杀了又杀之后,朱元璋悟出一个道理:要从根本上解决帝权危机,否则,除掉一茬人还会有第二茬、第三茬人冒出来。由此中国的帝权,更上层楼。
(一)夺政权于丞相。洪武十三年诛胡惟庸,朱元璋颁诏,正式废除相制,“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事皆朝廷总之。”
以后,在此基础上发展出内阁制;内阁除照旨票拟外,有建议权,无决策权,一切决策皆出中旨。此为亘古以来之所无。
(二)夺军权于将领。“征伐则命将充总兵官,调卫所军领之,既旋则将上所佩印,官军各回卫所。”所有军队直属皇帝,一兵一卒只有皇帝可以调动;将领与部队脱钩,接受军事任务后才派至所部行使临时指挥权,战事毕,将领交还绶印、部队各回卫所。
这是对唐宋经验的继承和发展,唐宋两朝,军权收归中央,“然其职官,内而枢密,外而阃帅州军,犹文武参用”,文职重臣外出领军,为全权性质,可直接带兵,亦即文臣临时变身将军,故曰“文武参用”。
而明代进一步设计出文武“截然不相出入”的兵制:文臣之督抚,虽与军事而专任节制,与兵士离而不属。是故涖军者不得计饷,计饷者不得涖军;节制者不得操兵,操兵者不得节制。方自以犬牙交制,使其势不可叛。
(三)册封亲王,屏藩帝室。夺政权于丞相、夺军权于将领,一切军政大权皆归皇帝,这过于集中的权力势必伴随管理上的难题,而朱元璋想到的解决办法,就是让血亲诸王充当中间环节,“上卫国家,下安生民”,在他看来只要权力不落在朱姓之外就靠得住。
因此,他准许诸王有自己的武装,甚至,“如本国是要塞之地,遇有警急,其守镇兵、护卫兵并从王调遣。”朱元璋认为,绝对的帝权加上有力的藩屏,可为皇图永固的基础。
(四)恐怖统治。朱元璋首创一种特务机关——锦衣卫,《明史》评其曰“不丽于法”。
在法律的框架内,明代司法机构本来已经完备:刑部掌天下刑名,为最高司法机关;都察院负责纠查弹劾官吏;大理寺主管冤错案的平反——以上所谓“三法司”之外,再加上通政司,接纳四方陈言、申诉冤滞或告不法等事。
然而,出于极权政治需要,朱元璋另外设立了凌驾于法律之外、纯粹听命于皇帝并由皇帝本人掌握的特务组织锦衣卫。这是由皇家豢养的鹰犬,专事刺探、侦缉、告密,并且可以绕开法律直接抓人、秘密刑讯直至将人处死。
洪武二十年,朱元璋发现锦衣卫“多非法凌虐”的弊端,有害于国家正常法制,命罢锦衣卫。但是,这种东西其实与极权政治与生俱来,是罢不掉的。
所以到了篡权者朱棣手中,极权的渴望与恐惧愈益增长,乃父开创的恐怖统治思路也就更加发扬光大,不单锦衣卫被恢复,又从中分出北镇抚司,另新设由内监执掌的东厂。
以后,成化朝再增西厂,正德朝再增内厂——于是,特务机关叠床架屋,逻卒刺事四方,专以酷虐钳中外,朝野相顾不自保,告密之风未尝息也,明代中国成了不折不扣的“警察国家”。
过去论明代政治体制,沿用“中央集权”术语,其实不确切。
就其涵义,“中央集权”当与“地方分权”互为对应;中国从东周“礼崩乐坏”至战国“诸侯并立”,再至秦一统天下,灭六国而代以郡县制,这结局可以表为“中央集权”。
嬴政自命“始皇帝”,意思就是帝权——一种新型权力——自他手上而得创始;它有别于周代的王权,取消了相对独立的地方权力,而将“天下”完全纳入中央政权秩序。秦制,汉承继之,并加以完善。
所以,自秦汉以来中国进入了帝权制,抑或中央集权制——这两个说法乃同一回事。
然而,这种体制到朱元璋时代分明达到了一个新层次,如果仍用中央集权来表述,不仅不准确,简直也抹煞了历史颇具实质性的变异。
仔细分辨,就应认识到对明帝国而言,更合适的字眼不是“中央集权”,而是“君主极权”;前者意味着“一切权力归中央”,后者意味着“一切权力归君主”,显非可同日而语者。
(一)夺政权于丞相。洪武十三年诛胡惟庸,朱元璋颁诏,正式废除相制,“设五府、六部、都察院、通政司、大理寺等衙门,分理天下庶务,事皆朝廷总之。”
以后,在此基础上发展出内阁制;内阁除照旨票拟外,有建议权,无决策权,一切决策皆出中旨。此为亘古以来之所无。
(二)夺军权于将领。“征伐则命将充总兵官,调卫所军领之,既旋则将上所佩印,官军各回卫所。”所有军队直属皇帝,一兵一卒只有皇帝可以调动;将领与部队脱钩,接受军事任务后才派至所部行使临时指挥权,战事毕,将领交还绶印、部队各回卫所。
这是对唐宋经验的继承和发展,唐宋两朝,军权收归中央,“然其职官,内而枢密,外而阃帅州军,犹文武参用”,文职重臣外出领军,为全权性质,可直接带兵,亦即文臣临时变身将军,故曰“文武参用”。
而明代进一步设计出文武“截然不相出入”的兵制:文臣之督抚,虽与军事而专任节制,与兵士离而不属。是故涖军者不得计饷,计饷者不得涖军;节制者不得操兵,操兵者不得节制。方自以犬牙交制,使其势不可叛。
(三)册封亲王,屏藩帝室。夺政权于丞相、夺军权于将领,一切军政大权皆归皇帝,这过于集中的权力势必伴随管理上的难题,而朱元璋想到的解决办法,就是让血亲诸王充当中间环节,“上卫国家,下安生民”,在他看来只要权力不落在朱姓之外就靠得住。
因此,他准许诸王有自己的武装,甚至,“如本国是要塞之地,遇有警急,其守镇兵、护卫兵并从王调遣。”朱元璋认为,绝对的帝权加上有力的藩屏,可为皇图永固的基础。
(四)恐怖统治。朱元璋首创一种特务机关——锦衣卫,《明史》评其曰“不丽于法”。
在法律的框架内,明代司法机构本来已经完备:刑部掌天下刑名,为最高司法机关;都察院负责纠查弹劾官吏;大理寺主管冤错案的平反——以上所谓“三法司”之外,再加上通政司,接纳四方陈言、申诉冤滞或告不法等事。
然而,出于极权政治需要,朱元璋另外设立了凌驾于法律之外、纯粹听命于皇帝并由皇帝本人掌握的特务组织锦衣卫。这是由皇家豢养的鹰犬,专事刺探、侦缉、告密,并且可以绕开法律直接抓人、秘密刑讯直至将人处死。
洪武二十年,朱元璋发现锦衣卫“多非法凌虐”的弊端,有害于国家正常法制,命罢锦衣卫。但是,这种东西其实与极权政治与生俱来,是罢不掉的。
所以到了篡权者朱棣手中,极权的渴望与恐惧愈益增长,乃父开创的恐怖统治思路也就更加发扬光大,不单锦衣卫被恢复,又从中分出北镇抚司,另新设由内监执掌的东厂。
以后,成化朝再增西厂,正德朝再增内厂——于是,特务机关叠床架屋,逻卒刺事四方,专以酷虐钳中外,朝野相顾不自保,告密之风未尝息也,明代中国成了不折不扣的“警察国家”。
过去论明代政治体制,沿用“中央集权”术语,其实不确切。
就其涵义,“中央集权”当与“地方分权”互为对应;中国从东周“礼崩乐坏”至战国“诸侯并立”,再至秦一统天下,灭六国而代以郡县制,这结局可以表为“中央集权”。
嬴政自命“始皇帝”,意思就是帝权——一种新型权力——自他手上而得创始;它有别于周代的王权,取消了相对独立的地方权力,而将“天下”完全纳入中央政权秩序。秦制,汉承继之,并加以完善。
所以,自秦汉以来中国进入了帝权制,抑或中央集权制——这两个说法乃同一回事。
然而,这种体制到朱元璋时代分明达到了一个新层次,如果仍用中央集权来表述,不仅不准确,简直也抹煞了历史颇具实质性的变异。
仔细分辨,就应认识到对明帝国而言,更合适的字眼不是“中央集权”,而是“君主极权”;前者意味着“一切权力归中央”,后者意味着“一切权力归君主”,显非可同日而语者。
你觉得跟有趣的人共事或生活重要吗?今天翻看已经停更的那个微博,偶然看到一位前同事,回想起很多快乐时光。记得十来年前,进入了一家外资公司做销售,在我们团队有一位特别有趣的同事。他自命潇洒,却又多愁善感、愤世嫉俗,他是我们团队的一个活宝,总能制造笑点,而且他也很大度,从来不计较我们开的玩笑。最搞笑的是,他是我们的投资明灯,他买啥股啥股就会下跌,他中意吃哪家外卖哪家就生意惨淡。[允悲]
工作中,应该与有趣的人共事,情感里,更应该与有趣的人为伴,这样的生活才会开心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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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医到底是科学还是迷信?
对于中医废存问题争论的核心焦点之一就是“中医是不是伪科学”。中南大学教授张功耀和“反伪科学斗士”方舟子都是中医伪科学论的持有者和推广者。
中医到底该废还是该存,清华大学刘兵教授似乎一语道破个中缘由 “我们这些人都不过是采取了一种以西方主流科学为蓝本的科学主义的立场”,并说,“迫切需要改变的,实际上首先是一个立场的问题”。
要摆清立场,必须先明确科学与伪科学的划界标准。
事实上科学划界也是科学哲学的中心问题之一,很多哲学家给出了自己的划界标准。
从逻辑实证主义和波普尔的绝对标准,到库恩和拉卡托斯模糊了划界标准,再到后现代主义的消解标准,直至现在的多元标准,有着非常清晰的内在发展理路。
自历史主义以来,科学哲学家通常承认科学与伪科学之间没有绝对的划界标准。
但“没有绝对的划界标准”并不意味着“没有划界标准”。笔者认为,划界标准的最新发展 ,就是希望在历史和社会的情境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多个视角寻找符合历史和社会需要的划界标准,从而拒斥伪科学。
坚持科学和非科学规定硬性划界标准,无异于在为科学设下普罗克拉提斯床。
争论的误区——科学并非真理的化身
在新文化运动对科学的大力倡导下,科学在中国获得比以往任何一种思想更高的社会文化地位,正如胡适所说,“这 30 年来,有一名词在国内几乎做到了无上至尊的地位;无论懂与不懂的人,无论守旧和维新的人,都不敢公然地对外表示轻视或戏侮的态度,那个名词就是‘科学’。
这样几乎全国一致的崇信,究竟有无价值,那是另一问题,我们至少可以说,自从中国讲变法维新以来,没有一个自命为新人物的人敢公然毁谤‘科学’的”。
作为当代美国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的罗蒂在《科学作为亲和性》一文中说道:“在我们的文化中,‘科学’‘合理性’‘客观性’和‘真理’这样一些概念都搅在一起。
科学被看作是在提供‘硬的’、‘客观的真理’。”由于人们总是把“理性”和“真理”、“科学的”和“客观的”看作是同义词,所以他们“总是把追求‘客观真理’与‘运用理性’相等同,因而把自然科学看作是‘合理性’的典范”。
这种看法在人们的头脑中是如此的根深蒂固,以至于人们判断一切文化形式或成果是不是“正确”、是否称得上是“真理”,都必须看其是否是“科学的”。
所以,罗蒂指出,自从启蒙时代特别是自从康德以来,自然科学就一直被看作知识的一个范型,文化的其他领域必须依照这个范型加以衡量。
因此,废除中医论者提出的“中医不是科学,应当废除”的论断在前提上就错了。
对于中医废存问题争论的核心焦点之一就是“中医是不是伪科学”。中南大学教授张功耀和“反伪科学斗士”方舟子都是中医伪科学论的持有者和推广者。
中医到底该废还是该存,清华大学刘兵教授似乎一语道破个中缘由 “我们这些人都不过是采取了一种以西方主流科学为蓝本的科学主义的立场”,并说,“迫切需要改变的,实际上首先是一个立场的问题”。
要摆清立场,必须先明确科学与伪科学的划界标准。
事实上科学划界也是科学哲学的中心问题之一,很多哲学家给出了自己的划界标准。
从逻辑实证主义和波普尔的绝对标准,到库恩和拉卡托斯模糊了划界标准,再到后现代主义的消解标准,直至现在的多元标准,有着非常清晰的内在发展理路。
自历史主义以来,科学哲学家通常承认科学与伪科学之间没有绝对的划界标准。
但“没有绝对的划界标准”并不意味着“没有划界标准”。笔者认为,划界标准的最新发展 ,就是希望在历史和社会的情境中,具体问题具体分析,从多个视角寻找符合历史和社会需要的划界标准,从而拒斥伪科学。
坚持科学和非科学规定硬性划界标准,无异于在为科学设下普罗克拉提斯床。
争论的误区——科学并非真理的化身
在新文化运动对科学的大力倡导下,科学在中国获得比以往任何一种思想更高的社会文化地位,正如胡适所说,“这 30 年来,有一名词在国内几乎做到了无上至尊的地位;无论懂与不懂的人,无论守旧和维新的人,都不敢公然地对外表示轻视或戏侮的态度,那个名词就是‘科学’。
这样几乎全国一致的崇信,究竟有无价值,那是另一问题,我们至少可以说,自从中国讲变法维新以来,没有一个自命为新人物的人敢公然毁谤‘科学’的”。
作为当代美国最重要的哲学家之一的罗蒂在《科学作为亲和性》一文中说道:“在我们的文化中,‘科学’‘合理性’‘客观性’和‘真理’这样一些概念都搅在一起。
科学被看作是在提供‘硬的’、‘客观的真理’。”由于人们总是把“理性”和“真理”、“科学的”和“客观的”看作是同义词,所以他们“总是把追求‘客观真理’与‘运用理性’相等同,因而把自然科学看作是‘合理性’的典范”。
这种看法在人们的头脑中是如此的根深蒂固,以至于人们判断一切文化形式或成果是不是“正确”、是否称得上是“真理”,都必须看其是否是“科学的”。
所以,罗蒂指出,自从启蒙时代特别是自从康德以来,自然科学就一直被看作知识的一个范型,文化的其他领域必须依照这个范型加以衡量。
因此,废除中医论者提出的“中医不是科学,应当废除”的论断在前提上就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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