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亲近自然发现新鲜事# 【保护白鹤 划出观鸟“红线”】近日,两只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鹤“入住”浙江省武义县柳城畲族镇云溪村。据悉,武义县有国家级森林公园、省级自然保护区10处,生态环境优越。为切实保护好白鹤,保障其周边环境安全,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工作人员在白鹤栖息区域设置了文明观鸟告示牌,划出了观鸟“红线”。(舒清海 )
【保护白鹤 划出观鸟“红线”】近日,两只国家一级保护野生动物白鹤“入住”浙江省武义县柳城畲族镇云溪村。据悉,武义县有国家级森林公园、省级自然保护区10处,生态环境优越。为切实保护好白鹤,保障其周边环境安全,武义县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林业局)工作人员在白鹤栖息区域设置了文明观鸟告示牌,划出了观鸟“红线”。(舒清海 摄)
“奇霖宏观”《理解中国宏观经济系列专题》系列文章第二篇:
这一篇讲了政府的核心资源——土地问题。从包干制到分税制,再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土地抵押融资,详细地梳理我国土地财政体系形成的脉络,讨论土地作为GDP的转化机制,是如何发挥其作用,带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
1.税制改革:
(1)企业税制改革
让企业拥有自主经营权的关键是税制改革。计划经济时期,利润和税收之间的界限是非常模糊的。所谓税收就是企业把利润上缴给国家,企业没有剩余,产品的价格也是自上而下给定的,这个时候的企业谈不上自主经营权。既然想要企业拥有自主经营权,那么合理的改革方向就是将利税分开,企业只要按照规定给国家交税,剩下的利润可以自主分配。利润越多,自主分配的就越多,这样企业的积极性就能调动起来了。
把企业利润和交税分开的改革就是利改税。企业拥有了利润的自主分配权,这是调动企业积极性关键的一步。第二步是分散税种,用不同产品不同税率来调控价格。
(2).划分收支——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
什么是划分收支呢?就是中央和地方各自确定好自己的收入和支出范围,财权和事权重新统一,中央不把全部的财政剩余都收走了。这给中央财政的弱势埋下了伏笔。当中央财政被削弱后,中央通过转移支付来调剂政府间财政差距的力度也随之减弱了。随着不同省份之间的财政收入不断拉大,必然会导致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
于是分税制改革出现了。按税种来划分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税主要包括消费税、关税和央企所得税以及上缴的利润等;地方税主要包括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以及上缴的利润等。最大的改变是共享税,增值税的75%被划给了中央,25%划给了地方。
中央在集中了财力后确实主要把钱用于调剂区域间的收入差距,致力于实现公共财政均等化。财政向中央集中的另一面,是地方的财政支出压力不断加大。地方财政支出的压力是刚性的,在事权层层下压之时,财权却是层层上收的。分税制给了地方财政压力,但在GDP相对增速考核的体制下,分税制带给地方财政的压力只会迫使公共部门通过其他途径去创收,去寻找自己可以自由支配的收入,然后满足当地经济发展的要求。于是,土地财政出现了。
2.可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自从1998年的《土地管理法》修订后,地方政府成为了土地市场唯一的买家和卖家,具有独一无二的垄断地位,同时该法案也肯定了地方政府通过土地使用权转让获利的权利。这里农村土地问题比较复杂,我们可以简单理解为:通过地方政府征用农业集体用地,将农地转为建设用地,是唯一的合法途径。也就是说,农民是不能自己把集体用地使用权出让,不能自己把集体土地转让成建设用地的,只有地方政府才能够把集体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地方政府是农村集体土地唯一的买方。
地方政府掌握土地资源,那土地如何升值呢?打开土地现金流想象空间的是住房商品化改革。土地财政兴起的一切条件逐步齐备:
1)分税制后,地方自由可支配的财力下降,但官员GDP相对考核的压力没有减弱;
2)地方垄断了土地市场,进而垄断了土地买卖差价,而且随着出让土地使用权获利的权利逐步被中央肯定,地方从土地上获益部分可以全部自由支配,用于发展当地经济;
3)住房市场商品化,全社会改善住房居住条件的诉求彻底抬高了土地的估值,让土地财政大爆发成为了可能。
当然,这种发展模式也有它的问题,快速的工业化过于依赖廉价要素投入(土地、劳动力)。低廉的工业用地是以高额的市中心住房用地和商业用地为代价,这会制约高端服务业转型(市区用地贵和高端人才贵),降低了全要素生产率。同时也会拉大贫富差距,边际消费倾向释放不出来,制约了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张,结果导致工业产能过剩。
而且,土地出让产生的净收入会因此下降。虽然土地出让收入因为房价上涨节节攀升,但是,开支也跟上去了,所以土地出让产生的盈余并没有上去。
用于支持基建的“钱”是从哪来的呢?
“钱”还是通过土地来的,只是不完全是通过土地出让攒的盈余,而是通过土地抵押融资,来撬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这个过程我们也称之为“土地资本化”。
也就是说,土地不仅仅在使用权出让阶段可以给地方政府积累盈余,还可以作为抵押品,通过把土地押给银行,向银行去融资,通过信贷,来撬动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要的资金需求。
信贷高速增长的背后实际上是反映出中国经济增长模式的改变。当土地出让盈余下降后,地方政府开始通过土地抵押融资的模式驱动地方经济增长。既然土地是用来撬动信贷的,经济增长开始依赖于信贷和债务扩张。
4.土地财政带来两个问题:
一个是放大了城乡差距,另一个则是地方隐性债务扩张带来的潜在风险。
2019年,我国对《土地管理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和规范,这对土地征收制度的改进具有重大意义,因为新土地法最大的亮点是就是打破了地方政府对集体建设用地“先征收后使用”的模式,而允许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新土地法打破了这一“先征收后使用”的模式,使得符合条件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得以直接同权同价同等入市,在法律层面上,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扫除了制度障碍。
这意味着什么呢?一是通过减少行政流程,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向城市的供地效率。二是打破了地方政府在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权,将部分利益让渡给了农民。三是更充分地发挥了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了城乡间土地分配的合理性。
这一篇讲了政府的核心资源——土地问题。从包干制到分税制,再到土地使用权的转让和土地抵押融资,详细地梳理我国土地财政体系形成的脉络,讨论土地作为GDP的转化机制,是如何发挥其作用,带动中国经济高速发展的。
1.税制改革:
(1)企业税制改革
让企业拥有自主经营权的关键是税制改革。计划经济时期,利润和税收之间的界限是非常模糊的。所谓税收就是企业把利润上缴给国家,企业没有剩余,产品的价格也是自上而下给定的,这个时候的企业谈不上自主经营权。既然想要企业拥有自主经营权,那么合理的改革方向就是将利税分开,企业只要按照规定给国家交税,剩下的利润可以自主分配。利润越多,自主分配的就越多,这样企业的积极性就能调动起来了。
把企业利润和交税分开的改革就是利改税。企业拥有了利润的自主分配权,这是调动企业积极性关键的一步。第二步是分散税种,用不同产品不同税率来调控价格。
(2).划分收支——中央与地方的财政关系
什么是划分收支呢?就是中央和地方各自确定好自己的收入和支出范围,财权和事权重新统一,中央不把全部的财政剩余都收走了。这给中央财政的弱势埋下了伏笔。当中央财政被削弱后,中央通过转移支付来调剂政府间财政差距的力度也随之减弱了。随着不同省份之间的财政收入不断拉大,必然会导致收入分配差距不断扩大。
于是分税制改革出现了。按税种来划分中央税、地方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中央税主要包括消费税、关税和央企所得税以及上缴的利润等;地方税主要包括营业税、地方企业所得税以及上缴的利润等。最大的改变是共享税,增值税的75%被划给了中央,25%划给了地方。
中央在集中了财力后确实主要把钱用于调剂区域间的收入差距,致力于实现公共财政均等化。财政向中央集中的另一面,是地方的财政支出压力不断加大。地方财政支出的压力是刚性的,在事权层层下压之时,财权却是层层上收的。分税制给了地方财政压力,但在GDP相对增速考核的体制下,分税制带给地方财政的压力只会迫使公共部门通过其他途径去创收,去寻找自己可以自由支配的收入,然后满足当地经济发展的要求。于是,土地财政出现了。
2.可转让的土地使用权
自从1998年的《土地管理法》修订后,地方政府成为了土地市场唯一的买家和卖家,具有独一无二的垄断地位,同时该法案也肯定了地方政府通过土地使用权转让获利的权利。这里农村土地问题比较复杂,我们可以简单理解为:通过地方政府征用农业集体用地,将农地转为建设用地,是唯一的合法途径。也就是说,农民是不能自己把集体用地使用权出让,不能自己把集体土地转让成建设用地的,只有地方政府才能够把集体用地转化为建设用地,地方政府是农村集体土地唯一的买方。
地方政府掌握土地资源,那土地如何升值呢?打开土地现金流想象空间的是住房商品化改革。土地财政兴起的一切条件逐步齐备:
1)分税制后,地方自由可支配的财力下降,但官员GDP相对考核的压力没有减弱;
2)地方垄断了土地市场,进而垄断了土地买卖差价,而且随着出让土地使用权获利的权利逐步被中央肯定,地方从土地上获益部分可以全部自由支配,用于发展当地经济;
3)住房市场商品化,全社会改善住房居住条件的诉求彻底抬高了土地的估值,让土地财政大爆发成为了可能。
当然,这种发展模式也有它的问题,快速的工业化过于依赖廉价要素投入(土地、劳动力)。低廉的工业用地是以高额的市中心住房用地和商业用地为代价,这会制约高端服务业转型(市区用地贵和高端人才贵),降低了全要素生产率。同时也会拉大贫富差距,边际消费倾向释放不出来,制约了市场规模进一步扩张,结果导致工业产能过剩。
而且,土地出让产生的净收入会因此下降。虽然土地出让收入因为房价上涨节节攀升,但是,开支也跟上去了,所以土地出让产生的盈余并没有上去。
用于支持基建的“钱”是从哪来的呢?
“钱”还是通过土地来的,只是不完全是通过土地出让攒的盈余,而是通过土地抵押融资,来撬动用于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这个过程我们也称之为“土地资本化”。
也就是说,土地不仅仅在使用权出让阶段可以给地方政府积累盈余,还可以作为抵押品,通过把土地押给银行,向银行去融资,通过信贷,来撬动基础设施建设所需要的资金需求。
信贷高速增长的背后实际上是反映出中国经济增长模式的改变。当土地出让盈余下降后,地方政府开始通过土地抵押融资的模式驱动地方经济增长。既然土地是用来撬动信贷的,经济增长开始依赖于信贷和债务扩张。
4.土地财政带来两个问题:
一个是放大了城乡差距,另一个则是地方隐性债务扩张带来的潜在风险。
2019年,我国对《土地管理法》进行了重新修订和规范,这对土地征收制度的改进具有重大意义,因为新土地法最大的亮点是就是打破了地方政府对集体建设用地“先征收后使用”的模式,而允许了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
新土地法打破了这一“先征收后使用”的模式,使得符合条件的集体建设用地和国有建设用地得以直接同权同价同等入市,在法律层面上,为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建设扫除了制度障碍。
这意味着什么呢?一是通过减少行政流程,进一步提高了农村向城市的供地效率。二是打破了地方政府在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权,将部分利益让渡给了农民。三是更充分地发挥了市场在土地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促进了城乡间土地分配的合理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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