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书看累了 把沙发旁买了很久没拿出来的多件衣服鞋子拆开放进衣柜里 再拿起角落里10多个快递 慢悠悠拆开 整理屯到柜子里
拆封一瓶新香水 新口红 摆在桌面上
把烘干机里的衣服全部拿出来叠好 房间大扫除 断舍离
整理完这些 于是开始寻找耳机
在翻了第n个包后 终于在书包里找到我那多月不用已经关机的耳机
然后 看到 书包里几个礼物 都是别人送的 一一拆开 看到别人写的信 突然感叹 时间过得可真快阿…
总是后知后觉 如果 我慢一拍 如果 我词不达意 那么请你等一等
我永远都值得
拆封一瓶新香水 新口红 摆在桌面上
把烘干机里的衣服全部拿出来叠好 房间大扫除 断舍离
整理完这些 于是开始寻找耳机
在翻了第n个包后 终于在书包里找到我那多月不用已经关机的耳机
然后 看到 书包里几个礼物 都是别人送的 一一拆开 看到别人写的信 突然感叹 时间过得可真快阿…
总是后知后觉 如果 我慢一拍 如果 我词不达意 那么请你等一等
我永远都值得
#科学小馆儿#【它,让他(她)们的世界突然有了声音[悲伤]】街道上的车流声、天空中的鸟鸣声、房间里家人的关切声……这些对大部分人来说都司空见惯,但是对于有些人来说,却显得尤为可贵,#人工耳蜗#的出现也许可以帮助他们弥补这些遗憾,享受到正常的生活幸福。一起来了解一下,戳→https://t.cn/A667x7KH
重庆渝北,一名男子买了一套房子,因为种种原因,一直没有去接房,最近想来看看房子的情况,可当他打开房门后,却被吓了一大跳。门口竟然摆着一双双鞋,房间里还有各种电线床、锅碗瓢盆,他一度以为自己走错房间了,可是仔细核对后,发现这就是自己的房子。
冉先生的房子交付时间本应该是2019年,因为之前周边配套不成熟,就一直没有来接房。2月19日,他打算过来看看房子,准备进行接房。可来之后就傻眼了,里面不仅已经有人,而且对方还在房间里做饭、用水、上厕所、睡觉,双方大眼瞪小眼,完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几名工人赶紧给老板打了电话,说房间里突然进来了人,说房间是他的。结果一番沟通后,几名建筑工人才知道,自己闹了乌龙,他们本来应该是住隔壁301的,结果现在却住到了冉先生的房间302。
但是问题来了,小区的门是密码锁,每户的密码都不一样,工人是如何进来的?没有物业的许可,工人又是怎么开的水电?
冉先生表示,门锁的密码除了自己以外,就只有物业知晓,他怀疑是物业告诉的他们,并给他们开了水电,物业存在重大过错。而301房子主人对此却另有说法。
他表示工人是租的他的房子,当时他们来的时候,冉先生家的房门直接就打开了,根本不需要输密码,他们以为是房东知道他们要来,主动把门打开的,房牌号也没有去看,就直接进去了,至于水电的问题,他也不清楚。
工人是2月14日搬进来的,冉先生是19号发现的,他们一再强调冉先生的门锁不需要密码,直接就能打开,让他们产生了误会。
但是,物业却不这样认为。
物业负责人表示,在接房之前,同一栋的入户密码都是一样的,在接房之后,会建议业主更改,但是在这之前,就是只要知道1个人的密码,一栋楼都可以进去。并表示工人曾拿过301的租赁合同,来物业办理入住,至于水电的问题,他们否认是物业开的,至于到底怎么开的,他们也不知道。
对于物业的说法,冉先生并不认同,他表示他咨询过其他业主,得到的答案是密码并不相同。所以到底是谁在说谎?目前,冉先生、301房东、小区物业三方还在进一步协商。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作为购房者,冉先生在这件事中没有任何过错,反而是开发商和物业存在问题,让其他人进入冉先生的新房中,并使用了新房中的一些设施,这已经是违约了。开发商或者物业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不能以一句不知情,来敷衍了事。
根据《民法典》第584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冉先生购买的是新房,但是就目前来看,房屋已经被他人使用过,不符合新房的要求,因此开发商或者物业,要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房屋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装修折旧费、水电费等。
这种事情,换成谁都是无法接受的。从物业方面来看,物业公司在水电管理、空置房巡查等工作中还存在漏洞。想要管理好整个小区,没有规矩真的不成方圆,既然犯了错,那么就应该积极地去解决问题。
冉先生的房子交付时间本应该是2019年,因为之前周边配套不成熟,就一直没有来接房。2月19日,他打算过来看看房子,准备进行接房。可来之后就傻眼了,里面不仅已经有人,而且对方还在房间里做饭、用水、上厕所、睡觉,双方大眼瞪小眼,完全不知道是怎么回事。
几名工人赶紧给老板打了电话,说房间里突然进来了人,说房间是他的。结果一番沟通后,几名建筑工人才知道,自己闹了乌龙,他们本来应该是住隔壁301的,结果现在却住到了冉先生的房间302。
但是问题来了,小区的门是密码锁,每户的密码都不一样,工人是如何进来的?没有物业的许可,工人又是怎么开的水电?
冉先生表示,门锁的密码除了自己以外,就只有物业知晓,他怀疑是物业告诉的他们,并给他们开了水电,物业存在重大过错。而301房子主人对此却另有说法。
他表示工人是租的他的房子,当时他们来的时候,冉先生家的房门直接就打开了,根本不需要输密码,他们以为是房东知道他们要来,主动把门打开的,房牌号也没有去看,就直接进去了,至于水电的问题,他也不清楚。
工人是2月14日搬进来的,冉先生是19号发现的,他们一再强调冉先生的门锁不需要密码,直接就能打开,让他们产生了误会。
但是,物业却不这样认为。
物业负责人表示,在接房之前,同一栋的入户密码都是一样的,在接房之后,会建议业主更改,但是在这之前,就是只要知道1个人的密码,一栋楼都可以进去。并表示工人曾拿过301的租赁合同,来物业办理入住,至于水电的问题,他们否认是物业开的,至于到底怎么开的,他们也不知道。
对于物业的说法,冉先生并不认同,他表示他咨询过其他业主,得到的答案是密码并不相同。所以到底是谁在说谎?目前,冉先生、301房东、小区物业三方还在进一步协商。
根据《民法典》第577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作为购房者,冉先生在这件事中没有任何过错,反而是开发商和物业存在问题,让其他人进入冉先生的新房中,并使用了新房中的一些设施,这已经是违约了。开发商或者物业就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不能以一句不知情,来敷衍了事。
根据《民法典》第584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造成对方损失的,损失赔偿额应当相当于因违约所造成的损失,包括合同履行后可以获得的利益。
冉先生购买的是新房,但是就目前来看,房屋已经被他人使用过,不符合新房的要求,因此开发商或者物业,要承担违约责任,承担房屋在使用过程中产生的装修折旧费、水电费等。
这种事情,换成谁都是无法接受的。从物业方面来看,物业公司在水电管理、空置房巡查等工作中还存在漏洞。想要管理好整个小区,没有规矩真的不成方圆,既然犯了错,那么就应该积极地去解决问题。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