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看吧、这就是我们牡丹江市西安区城管执法局不作为的产物!
我们是牡丹江市西安区西一条路新安街国贸小区29号楼的业主。我们小区楼下有一家“家家好”超市,私自搭建违章建筑,致使我们的公共面积越来越小,停车非常不方便!多次给市长热线打电话,接听的工作人员说的挺好,一直没有人能解决问题!他们私建的垃圾箱也是一天天臭气熏天,让我们的生活环境越来越恶劣!我想问一下:市长热线既然接听了人民群众的呼声,为什么没有下文?如果你们没有解决问题的能力和责任心,要你们有什么用!总有一些人拿着我们纳税人的血汗钱坐在那里不作为!我好想知道:作为牡丹江市的市长是否知道你的热线工作人员这样不作为?俗话说得好:当官不为民做主,要你何用?市里主要街道修修补补,就连市政府门前的路前两年每年大修一次,可见工程质量何其差!又可想而知别的地方的路况能好到哪去!用一句话形容就是“驴粪蛋子上霜“表面光”!我们楼下那个超市的地方本领就是我们所有业主的停车棚(当年入住的时候)不知道怎么就盖了房子可能还有房照!更不知道这个房子的主人是怎么办理的审批,更不知道这里面有没有严重腐败问题?希望某些官老爷睁开眼睛看看我们生活环境,动动脑子管一管好不好?让我们大家拭目以待吧!看看这些职能部门何时才能有所作为!看看那个不应该建的房子是什么人在什么情况下“审批”的?这个“山高皇帝远”的地方还有没有天理国法?中央的反腐败精神在这里能不能贯彻执行! https://t.cn/R2WxNH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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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市户口下乡违法占地建房,政法委胡小伟书记点名要弄我这个举报人,想尽办法以失地农民身份去给其审批手续。
我是一个愤青,在国家有难八方支援的时候义不容辞亲赴绵竹抗震救灾,并且当时把仅有的五万多全部去批发市场买了泡面、牛奶、矿泉水、大米、油、雨衣雨鞋等必需品,安排的我们自己工地上的货运车辆送往灾区,那个时候我21岁。我多次在各个乡镇村道路上捐钱修路,没留名字,但当地村民都知道这些事。我做的这些,都源自于父母的教导和国家的教导,要做一个有爱的人,并心存感激。下面是我要说的真实事件:我作为一个大竹人,我不愿意给自己家乡抹黑,无奈多次实名举报,都被各级领导强压此事,不闻不问,原因就是朱洪玉的大哥曾是航天学校招生部的小领导,现在有一个亲戚在省公安厅里工作的。俗话说的好,朝中有人好办事,在这全民打黑期间,这句话被体现得淋漓尽致。我为了当地居民出钱修的一条水泥路,花了30万左右,现在快垮了,有严重安全隐患。现在因为大竹县城市规划到莲印乡,新建车站,高速路南出口,(就是朱洪玉想建房子附近)也在莲印乡等实际情况,她为了骗取国家以后拆迁补助款,谎称自己没有房子居住,来到此地新修建房子。朱洪玉的户口在09年以失地农民农转非,当时有的人愿意转非,有人不愿意,但她为了买社保只花一万多,就转非了,当时农村户口买社保需要五万多,而且还不好买。这么多年了,她一直享受着城市户口的待遇,每个月领着一千多的社保。从2003年开始,朱洪玉就在成都她女儿处居住,这么多年了,从未说过没房子居住,并且两个女儿家庭都不错,在成都等地均有商品房,还有沃尔沃的汽车。国家的法律本是平等的,但在朱洪玉身上体现出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她无用。城市户口利大于弊的时候就想办法到城市户口去,现在看见政策好了,农村户口的利大于弊,就想尽办法来农村占便宜了。我认为国家的钱不应该这样被骗取,如果人人都这样,都抱着欺骗国家利益是证明自己有本事这种心态,那么国将不国。我好恨,好恨这种给国家拖后腿的人,也恨那些在职领导不作为乱作为。正因为有了这两种人,他们互相配合,各取所需,才导致了我坚决把此事公开。古语亦有云: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我只希望作为中国每一个公民,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职能部门不是形同虚设,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一视同仁。我也只希望大竹县不是属于朱洪玉的大竹县,而还是属于“中国、大竹”。朱洪玉,住址:四川省大竹县莲印乡街道莲印社区高观寨组243号。朱洪玉的户籍信息显示系城镇居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新修房屋必须系农村居民,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现在朱洪玉已经把一块空地新建成了一层楼高的房子了。没有任何任何部门去追责,去强拆,所有的材料堵在马路上,下雨天,雨水没办法排出,现在马路要塌了,我的心血也白费了。这样以后还让我,让大家如何相信国家职能部门,还如何履行父母和国家教的大爱?如何教育我的孩子要有爱?如何?
朱洪玉的户籍信息上显示是居民,如果你们把居民变为失地农民这几个字我就不告了。你们乡政府上下一体给朱洪玉包庇,违规批手续,从我的照片里可以看出是新建房,朱洪玉09年以失地农民转非,她就是城镇居民,而且当时失地农民不一定非要转非,也有人没转,当时农村户口买不到社保,她为了转为城市户口,花一万多买社保,她自己愿意转为城镇居民的,而且当时失地农民转非,她朱洪玉也是分了集体卖土地的钱的。朱洪玉以城镇居民身份买的社保,这是铁证,现在每个月都领一千多的社保,这都是铁证,没房子居住条件够了,可以申请廉租房,她有女儿,条件都不错,子女都应当赡养父母老人,朱洪玉2003年开始在成都女儿处居住,这么多年,没在这个地方居住过,而且从未说过没房子住,到现在开发起来了,就说没房子居住,回来强行占地建房了。来给他作证没房子做的,请注意是否和她有亲戚关系,如果有亲戚关系的供词,又有几分可信度。请慎重。当时城镇居民利益大过农村居民,他就转非,现在大竹发展到莲印乡,农村利益大些,就想回来占地建房。你们做人做事讲良心,我举报这个事情,就算朱洪玉不修建,此土地不属于我个人,属于天生村一组集体土地。请你们当时犯错误讲人情,上下串通去违规批手续,不要让错误继续。此事我一定会举报到底。从照片里可以看出朱洪玉为新建房子,并且你们乡政府几个部门研究决定出了文书,暂停修建,但是朱洪玉就有那么大的胆子,10月26日,11月27日公然挑衅政府决定继续修建。她有那么大的本事,因为有后台了,你们乡政府无论怎么包庇,怎么说的要弄我,我都不怕,我要把此事公开,你们觉得你们有人情,但我觉得中国有国法,有天理,虽然在开会的时候,政法委的胡小伟书记在嘲笑我,我没有背景,就一个平民,你们可以嘲笑我,但我不会停下举报你们的脚步。希望各位爱国者都进行转发,确实大竹太黑了,我举报了朱洪玉,政府不予严查,反而把矛头对准我,说的要弄我。这就是一级政府的处理态度。牛逼。还有我从未说过影响我家的风水,那是他们想调解此事,不让我举报冤枉我的,当时有记录为证,可以提取出来看我是否说过这些话,是政府为了掩盖此事而冤枉我的。我还是那句话,此事根据相关政策,土地法有失地农民可以回乡占地建房这一条就批手续,把朱洪玉户籍信息由城镇居民改为失地农民这几个字我就不告了。这个土地如果不修,是属于天生村集体土地,不管我的事。希望他的亲戚朋友都别睁眼说瞎话。我相信国家,相信公平公正。
我是一个愤青,在国家有难八方支援的时候义不容辞亲赴绵竹抗震救灾,并且当时把仅有的五万多全部去批发市场买了泡面、牛奶、矿泉水、大米、油、雨衣雨鞋等必需品,安排的我们自己工地上的货运车辆送往灾区,那个时候我21岁。我多次在各个乡镇村道路上捐钱修路,没留名字,但当地村民都知道这些事。我做的这些,都源自于父母的教导和国家的教导,要做一个有爱的人,并心存感激。下面是我要说的真实事件:我作为一个大竹人,我不愿意给自己家乡抹黑,无奈多次实名举报,都被各级领导强压此事,不闻不问,原因就是朱洪玉的大哥曾是航天学校招生部的小领导,现在有一个亲戚在省公安厅里工作的。俗话说的好,朝中有人好办事,在这全民打黑期间,这句话被体现得淋漓尽致。我为了当地居民出钱修的一条水泥路,花了30万左右,现在快垮了,有严重安全隐患。现在因为大竹县城市规划到莲印乡,新建车站,高速路南出口,(就是朱洪玉想建房子附近)也在莲印乡等实际情况,她为了骗取国家以后拆迁补助款,谎称自己没有房子居住,来到此地新修建房子。朱洪玉的户口在09年以失地农民农转非,当时有的人愿意转非,有人不愿意,但她为了买社保只花一万多,就转非了,当时农村户口买社保需要五万多,而且还不好买。这么多年了,她一直享受着城市户口的待遇,每个月领着一千多的社保。从2003年开始,朱洪玉就在成都她女儿处居住,这么多年了,从未说过没房子居住,并且两个女儿家庭都不错,在成都等地均有商品房,还有沃尔沃的汽车。国家的法律本是平等的,但在朱洪玉身上体现出国家的法律法规对她无用。城市户口利大于弊的时候就想办法到城市户口去,现在看见政策好了,农村户口的利大于弊,就想尽办法来农村占便宜了。我认为国家的钱不应该这样被骗取,如果人人都这样,都抱着欺骗国家利益是证明自己有本事这种心态,那么国将不国。我好恨,好恨这种给国家拖后腿的人,也恨那些在职领导不作为乱作为。正因为有了这两种人,他们互相配合,各取所需,才导致了我坚决把此事公开。古语亦有云:天子犯法与庶民同罪。我只希望作为中国每一个公民,应当严格遵守国家法律,职能部门不是形同虚设,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一视同仁。我也只希望大竹县不是属于朱洪玉的大竹县,而还是属于“中国、大竹”。朱洪玉,住址:四川省大竹县莲印乡街道莲印社区高观寨组243号。朱洪玉的户籍信息显示系城镇居民,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六十二条、第七十七条、第七十八条规定农村村民一户只能拥有一处宅基地,新修房屋必须系农村居民,农村村民未经批准或者采取欺骗手段骗取批准,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土地行政主管部门责令退还非法占用的土地,限期拆除在非法占用的土地上新建的房屋。现在朱洪玉已经把一块空地新建成了一层楼高的房子了。没有任何任何部门去追责,去强拆,所有的材料堵在马路上,下雨天,雨水没办法排出,现在马路要塌了,我的心血也白费了。这样以后还让我,让大家如何相信国家职能部门,还如何履行父母和国家教的大爱?如何教育我的孩子要有爱?如何?
朱洪玉的户籍信息上显示是居民,如果你们把居民变为失地农民这几个字我就不告了。你们乡政府上下一体给朱洪玉包庇,违规批手续,从我的照片里可以看出是新建房,朱洪玉09年以失地农民转非,她就是城镇居民,而且当时失地农民不一定非要转非,也有人没转,当时农村户口买不到社保,她为了转为城市户口,花一万多买社保,她自己愿意转为城镇居民的,而且当时失地农民转非,她朱洪玉也是分了集体卖土地的钱的。朱洪玉以城镇居民身份买的社保,这是铁证,现在每个月都领一千多的社保,这都是铁证,没房子居住条件够了,可以申请廉租房,她有女儿,条件都不错,子女都应当赡养父母老人,朱洪玉2003年开始在成都女儿处居住,这么多年,没在这个地方居住过,而且从未说过没房子住,到现在开发起来了,就说没房子居住,回来强行占地建房了。来给他作证没房子做的,请注意是否和她有亲戚关系,如果有亲戚关系的供词,又有几分可信度。请慎重。当时城镇居民利益大过农村居民,他就转非,现在大竹发展到莲印乡,农村利益大些,就想回来占地建房。你们做人做事讲良心,我举报这个事情,就算朱洪玉不修建,此土地不属于我个人,属于天生村一组集体土地。请你们当时犯错误讲人情,上下串通去违规批手续,不要让错误继续。此事我一定会举报到底。从照片里可以看出朱洪玉为新建房子,并且你们乡政府几个部门研究决定出了文书,暂停修建,但是朱洪玉就有那么大的胆子,10月26日,11月27日公然挑衅政府决定继续修建。她有那么大的本事,因为有后台了,你们乡政府无论怎么包庇,怎么说的要弄我,我都不怕,我要把此事公开,你们觉得你们有人情,但我觉得中国有国法,有天理,虽然在开会的时候,政法委的胡小伟书记在嘲笑我,我没有背景,就一个平民,你们可以嘲笑我,但我不会停下举报你们的脚步。希望各位爱国者都进行转发,确实大竹太黑了,我举报了朱洪玉,政府不予严查,反而把矛头对准我,说的要弄我。这就是一级政府的处理态度。牛逼。还有我从未说过影响我家的风水,那是他们想调解此事,不让我举报冤枉我的,当时有记录为证,可以提取出来看我是否说过这些话,是政府为了掩盖此事而冤枉我的。我还是那句话,此事根据相关政策,土地法有失地农民可以回乡占地建房这一条就批手续,把朱洪玉户籍信息由城镇居民改为失地农民这几个字我就不告了。这个土地如果不修,是属于天生村集体土地,不管我的事。希望他的亲戚朋友都别睁眼说瞎话。我相信国家,相信公平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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