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25日,华商报—二三里资讯以《12个公共停车位安装地锁?建设单位装锁引不满》为题对宝鸡高新区和谐路、锦绣路市政公共收费停车位被水韵江南项目施工单位安装12把地锁进行报道。张先生说:“我的车一直在小区附近的市政收费停车位上放着,从2月22日开始,这些车位突然被安装上了地锁,最后问了收费员才知道是水韵江南项目工地人安装的。周边小区内车位本来就比较紧张,他们这么操作让别人没出停车。”
一位负责此路段的收费员告诉记者:“安装地锁是工地和他们公司联系的,对此他不是很清楚,安装之后我也向公司进行反映。”水韵江南一工作人员说:“地锁是项目施工单位安装的,主要是因为项目施工担心会对停车泊位车辆安全。”随后,记者将此情况与停车泊位管理单位进行了沟通,他们也前往现场进行勘察。同时,管理公司表示,加装地锁不允许,会尽快拆除。2月25日11时许,记者接到宝鸡智宝智慧交通管理有限公司一工作人员回复,已经将此处12把地锁进行拆除,下一步将施划禁停黄线,待项目施工结束后恢复此处停车泊位。
一位负责此路段的收费员告诉记者:“安装地锁是工地和他们公司联系的,对此他不是很清楚,安装之后我也向公司进行反映。”水韵江南一工作人员说:“地锁是项目施工单位安装的,主要是因为项目施工担心会对停车泊位车辆安全。”随后,记者将此情况与停车泊位管理单位进行了沟通,他们也前往现场进行勘察。同时,管理公司表示,加装地锁不允许,会尽快拆除。2月25日11时许,记者接到宝鸡智宝智慧交通管理有限公司一工作人员回复,已经将此处12把地锁进行拆除,下一步将施划禁停黄线,待项目施工结束后恢复此处停车泊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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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5线索征集方式:
如果你的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维权遭遇重重阻碍,请马上联系我们,帮你维权,让消费者的声音更有力量!
1、热线电话:15686920718(同微信)
2、下载二三里,点击“身边”,找到话题#宝鸡315线索征集#发布爆料内容即可。
如果您没有相关的线索,也请您把这条消息转发到朋友圈,只有联合起来,黑幕和欺诈才能远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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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身边事##网友爆料# 近日,宝鸡市民侯先生向华商报-二三里资讯反映,自己2017年在宝鸡联盟大桥南段购买了一套北 兴三千城的商品房,购买的房屋签订协议时,销售人员在北兴三千城《房屋认购协议书》上注明并明确表示,订房成交就送冰箱,但是过去5年时间了,到现在都没有兑现“送冰箱”的承诺。
购房者:买房时说送冰箱 快5年了还未兑现
“我是2017年花46万余元购买了一套北兴三千城的商品房,当时我购买防房屋的时候,他们地产销 售给我承诺购房成功赠送冰箱,时至今日已5年时间,我不知道和开发商售楼部要了多少回,他们就 是不兑现。”侯先生向记者说。
侯先生表示,房子认购协议书签订以后,我也是办理的手续并已入住多年,但是开发商到现在不给 我兑现“送冰箱”的承诺,总是以各种理由进行搪塞,并扬言让我去法院起诉。实在是没办法了, 所以请求二三里介入报道关注此事。
记者与北兴置业多方联系未果
据记者查询,北兴三千城位于宝鸡市宝光路60号,由宝鸡北兴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规划建设 1500余户。
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与侯先生订购协议书上北兴置业公司电话及售楼部公开联系方式多次联系, 电话均是无人接听。侯先生向记者表示,对于宝鸡北兴置业有限公司的不履行承诺的不当做法,自 己也已经向市民热线等渠道进行了投诉反映。
律师有话说:应兑现承诺 若无果可起诉法院
多年在宝鸡从事法律事务的陈律师告诉记者,在《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之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销售房屋时公开承诺赠送冰箱,但购房者购买后发现该承诺无法兑现,则视为违约。赠品同样具有法律承诺效率,《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在双方自愿、意思表示真实的基础上签订的且交易已完成,应受法律保护,认购协议书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陈律师建议,侯先生继续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处理,如若还是协商未果,可向辖区法院提起法律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华商报记者董晓明 编辑 刘杰
购房者:买房时说送冰箱 快5年了还未兑现
“我是2017年花46万余元购买了一套北兴三千城的商品房,当时我购买防房屋的时候,他们地产销 售给我承诺购房成功赠送冰箱,时至今日已5年时间,我不知道和开发商售楼部要了多少回,他们就 是不兑现。”侯先生向记者说。
侯先生表示,房子认购协议书签订以后,我也是办理的手续并已入住多年,但是开发商到现在不给 我兑现“送冰箱”的承诺,总是以各种理由进行搪塞,并扬言让我去法院起诉。实在是没办法了, 所以请求二三里介入报道关注此事。
记者与北兴置业多方联系未果
据记者查询,北兴三千城位于宝鸡市宝光路60号,由宝鸡北兴置业有限公司开发建设,规划建设 1500余户。
华商报-二三里资讯记者与侯先生订购协议书上北兴置业公司电话及售楼部公开联系方式多次联系, 电话均是无人接听。侯先生向记者表示,对于宝鸡北兴置业有限公司的不履行承诺的不当做法,自 己也已经向市民热线等渠道进行了投诉反映。
律师有话说:应兑现承诺 若无果可起诉法院
多年在宝鸡从事法律事务的陈律师告诉记者,在《最高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三条规定之规定:“商品房的销售广告和宣传资料为要约邀请,但是出卖人就商品房开发规划范围内的房屋及相关设施所作的说明和允诺具体确定,并对商品房买卖合同的订立以及房屋价格的确定有重大影响的,应当视为要约。
该说明和允诺即使未载入商品房买卖合同,亦应当视为合同内容,当事人违反的,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如果开发商销售房屋时公开承诺赠送冰箱,但购房者购买后发现该承诺无法兑现,则视为违约。赠品同样具有法律承诺效率,《房屋认购协议书》是在双方自愿、意思表示真实的基础上签订的且交易已完成,应受法律保护,认购协议书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陈律师建议,侯先生继续与开发商进行协商处理,如若还是协商未果,可向辖区法院提起法律诉讼,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华商报记者董晓明 编辑 刘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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