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砍价”“溯源”“抢攻”,他用三招护好商圈治安】
重庆之声6月24日讯 说起重庆九龙坡最繁华的地带,许多人第一时间都会想到杨家坪。的确,这个商圈形成年代早、四通八达、周边居民多、辐射能力强,向来是热闹的代名词。可对于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杨家坪派出所来说,由于该地区商业形态多样、人员构成复杂,辖区治安防控难度相当大。不过,近年来,杨家坪商圈报警数量、刑事案件数量全面下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上升。这是派出所治安民警强有力工作的反映,36岁的冯善康是其中的骨干尖兵。为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增强群众安全感,冯善康深入社区走访摸排、积极参与案件查处,并独创“砍价调解法”“隐患溯源法”“夜战巡踪法”等工作方法,是同事和群众心目中的商圈治安守护者。
“砍价”:为矛盾双方找到公约数
所谓“砍价”自然不是在市场上与小商贩讨价还价,这是冯善康调解社会矛盾的经验浓缩。别看低调务实的冯善康在接受采访时不善言辞,但偶然路过调解室,看见有同事一直没让矛盾双方“谈拢”,冯善康马上切换到能说会道的一面——不仅细心了解事情经过,甚至跟每一方聊起一些看似跟这起矛盾无关的家长里短,“了解他们的背景,才能够设身处地代入他们的思维,讲一个‘好价’。”
本月初,外地来渝的小郑通过中介在杨家坪中迪广场租房,看上了周老师的一套房。由于之前一份租约未到,小郑也还不急着签合同,在告知中介后,将一些物品暂存在了周老师空置的家中,一不小心,还剐蹭到周老师家的墙体。
存了一周,周老师发现了这件事,顿时火大,他认为小郑的行为是“非法侵占他人住宅”,非常恶劣,要么赔偿10000元,要么法庭见。小郑虽不认同周老师的“指控”,但自知理亏,愿意出一点赔偿,不过和周老师的预期差距实在大——200元。
双方自然是谈不拢,事情闹到了派出所。冯善康详细了解情况后,也觉得很棘手,但他并不慌乱,跟双方耐心释法。小郑好办,他的确没有告知房东,但周老师的工作可不好做,尽管得知小郑的行为很难构成非法侵占他人住宅,但对于价格一点不松口,“说我狮子大开口,那总要有个标准吧?”
让周老师没想到的是,冯善康第二天竟然请来了三名客人到他对外出租的那套房。这是三名来自不同房产销售公司的中介,他们对这套房进行了测量估价,结合同地段房源的出租价,为周老师给出了一个参考价格,而周老师本身就把房挂牌出租,自然清楚这个价格很合理。冯善康一算,平均一周的租用价格不过500元左右,加上墙体受损的修补费用和一定的精神补偿,提出了1000元赔偿的方案。而在咨询律师朋友后,周老师也放弃了走法律途径,接受了方案。小郑也服气,自己本来就要租地方存放物品,租金该交,弄坏东西要赔偿也没问题。
杨家坪派出所辖区人口居住密集、流动人口多,各种矛盾纠纷也多,要维护好辖区治安,调处好这些矛盾很有必要,而在冯善康看来,这些问题中大部分对错很明确,难以达成共识的往往是赔偿金额,这时,作为调解员的民警,必须在其中“讲好价”,谈到一个双方都接受的合理范围。
“溯源”:找到源头才能消除治安隐患
很多人以为,治安类案件相对简单,冯善康处理得多,是因为那些都是些小案,不像刑事案件,民警一头扎进一个案子里,可能就是好几个月。
事实上,人民群众无小事,一些看似清晰的案件,对于每一个群众来说,都是关乎生活中方方面面的大事、疑难事。
冯善康办过的治安案件里,持续时间最长的超过2年。起因是件物业纠纷,这是很多市民都可能遇到的事。事情变得复杂,是从业主们使用高音喇叭维权开始,2019年3月的一天傍晚,突然冲出的一群人将音箱抢走,维权人士和这群不明人员发生了冲突,冲突中,一名业主受了伤。
“肯定是物业找来的人!”业主们的矛头指向了长期的“敌方”,有人甚至指出,“打人的就是小区保安,我认识!”冯善康介入调查后,经过多方比对,证实伤人者确实不曾在物业工作过。工作一向认真的他,向所有当时在场的业主进行了了解,完成了冲突另一方人员的“画像”,经过一周的努力,人员身份终于明确——带头的竟然就是一名小区业主!这名业主自己并不住在小区内,因此邻居们都没认出他,而他抢音箱的原因,是因为住在小区的母亲身体欠佳,被维权的声音吵到。
物业纠纷又夹杂邻里矛盾,中间还有人受伤,事情越发错综复杂,但这一点没有让冯善康退却。
在接下来两年时间里,冯善康一直处理这件事——伤人者受到了处理;受伤人伤情鉴定几度变化,案件性质也发生变化;发生了一件这样的案件,源头不根治恐怕还会发生,冯善康又主动联系各个相关单位,协调解决引起这件事的物业纠纷……到今年4月,伤人案件了结,小区也恢复和谐,邻里之间的隔阂也总算消除,冯善康为这件事跑了无数趟,身边人说他“管得宽”:“你办完这件治安案件就好,何必还要把邻里矛盾、物业纠纷也一管到底?”冯善康拿治安民警需要负责的消防工作作比喻,“预防胜于扑火,火灭了是好,但总归造成了伤害,让火不燃起来,消除源头的隐患,才是真正的好治安。”
“抢攻”:兵贵神速方能抓牢有限线索
能成功解决那起物业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冯善康靠的是执着和耐心,但一些治安案件,并不会给民警留下这么多时间来处理,一旦错过,线索就会断掉。
杨家坪是重庆主城传统的五大商圈之一,治安环境复杂,商圈吃喝玩乐的店铺多,夜经济繁荣,因此深夜的治安类警情就显得相对突出,常有突发的案件,不管多晚都需要第一时间处理,发动“抢攻”,因为商圈里人员流动性大,一旦错过时机,很可能就会浪费关键的线索。
5月的一天凌晨3点,刘小洪(化名)来派出所报警,称酒后跟另一名喝高了的小伙子发生口角,小刘还挨了几拳,等小刘酒醒,对方已经离开,商圈这么大,大半夜的,上哪儿去找对方?
冯善康引导小刘继续回忆,没想到,刘小洪倒是对打斗的过程很有印象,冯善康听完了描述,感觉打人的男子应该也不会好受,很可能受了伤,“对头,你这么一说,我觉得我可能把他手打遭了。”
“手受伤了怕是要赶紧去医院处理,出发!”冯善康对这类治安案件太有心得了,要找到伤人者必须讲时效,否则“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凌晨4点,冯善康开着警车在周边的医院、诊所转悠——20分钟后,在临近某区的一家医院,冯善康见到了挂急诊包扎的陈某,这正是酒后和刘小洪“冲”起来的那个小伙子。经讯问,陈某因为醉酒,将刘小洪错认为一名平时素与自己有隙的向某,酒后两人出现言语冲突,后来糊里糊涂动起了手。其实陈某是从外地来渝出差,第二天就要离渝,若不是冯善康神速出击,待陈某离开,再想帮刘小洪搞清楚发生了何事就太难了。冯善康对酒后出现过激行为的小伙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他们都表示,酒后失格,今后一定量力而行,再也不干傻事。
在基层派出所,尽管每天干的没有惊天动地的大事,接触的都是东家长西家短、鸡毛蒜皮的小事,但一件件小事认认真真做下去,冯善康的努力收到了回报,商圈越来越平安,群众越来越认同他,这让冯善康充满了干劲,他说:“做公安工作图什么,图的就是老百姓安居乐业,生活充满安全感。老百姓的认可就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大鼓励,我一定继续把每件小事办好,不负大家的期待。”
重庆之声记者康桥
重庆之声6月24日讯 说起重庆九龙坡最繁华的地带,许多人第一时间都会想到杨家坪。的确,这个商圈形成年代早、四通八达、周边居民多、辐射能力强,向来是热闹的代名词。可对于重庆市公安局九龙坡区分局杨家坪派出所来说,由于该地区商业形态多样、人员构成复杂,辖区治安防控难度相当大。不过,近年来,杨家坪商圈报警数量、刑事案件数量全面下降、群众安全感、满意度上升。这是派出所治安民警强有力工作的反映,36岁的冯善康是其中的骨干尖兵。为保护人民群众的人身财产安全,增强群众安全感,冯善康深入社区走访摸排、积极参与案件查处,并独创“砍价调解法”“隐患溯源法”“夜战巡踪法”等工作方法,是同事和群众心目中的商圈治安守护者。
“砍价”:为矛盾双方找到公约数
所谓“砍价”自然不是在市场上与小商贩讨价还价,这是冯善康调解社会矛盾的经验浓缩。别看低调务实的冯善康在接受采访时不善言辞,但偶然路过调解室,看见有同事一直没让矛盾双方“谈拢”,冯善康马上切换到能说会道的一面——不仅细心了解事情经过,甚至跟每一方聊起一些看似跟这起矛盾无关的家长里短,“了解他们的背景,才能够设身处地代入他们的思维,讲一个‘好价’。”
本月初,外地来渝的小郑通过中介在杨家坪中迪广场租房,看上了周老师的一套房。由于之前一份租约未到,小郑也还不急着签合同,在告知中介后,将一些物品暂存在了周老师空置的家中,一不小心,还剐蹭到周老师家的墙体。
存了一周,周老师发现了这件事,顿时火大,他认为小郑的行为是“非法侵占他人住宅”,非常恶劣,要么赔偿10000元,要么法庭见。小郑虽不认同周老师的“指控”,但自知理亏,愿意出一点赔偿,不过和周老师的预期差距实在大——200元。
双方自然是谈不拢,事情闹到了派出所。冯善康详细了解情况后,也觉得很棘手,但他并不慌乱,跟双方耐心释法。小郑好办,他的确没有告知房东,但周老师的工作可不好做,尽管得知小郑的行为很难构成非法侵占他人住宅,但对于价格一点不松口,“说我狮子大开口,那总要有个标准吧?”
让周老师没想到的是,冯善康第二天竟然请来了三名客人到他对外出租的那套房。这是三名来自不同房产销售公司的中介,他们对这套房进行了测量估价,结合同地段房源的出租价,为周老师给出了一个参考价格,而周老师本身就把房挂牌出租,自然清楚这个价格很合理。冯善康一算,平均一周的租用价格不过500元左右,加上墙体受损的修补费用和一定的精神补偿,提出了1000元赔偿的方案。而在咨询律师朋友后,周老师也放弃了走法律途径,接受了方案。小郑也服气,自己本来就要租地方存放物品,租金该交,弄坏东西要赔偿也没问题。
杨家坪派出所辖区人口居住密集、流动人口多,各种矛盾纠纷也多,要维护好辖区治安,调处好这些矛盾很有必要,而在冯善康看来,这些问题中大部分对错很明确,难以达成共识的往往是赔偿金额,这时,作为调解员的民警,必须在其中“讲好价”,谈到一个双方都接受的合理范围。
“溯源”:找到源头才能消除治安隐患
很多人以为,治安类案件相对简单,冯善康处理得多,是因为那些都是些小案,不像刑事案件,民警一头扎进一个案子里,可能就是好几个月。
事实上,人民群众无小事,一些看似清晰的案件,对于每一个群众来说,都是关乎生活中方方面面的大事、疑难事。
冯善康办过的治安案件里,持续时间最长的超过2年。起因是件物业纠纷,这是很多市民都可能遇到的事。事情变得复杂,是从业主们使用高音喇叭维权开始,2019年3月的一天傍晚,突然冲出的一群人将音箱抢走,维权人士和这群不明人员发生了冲突,冲突中,一名业主受了伤。
“肯定是物业找来的人!”业主们的矛头指向了长期的“敌方”,有人甚至指出,“打人的就是小区保安,我认识!”冯善康介入调查后,经过多方比对,证实伤人者确实不曾在物业工作过。工作一向认真的他,向所有当时在场的业主进行了了解,完成了冲突另一方人员的“画像”,经过一周的努力,人员身份终于明确——带头的竟然就是一名小区业主!这名业主自己并不住在小区内,因此邻居们都没认出他,而他抢音箱的原因,是因为住在小区的母亲身体欠佳,被维权的声音吵到。
物业纠纷又夹杂邻里矛盾,中间还有人受伤,事情越发错综复杂,但这一点没有让冯善康退却。
在接下来两年时间里,冯善康一直处理这件事——伤人者受到了处理;受伤人伤情鉴定几度变化,案件性质也发生变化;发生了一件这样的案件,源头不根治恐怕还会发生,冯善康又主动联系各个相关单位,协调解决引起这件事的物业纠纷……到今年4月,伤人案件了结,小区也恢复和谐,邻里之间的隔阂也总算消除,冯善康为这件事跑了无数趟,身边人说他“管得宽”:“你办完这件治安案件就好,何必还要把邻里矛盾、物业纠纷也一管到底?”冯善康拿治安民警需要负责的消防工作作比喻,“预防胜于扑火,火灭了是好,但总归造成了伤害,让火不燃起来,消除源头的隐患,才是真正的好治安。”
“抢攻”:兵贵神速方能抓牢有限线索
能成功解决那起物业纠纷引发的治安案件,冯善康靠的是执着和耐心,但一些治安案件,并不会给民警留下这么多时间来处理,一旦错过,线索就会断掉。
杨家坪是重庆主城传统的五大商圈之一,治安环境复杂,商圈吃喝玩乐的店铺多,夜经济繁荣,因此深夜的治安类警情就显得相对突出,常有突发的案件,不管多晚都需要第一时间处理,发动“抢攻”,因为商圈里人员流动性大,一旦错过时机,很可能就会浪费关键的线索。
5月的一天凌晨3点,刘小洪(化名)来派出所报警,称酒后跟另一名喝高了的小伙子发生口角,小刘还挨了几拳,等小刘酒醒,对方已经离开,商圈这么大,大半夜的,上哪儿去找对方?
冯善康引导小刘继续回忆,没想到,刘小洪倒是对打斗的过程很有印象,冯善康听完了描述,感觉打人的男子应该也不会好受,很可能受了伤,“对头,你这么一说,我觉得我可能把他手打遭了。”
“手受伤了怕是要赶紧去医院处理,出发!”冯善康对这类治安案件太有心得了,要找到伤人者必须讲时效,否则“有些人,一旦错过就不在”。凌晨4点,冯善康开着警车在周边的医院、诊所转悠——20分钟后,在临近某区的一家医院,冯善康见到了挂急诊包扎的陈某,这正是酒后和刘小洪“冲”起来的那个小伙子。经讯问,陈某因为醉酒,将刘小洪错认为一名平时素与自己有隙的向某,酒后两人出现言语冲突,后来糊里糊涂动起了手。其实陈某是从外地来渝出差,第二天就要离渝,若不是冯善康神速出击,待陈某离开,再想帮刘小洪搞清楚发生了何事就太难了。冯善康对酒后出现过激行为的小伙进行了严肃的批评教育,他们都表示,酒后失格,今后一定量力而行,再也不干傻事。
在基层派出所,尽管每天干的没有惊天动地的大事,接触的都是东家长西家短、鸡毛蒜皮的小事,但一件件小事认认真真做下去,冯善康的努力收到了回报,商圈越来越平安,群众越来越认同他,这让冯善康充满了干劲,他说:“做公安工作图什么,图的就是老百姓安居乐业,生活充满安全感。老百姓的认可就是对我们工作的最大鼓励,我一定继续把每件小事办好,不负大家的期待。”
重庆之声记者康桥
《道德经》第七十九章:和大怨,必有馀怨,安可以为善?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和大怨,必有馀怨,安可以为善?】
“和大怨”,就是去化解所结下的大怨,化干戈为玉帛,使矛盾趋于和解,岂非善事。
为什么又说“必有馀怨”呢?这是因为,人们虽有这种善心去帮助人调解怨仇,但都是一种有为的周旋撮和,往往只能就事论事,不能深知其内因、本因上的根源,不能从根本上去解析。也不能以大德深化其心,故只能使双方的仇怨气势暂时平息,其怨心未必尽除,余怨仍扎根在心。待到气候、土壤等环境条件成熟时,因缘重新际遇,故技仍会重演,矛盾还会发作。由于因果规律的制约,这种恶性循环,世世代代,怨怨相报,无有终了。既然恶缘未了,余怨未消,这种善德也不彻底。由此可见,以有为解决怨仇之难。
人若失去天良本心,很难和怨为善。“解铃还须系铃人。”只有从本因上,通过自心的真诚忏悔,痛改历史上曾经犯下的过错,在太极弦的另一侧寻找结怨的根源,偿还账债,解开怨结,方可彻底了结大怨。常言道:“浇树要浇根,帮人要帮心。”仅靠显态有为的言语去说和,不能从心的根源上去深挖,就很难从根本上化解大怨。故曰“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
【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所谓“契”,犹如今之“契约”、“合同”。古时的契约分为左右两栏,主人持左契作为存根,客方执右契以为凭据,主客各执其一,合之为信。自古以左为主,为先天;以右为次,为后天。左契为本,故存于为主者一方;右契为末,故执于客方之手。结账之时,以此为凭,两契相合,以验其信。
“执左契”之意,是说我处于先天无为之位,寂静不动,不责求于人,待人来责求于我。当持右契者来合契时,以契为信,见契付物。不计较来人相貌的美丑,不分辨持契者的善恶,也不论其人的高贵与贫贱,唯以契约为凭而已。
太上以执左契为喻,在于启示人们要复归先天,以无驭有,以先天主宰后天。左契为主宰,犹如真心,常处静定之中;右契犹如后天,处世应俗,随遇而动,应过即静,又复归于左。左右相辅相承,主次有序,相合相应,处世应物,浑然为一。
人的心身虽终日处在繁纷的红尘事务中,但不为物转,以静处俗,无心待物,以物付物。执契之喻,其事虽小,其理却大。来者处有为,我则处无为。一方处动,一方处静。有为者是外来以物动求,我以无为静而应之,虽有执契之举,但也只是遵循办事程序应之而已,一切都是自然。客者持右契付物,以合我之左契,此即是“我不求合而人自合”。执左契者,应于外而合于内,是一种人合于我的先天自然状态。
圣人不动心、不动念,其德心无为而民自化,这与执左契其意相同。故曰“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由圣人推其义而知,人最贵于有德,厚德在身,犹如人之执左契,我不求于人,而人却来合我。这就是“司契”的真义。故言“有德司契”。“司”者,主也。
德的本质为“中和”、“柔弱”,有德之人能主合于无德者。有德之人,能包容一切,平易近人,和蔼可亲,心身透发着祥和的气息,故人皆喜欢主动接近,愿受其德场之益。圣人在处世待物中,皆是随缘而遇,随遇而安,行不得已之事,不动主观识心,一切感而遂通,这就是执左契之义。
“无德司辙”,凡是以有心有为去行德,受人回报,其德不广,其善不真。若是以私心去行德,那就是无德。世人不修道德,不知德之真意,不能以德感恪于人,只能以有心有为去行事,以得到外物的满足为目的。凡是有为,必带有后天痕迹,故曰“司辙”。
“彻”与“辙”同。“辙”,即车行过后所留下的车轮痕迹。造车者打车时,其车轮的间距必须合于道路之辙,这是以我之有为,求合于彼之所需。无德者,不能以无为待人应物,只能用有为去应世,犹如车轮求合于路辙一样。以此物求合于彼物,皆是有为之为。故曰“无德司辙”。前辈云:“执德者无德”。此乃至理真言也。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天道无亲”,天道至公至平,无亲无疏,对万物众生皆一视同仁,没有偏私。天道规律的特性就是“常与善人”,“唯以德辅”。“与”者,即赞许、援助、给与、佑助等意。
“常与善人”,是说天道常在人们不知不覚中,默默地帮助、护佑有善德之人。天道富有同类相亲的自然属性,故有奖善罚恶、助弱抑强、损有余而补不足的诸多特点。天道与一切德善类的人与事,具有极强的亲合力,唯有善德之人,才能得到天道的助佑。故古有“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之说。
天之道以无为运化万物,毫无后天有为的辙迹。天道至善至公,善者得佑,恶者惩罚。天道自然,既不无故加福于人,也不会无故加罪于人。人既不能在无德的情况下去求福于天,有德之人也无须担心天会无辜降罪。无德之人与天道不亲,故不能得天道之助。有德之人,虽不求于天,却可以常常获助,庇(bì)尔不足,降尔遐福,护之佑之,历历可验。
文中曰“天道无亲”,看起来人好象与天相隔遥远,很难亲善,但实际上天道就在身边,就在日常生活中,而且“常与”善人相亲相合。实际上天与人极易相合,其合是在自然无为中,我有善德,天道必悄然来亲合;我有罪过,也必遭天道责罚。毫无亲情可讲,毫无面子可留。世人常对天道采取实用主义,平日里不修善德,昧着良心做人行事。当灾祸临头时,想发大财时,才临时抱佛脚,才想起来烧香求菩萨保佑。此时求之亦枉然也。
世人以有心有为去“和大怨”,以有为之力强解其怨,虽也费心费力,但终难达到心合的目的。圣人能识透这其中的原故,所以执左。“左”者,先天无为也。惟求之于己,以先天德性去合人,何须在后天中乱动心、大费劳作呢?
以我之识心去求合人与物,就好比“司彻”之无德,损精耗神,劳而无益。执“左契”者,不求人而人自来合,这好比天道常与有德之人相亲相合一样,自然而然,不求自得。此二者验之于自然规律,即可知天道尽是无为,而毫无有为之弊端。
学道之人,千日修炼,在于一日大彻大悟。到此境界,则世间万事万物都透透彻彻,简洁明了。宇宙万物皆是道所生所化,道包容一切,得道即可掌握万物之实质,阴阳之分合,万物之变迁,皆在眼底。天之道即人之道,万事万物皆是道之体现。得道则阴阳在乎手,变化由乎心,何须去有心有为呢?众生所以不能得道,为有妄心;既有妄心,即执着于物,即生贪求,即是烦恼,忧苦身心,即失真道。真常之道,悟者自得,得悟道者,身心即处于无为先天之中,万事皆合于自然。德化其中,不德而德,无需执德,这才是真德上德,才能与天合其德。
【本章说解】
本章的主要精神,全在于末尾二句“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道在无为,道法自然。由此可见圣人眼明手快之妙用。用人心有为去求合于人者,人之道也;我不以有为去求合于人,而人与物自来合者,天道之自然也。以我之有心去合于人,虽大费心思,大费气力,以有为强合人事物,终难得其合。故太上以“和大怨”来比喻,以明示“有为”处处难之理。
物自来合我者,我自顺其自然,无心无欲,若无其物,自修在己,不求合而无不合,这就是天道自然与德善无为的微妙。知此理者,则可知圣人“执左契”之义,以圣人为楷模,安于无为,常处于自然之妙。
本章是承上章“受垢”、“受不祥”,而重申要做到“无我”、“不争”之难。“柔弱”在平时无事时容易做到,但要临事时真能做到却不易。每当受到些微小怨还容易把握,但当遇到横逆大怨时,能做到心平如水,无惊无忧,一心不动,应对自如,不生怨心,则确实比较难了。学道者若遇大怨,虽能勉强自和之,而心中却藏怒宿怨,即使暂不发作,而纤芥之怨未除,终有暴发之时,岂可言“上善若水”之道。
所谓德善,即“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这便是圣人“执左契“的真意。契约有二,我执其左,只待执右契者来应,两契相合,验证无误时,以物付物,并不责求于人。圣人对于万物,顺逆皆无心,既来即受,受而无心;既去不留,不求不怨。来者不见其有怨,给者不自以为有德,德怨两忘,物我浑化,这才是真正体现了“物我不争”之德。若修德未达至备至纯,心中仍有物的痕迹,物我之情不化,吃了亏便生怨心,这无疑是再结新怨,再造新业。
善人虽常受亏于人,而天不会亏他。《图书·蔡仲之命》曰:“皇天无亲,唯德是辅。”俗话常言:“苍天不负有心人。”自然之道从来都是扶弱抑强,全力佑助有善德之人。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其理易知易明,但非有定慧不能知,非有定力不能守,故曰“无以易之。” https://t.cn/z8ASXNe
【和大怨,必有馀怨,安可以为善?】
“和大怨”,就是去化解所结下的大怨,化干戈为玉帛,使矛盾趋于和解,岂非善事。
为什么又说“必有馀怨”呢?这是因为,人们虽有这种善心去帮助人调解怨仇,但都是一种有为的周旋撮和,往往只能就事论事,不能深知其内因、本因上的根源,不能从根本上去解析。也不能以大德深化其心,故只能使双方的仇怨气势暂时平息,其怨心未必尽除,余怨仍扎根在心。待到气候、土壤等环境条件成熟时,因缘重新际遇,故技仍会重演,矛盾还会发作。由于因果规律的制约,这种恶性循环,世世代代,怨怨相报,无有终了。既然恶缘未了,余怨未消,这种善德也不彻底。由此可见,以有为解决怨仇之难。
人若失去天良本心,很难和怨为善。“解铃还须系铃人。”只有从本因上,通过自心的真诚忏悔,痛改历史上曾经犯下的过错,在太极弦的另一侧寻找结怨的根源,偿还账债,解开怨结,方可彻底了结大怨。常言道:“浇树要浇根,帮人要帮心。”仅靠显态有为的言语去说和,不能从心的根源上去深挖,就很难从根本上化解大怨。故曰“和大怨,必有余怨,安可以为善?”
【是以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有德司契,无德司彻】
所谓“契”,犹如今之“契约”、“合同”。古时的契约分为左右两栏,主人持左契作为存根,客方执右契以为凭据,主客各执其一,合之为信。自古以左为主,为先天;以右为次,为后天。左契为本,故存于为主者一方;右契为末,故执于客方之手。结账之时,以此为凭,两契相合,以验其信。
“执左契”之意,是说我处于先天无为之位,寂静不动,不责求于人,待人来责求于我。当持右契者来合契时,以契为信,见契付物。不计较来人相貌的美丑,不分辨持契者的善恶,也不论其人的高贵与贫贱,唯以契约为凭而已。
太上以执左契为喻,在于启示人们要复归先天,以无驭有,以先天主宰后天。左契为主宰,犹如真心,常处静定之中;右契犹如后天,处世应俗,随遇而动,应过即静,又复归于左。左右相辅相承,主次有序,相合相应,处世应物,浑然为一。
人的心身虽终日处在繁纷的红尘事务中,但不为物转,以静处俗,无心待物,以物付物。执契之喻,其事虽小,其理却大。来者处有为,我则处无为。一方处动,一方处静。有为者是外来以物动求,我以无为静而应之,虽有执契之举,但也只是遵循办事程序应之而已,一切都是自然。客者持右契付物,以合我之左契,此即是“我不求合而人自合”。执左契者,应于外而合于内,是一种人合于我的先天自然状态。
圣人不动心、不动念,其德心无为而民自化,这与执左契其意相同。故曰“圣人执左契而不责于人”。由圣人推其义而知,人最贵于有德,厚德在身,犹如人之执左契,我不求于人,而人却来合我。这就是“司契”的真义。故言“有德司契”。“司”者,主也。
德的本质为“中和”、“柔弱”,有德之人能主合于无德者。有德之人,能包容一切,平易近人,和蔼可亲,心身透发着祥和的气息,故人皆喜欢主动接近,愿受其德场之益。圣人在处世待物中,皆是随缘而遇,随遇而安,行不得已之事,不动主观识心,一切感而遂通,这就是执左契之义。
“无德司辙”,凡是以有心有为去行德,受人回报,其德不广,其善不真。若是以私心去行德,那就是无德。世人不修道德,不知德之真意,不能以德感恪于人,只能以有心有为去行事,以得到外物的满足为目的。凡是有为,必带有后天痕迹,故曰“司辙”。
“彻”与“辙”同。“辙”,即车行过后所留下的车轮痕迹。造车者打车时,其车轮的间距必须合于道路之辙,这是以我之有为,求合于彼之所需。无德者,不能以无为待人应物,只能用有为去应世,犹如车轮求合于路辙一样。以此物求合于彼物,皆是有为之为。故曰“无德司辙”。前辈云:“执德者无德”。此乃至理真言也。
【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天道无亲”,天道至公至平,无亲无疏,对万物众生皆一视同仁,没有偏私。天道规律的特性就是“常与善人”,“唯以德辅”。“与”者,即赞许、援助、给与、佑助等意。
“常与善人”,是说天道常在人们不知不覚中,默默地帮助、护佑有善德之人。天道富有同类相亲的自然属性,故有奖善罚恶、助弱抑强、损有余而补不足的诸多特点。天道与一切德善类的人与事,具有极强的亲合力,唯有善德之人,才能得到天道的助佑。故古有“物以类聚,人以群分”、“得道多助,失道寡助”之说。
天之道以无为运化万物,毫无后天有为的辙迹。天道至善至公,善者得佑,恶者惩罚。天道自然,既不无故加福于人,也不会无故加罪于人。人既不能在无德的情况下去求福于天,有德之人也无须担心天会无辜降罪。无德之人与天道不亲,故不能得天道之助。有德之人,虽不求于天,却可以常常获助,庇(bì)尔不足,降尔遐福,护之佑之,历历可验。
文中曰“天道无亲”,看起来人好象与天相隔遥远,很难亲善,但实际上天道就在身边,就在日常生活中,而且“常与”善人相亲相合。实际上天与人极易相合,其合是在自然无为中,我有善德,天道必悄然来亲合;我有罪过,也必遭天道责罚。毫无亲情可讲,毫无面子可留。世人常对天道采取实用主义,平日里不修善德,昧着良心做人行事。当灾祸临头时,想发大财时,才临时抱佛脚,才想起来烧香求菩萨保佑。此时求之亦枉然也。
世人以有心有为去“和大怨”,以有为之力强解其怨,虽也费心费力,但终难达到心合的目的。圣人能识透这其中的原故,所以执左。“左”者,先天无为也。惟求之于己,以先天德性去合人,何须在后天中乱动心、大费劳作呢?
以我之识心去求合人与物,就好比“司彻”之无德,损精耗神,劳而无益。执“左契”者,不求人而人自来合,这好比天道常与有德之人相亲相合一样,自然而然,不求自得。此二者验之于自然规律,即可知天道尽是无为,而毫无有为之弊端。
学道之人,千日修炼,在于一日大彻大悟。到此境界,则世间万事万物都透透彻彻,简洁明了。宇宙万物皆是道所生所化,道包容一切,得道即可掌握万物之实质,阴阳之分合,万物之变迁,皆在眼底。天之道即人之道,万事万物皆是道之体现。得道则阴阳在乎手,变化由乎心,何须去有心有为呢?众生所以不能得道,为有妄心;既有妄心,即执着于物,即生贪求,即是烦恼,忧苦身心,即失真道。真常之道,悟者自得,得悟道者,身心即处于无为先天之中,万事皆合于自然。德化其中,不德而德,无需执德,这才是真德上德,才能与天合其德。
【本章说解】
本章的主要精神,全在于末尾二句“天道无亲,常与善人”。
道在无为,道法自然。由此可见圣人眼明手快之妙用。用人心有为去求合于人者,人之道也;我不以有为去求合于人,而人与物自来合者,天道之自然也。以我之有心去合于人,虽大费心思,大费气力,以有为强合人事物,终难得其合。故太上以“和大怨”来比喻,以明示“有为”处处难之理。
物自来合我者,我自顺其自然,无心无欲,若无其物,自修在己,不求合而无不合,这就是天道自然与德善无为的微妙。知此理者,则可知圣人“执左契”之义,以圣人为楷模,安于无为,常处于自然之妙。
本章是承上章“受垢”、“受不祥”,而重申要做到“无我”、“不争”之难。“柔弱”在平时无事时容易做到,但要临事时真能做到却不易。每当受到些微小怨还容易把握,但当遇到横逆大怨时,能做到心平如水,无惊无忧,一心不动,应对自如,不生怨心,则确实比较难了。学道者若遇大怨,虽能勉强自和之,而心中却藏怒宿怨,即使暂不发作,而纤芥之怨未除,终有暴发之时,岂可言“上善若水”之道。
所谓德善,即“善者吾善之,不善者吾亦善之”,这便是圣人“执左契“的真意。契约有二,我执其左,只待执右契者来应,两契相合,验证无误时,以物付物,并不责求于人。圣人对于万物,顺逆皆无心,既来即受,受而无心;既去不留,不求不怨。来者不见其有怨,给者不自以为有德,德怨两忘,物我浑化,这才是真正体现了“物我不争”之德。若修德未达至备至纯,心中仍有物的痕迹,物我之情不化,吃了亏便生怨心,这无疑是再结新怨,再造新业。
善人虽常受亏于人,而天不会亏他。《图书·蔡仲之命》曰:“皇天无亲,唯德是辅。”俗话常言:“苍天不负有心人。”自然之道从来都是扶弱抑强,全力佑助有善德之人。弱之胜强,柔之胜刚,其理易知易明,但非有定慧不能知,非有定力不能守,故曰“无以易之。” https://t.cn/z8ASXNe
今日心情
1⃣️终于有工作可以做了!! 暂别两眼空空坐玩手机的空虚生活
2⃣️去存钱的时候不小心存进了信用卡里,存款增加的幸福感木有了,换来的是信用额度的增加,哼
3⃣️大学时期我还处在“怎么吃都不胖”的年纪,当时没有对甜食暴饮暴食真是后悔,大学就想过未来会不会有一天因为怕胖而不敢吃,当时觉得不可能,现在想来真是过分自信了[吃瓜]但像我家小胖妹一样胖而可爱也很好[嘻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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