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狗日常》
“我会很想你,请多多来信。”——爱你的小狗
对小狗而言,一分钟从来不是六十秒。
张折翰飞机落地的后一秒,龚竣给他打过来电话。航站楼流言嘈杂,张折翰戴上耳机,家里很安静,世界都被隔开了,只感觉得到爱人的声音,听上去语气恹恹。
龚竣讲,家里的钟好像坏了。
张折翰不明所以。
他正在走机场,戴一顶出门前从衣柜里随手扒拉出来的渔夫帽,发梢压下来堪堪戳到眼睛,牛仔裤的裤脚卷起来,高饱和度的新款衬衫托得他肤色更白,浑身上下比春日更鲜活。
怎么会?张折翰顺着人流出机场,抬眼看见好几颗掩在附近的摄像头闪烁,也不是很在乎,只低下头按了按耳机,接着口罩遮挡回龚竣的问句。
不清楚,龚竣说,好像变慢了。
张折翰察觉出他似乎不是很开心,也随着他的话皱起眉头,像一湾春日为了为了爱人踟蹰不前,将一切搁浅在港口。
张折翰:周末时候不是还好好的。
龚竣摇摇头:周末就有点儿不正常了,但没有变慢,当时好像是快了。
张折翰拐了个弯,只顾着听龚竣说的话,没怎么看路,只好随着助理的脚步茫然往前走,像一只自南极洲无意间滑入赤道的迷路企鹅。
张折翰:怎么会变快了?你没和我说过。
龚竣:怕你烦心嘛,我也没想到怎么会这样。
张折翰接着问他:怎么会弄坏的?
他一路走,进了电梯,升升落落,步步都仿佛闯进危险丛林,又迈进地下停车场里的新地球。每一声咔擦按下的快门都如影随形,像围在他四周的反光枪口,而龚竣还在一直和他讲话,絮絮叨叨纠结一只在他口中扭曲了时空的钟。
龚竣的声音贴着张折翰周游。
龚竣:我也不清楚。你记不记得周六那天下午我坐在沙发上看剧本,你拿着pad在看我最近商务的新物料。
张折翰:记得。
他回答完又顿住了,站在电梯口轻轻笑,过长衬衫袖口下的指尖一勾一勾,想是记起来那天窗外的阳光泼洒出正正好一个慵懒午后,他靠在龚竣的怀里抬起手来,一勾一碰地戳龚竣的鼻头,像是在逗弄一只小狗。
张折翰补充:那天我还说了你是小狗。
龚竣无语:张折翰,你有够没够。
张折翰:可你明明还对我汪汪叫了。
龚竣:那是你逼我的。
张折翰耸耸肩,不管:反正你叫了。
龚竣咬牙切齿:我下次再为你哄你开心接狗塑类广告,一定先咬完你再去,把你啃得只剩骨头,让你再占我便宜。
张折翰笑得眉眼弯弯,帽檐遮挡下所有表情都看不清明,只身边人听出来他笑了,圆而鼓的眸子里荡漾开层层涟漪。
张折翰:我占你什么便宜了,我哪儿能占得到你的便宜啊。
龚竣讲:行,那这件事我也先给你记上,下次见面我再跟你好好说。
地下停车场里信号不大好,龚竣的声音断断续续,可张折翰舍不得挂断,上车前又按了按耳机,扫过不远处紧咬不放的相机闪光灯时也只浅浅一眼,没有刚下飞机时那么在意了。
你继续说,他靠在椅子上摘掉口罩,问龚竣:周六下午怎么了?
龚竣回答:周六下午,钟表突然变快了。
张折翰:我没怎么注意看时间,你是怎么发现的?
龚竣:因为我数了。
他撅着嘴,停顿片刻后抱怨:“我数了,你和我接吻的次数变少了。是真的折翰,我记得那天下午什么都很快很快,你看的电影情节很快,太阳掉下去的也很快,你好像只在我腿上睡了没多久,一个周六就已经过完了,我甚至连剧本都没来得及多看几页。”
张折翰原本拿了瓶水拧开来喝,听着龚竣用这种认真到不可思议地语气讲话,讲飞速旋转的钟表与趴在靠垫上接的吻,还有从脚背上偷偷溜走的明媚阳光,怎么想怎么觉得好笑。
张折翰:龚竣,你现在是在跟我抱怨我吻你的次数不够吗?
他笑着觉得龚竣可爱,连呼吸声都忍不住和着对方慢下来:是我的错,你不用怪罪于钟表。
龚竣却摇摇头:我没有怪你,是钟的问题。
龚竣:我觉得他就是变快了,一分钟不是一分钟,最多也只够四十秒。张老师,是钟表偷走了我和你在一起的时间,他才是小偷,我们都是受害者。
救命啊,他好可爱有没有人懂。
车子驶出停车场,前方越来越光,张折翰抬头望着车顶,一整个心花怒放。
照你这么说,好像确实是钟表变快了。张折翰开始顺着他的逻辑说。
张折翰:我记得晚上吃完饭后我们俩在阳台上聊天,回去后你又变成小狗,一拱一拱的,好像确实比原本要快了很多。
龚竣:?也还好吧,我觉得时间很长啊,我们睡的时候也已经很晚了。
张折翰摇摇头:不是你说一分钟只有四十多秒吗?那就是时间虽然看上去正常,其实缩水了很多。
讲完还咂咂嘴:龚老师,看来你还得努力啊。
不对,那时候钟表应该是又好了,龚竣信誓旦旦,你自己都说够了够了,不能再继续了,当时时间没有快。
张折翰哈哈大笑:是吗?
龚竣非常肯定。
张折翰:龚老师,明明是我和你一起去买的钟表,怎么它只听你的话,不听我的话啊?
龚竣:因为我很上心,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分钟都记得。
张折翰又被他讲得心怦怦跳。
他偏过脸看着高架桥外的景色,艳阳被车窗玻璃过滤掉好多好多层后显露出一种浅橘色的、暖洋洋的模样,落在高楼大厦的外墙玻璃上闪闪发光,照耀整条环城市而过的粼粼波光水。
天气好像突然间就变得很好很好了,张折翰猛然发觉只要自己想,抬起头就能让阳光落到脸上。蓝天依旧是蓝天,白云晃晃悠悠飘过,龚竣还是他的爱人,还是很像小狗,两个人相爱着好像突然之间已经走出来很远很远,不回头看了,春天即将到访。
张折翰问他:那又是为什么钟表突然又会变慢了?因为我不在家里了吗?
不知道。龚竣这时候又装聋作哑起来,清爽嗓音里洒下一把哀愁,从耳机里传出来变成雾蒙蒙一片,像漂浮在江面上的水汽。
他说:折翰,我只觉得今天过得好漫长啊。
张折翰问他:怎么会觉得漫长?
龚竣:好像一分钟突然又不止一分钟了,每一秒都是掰开来变成两份过的。
张折翰挑挑眉:有这么夸张?
龚竣点头。
龚竣:你留给我的书,我一早上已经都看完了,抬头看一眼时钟,那时候你的航班都还没落地。
龚竣:后来我又想给你留言说话,想来想去又觉得不太好,显得很催促,或者患上什么分离性焦虑。所以给你打过电话,但是打不通。
龚竣最后又强调:但不是我的问题,我知道的,都怪那个失灵了的时钟。
张折翰轻轻笑。
对,不是你的问题。张折翰说,都是时钟不好。
龚竣:我不知道我在你回来之前能不能把时钟修好。
不用修。张折翰轻声讲,俊俊,我刚刚发现我的时钟好像也出了点问题,我的时间也是错的,也流淌的很慢很慢。
是吗?龚竣不太相信。
是呀,张折翰开心地露出小虎牙:我现在的一分钟应该有七十多秒的样子,好像刚刚好能够和你走在同一条流逝统一的时间线上。
龚竣那边安静了一下,张折翰等着他,几秒后听到对方也朝着听筒轻轻笑了。
龚竣:那你会觉得无聊吗?
张折翰:你是不是觉得很煎熬?
龚竣:有一点。
张折翰:但我想了一下,俊俊,如果是和你聊天的话,那我每分钟都相当于多赚了十几秒和你在一起说话的时间,这么想的话就不会太难过了。
龚竣:你会为这多出来的十几秒开心吗?
张折翰点点头,很肯定:我会每天都为这些无数的十几秒而一直开心。
龚竣又不说话了。
窗外风景一闪而过,张折翰仰起脸来,任阳光在身上照着,任路灯一格格地自眼前快速掠过。他觉得今天应该是要有风的,涤荡着朝他涌来的清爽风,甘甜如芳草地般的味道。
虽然他现在还闻不到,但张折翰想,只要是注定朝他而来的、为他而停留的风,当他到站了的时候,下了车之后,总有一天还是能闻到的。
龚竣的声音又从耳机里传出来。
龚竣:原来只有我们两在一起的时候,时间才是不够用的。当我们两分开了,时间就会一起变慢。
是呀。张折翰说,见不到你的时候,时间总是会被浪费掉好多。
龚竣突然问他:你会觉得我幼稚吗?
张折翰:不会,我很开心。
张折翰反问:需要你讲这么长的电话陪我,你会觉得我不好吗?
龚竣也立刻否认:不会。
他说:因为你不在的时候,我会一直等你的电话。
张折翰又笑起来,这次笑得很大声。
龚竣讲:看来我的钟是修不好了。
张折翰:不如下次见面时候,我陪你再去重新买一只钟表挂在房间里怎么样?
龚竣讲好。
俊俊,张折翰说,我也很想你。
龚竣捏着手机愣了一下。
“那你要快点回来。”他说:“你不在的时候,我没有办法变成可以咬你的小狗,只有一只走的很慢的时钟。”
张折翰点点头说知道了。
“我爱你俊俊,”他说:“我会回来的很快很快。”
“我也很爱你,”龚竣讲:“如果你觉得时间漫长了,就给我打电话。”
“因为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的一分钟不止一分钟。”
“我会很想你,请多多来信。”——爱你的小狗
对小狗而言,一分钟从来不是六十秒。
张折翰飞机落地的后一秒,龚竣给他打过来电话。航站楼流言嘈杂,张折翰戴上耳机,家里很安静,世界都被隔开了,只感觉得到爱人的声音,听上去语气恹恹。
龚竣讲,家里的钟好像坏了。
张折翰不明所以。
他正在走机场,戴一顶出门前从衣柜里随手扒拉出来的渔夫帽,发梢压下来堪堪戳到眼睛,牛仔裤的裤脚卷起来,高饱和度的新款衬衫托得他肤色更白,浑身上下比春日更鲜活。
怎么会?张折翰顺着人流出机场,抬眼看见好几颗掩在附近的摄像头闪烁,也不是很在乎,只低下头按了按耳机,接着口罩遮挡回龚竣的问句。
不清楚,龚竣说,好像变慢了。
张折翰察觉出他似乎不是很开心,也随着他的话皱起眉头,像一湾春日为了为了爱人踟蹰不前,将一切搁浅在港口。
张折翰:周末时候不是还好好的。
龚竣摇摇头:周末就有点儿不正常了,但没有变慢,当时好像是快了。
张折翰拐了个弯,只顾着听龚竣说的话,没怎么看路,只好随着助理的脚步茫然往前走,像一只自南极洲无意间滑入赤道的迷路企鹅。
张折翰:怎么会变快了?你没和我说过。
龚竣:怕你烦心嘛,我也没想到怎么会这样。
张折翰接着问他:怎么会弄坏的?
他一路走,进了电梯,升升落落,步步都仿佛闯进危险丛林,又迈进地下停车场里的新地球。每一声咔擦按下的快门都如影随形,像围在他四周的反光枪口,而龚竣还在一直和他讲话,絮絮叨叨纠结一只在他口中扭曲了时空的钟。
龚竣的声音贴着张折翰周游。
龚竣:我也不清楚。你记不记得周六那天下午我坐在沙发上看剧本,你拿着pad在看我最近商务的新物料。
张折翰:记得。
他回答完又顿住了,站在电梯口轻轻笑,过长衬衫袖口下的指尖一勾一勾,想是记起来那天窗外的阳光泼洒出正正好一个慵懒午后,他靠在龚竣的怀里抬起手来,一勾一碰地戳龚竣的鼻头,像是在逗弄一只小狗。
张折翰补充:那天我还说了你是小狗。
龚竣无语:张折翰,你有够没够。
张折翰:可你明明还对我汪汪叫了。
龚竣:那是你逼我的。
张折翰耸耸肩,不管:反正你叫了。
龚竣咬牙切齿:我下次再为你哄你开心接狗塑类广告,一定先咬完你再去,把你啃得只剩骨头,让你再占我便宜。
张折翰笑得眉眼弯弯,帽檐遮挡下所有表情都看不清明,只身边人听出来他笑了,圆而鼓的眸子里荡漾开层层涟漪。
张折翰:我占你什么便宜了,我哪儿能占得到你的便宜啊。
龚竣讲:行,那这件事我也先给你记上,下次见面我再跟你好好说。
地下停车场里信号不大好,龚竣的声音断断续续,可张折翰舍不得挂断,上车前又按了按耳机,扫过不远处紧咬不放的相机闪光灯时也只浅浅一眼,没有刚下飞机时那么在意了。
你继续说,他靠在椅子上摘掉口罩,问龚竣:周六下午怎么了?
龚竣回答:周六下午,钟表突然变快了。
张折翰:我没怎么注意看时间,你是怎么发现的?
龚竣:因为我数了。
他撅着嘴,停顿片刻后抱怨:“我数了,你和我接吻的次数变少了。是真的折翰,我记得那天下午什么都很快很快,你看的电影情节很快,太阳掉下去的也很快,你好像只在我腿上睡了没多久,一个周六就已经过完了,我甚至连剧本都没来得及多看几页。”
张折翰原本拿了瓶水拧开来喝,听着龚竣用这种认真到不可思议地语气讲话,讲飞速旋转的钟表与趴在靠垫上接的吻,还有从脚背上偷偷溜走的明媚阳光,怎么想怎么觉得好笑。
张折翰:龚竣,你现在是在跟我抱怨我吻你的次数不够吗?
他笑着觉得龚竣可爱,连呼吸声都忍不住和着对方慢下来:是我的错,你不用怪罪于钟表。
龚竣却摇摇头:我没有怪你,是钟的问题。
龚竣:我觉得他就是变快了,一分钟不是一分钟,最多也只够四十秒。张老师,是钟表偷走了我和你在一起的时间,他才是小偷,我们都是受害者。
救命啊,他好可爱有没有人懂。
车子驶出停车场,前方越来越光,张折翰抬头望着车顶,一整个心花怒放。
照你这么说,好像确实是钟表变快了。张折翰开始顺着他的逻辑说。
张折翰:我记得晚上吃完饭后我们俩在阳台上聊天,回去后你又变成小狗,一拱一拱的,好像确实比原本要快了很多。
龚竣:?也还好吧,我觉得时间很长啊,我们睡的时候也已经很晚了。
张折翰摇摇头:不是你说一分钟只有四十多秒吗?那就是时间虽然看上去正常,其实缩水了很多。
讲完还咂咂嘴:龚老师,看来你还得努力啊。
不对,那时候钟表应该是又好了,龚竣信誓旦旦,你自己都说够了够了,不能再继续了,当时时间没有快。
张折翰哈哈大笑:是吗?
龚竣非常肯定。
张折翰:龚老师,明明是我和你一起去买的钟表,怎么它只听你的话,不听我的话啊?
龚竣:因为我很上心,和你在一起的每一分钟都记得。
张折翰又被他讲得心怦怦跳。
他偏过脸看着高架桥外的景色,艳阳被车窗玻璃过滤掉好多好多层后显露出一种浅橘色的、暖洋洋的模样,落在高楼大厦的外墙玻璃上闪闪发光,照耀整条环城市而过的粼粼波光水。
天气好像突然间就变得很好很好了,张折翰猛然发觉只要自己想,抬起头就能让阳光落到脸上。蓝天依旧是蓝天,白云晃晃悠悠飘过,龚竣还是他的爱人,还是很像小狗,两个人相爱着好像突然之间已经走出来很远很远,不回头看了,春天即将到访。
张折翰问他:那又是为什么钟表突然又会变慢了?因为我不在家里了吗?
不知道。龚竣这时候又装聋作哑起来,清爽嗓音里洒下一把哀愁,从耳机里传出来变成雾蒙蒙一片,像漂浮在江面上的水汽。
他说:折翰,我只觉得今天过得好漫长啊。
张折翰问他:怎么会觉得漫长?
龚竣:好像一分钟突然又不止一分钟了,每一秒都是掰开来变成两份过的。
张折翰挑挑眉:有这么夸张?
龚竣点头。
龚竣:你留给我的书,我一早上已经都看完了,抬头看一眼时钟,那时候你的航班都还没落地。
龚竣:后来我又想给你留言说话,想来想去又觉得不太好,显得很催促,或者患上什么分离性焦虑。所以给你打过电话,但是打不通。
龚竣最后又强调:但不是我的问题,我知道的,都怪那个失灵了的时钟。
张折翰轻轻笑。
对,不是你的问题。张折翰说,都是时钟不好。
龚竣:我不知道我在你回来之前能不能把时钟修好。
不用修。张折翰轻声讲,俊俊,我刚刚发现我的时钟好像也出了点问题,我的时间也是错的,也流淌的很慢很慢。
是吗?龚竣不太相信。
是呀,张折翰开心地露出小虎牙:我现在的一分钟应该有七十多秒的样子,好像刚刚好能够和你走在同一条流逝统一的时间线上。
龚竣那边安静了一下,张折翰等着他,几秒后听到对方也朝着听筒轻轻笑了。
龚竣:那你会觉得无聊吗?
张折翰:你是不是觉得很煎熬?
龚竣:有一点。
张折翰:但我想了一下,俊俊,如果是和你聊天的话,那我每分钟都相当于多赚了十几秒和你在一起说话的时间,这么想的话就不会太难过了。
龚竣:你会为这多出来的十几秒开心吗?
张折翰点点头,很肯定:我会每天都为这些无数的十几秒而一直开心。
龚竣又不说话了。
窗外风景一闪而过,张折翰仰起脸来,任阳光在身上照着,任路灯一格格地自眼前快速掠过。他觉得今天应该是要有风的,涤荡着朝他涌来的清爽风,甘甜如芳草地般的味道。
虽然他现在还闻不到,但张折翰想,只要是注定朝他而来的、为他而停留的风,当他到站了的时候,下了车之后,总有一天还是能闻到的。
龚竣的声音又从耳机里传出来。
龚竣:原来只有我们两在一起的时候,时间才是不够用的。当我们两分开了,时间就会一起变慢。
是呀。张折翰说,见不到你的时候,时间总是会被浪费掉好多。
龚竣突然问他:你会觉得我幼稚吗?
张折翰:不会,我很开心。
张折翰反问:需要你讲这么长的电话陪我,你会觉得我不好吗?
龚竣也立刻否认:不会。
他说:因为你不在的时候,我会一直等你的电话。
张折翰又笑起来,这次笑得很大声。
龚竣讲:看来我的钟是修不好了。
张折翰:不如下次见面时候,我陪你再去重新买一只钟表挂在房间里怎么样?
龚竣讲好。
俊俊,张折翰说,我也很想你。
龚竣捏着手机愣了一下。
“那你要快点回来。”他说:“你不在的时候,我没有办法变成可以咬你的小狗,只有一只走的很慢的时钟。”
张折翰点点头说知道了。
“我爱你俊俊,”他说:“我会回来的很快很快。”
“我也很爱你,”龚竣讲:“如果你觉得时间漫长了,就给我打电话。”
“因为你不在我身边的时候,我的一分钟不止一分钟。”
和蚂蚁相伴80年,一生活得像孩子
2021年12月26日,“20世纪最后一位博物学家”爱德华·威尔逊离世,享年92岁。
威尔逊的研究生涯是从蚂蚁开始的,一辈子都没有离开,跨越了80余年。就在2020年,已经91岁高龄的威尔逊出版了自己的最后一部作品——《蚂蚁的世界》。
似乎是对生命的结尾有所察觉,威尔逊把时间留给了毕生挚爱,他精心挑选了26个蚂蚁的故事,同时也把自己重要的人生片段浓缩在了里面。
近日,威尔逊这本遗作的中文版正式面市。
威尔逊的13岁
早在20世纪初,红火蚁入侵了北美,而威尔逊是在北美最早意识到红火蚁入侵的人之一,那一年他13岁。入侵事件可能是威尔逊少年时代最重要的发现。
1942年,他在美国莫比尔一块挖开的土地中发现一座约30厘米高的蚁丘,里面满是他从未见过的蚂蚁。结果发现它们是入侵红火蚁。
对于整个美国历史来说,红火蚁都是一个宿命般的物种。
20世纪50年代,入侵红火蚁扩散到了全美。当时,美国农业部和化工企业计划用大规模喷洒杀虫剂的方式消灭它们。
已经成为蚂蚁专家的威尔逊非常反对这么做。因为根据科学家的研究,传统方法不仅杀不死红火蚁,还会让农药处理区的其他生物和人类暴露在危险中。
然而,威尔逊没能阻止这个计划。结果是红火蚁又在夏威夷登陆,而后到澳大利亚、新西兰、中国建立了滩头阵地,真正成为了国际性问题。
因为蚂蚁,威尔逊参与并见证了一段环境史,这也是《蚂蚁的世界》26个故事中的一个。
威尔逊一生写过30多本书,绝大多数是学术性的。他自认,直到这本书,才把蚁学作为一场身体和智力上的探险,以讲故事的方式呈现出来。
而这些蚂蚁的故事不仅跟科学发现有关,也包含了威尔逊在不同时间段里的人生经历。“这本书带有相当的个人回忆录的色彩,他的一生似乎都浓缩在了这些故事里。”本书译者之一、科普作家冉浩认为。
威尔逊熟谙大众的口味和兴趣,用科学知识加人生故事的写作方式,保证了这本书最佳的阅读体验。
“他有着一个顶尖科学家的头脑,同时也拥有一个成熟作家的文笔。”冉浩评价说,两种能力的完美结合,让威尔逊成为了科普作者中十分难得的存在。
为什么是蚂蚁
威尔逊一生发现了约450种蚂蚁,几乎站在了蚂蚁分类学金字塔的顶端。但真正让威尔逊名声大噪的,是他在对蚂蚁的潜心研究中,把种群生物学、动物行为学以及进化理论有机融合,开创了生物学一个重要的分支学科“社会生物学”。
冉浩介绍,在如今的社会生物学领域,蚂蚁是非常典型的模式生物,这里有着最引人入胜的故事。这些故事也构成了本书最为精彩的部分。
蚂蚁社会几乎就是“女性”世界,雌性蚂蚁拥有完全的主导权,所有忙于劳动、忙于探索外部环境或参战(全面的蚂蚁战争)的蚂蚁都是雌性。相比雌性,雄性蚂蚁就显得格外可怜,它们一生中唯一的作用就是在婚飞时与其他蚁群中的处女蚁后交配。
威尔逊把这样的雄性蚂蚁形容为一群会飞的“精子导弹”。“导弹”一经发射,不管成功与否,都会被蚁群遗弃,并在之后的几小时或最多几天内死于雨水、高温或捕食者的爪牙之下。
令人毛骨悚然的是,许多蚂蚁类群会吃掉受伤或死亡的同类。年老或残疾的工蚁会按照既定准则离开巢穴,不给蚁群造成任何负担。死在巢穴里的蚂蚁会被丢弃在原地,而严重受伤或垂死的蚂蚁,则会被自己的姐妹直接吃掉。
威尔逊发现,蚂蚁还是所有动物中最好战的,同物种不同蚁群间的斗争最为激烈,通常以斩草除根为目标。
他曾见过到处散落着“战士”尸体的战场,发现绝大多数是年老的雌蚁。成年工蚁随着年龄的增长,为了蚁群发展会从事越来越危险的工作。因为“对蚂蚁来说,服务蚁群就是一切。自然死亡将近时,老年工蚁在最后的日子里从事危险活动是对蚁群更有利的选择”。
在威尔逊看来,蚂蚁利用这些超乎人类想象的社会组织策略,获得了丰厚的回报。迄今为止被发现、定名并详细研究的蚂蚁已经超过1.5万种,相当于鸟类和哺乳动物物种数的总和,地球上蚂蚁的总重量大约与全人类的体重相当。
除了高寒地带以外,蚂蚁渗透到了陆地生态系统的各个角落。它们在1~100毫克量级陆生食肉动物中占据统治地位,是名副其实的“推动世界运行的小生物”,至少在陆生动物中是如此。
曾有人问威尔逊“为什么要研究蚂蚁”,他反问说:“蚂蚁如此有趣,为什么不人人都来研究蚂蚁?”
他“如愿穿越到了1亿年前的那片森林”
“每个孩子都有一段喜爱昆虫的时光,而我始终没有从中走出来。”直至人生的终点,威尔逊都没有丧失对自然界强烈的好奇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一生都活得像个孩子。
对小时候的他来说,这是一场激动人心的探险,长大后,这场探险变成了现代生态学中一项重要的数据收集工作——全物种生物多样性编目,这也是他未竟的事业。
这样的经历让威尔逊十分希望本书能够吸引那些有意在科学事业上有所发展的学生,在他看来,即使从十岁开始培养这种兴趣也不算太早。
“被子植物与昆虫之间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协同演化关系,植物供养昆虫,昆虫帮助它们播种繁衍,因此,被子植物和昆虫互相成就了彼此。” 冉浩解释,一种生物在生态系统中的重要性,并不由个头大小决定,但昆虫就因为它们的外形而难以进入人们的关注圈。
阅读《蚂蚁的世界》,有助于改变人们的认知。
在这本书的最后一章,威尔逊讲到了蚂蚁祖先演化的故事,其中就包括近期在缅甸琥珀研究中颇受瞩目的一类具有大颚的捕食性蚂蚁——哈迪斯蚁,它们生活在大约1亿年前。
威尔逊问自己,如果魔法允许他前往地球史上的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待上几个小时,他会选择去往地球的哪个时代和哪个地方。他的答案是——1亿年前的一片到处都是蚂蚁(包括哈迪斯蚁属)的中生代森林。
“也许老爷子不是离开了,而是如愿穿越到了1亿年前的那片森林。”这是冉浩给偶像最真挚的祝福。
来源:科学导报
2021年12月26日,“20世纪最后一位博物学家”爱德华·威尔逊离世,享年92岁。
威尔逊的研究生涯是从蚂蚁开始的,一辈子都没有离开,跨越了80余年。就在2020年,已经91岁高龄的威尔逊出版了自己的最后一部作品——《蚂蚁的世界》。
似乎是对生命的结尾有所察觉,威尔逊把时间留给了毕生挚爱,他精心挑选了26个蚂蚁的故事,同时也把自己重要的人生片段浓缩在了里面。
近日,威尔逊这本遗作的中文版正式面市。
威尔逊的13岁
早在20世纪初,红火蚁入侵了北美,而威尔逊是在北美最早意识到红火蚁入侵的人之一,那一年他13岁。入侵事件可能是威尔逊少年时代最重要的发现。
1942年,他在美国莫比尔一块挖开的土地中发现一座约30厘米高的蚁丘,里面满是他从未见过的蚂蚁。结果发现它们是入侵红火蚁。
对于整个美国历史来说,红火蚁都是一个宿命般的物种。
20世纪50年代,入侵红火蚁扩散到了全美。当时,美国农业部和化工企业计划用大规模喷洒杀虫剂的方式消灭它们。
已经成为蚂蚁专家的威尔逊非常反对这么做。因为根据科学家的研究,传统方法不仅杀不死红火蚁,还会让农药处理区的其他生物和人类暴露在危险中。
然而,威尔逊没能阻止这个计划。结果是红火蚁又在夏威夷登陆,而后到澳大利亚、新西兰、中国建立了滩头阵地,真正成为了国际性问题。
因为蚂蚁,威尔逊参与并见证了一段环境史,这也是《蚂蚁的世界》26个故事中的一个。
威尔逊一生写过30多本书,绝大多数是学术性的。他自认,直到这本书,才把蚁学作为一场身体和智力上的探险,以讲故事的方式呈现出来。
而这些蚂蚁的故事不仅跟科学发现有关,也包含了威尔逊在不同时间段里的人生经历。“这本书带有相当的个人回忆录的色彩,他的一生似乎都浓缩在了这些故事里。”本书译者之一、科普作家冉浩认为。
威尔逊熟谙大众的口味和兴趣,用科学知识加人生故事的写作方式,保证了这本书最佳的阅读体验。
“他有着一个顶尖科学家的头脑,同时也拥有一个成熟作家的文笔。”冉浩评价说,两种能力的完美结合,让威尔逊成为了科普作者中十分难得的存在。
为什么是蚂蚁
威尔逊一生发现了约450种蚂蚁,几乎站在了蚂蚁分类学金字塔的顶端。但真正让威尔逊名声大噪的,是他在对蚂蚁的潜心研究中,把种群生物学、动物行为学以及进化理论有机融合,开创了生物学一个重要的分支学科“社会生物学”。
冉浩介绍,在如今的社会生物学领域,蚂蚁是非常典型的模式生物,这里有着最引人入胜的故事。这些故事也构成了本书最为精彩的部分。
蚂蚁社会几乎就是“女性”世界,雌性蚂蚁拥有完全的主导权,所有忙于劳动、忙于探索外部环境或参战(全面的蚂蚁战争)的蚂蚁都是雌性。相比雌性,雄性蚂蚁就显得格外可怜,它们一生中唯一的作用就是在婚飞时与其他蚁群中的处女蚁后交配。
威尔逊把这样的雄性蚂蚁形容为一群会飞的“精子导弹”。“导弹”一经发射,不管成功与否,都会被蚁群遗弃,并在之后的几小时或最多几天内死于雨水、高温或捕食者的爪牙之下。
令人毛骨悚然的是,许多蚂蚁类群会吃掉受伤或死亡的同类。年老或残疾的工蚁会按照既定准则离开巢穴,不给蚁群造成任何负担。死在巢穴里的蚂蚁会被丢弃在原地,而严重受伤或垂死的蚂蚁,则会被自己的姐妹直接吃掉。
威尔逊发现,蚂蚁还是所有动物中最好战的,同物种不同蚁群间的斗争最为激烈,通常以斩草除根为目标。
他曾见过到处散落着“战士”尸体的战场,发现绝大多数是年老的雌蚁。成年工蚁随着年龄的增长,为了蚁群发展会从事越来越危险的工作。因为“对蚂蚁来说,服务蚁群就是一切。自然死亡将近时,老年工蚁在最后的日子里从事危险活动是对蚁群更有利的选择”。
在威尔逊看来,蚂蚁利用这些超乎人类想象的社会组织策略,获得了丰厚的回报。迄今为止被发现、定名并详细研究的蚂蚁已经超过1.5万种,相当于鸟类和哺乳动物物种数的总和,地球上蚂蚁的总重量大约与全人类的体重相当。
除了高寒地带以外,蚂蚁渗透到了陆地生态系统的各个角落。它们在1~100毫克量级陆生食肉动物中占据统治地位,是名副其实的“推动世界运行的小生物”,至少在陆生动物中是如此。
曾有人问威尔逊“为什么要研究蚂蚁”,他反问说:“蚂蚁如此有趣,为什么不人人都来研究蚂蚁?”
他“如愿穿越到了1亿年前的那片森林”
“每个孩子都有一段喜爱昆虫的时光,而我始终没有从中走出来。”直至人生的终点,威尔逊都没有丧失对自然界强烈的好奇心。从这个意义上来说,他一生都活得像个孩子。
对小时候的他来说,这是一场激动人心的探险,长大后,这场探险变成了现代生态学中一项重要的数据收集工作——全物种生物多样性编目,这也是他未竟的事业。
这样的经历让威尔逊十分希望本书能够吸引那些有意在科学事业上有所发展的学生,在他看来,即使从十岁开始培养这种兴趣也不算太早。
“被子植物与昆虫之间是一种相互依存的协同演化关系,植物供养昆虫,昆虫帮助它们播种繁衍,因此,被子植物和昆虫互相成就了彼此。” 冉浩解释,一种生物在生态系统中的重要性,并不由个头大小决定,但昆虫就因为它们的外形而难以进入人们的关注圈。
阅读《蚂蚁的世界》,有助于改变人们的认知。
在这本书的最后一章,威尔逊讲到了蚂蚁祖先演化的故事,其中就包括近期在缅甸琥珀研究中颇受瞩目的一类具有大颚的捕食性蚂蚁——哈迪斯蚁,它们生活在大约1亿年前。
威尔逊问自己,如果魔法允许他前往地球史上的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待上几个小时,他会选择去往地球的哪个时代和哪个地方。他的答案是——1亿年前的一片到处都是蚂蚁(包括哈迪斯蚁属)的中生代森林。
“也许老爷子不是离开了,而是如愿穿越到了1亿年前的那片森林。”这是冉浩给偶像最真挚的祝福。
来源:科学导报
#凤凰梧桐[超话]#
《把时间花在心灵上》
文/林清玄
朋友带我去看一位收藏家的收藏,据说他收藏的都是顶级的东西,随便拿一件来都是价逾千万。
我们穿过一条条的巷子,来到一家不起眼的公寓前面,我心中正自纳闷,顶级的古董怎么会收藏在这种地方呢?
收藏家来开门了,连续打开三扇不锈钢门,才走进屋内。室内的灯光非常幽暗,等了几秒钟,我才适应了室内的光线,这时,才赫然看到整个房子堆满古董,多到连走路都要小心,侧身才能前进。
到处都是陶瓷器、铜器、锡器,还有好多书画卷轴拥挤地插在大缸里,主人好不容易带我们找到沙发,沙发也是埋在古物堆中,经过一番整理,我们才得以落座。
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形容那种感觉,古董过度拥塞,使人仿佛置身在垃圾堆中。我想到,任何事物都不能太多,一到“太”的程度,就可怕了。
我们都喜欢蝴蝶,可是如果屋子里飞满蝴蝶,就不美了,再想到蝴蝶就会生满屋的毛毛虫,那多可怕。我们都喜欢鸟,但鸟太多,也是会伤人的,希区柯克的名作《鸟》,那恐怖的情景想起来汗毛都要竖起。
正在出神的时候,主人端出来一个盘子,但盘子里装的不是茶水或咖啡,而是一盘玉。因为我的朋友向主人吹嘘我是个行家,虽然我据实地极力否认,主人只当我是谦虚,迫不及待地拿他的收藏要给我“鉴赏”了。
既是如此,我也只好一件一件地鉴赏,并极力地称赞,在说一块茶色玉时,我心里还想:为什么端出来的不是茶水呢?
看完玉石,我们转到主人的卧房看陶器和青铜,我才发现主人的卧室中只有一张床可以容身,其余的从地面到屋顶,都堆得密不透风。
虽然说这些古铜都是价逾千万,堆在一起却感觉不出它的价值。后来又看了几个房间,依然如此,最令我吃惊的是,连厨房和厕所都堆着古董,主人家已经很久没有开伙了。
古董的主人告诉我,他为什么选择居住在陋巷,是怕引起歹徒的觊觎。
而他设了那么多的铁门,有各种安全功能,一般人从门外窥探他的古董,连一眼也不可得。
朋友补充说:“他爱古物成痴,太太、孩子都不能忍受,移民到国外去了。”
古董的主人说:“女人和小孩子懂什么?”
我对他说:“你的古物这么值钱,又这么多,何不卖几件,买一个大的展示空间,让更多人欣赏呢?这样,房子也不会连坐的地方都没有呀!”
他说:“好的古董一件也不舍得卖。”
他说:“而且那些俗人懂得什么叫古董?”
告辞出来的时候,我感到有一些悲哀,再怎么了不起的古董,都只是“物件”,怎么比得上有情的人?再说,为了占有古董,活着的时候担惊受怕,像囚犯困居于数道铁门的囚室,像乞丐住在垃圾堆中,又何苦?
何况,人都会离开世界,就像他手中的古董从前的主人一样,总有一刻,会两手一放,一件也不能带走。真正的拥有,不一定要占有,真正的古董鉴赏家,不一定要做收藏家;偶尔要欣赏古董,到故宫博物院走走,花几十元门票,就能看到真正的稀世古物。累了,花几十元在三希堂喝故宫特选的乌龙茶,生活不是非常的惬意吗?回到家,窗明几净,也不需要三道铁门来保卫,也不需要和无情的东西争位置,役物而不役于物,不亦快哉!
我们的生命如此短暂,有所营谋,必有所烦恼;有所执著,必有所束缚;有所得,必有所失。
我们如果把时间花在财货,就没有时间花在心灵。
我们如果日夜为欲望奔走,就会耗失自己的健康。
我们如果成为壶痴、石痴、玉痴、古物痴,就会忘却有情世界的珍贵。
好好吃一顿饭、欢喜喝一杯茶,一日喜乐无恼、一夜安眠无梦,又是价值多少?
“百花丛里过,片叶不沾身。”那样的生活才是我们向往的生活,百花丛里是“有情”,片叶不沾身是“觉悟”。
误解与赞赏、批评与歌颂,都像庐山的烟雨和浙江的潮汐,原来一物也无。
去年春天最好的春茶,放到今年也要失味,所以,今年要喝今年的春茶。
年年的春茶都好,我眼前的这个粗陶茶杯也很好,古董、古物、钻石、珍珠,乃至一切的背负,留给那些愿意背负的人吧。
图片来自网络
《把时间花在心灵上》
文/林清玄
朋友带我去看一位收藏家的收藏,据说他收藏的都是顶级的东西,随便拿一件来都是价逾千万。
我们穿过一条条的巷子,来到一家不起眼的公寓前面,我心中正自纳闷,顶级的古董怎么会收藏在这种地方呢?
收藏家来开门了,连续打开三扇不锈钢门,才走进屋内。室内的灯光非常幽暗,等了几秒钟,我才适应了室内的光线,这时,才赫然看到整个房子堆满古董,多到连走路都要小心,侧身才能前进。
到处都是陶瓷器、铜器、锡器,还有好多书画卷轴拥挤地插在大缸里,主人好不容易带我们找到沙发,沙发也是埋在古物堆中,经过一番整理,我们才得以落座。
我不知道怎样才能形容那种感觉,古董过度拥塞,使人仿佛置身在垃圾堆中。我想到,任何事物都不能太多,一到“太”的程度,就可怕了。
我们都喜欢蝴蝶,可是如果屋子里飞满蝴蝶,就不美了,再想到蝴蝶就会生满屋的毛毛虫,那多可怕。我们都喜欢鸟,但鸟太多,也是会伤人的,希区柯克的名作《鸟》,那恐怖的情景想起来汗毛都要竖起。
正在出神的时候,主人端出来一个盘子,但盘子里装的不是茶水或咖啡,而是一盘玉。因为我的朋友向主人吹嘘我是个行家,虽然我据实地极力否认,主人只当我是谦虚,迫不及待地拿他的收藏要给我“鉴赏”了。
既是如此,我也只好一件一件地鉴赏,并极力地称赞,在说一块茶色玉时,我心里还想:为什么端出来的不是茶水呢?
看完玉石,我们转到主人的卧房看陶器和青铜,我才发现主人的卧室中只有一张床可以容身,其余的从地面到屋顶,都堆得密不透风。
虽然说这些古铜都是价逾千万,堆在一起却感觉不出它的价值。后来又看了几个房间,依然如此,最令我吃惊的是,连厨房和厕所都堆着古董,主人家已经很久没有开伙了。
古董的主人告诉我,他为什么选择居住在陋巷,是怕引起歹徒的觊觎。
而他设了那么多的铁门,有各种安全功能,一般人从门外窥探他的古董,连一眼也不可得。
朋友补充说:“他爱古物成痴,太太、孩子都不能忍受,移民到国外去了。”
古董的主人说:“女人和小孩子懂什么?”
我对他说:“你的古物这么值钱,又这么多,何不卖几件,买一个大的展示空间,让更多人欣赏呢?这样,房子也不会连坐的地方都没有呀!”
他说:“好的古董一件也不舍得卖。”
他说:“而且那些俗人懂得什么叫古董?”
告辞出来的时候,我感到有一些悲哀,再怎么了不起的古董,都只是“物件”,怎么比得上有情的人?再说,为了占有古董,活着的时候担惊受怕,像囚犯困居于数道铁门的囚室,像乞丐住在垃圾堆中,又何苦?
何况,人都会离开世界,就像他手中的古董从前的主人一样,总有一刻,会两手一放,一件也不能带走。真正的拥有,不一定要占有,真正的古董鉴赏家,不一定要做收藏家;偶尔要欣赏古董,到故宫博物院走走,花几十元门票,就能看到真正的稀世古物。累了,花几十元在三希堂喝故宫特选的乌龙茶,生活不是非常的惬意吗?回到家,窗明几净,也不需要三道铁门来保卫,也不需要和无情的东西争位置,役物而不役于物,不亦快哉!
我们的生命如此短暂,有所营谋,必有所烦恼;有所执著,必有所束缚;有所得,必有所失。
我们如果把时间花在财货,就没有时间花在心灵。
我们如果日夜为欲望奔走,就会耗失自己的健康。
我们如果成为壶痴、石痴、玉痴、古物痴,就会忘却有情世界的珍贵。
好好吃一顿饭、欢喜喝一杯茶,一日喜乐无恼、一夜安眠无梦,又是价值多少?
“百花丛里过,片叶不沾身。”那样的生活才是我们向往的生活,百花丛里是“有情”,片叶不沾身是“觉悟”。
误解与赞赏、批评与歌颂,都像庐山的烟雨和浙江的潮汐,原来一物也无。
去年春天最好的春茶,放到今年也要失味,所以,今年要喝今年的春茶。
年年的春茶都好,我眼前的这个粗陶茶杯也很好,古董、古物、钻石、珍珠,乃至一切的背负,留给那些愿意背负的人吧。
图片来自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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