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带着微博去神农架# 神农架林区多部门联合整治“导游车购”,近日,针对网络上反映有导游在旅游大巴上向游客推销商品的现象,神农架林区文化和旅游综合执法局联合市场监管、运管、交警等部门,开展了清查“导游车购”专项行动。
此次行动通过查证相关资质、上车宣传、调查暗访等方式,重点检查:旅游客运车辆的运营资质、包车合同、导游人员证件、出团手续、是否存在售卖商品的行为。同时,对客运车辆驾驶人员和导游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此次行动通过查证相关资质、上车宣传、调查暗访等方式,重点检查:旅游客运车辆的运营资质、包车合同、导游人员证件、出团手续、是否存在售卖商品的行为。同时,对客运车辆驾驶人员和导游进行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
#运城[超话]# 【7月20日起,我市重拳整治非法营运 市区非法营运将面临3万元处罚】
7月10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发布了关于开展“两客一危”管理和打击非法载客营运行为联合整治工作的通告,决定从7月20日起,在中心城区开展“两客一危”管理和打击非法载客营运行为联合整治工作。
通告指出,整治期间,对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34条规定予以3万元的上限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3条规定予以3万元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或者擅自暂停、终止全部或者部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45条、第46条规定予以两万元的上限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行为,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有关条款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有关条款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提醒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充分认识到乘坐非法载客营运车辆的社会危害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乘坐合法客车、出租车和网约车,自觉抵制和不乘坐各类非法载客车辆,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两客一危”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载客营运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12328;0359-2050217
via:运城日报
7月10日,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发布了关于开展“两客一危”管理和打击非法载客营运行为联合整治工作的通告,决定从7月20日起,在中心城区开展“两客一危”管理和打击非法载客营运行为联合整治工作。
通告指出,整治期间,对未取得经营许可,擅自从事或者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活动的行为,依据《网络预约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暂行办法》第34条规定予以3万元的上限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取得道路运输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的行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第63条规定予以3万元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取得巡游出租汽车经营许可,擅自从事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活动的;或者擅自暂停、终止全部或者部分巡游出租汽车经营的行为,依据《巡游出租汽车经营服务管理规定》第45条、第46条规定予以两万元的上限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客运经营的;客运包车不按照包车客运标志牌载明的事项运行的,线路两端均不在车籍所在地的行为,依据《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有关条款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对未取得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擅自从事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未取得从业资格上岗作业的行为,依据《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管理规定》有关条款从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市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队提醒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要充分认识到乘坐非法载客营运车辆的社会危害性,提高自我保护意识,乘坐合法客车、出租车和网约车,自觉抵制和不乘坐各类非法载客车辆,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欢迎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对“两客一危”违法违规行为和非法载客营运行为进行举报。
举报电话:12328;0359-2050217
via:运城日报
为切实做好夏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创造安全畅通的道路交通环境,两当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严格按照上级公安机关工作要求,认真查找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扎实开展夏季道路交通秩序整治行动。
一、提高认识,强化工作效果。大队结合夏季旅游旺季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在辖区道路的通行特点和各旅游景区周边道路交通实际,研究部署道路管控工作,采取非常规勤务模式,做到警力跟着流量走,工作跟着时段走,任务跟着重点走,提高路面安全系数。要求全体民、辅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消除厌战、麻木等不良思想苗头,履职尽责,营造良好的通行环境,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管控,打击交通违法。结合辖区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科学部署警力,强化辖区重点路段、景区道路管控,依法严厉打击酒驾、无证、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杨店省际执勤执法服务站严格落实24小时勤务,加强了“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的监管。
三、积极宣传引导,做好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广播、报纸、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加强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通过“五进”宣传活动,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针对节假日、恶劣天气等情况及时发布路况信息,确保出行安全。
6月份以来,大队共出动警力800余人次,警车170辆次,检查过往车辆5000余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00余起,其中醉驾10起,酒驾15起,宣传教育人数达2600余人次,取得良好的成效,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平稳有序。
一、提高认识,强化工作效果。大队结合夏季旅游旺季客运班车、旅游包车在辖区道路的通行特点和各旅游景区周边道路交通实际,研究部署道路管控工作,采取非常规勤务模式,做到警力跟着流量走,工作跟着时段走,任务跟着重点走,提高路面安全系数。要求全体民、辅警在执勤执法过程中,消除厌战、麻木等不良思想苗头,履职尽责,营造良好的通行环境,切实维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加强管控,打击交通违法。结合辖区工作实际,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科学部署警力,强化辖区重点路段、景区道路管控,依法严厉打击酒驾、无证、超员、超载、疲劳驾驶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杨店省际执勤执法服务站严格落实24小时勤务,加强了“两客一危”等重点车辆的监管。
三、积极宣传引导,做好安全教育。充分利用广播、报纸、微博、微信公众号等各类媒体,加强违法行为的曝光力度;通过“五进”宣传活动,提高广大交通参与者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针对节假日、恶劣天气等情况及时发布路况信息,确保出行安全。
6月份以来,大队共出动警力800余人次,警车170辆次,检查过往车辆5000余辆次,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1200余起,其中醉驾10起,酒驾15起,宣传教育人数达2600余人次,取得良好的成效,全县道路交通秩序平稳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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