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时候我都不知道自己怎么上山了,刚开始周围的人都在看岭,然后我看了之后,他们都走了,我就自己拎着我的小包袱上山啦。山上的日子真的很快乐,以至于八月之后,即使痛苦多于快乐,还是从来没有想要下山的想法。一路走来,身边的姐妹们就像每个人把之前的快乐放入自己的小背包里,难过了,就颠颠的把它掏出来,给自己也给对方,就这样彼此背着自己的小背包,拽着手,竟也走过了这么久。春天再次如约而至,那就重走一次来时的路吧,幸运的是这次有人陪我灯下对酒,有人谓我心忧,有人许诺他们共白首!
书到手,翻几页,就不想读了,因为读一页少一页,我把它放在床头,早晚看着它,挺好。
八月出版,二月看完,中间隔了半年,书也陪了我半年,而读完只用了一天。
读完最大的感受,就是想生个女儿。我实在想不到有什么不开心,是一个萌娃治愈不了的。
书看完,我并没有哭,而是合起书坐了好久。其实哭又能解决什么问题呢?活着的人就要开开心心的呀!
现在书也看完了,念想也没了,只能老老实实等新书了。
八月出版,二月看完,中间隔了半年,书也陪了我半年,而读完只用了一天。
读完最大的感受,就是想生个女儿。我实在想不到有什么不开心,是一个萌娃治愈不了的。
书看完,我并没有哭,而是合起书坐了好久。其实哭又能解决什么问题呢?活着的人就要开开心心的呀!
现在书也看完了,念想也没了,只能老老实实等新书了。
想把新笔拿出来用,于是想起电影《八月照相馆》中男主洗钢笔的片段。豆瓣上搜一搜,竟也有几张剧照。拿一个玻璃杯,倒上温水,把钢笔拧开,拆下笔尖和墨囊,完整地泡进去。等结块的墨水都化开了,再取出,用水冲干净后风干。这样,一支钢笔可以用好多年的。在我喜新厌旧的年纪,是不喜欢用钢笔的,太麻烦,而且单调。等到了不怕单调和麻烦的年纪,却发现周围全是一次性产品。错位中活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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