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慈利跨省打击武汉远成案#
慈利县公安机关以办案为名,对武汉远成共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敲诈勒索不成,进而对公司及相关人员疯狂打击报复,违法进行刑事追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武汉远成公司是一家持续经营近20年的民营企业,主要从事化学工业原料贸易。公司从产品采购、管理到销售,建立、健全了完善的、可追溯的管理系统,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公司一直合法经营、坚持规范化、可持续的经营理念,为此自主开发建立严格的OA内部控制系统,对产品的来源、去向进行全面管控。对各个经营环节严格把关,坚持对违规销售行为严格防范、严厉打击,特别是对涉案产品的经营管理做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公司正是为了保证合法经营才建立了相关管理制度和管理系统,避免出现违法、违规销售情况发生。试想如果公司有不法经营问题存在,对相关证据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掩盖、毁灭犹恐不及,对相关经营活动记录断无长期保存的可能。
该案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论证,认定慈利县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并由慈利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3日做出裁定,将案件退回慈利县检察院,同时对涉案人员全部解除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慈利县公安机关也于近日全额退回了先前取保候审人员保证金,如今慈利县人民法院将案件退回检察院已经超过7个月,慈利县检察院却迟迟不做出处理决定,导致该案悬而不决,给慈利县、张家界市、乃至湖南省司法形象持续造成伤害;同时案件不能得到妥善解决,也使得远成公司一直不能复工复产,给远成公司、公司员工带来了巨大的生产、生存压力,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严重隐患。
本案是一起明显的无罪案件,恳请领导予以关注,责成慈利县检察院尽速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或将案件退回慈利县公安局、并依法监督其撤销案件,让武汉远成公司早日复工复产,让近千名员工回归公司、安居乐业。
慈利县公安机关以办案为名,对武汉远成共创科技有限公司进行敲诈勒索不成,进而对公司及相关人员疯狂打击报复,违法进行刑事追诉,造成了极其恶劣的社会影响。
武汉远成公司是一家持续经营近20年的民营企业,主要从事化学工业原料贸易。公司从产品采购、管理到销售,建立、健全了完善的、可追溯的管理系统,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公司一直合法经营、坚持规范化、可持续的经营理念,为此自主开发建立严格的OA内部控制系统,对产品的来源、去向进行全面管控。对各个经营环节严格把关,坚持对违规销售行为严格防范、严厉打击,特别是对涉案产品的经营管理做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公司正是为了保证合法经营才建立了相关管理制度和管理系统,避免出现违法、违规销售情况发生。试想如果公司有不法经营问题存在,对相关证据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掩盖、毁灭犹恐不及,对相关经营活动记录断无长期保存的可能。
该案经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组织论证,认定慈利县法院对案件无管辖权,并由慈利县人民法院于2021年3月23日做出裁定,将案件退回慈利县检察院,同时对涉案人员全部解除了取保候审强制措施;慈利县公安机关也于近日全额退回了先前取保候审人员保证金,如今慈利县人民法院将案件退回检察院已经超过7个月,慈利县检察院却迟迟不做出处理决定,导致该案悬而不决,给慈利县、张家界市、乃至湖南省司法形象持续造成伤害;同时案件不能得到妥善解决,也使得远成公司一直不能复工复产,给远成公司、公司员工带来了巨大的生产、生存压力,也给社会稳定带来严重隐患。
本案是一起明显的无罪案件,恳请领导予以关注,责成慈利县检察院尽速依法做出不起诉决定,或将案件退回慈利县公安局、并依法监督其撤销案件,让武汉远成公司早日复工复产,让近千名员工回归公司、安居乐业。
一、慈利公安、检察院对本案亦均无管辖权
本案被指控犯罪的行为地、犯罪嫌疑人住所地等等均与慈利无关,慈利县公安、检察院对本案无管辖权,慈利县人民法院也以无管辖权为由、将案件退回慈利县人民检察院。同时,结合其他相关案件材料,本案无罪理由充分,说明慈利县公安趋利性执法目的明显,公安对本案的侦查启动也均系违法,慈利县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二、武汉远成公司一直坚持合法经营,被非法追诉殃及上下游约57000家关联单位,200余万名员工
武汉远成公司持续经营近20年,坚持合法经营、规范管理。武汉远成公司是一家持续经营近20年的民营企业,主要从事化学工业原料贸易。公司从产品采购、管理到销售,建立、健全了完善的、可追溯的管理系统,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公司一直合法经营、坚持规范化、可持续的经营理念,为此自主开发建立严格的OA内部控制系统,对产品的来源、去向进行全面管控。对各个经营环节严格把关,坚持对违规销售行为严格防范、严厉打击,特别是对涉案产品的经营管理做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公司正是为了保证合法经营才建立了相关管理制度和管理系统,避免出现违法、违规销售情况发生。试想如果公司有不法经营问题存在,对相关证据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掩盖、毁灭犹恐不及,对相关经营活动记录断无长期保存的可能。
公司被迫停业,殃及上下游约57000家关联单位,200余万名员工
(1)公司通过多年持续性经营,创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与众多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与公司常年保持合作的上游供应企业大约有11640多家,包括生产企业和贸易公司。其中生产企业11370多家,每家职工人数不少于50人,在职员工近57万;贸易公司约270家,职工人数每家不少于20人,在职员工约5400多人,上游企员工约58万人。
(2)公司服务的下游采购商约45500多家,由生产、科研单位和贸易公司组成,在职员工约137余万人。上下游关联单位合计57140家,相关单位员工200余万人。由于公司被迫停止经营,给相关单位的生产经营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冲击,企业生产经营受损,员工的工作、生活受到影响。
正是代某姣为一己私利阻挠及时纠正案件错误,让远成公司的一众员工看不到案件公平、公正的希望,不得已将案件内幕在网上曝光,让“慈利公安办案就是为了搞钱”的问题在互联网持续发酵、导致全网舆情,引起了包括人民日报在内的众多媒体关注,使慈利县、张家界市乃至湖南省的司法形象受到极大伤害,让一地的司法蒙羞。
#慈利跨省打击武汉远成案#
本案被指控犯罪的行为地、犯罪嫌疑人住所地等等均与慈利无关,慈利县公安、检察院对本案无管辖权,慈利县人民法院也以无管辖权为由、将案件退回慈利县人民检察院。同时,结合其他相关案件材料,本案无罪理由充分,说明慈利县公安趋利性执法目的明显,公安对本案的侦查启动也均系违法,慈利县人民检察院应当依法作出不予起诉的决定。
二、武汉远成公司一直坚持合法经营,被非法追诉殃及上下游约57000家关联单位,200余万名员工
武汉远成公司持续经营近20年,坚持合法经营、规范管理。武汉远成公司是一家持续经营近20年的民营企业,主要从事化学工业原料贸易。公司从产品采购、管理到销售,建立、健全了完善的、可追溯的管理系统,制定了严格的管理制度。公司一直合法经营、坚持规范化、可持续的经营理念,为此自主开发建立严格的OA内部控制系统,对产品的来源、去向进行全面管控。对各个经营环节严格把关,坚持对违规销售行为严格防范、严厉打击,特别是对涉案产品的经营管理做出了更为严格的规定。公司正是为了保证合法经营才建立了相关管理制度和管理系统,避免出现违法、违规销售情况发生。试想如果公司有不法经营问题存在,对相关证据采取各种手段进行掩盖、毁灭犹恐不及,对相关经营活动记录断无长期保存的可能。
公司被迫停业,殃及上下游约57000家关联单位,200余万名员工
(1)公司通过多年持续性经营,创立了良好的品牌形象,与众多企业建立了战略合作关系。与公司常年保持合作的上游供应企业大约有11640多家,包括生产企业和贸易公司。其中生产企业11370多家,每家职工人数不少于50人,在职员工近57万;贸易公司约270家,职工人数每家不少于20人,在职员工约5400多人,上游企员工约58万人。
(2)公司服务的下游采购商约45500多家,由生产、科研单位和贸易公司组成,在职员工约137余万人。上下游关联单位合计57140家,相关单位员工200余万人。由于公司被迫停止经营,给相关单位的生产经营都造成了不同程度的冲击,企业生产经营受损,员工的工作、生活受到影响。
正是代某姣为一己私利阻挠及时纠正案件错误,让远成公司的一众员工看不到案件公平、公正的希望,不得已将案件内幕在网上曝光,让“慈利公安办案就是为了搞钱”的问题在互联网持续发酵、导致全网舆情,引起了包括人民日报在内的众多媒体关注,使慈利县、张家界市乃至湖南省的司法形象受到极大伤害,让一地的司法蒙羞。
#慈利跨省打击武汉远成案#
#石家庄法院我为群众办实事# 【从管理机制缺失到全程规范留痕——石家庄市两级法院规范上诉案件移送与卷宗流转工作纪实】由于缺少有关规定细则,长期以来,对于上诉案件的移送流程没有明确的要求,以至于个别案件上诉过程拖沓,卷宗流转不及时,当事人虽提交上诉状,但长期进不了二审程序。为消除卷宗管理盲区,提高案件移送效率,石家庄市两级法院创新推行了上诉案件移送全程集中管控。该机制运行一年来,效果非常明显。
2021年12月16日,省法院召开培训会,在全省法院系统进行上诉案件流程培训,详细介绍推广了这一创新做法。
案件流程明确——即收即录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陈孝慈向记者介绍了这样一个案例: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发生矛盾,女方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准予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男方为了少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提出上诉,打算利用上诉程序推迟判决生效时间。
一审法院立案庭上诉流转窗口收到男方的上诉状后,通过“线上上诉流转集中管理系统”及时登记,并于当日提交办案法官审核,法官审核后次日邮寄上诉状并整理卷宗,快速将纸质卷宗移交至立案庭,一审立案庭通过邮政集中专递服务“即收即转”方式完成卷宗的移送。以前需要一两个月才能办结的上诉卷宗流转,如今几天就办完了,男方想拖延判决生效时间的想法破灭了。
2020年8月,在两级法院充分调研商讨,并几经修订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改进和规范上诉案件流程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很快研发上线移送集中管理和材料流转系统及手机APP软件。
《规定》对上诉案件移送和卷宗流转相关流程作出了详细要求:一审法官负责审查电子卷宗是否符合上诉条件。诉讼服务中心负责审查材料,登记上诉信息,集中收、转、录上诉材料。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上诉材料收转窗口。当事人统一在上诉材料收转窗口递交上诉材料,收转窗口需将上诉情况及时录入,并将相关材料即时转交案件承办法官,实现了“即收即录”“即收即转”“即登记即上诉”,从源头上加强了对上诉案件的管控。同时,《规定》明确了各流程环节的期限,法官接到上诉材料后,审查期限为3个工作日,向诉讼服务中心移送卷宗期限为20日(公告送达上诉状的为80日)。卷宗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每天由中国邮政石家庄分公司取卷送卷。
由此,以往由法官或助理“攒够一批、移送一批”的老旧卷宗流转方式彻底改变了,有专门窗口、专人负责,流程清晰,责任明确,还节约了人力物力。
卷宗及时流转——高质外包
每天一上班,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刘丽都要去看一看上报给中院的卷宗是不是都已装箱、密封,因为上午10时,中国邮政石家庄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就来取走,直接送往石家庄中院。
配合《规定》的实施,石家庄中院与中国邮政石家庄分公司合作,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将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卷宗移送工作统一交由邮政公司负责。邮政公司成立专门团队,每个工作日分段、分片在市中院和各基层法院之间取送卷宗材料,实现了卷宗移送“即收即转”,解决了卷宗分批流转、周期过长的问题,大幅提升卷宗流转效率。石家庄中院还与中国邮政石家庄分公司共同确定了卷宗材料密封、入盒、装车、“三防”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同时,将法院送达系统和邮政信息系统深度融合,实现送达图片视频可及时回传,送达轨迹实时可见,电子签章文书可以异地打印,送达和卷宗移转更加规范安全。
在石家庄相对偏远的赞皇县,该县法院副院长张付有对这一改进措施非常赞赏:“我们这里的案件数量相对市区基层院要少,为一两份卷宗跑一趟中院感觉很浪费时间,所以过去有时候是攒一批一送,这样时间就容易拉长。现在的方式太好了,节省了我们的人力财力,还保证了时效。”
线上线下同步——全程留痕
“2021年12月13日下午,我的手机一共收到95条系统提示短信。这些短信都是直接发送给相关法官或工作人员的,提示他们某一时间节点快到了。”石家庄中院办案系统管理员如是说,他们经常要做一些系统测试,来时时关注系统运行情况。
应用“互联网+”“线上+线下”的思维方式,石家庄中院与外协团队研发了电脑端移送集中管理系统和材料流转手机APP软件,在线下管理的同时,实现了全流程线上的管控。材料的收转、录入、审核、上诉移送等环节,全程录入线上。各种材料及卷宗移送做到全程留痕,移送的每个节点都在系统中有迹可循,明晰了主体责任,实现了移送管理的规范有序。通过手机APP软件,在卷宗流转时,交接双方使用手机APP扫码交接,全程留痕,并上传至系统管理端数据库。系统还会根据时间节点对相关人员发出提示信息,以避免延期。这样能够保证卷宗移送主体责任明确,卷宗位置实时可查,卷宗流转有序可控,破解了卷宗管理不到位、卷宗流转效率低、卷宗归档率低等问题。
某律师事务所宋律师代理了一起银行与多名借款人金融借款纠纷一案,案件事实清楚,借贷关系明确,被告无从辩解。出于拖延时间之目的,其中一名借款人先后就管辖异议裁定和一审判决提起两次上诉。以往,因涉及到案卷在一、二审法院之间、法院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移送等繁琐程序,从一审出判到判决生效往往时间较长。本案中,石家庄中院运用“上诉案件卷宗流转机制”进行卷宗流转,该借款人就管辖异议上诉后,二审法院及时做出驳回上诉裁定;就判决上诉后,二审法院很快立案受理并开庭,上诉人未到庭,二审法院及时依法作出撤回上诉处理裁定,并通过系统迅速送达,案件及时生效。宋律师对这一案件的办理速度极其惊讶:“这个案子虽然经历两次上诉,中间还涉及管辖异议的处理,但一审二审两次诉讼仅用4个多月就结案生效了,按以往上诉案件的流转速度,很难达到这个效果。”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审管办(研究室)副主任孔丽华告诉记者,以往上诉案件根本不知道卷宗到哪儿了,当事人询问进度,法官也无从回答,现在通过上诉系统和流转软件可以随时查看卷宗的去向。这一系统不仅大大提高了上诉效率,节省了一审法官和助理的时间,还打消了当事人对法官的误解。
“平均提速35天,而且卷宗流转天数还在持续下降中。”石家庄中院审管办负责同志向记者介绍。通过石家庄两级法院开展上诉案件集中管理改革,提升了案件移送效率,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成效,案件平均上诉移送天数较上年度减少35天。过去当事人集中反映案件上诉移送周期长、影响其时效权益的投诉现在很少见了。石家庄两级法院的做法,受到市委政法委和省法院领导批示肯定,作为信息化建设成果在最高法信息中心公众号“智慧法院进行时”刊发推广,还作为司法改革成果被最高法司改办推广至全国法院系统。
2021年12月16日,省法院召开培训会,在全省法院系统进行上诉案件流程培训,详细介绍推广了这一创新做法。
案件流程明确——即收即录
石家庄市长安区人民法院法官助理陈孝慈向记者介绍了这样一个案例:一对夫妻因感情不和发生矛盾,女方诉至法院请求离婚。法院依法作出判决,准予离婚,孩子抚养权归女方。男方为了少支付孩子的抚养费提出上诉,打算利用上诉程序推迟判决生效时间。
一审法院立案庭上诉流转窗口收到男方的上诉状后,通过“线上上诉流转集中管理系统”及时登记,并于当日提交办案法官审核,法官审核后次日邮寄上诉状并整理卷宗,快速将纸质卷宗移交至立案庭,一审立案庭通过邮政集中专递服务“即收即转”方式完成卷宗的移送。以前需要一两个月才能办结的上诉卷宗流转,如今几天就办完了,男方想拖延判决生效时间的想法破灭了。
2020年8月,在两级法院充分调研商讨,并几经修订后,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出台了《关于改进和规范上诉案件流程管理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并很快研发上线移送集中管理和材料流转系统及手机APP软件。
《规定》对上诉案件移送和卷宗流转相关流程作出了详细要求:一审法官负责审查电子卷宗是否符合上诉条件。诉讼服务中心负责审查材料,登记上诉信息,集中收、转、录上诉材料。两级法院诉讼服务中心设立上诉材料收转窗口。当事人统一在上诉材料收转窗口递交上诉材料,收转窗口需将上诉情况及时录入,并将相关材料即时转交案件承办法官,实现了“即收即录”“即收即转”“即登记即上诉”,从源头上加强了对上诉案件的管控。同时,《规定》明确了各流程环节的期限,法官接到上诉材料后,审查期限为3个工作日,向诉讼服务中心移送卷宗期限为20日(公告送达上诉状的为80日)。卷宗通过购买服务方式每天由中国邮政石家庄分公司取卷送卷。
由此,以往由法官或助理“攒够一批、移送一批”的老旧卷宗流转方式彻底改变了,有专门窗口、专人负责,流程清晰,责任明确,还节约了人力物力。
卷宗及时流转——高质外包
每天一上班,石家庄市新华区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刘丽都要去看一看上报给中院的卷宗是不是都已装箱、密封,因为上午10时,中国邮政石家庄分公司的工作人员就来取走,直接送往石家庄中院。
配合《规定》的实施,石家庄中院与中国邮政石家庄分公司合作,采用购买服务方式,将上下级法院之间的卷宗移送工作统一交由邮政公司负责。邮政公司成立专门团队,每个工作日分段、分片在市中院和各基层法院之间取送卷宗材料,实现了卷宗移送“即收即转”,解决了卷宗分批流转、周期过长的问题,大幅提升卷宗流转效率。石家庄中院还与中国邮政石家庄分公司共同确定了卷宗材料密封、入盒、装车、“三防”等方面的技术标准。同时,将法院送达系统和邮政信息系统深度融合,实现送达图片视频可及时回传,送达轨迹实时可见,电子签章文书可以异地打印,送达和卷宗移转更加规范安全。
在石家庄相对偏远的赞皇县,该县法院副院长张付有对这一改进措施非常赞赏:“我们这里的案件数量相对市区基层院要少,为一两份卷宗跑一趟中院感觉很浪费时间,所以过去有时候是攒一批一送,这样时间就容易拉长。现在的方式太好了,节省了我们的人力财力,还保证了时效。”
线上线下同步——全程留痕
“2021年12月13日下午,我的手机一共收到95条系统提示短信。这些短信都是直接发送给相关法官或工作人员的,提示他们某一时间节点快到了。”石家庄中院办案系统管理员如是说,他们经常要做一些系统测试,来时时关注系统运行情况。
应用“互联网+”“线上+线下”的思维方式,石家庄中院与外协团队研发了电脑端移送集中管理系统和材料流转手机APP软件,在线下管理的同时,实现了全流程线上的管控。材料的收转、录入、审核、上诉移送等环节,全程录入线上。各种材料及卷宗移送做到全程留痕,移送的每个节点都在系统中有迹可循,明晰了主体责任,实现了移送管理的规范有序。通过手机APP软件,在卷宗流转时,交接双方使用手机APP扫码交接,全程留痕,并上传至系统管理端数据库。系统还会根据时间节点对相关人员发出提示信息,以避免延期。这样能够保证卷宗移送主体责任明确,卷宗位置实时可查,卷宗流转有序可控,破解了卷宗管理不到位、卷宗流转效率低、卷宗归档率低等问题。
某律师事务所宋律师代理了一起银行与多名借款人金融借款纠纷一案,案件事实清楚,借贷关系明确,被告无从辩解。出于拖延时间之目的,其中一名借款人先后就管辖异议裁定和一审判决提起两次上诉。以往,因涉及到案卷在一、二审法院之间、法院内部不同部门之间移送等繁琐程序,从一审出判到判决生效往往时间较长。本案中,石家庄中院运用“上诉案件卷宗流转机制”进行卷宗流转,该借款人就管辖异议上诉后,二审法院及时做出驳回上诉裁定;就判决上诉后,二审法院很快立案受理并开庭,上诉人未到庭,二审法院及时依法作出撤回上诉处理裁定,并通过系统迅速送达,案件及时生效。宋律师对这一案件的办理速度极其惊讶:“这个案子虽然经历两次上诉,中间还涉及管辖异议的处理,但一审二审两次诉讼仅用4个多月就结案生效了,按以往上诉案件的流转速度,很难达到这个效果。”
石家庄市裕华区人民法院审管办(研究室)副主任孔丽华告诉记者,以往上诉案件根本不知道卷宗到哪儿了,当事人询问进度,法官也无从回答,现在通过上诉系统和流转软件可以随时查看卷宗的去向。这一系统不仅大大提高了上诉效率,节省了一审法官和助理的时间,还打消了当事人对法官的误解。
“平均提速35天,而且卷宗流转天数还在持续下降中。”石家庄中院审管办负责同志向记者介绍。通过石家庄两级法院开展上诉案件集中管理改革,提升了案件移送效率,取得了“立竿见影”的成效,案件平均上诉移送天数较上年度减少35天。过去当事人集中反映案件上诉移送周期长、影响其时效权益的投诉现在很少见了。石家庄两级法院的做法,受到市委政法委和省法院领导批示肯定,作为信息化建设成果在最高法信息中心公众号“智慧法院进行时”刊发推广,还作为司法改革成果被最高法司改办推广至全国法院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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