生在贵州省一个少数民族家庭,年幼时,患有智力障碍的母亲就离家出走、下落不明。金某的父亲和叔父均患有智力障碍,家里还有年近八旬的祖母韦某。金某在深圳打工的收入,是一家人最主要收入来源。
“在办案时,我们发现金某家庭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情形,因此主动向负责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刑事申诉部门移送救助线索。”深圳市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孙明宙说。刑事申诉检察部检察官胡映炜受理了该案,几经周折,终于与金某的族亲取得联系,主动告知其可以为金某一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详尽地指引其收集所需的相关材料。
然而,办理这起司法救助案件的难度超乎胡映炜的想象。被救助人远在千里之外的贵州边远山区,无法到深圳亲自申请。而金某一家只有年迈的韦某正常健全,但她不会写字、不会说普通话,甚至不会使用电话,无法用通信工具与检察官进行沟通。
胡映炜联系了贵州省都匀市检察院,素未谋面的孙媛检察官热情地帮助联系当地政府部门,促成了检察机关与扶贫部门救扶衔接的直接对话。
最终,由深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林雄带队,到金某家实地调查。在当地检察院代表,镇、村两委代表以及精准扶贫对口帮扶联系人等第三方代表共同见证下,林雄将12万元司法救助金亲手交到韦某的手中。
“老太太不断说着‘谢谢’,这是她唯一会说的普通话。当我们离开时,老太太一直把我们送到村口。”胡映炜说,深圳市检察院与金某一家的对口帮扶联系人叶晓娟始终保持着密切联系,时刻关注着他们的后续帮扶情况。在多方努力推动下,金某一家各项扶贫措施及时精准落地,实现了不愁吃不愁穿,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脱贫目标。
法院执行
拖欠一年的工资拿到了
“这下大伙儿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2019年12月17日一大早,在福建石狮务工的孙民等5人匆匆走进石狮市人民法院,从执行局局长洪彦伟的手中拿到了被老板拖欠近一年的工资。
“服装厂倒闭,老板苏某‘跑路’,后来告到法院他还要耍赖。大伙儿都以为这些血汗钱肯定‘打了水漂’,多亏法官千方百计替我们想办法,这才有了希望。”孙民说。
苏某拖欠工资被判决支付后,仍然拒不执行。石狮法院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对其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网络曝光等措施。迫于压力的苏某只得主动筹集资金,偿付工人工资。
2019年年末,一场代号为“暖冬”的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在福建三级法院同步开展。全省法院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案件、重点人群,通过开辟绿色维权通道,落实暖心执行举措,加大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努力破解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在行动中,福建法院落实民生案件执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的“三优先”原则,对有财产线索的一律依法核查;符合条件的一律纳入失信名单或者限制高消费名单;拒不执行法律义务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严惩的“三个一律”,打出一套有力度、有速度、有温度的系列“组合拳”,切实解决生活困难当事人操心事烦心事。
在专项行动中,福建法院综合运用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打击力度,扎紧惩戒失信的制度笼子。
“团圆”系统
失踪的孩子找到了
“我儿子不见了,帮帮我们!”不久前,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西三旗派出所接到张先生报警求助称儿子失联,一家人急得团团转。
“要尽快将孩子寻回,我们就想到了‘团圆’系统。”民警在成立专案组的同时,将孩子的年龄、体貌特征、衣着特征等信息,同步放上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团圆”系统。
“团圆”系统的协查信息发布没多久,很快就有近300名热心网友与民警联系提供线索。当天22时,海淀区一位教师向“团圆”系统提供了一张照片,经核实与张先生的儿子信息很相似,最终民警据此找到孩子。
“看见张先生紧紧抱住孩子的那一刻,我悬了一整天的心终于落地了。”经办民警史洋说,“团圆”系统为民警和群众建立了沟通渠道,“通过这个平台,我们能接收到更多群众提供的线索,再经过迅速排查,就能更快地找到孩子。”
在“团圆”系统上,团圆的故事几乎每天都在发生:2019年3月18日17时许,失踪儿童娇娇在看到“团圆”系统推送其本人走失信息后,自行返回家中;林林于2019年8月2日晚在广西某国道被长途货车司机发现后报警,随后货车司机将其送回四川成都老家……
“‘团圆’系统是公安部为适应‘互联网+打拐’的时代要求而开发。”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打拐办副主任孟庆甜介绍,每当发生儿童失踪或被拐案件时,关联人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就可以在立案并审核后,由民警登录“团圆”系统上传失踪儿童的相关信息,如果有嫌疑人线索,可以同时上传嫌疑人照片或体貌特征。
随后“团圆”系统以儿童失踪点为圆心,通过25个热门APP,向特定半径内的应用用户推送全民协查消息,通过发动群众力量,为警方提供失踪儿童线索。“‘团圆’系统旨在通过警企合作、警民合作的方式,共同搭建保护儿童安全成长的桥梁。”孟庆甜说。
法律援助
和公司的纠纷调解了
“劳动关系顺利解除,拖欠工资也都拿到手了!”2019年12月13日,张晓莉(化名)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终于讨回4800余元的血汗钱。
2018年4月,21岁的张晓莉离开农村老家来到河北省石家庄市打工,在一家健身房当教练。“干了半年左右,我旧伤复发,于是向公司申请了离职。不过公司没有批准。”张晓莉说。当她再次申请离职时,公司经理表现十分强势:“要么继续干,要么马上走,公司不会给你工资。”
在和公司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张晓莉无奈找到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咨询,并申请了法律援助。2019年11月8日,北京市尚公(石家庄)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接到指派,承担法律援助工作。
两位律师帮张晓莉分析案情并申请劳动仲裁。经过全面梳理案情,两位律师认为获取和收集更多有力证据是关键。“健身房有健身教练的宣传介绍展板,我们建议张晓莉及时拍照取证;健身会员与健身房的合同上也会有教练的签字,经过沟通,不少会员也表示愿意作证。”律师刘换梅说,有了律师出面交涉,再加上收集到的证据,公司态度有了软化,表示愿意沟通协商解决。考虑到仲裁、诉讼耗时较多、成本较大,张晓莉希望通过调解解决。2019年12月13日,在律师的帮助下,张晓莉和公司达成了解除劳动关系的调解协议,公司也支付了拖欠的工资。张晓莉对处理结果很满意:“有了律师帮助,感觉有了依靠,心里很温暖。”
随着社会发展,越来越多年轻人从农村走向城市。与老一代进城务工人员不同,他们的工作内容更为多样化,对于法律的诉求也更加多元。张瑞强律师说:“这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也要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加强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才能更好地为他们服务。”
司法救助
困难家庭领到救助金了
一名在深圳打工的贵州小伙金某不幸遇难,一个家庭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就在一家人一筹莫展之际,相隔千里、素昧平生的一群人齐心协力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来自贵州偏远山区21岁的金某与老乡韩某在同一个工厂打工。韩某因在手机上炒黄金赔了钱,怀疑是金某诅咒的缘故,于是买了一把水果刀,找金某理论,并在冲突中将其杀害。
案情很快水落石出,韩某是精神病人,本次犯案也是受精神病症影响,但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力。因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13年。
刑事案件尘埃落定,但一家人却因为金某去世而一下子陷入困境。金某出生在贵州省一个少数民族家庭,年幼时,患有智力障碍的母亲就离家出走、下落不明。金某的父亲和叔父均患有智力障碍,家里还有年近八旬的祖母韦某。金某在深圳打工的收入,是一家人最主要收入来源。
“在办案时,我们发现金某家庭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情形,因此主动向负责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刑事申诉部门移送救助线索。”深圳市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孙明宙说。刑事申诉检察部检察官胡映炜受理了该案,几经周折,终于与金某的族亲取得联系,主动告知其可以为金某一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详尽地指引其收集所需的相关材料。
然而,办理这起司法救助案件的难度超乎胡映炜的想象。被救助人远在千里之外的贵州边远山区,无法到深圳亲自申请。而金某一家只有年迈的韦某正常健全,但她不会写字、不会说普通话,甚至不会使用电话,无法用通信工具与检察官进行沟通。
胡映炜联系了贵州省都匀市检察院,素未谋面的孙媛检察官热情地帮助联系当地政府部门,促成了检察机关与扶贫部门救扶衔接的直接对话。
最终,由深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林雄带队,到金某家实地调查。在当地检察院代表,镇、村两委代表以及精准扶贫对口帮扶联系人等第三方代表共同见证下,林雄将12万元司法救助金亲手交到韦某的手中。
“老太太不断说着‘谢谢’,这是她唯一会说的普通话。当我们离开时,老太太一直把我们送到村口。”胡映炜说,深圳市检察院与金某一家的对口帮扶联系人叶晓娟始终保持着密切联系,时刻关注着他们的后续帮扶情况。在多方努力推动下,金某一家各项扶贫措施及时精准落地,实现了不愁吃不愁穿,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脱贫目标。
法院执行
拖欠一年的工资拿到了
“这下大伙儿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2019年12月17日一大早,在福建石狮务工的孙民等5人匆匆走进石狮市人民法院,从执行局局长洪彦伟的手中拿到了被老板拖欠近一年的工资。
“服装厂倒闭,老板苏某‘跑路’,后来告到法院他还要耍赖。大伙儿都以为这些血汗钱肯定‘打了水漂’,多亏法官千方百计替我们想办法,这才有了希望。”孙民说。
苏某拖欠工资被判决支付后,仍然拒不执行。石狮法院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对其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网络曝光等措施。迫于压力的苏某只得主动筹集资金,偿付工人工资。
2019年年末,一场代号为“暖冬”的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在福建三级法院同步开展。全省法院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案件、重点人群,通过开辟绿色维权通道,落实暖心执行举措,加大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努力破解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在行动中,福建法院落实民生案件执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的“三优先”原则,对有财产线索的一律依法核查;符合条件的一律纳入失信名单或者限制高消费名单;拒不执行法律义务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严惩的“三个一律”,打出一套有力度、有速度、有温度的系列“组合拳”,切实解决生活困难当事人操心事烦心事。
在专项行动中,福建法院综合运用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打击力度,扎紧惩戒失信的制度笼子。
【法治阳光 温暖人心】社会发展,离不开法治护航;百姓福祉,离不开法治保障。回首2019年,法治中国建设步履铿锵,让广大人民群众感受到了更多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2019年我们看到,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深入推进,一大批黑恶势力及其背后保护伞被依法严惩,涤荡污泥浊水、扫出朗朗乾坤;破解执行难不断推进,公平正义得以捍卫,法律权威得到彰显;国家司法救助工作深入推进,让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得到及时救助;法律援助范围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质量不断优化。法治所散发出的光芒,温暖着我们每一个人,温暖着社会每一个角落。2020年,法治中国的明天,必将更美好!——编 者
“团圆”系统
失踪的孩子找到了
“我儿子不见了,帮帮我们!”不久前,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西三旗派出所接到张先生报警求助称儿子失联,一家人急得团团转。
“要尽快将孩子寻回,我们就想到了‘团圆’系统。”民警在成立专案组的同时,将孩子的年龄、体貌特征、衣着特征等信息,同步放上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团圆”系统。
“团圆”系统的协查信息发布没多久,很快就有近300名热心网友与民警联系提供线索。当天22时,海淀区一位教师向“团圆”系统提供了一张照片,经核实与张先生的儿子信息很相似,最终民警据此找到孩子。
“看见张先生紧紧抱住孩子的那一刻,我悬了一整天的心终于落地了。”经办民警史洋说,“团圆”系统为民警和群众建立了沟通渠道,“通过这个平台,我们能接收到更多群众提供的线索,再经过迅速排查,就能更快地找到孩子。”
在“团圆”系统上,团圆的故事几乎每天都在发生:2019年3月18日17时许,失踪儿童娇娇在看到“团圆”系统推送其本人走失信息后,自行返回家中;林林于2019年8月2日晚在广西某国道被长途货车司机发现后报警,随后货车司机将其送回四川成都老家……
“‘团圆’系统是公安部为适应‘互联网+打拐’的时代要求而开发。”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打拐办副主任孟庆甜介绍,每当发生儿童失踪或被拐案件时,关联人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就可以在立案并审核后,由民警登录“团圆”系统上传失踪儿童的相关信息,如果有嫌疑人线索,可以同时上传嫌疑人照片或体貌特征。
随后“团圆”系统以儿童失踪点为圆心,通过25个热门APP,向特定半径内的应用用户推送全民协查消息,通过发动群众力量,为警方提供失踪儿童线索。“‘团圆’系统旨在通过警企合作、警民合作的方式,共同搭建保护儿童安全成长的桥梁。”孟庆甜说。
法律援助
和公司的纠纷调解了
“劳动关系顺利解除,拖欠工资也都拿到手了!”2019年12月13日,张晓莉(化名)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终于讨回4800余元的血汗钱。
2018年4月,21岁的张晓莉离开农村老家来到河北省石家庄市打工,在一家健身房当教练。“干了半年左右,我旧伤复发,于是向公司申请了离职。不过公司没有批准。”张晓莉说。当她再次申请离职时,公司经理表现十分强势:“要么继续干,要么马上走,公司不会给你工资。”
在和公司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张晓莉无奈找到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咨询,并申请了法律援助。2019年11月8日,北京市尚公(石家庄)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接到指派,承担法律援助工作。
两位律师帮张晓莉分析案情并申请劳动仲裁。经过全面梳理案情,两位律师认为获取和收集更多有力证据是关键。“健身房有健身教练的宣传介绍展板,我们建议张晓莉及时拍照取证;健身会员与健身房的合同上也会有教练的签字,经过沟通,不少会员也表示愿意作证。”律师刘换梅说,有了律师出面交涉,再加上收集到的证据,公司态度有了软化,表示愿意沟通协商解决。考虑到仲裁、诉讼耗时较多、成本较大,张晓莉希望通过调解解决。2019年12月13日,在律师的帮助下,张晓莉和公司达成了解除劳动关系的调解协议,公司也支付了拖欠的工资。张晓莉对处理结果很满意:“有了律师帮助,感觉有了依靠,心里很温暖。”
随着社会发展,越来越多年轻人从农村走向城市。与老一代进城务工人员不同,他们的工作内容更为多样化,对于法律的诉求也更加多元。张瑞强律师说:“这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也要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加强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才能更好地为他们服务。”
司法救助
困难家庭领到救助金了
一名在深圳打工的贵州小伙金某不幸遇难,一个家庭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就在一家人一筹莫展之际,相隔千里、素昧平生的一群人齐心协力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来自贵州偏远山区21岁的金某与老乡韩某在同一个工厂打工。韩某因在手机上炒黄金赔了钱,怀疑是金某诅咒的缘故,于是买了一把水果刀,找金某理论,并在冲突中将其杀害。
案情很快水落石出,韩某是精神病人,本次犯案也是受精神病症影响,但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力。因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13年。
刑事案件尘埃落定,但一家人却因为金某去世而一下子陷入困境。金某出生在贵州省一个少数民族家庭,年幼时,患有智力障碍的母亲就离家出走、下落不明。金某的父亲和叔父均患有智力障碍,家里还有年近八旬的祖母韦某。金某在深圳打工的收入,是一家人最主要收入来源。
“在办案时,我们发现金某家庭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情形,因此主动向负责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刑事申诉部门移送救助线索。”深圳市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孙明宙说。刑事申诉检察部检察官胡映炜受理了该案,几经周折,终于与金某的族亲取得联系,主动告知其可以为金某一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详尽地指引其收集所需的相关材料。
然而,办理这起司法救助案件的难度超乎胡映炜的想象。被救助人远在千里之外的贵州边远山区,无法到深圳亲自申请。而金某一家只有年迈的韦某正常健全,但她不会写字、不会说普通话,甚至不会使用电话,无法用通信工具与检察官进行沟通。
胡映炜联系了贵州省都匀市检察院,素未谋面的孙媛检察官热情地帮助联系当地政府部门,促成了检察机关与扶贫部门救扶衔接的直接对话。
最终,由深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林雄带队,到金某家实地调查。在当地检察院代表,镇、村两委代表以及精准扶贫对口帮扶联系人等第三方代表共同见证下,林雄将12万元司法救助金亲手交到韦某的手中。
“老太太不断说着‘谢谢’,这是她唯一会说的普通话。当我们离开时,老太太一直把我们送到村口。”胡映炜说,深圳市检察院与金某一家的对口帮扶联系人叶晓娟始终保持着密切联系,时刻关注着他们的后续帮扶情况。在多方努力推动下,金某一家各项扶贫措施及时精准落地,实现了不愁吃不愁穿,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脱贫目标。
法院执行
拖欠一年的工资拿到了
“这下大伙儿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2019年12月17日一大早,在福建石狮务工的孙民等5人匆匆走进石狮市人民法院,从执行局局长洪彦伟的手中拿到了被老板拖欠近一年的工资。
“服装厂倒闭,老板苏某‘跑路’,后来告到法院他还要耍赖。大伙儿都以为这些血汗钱肯定‘打了水漂’,多亏法官千方百计替我们想办法,这才有了希望。”孙民说。
苏某拖欠工资被判决支付后,仍然拒不执行。石狮法院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对其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网络曝光等措施。迫于压力的苏某只得主动筹集资金,偿付工人工资。
2019年年末,一场代号为“暖冬”的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在福建三级法院同步开展。全省法院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案件、重点人群,通过开辟绿色维权通道,落实暖心执行举措,加大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努力破解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在行动中,福建法院落实民生案件执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的“三优先”原则,对有财产线索的一律依法核查;符合条件的一律纳入失信名单或者限制高消费名单;拒不执行法律义务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严惩的“三个一律”,打出一套有力度、有速度、有温度的系列“组合拳”,切实解决生活困难当事人操心事烦心事。
在专项行动中,福建法院综合运用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打击力度,扎紧惩戒失信的制度笼子。
“团圆”系统
失踪的孩子找到了
“我儿子不见了,帮帮我们!”不久前,北京市公安局海淀分局西三旗派出所接到张先生报警求助称儿子失联,一家人急得团团转。
“要尽快将孩子寻回,我们就想到了‘团圆’系统。”民警在成立专案组的同时,将孩子的年龄、体貌特征、衣着特征等信息,同步放上公安部儿童失踪信息紧急发布平台“团圆”系统。
“团圆”系统的协查信息发布没多久,很快就有近300名热心网友与民警联系提供线索。当天22时,海淀区一位教师向“团圆”系统提供了一张照片,经核实与张先生的儿子信息很相似,最终民警据此找到孩子。
“看见张先生紧紧抱住孩子的那一刻,我悬了一整天的心终于落地了。”经办民警史洋说,“团圆”系统为民警和群众建立了沟通渠道,“通过这个平台,我们能接收到更多群众提供的线索,再经过迅速排查,就能更快地找到孩子。”
在“团圆”系统上,团圆的故事几乎每天都在发生:2019年3月18日17时许,失踪儿童娇娇在看到“团圆”系统推送其本人走失信息后,自行返回家中;林林于2019年8月2日晚在广西某国道被长途货车司机发现后报警,随后货车司机将其送回四川成都老家……
“‘团圆’系统是公安部为适应‘互联网+打拐’的时代要求而开发。”公安部刑事侦查局打拐办副主任孟庆甜介绍,每当发生儿童失踪或被拐案件时,关联人向当地派出所报案,派出所民警就可以在立案并审核后,由民警登录“团圆”系统上传失踪儿童的相关信息,如果有嫌疑人线索,可以同时上传嫌疑人照片或体貌特征。
随后“团圆”系统以儿童失踪点为圆心,通过25个热门APP,向特定半径内的应用用户推送全民协查消息,通过发动群众力量,为警方提供失踪儿童线索。“‘团圆’系统旨在通过警企合作、警民合作的方式,共同搭建保护儿童安全成长的桥梁。”孟庆甜说。
法律援助
和公司的纠纷调解了
“劳动关系顺利解除,拖欠工资也都拿到手了!”2019年12月13日,张晓莉(化名)在法律援助律师的帮助下,终于讨回4800余元的血汗钱。
2018年4月,21岁的张晓莉离开农村老家来到河北省石家庄市打工,在一家健身房当教练。“干了半年左右,我旧伤复发,于是向公司申请了离职。不过公司没有批准。”张晓莉说。当她再次申请离职时,公司经理表现十分强势:“要么继续干,要么马上走,公司不会给你工资。”
在和公司多次沟通无果的情况下,张晓莉无奈找到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委员会咨询,并申请了法律援助。2019年11月8日,北京市尚公(石家庄)律师事务所两名律师接到指派,承担法律援助工作。
两位律师帮张晓莉分析案情并申请劳动仲裁。经过全面梳理案情,两位律师认为获取和收集更多有力证据是关键。“健身房有健身教练的宣传介绍展板,我们建议张晓莉及时拍照取证;健身会员与健身房的合同上也会有教练的签字,经过沟通,不少会员也表示愿意作证。”律师刘换梅说,有了律师出面交涉,再加上收集到的证据,公司态度有了软化,表示愿意沟通协商解决。考虑到仲裁、诉讼耗时较多、成本较大,张晓莉希望通过调解解决。2019年12月13日,在律师的帮助下,张晓莉和公司达成了解除劳动关系的调解协议,公司也支付了拖欠的工资。张晓莉对处理结果很满意:“有了律师帮助,感觉有了依靠,心里很温暖。”
随着社会发展,越来越多年轻人从农村走向城市。与老一代进城务工人员不同,他们的工作内容更为多样化,对于法律的诉求也更加多元。张瑞强律师说:“这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我们也要与时俱进,不断改进加强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才能更好地为他们服务。”
司法救助
困难家庭领到救助金了
一名在深圳打工的贵州小伙金某不幸遇难,一个家庭失去了唯一的经济来源。就在一家人一筹莫展之际,相隔千里、素昧平生的一群人齐心协力帮助他们走出困境。
来自贵州偏远山区21岁的金某与老乡韩某在同一个工厂打工。韩某因在手机上炒黄金赔了钱,怀疑是金某诅咒的缘故,于是买了一把水果刀,找金某理论,并在冲突中将其杀害。
案情很快水落石出,韩某是精神病人,本次犯案也是受精神病症影响,但尚未完全丧失辨认或者控制自己的行为能力。因此,法院以故意杀人罪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13年。
刑事案件尘埃落定,但一家人却因为金某去世而一下子陷入困境。金某出生在贵州省一个少数民族家庭,年幼时,患有智力障碍的母亲就离家出走、下落不明。金某的父亲和叔父均患有智力障碍,家里还有年近八旬的祖母韦某。金某在深圳打工的收入,是一家人最主要收入来源。
“在办案时,我们发现金某家庭的情况符合司法救助的情形,因此主动向负责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的刑事申诉部门移送救助线索。”深圳市检察院公诉部检察官孙明宙说。刑事申诉检察部检察官胡映炜受理了该案,几经周折,终于与金某的族亲取得联系,主动告知其可以为金某一家申请国家司法救助,并详尽地指引其收集所需的相关材料。
然而,办理这起司法救助案件的难度超乎胡映炜的想象。被救助人远在千里之外的贵州边远山区,无法到深圳亲自申请。而金某一家只有年迈的韦某正常健全,但她不会写字、不会说普通话,甚至不会使用电话,无法用通信工具与检察官进行沟通。
胡映炜联系了贵州省都匀市检察院,素未谋面的孙媛检察官热情地帮助联系当地政府部门,促成了检察机关与扶贫部门救扶衔接的直接对话。
最终,由深圳市检察院副检察长林雄带队,到金某家实地调查。在当地检察院代表,镇、村两委代表以及精准扶贫对口帮扶联系人等第三方代表共同见证下,林雄将12万元司法救助金亲手交到韦某的手中。
“老太太不断说着‘谢谢’,这是她唯一会说的普通话。当我们离开时,老太太一直把我们送到村口。”胡映炜说,深圳市检察院与金某一家的对口帮扶联系人叶晓娟始终保持着密切联系,时刻关注着他们的后续帮扶情况。在多方努力推动下,金某一家各项扶贫措施及时精准落地,实现了不愁吃不愁穿,基本医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脱贫目标。
法院执行
拖欠一年的工资拿到了
“这下大伙儿可以安心回家过年了。”2019年12月17日一大早,在福建石狮务工的孙民等5人匆匆走进石狮市人民法院,从执行局局长洪彦伟的手中拿到了被老板拖欠近一年的工资。
“服装厂倒闭,老板苏某‘跑路’,后来告到法院他还要耍赖。大伙儿都以为这些血汗钱肯定‘打了水漂’,多亏法官千方百计替我们想办法,这才有了希望。”孙民说。
苏某拖欠工资被判决支付后,仍然拒不执行。石狮法院将其纳入失信黑名单,对其采取限制出境、限制高消费、网络曝光等措施。迫于压力的苏某只得主动筹集资金,偿付工人工资。
2019年年末,一场代号为“暖冬”的涉民生案件专项执行行动在福建三级法院同步开展。全省法院聚焦重点区域、重点案件、重点人群,通过开辟绿色维权通道,落实暖心执行举措,加大对追索劳动报酬、赡养费、扶养费、抚恤金、医疗损害赔偿、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工伤赔偿等涉民生案件的执行,努力破解实现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藩篱”。
在行动中,福建法院落实民生案件执行优先立案、优先执行、优先发放执行款的“三优先”原则,对有财产线索的一律依法核查;符合条件的一律纳入失信名单或者限制高消费名单;拒不执行法律义务情节严重的,一律依法严惩的“三个一律”,打出一套有力度、有速度、有温度的系列“组合拳”,切实解决生活困难当事人操心事烦心事。
在专项行动中,福建法院综合运用罚款、拘留、追究刑事责任等措施,加大对规避、抗拒执行行为打击力度,扎紧惩戒失信的制度笼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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