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三地紧急寻人# #河北通报3名密接者在京轨迹# 】据河北日报消息,河北邯郸市丛台区丛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关于寻找次密及次次密接人员的公告
2021年11月14日5时27分,我中心接磁县疾控中心推送的关于北京确诊病例刘某某同乘公交车人员赵某某密切接触人员的协查函。密接人员赵某某,现已集中隔离管控,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该人员在我区的部分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赵某某:
11月11日20时-- 22时,在丛台区和平路气象局对面轴承厂家属院附近烧菜盖浇饭餐馆(速派奇电动车门市旁边)就餐。
11月12日19时30分-- 22时,在丛台区和平路气象局对面轴承厂家属院附近烧菜盖浇饭餐馆(速派奇电动车门市旁边)就餐。
请同时段可能与上述人员有过接触的人员,看到公告后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村镇(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邯郸市丛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1月14日
磁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寻找次密接人员的公告
2021年11月14日12时45分,接北京海淀区疾控中心推送河北省邯郸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赵某某于2021年11月10日17:20左右乘坐北京市328公交车在菊园东站上车,北京确诊病例刘某某在菊园站下车,共同乘车时间为1站地。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密切接触者赵某某在邯郸区域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赵某某于11月11日下午15点06分乘坐T9火车7车厢50号从北京西站出发,19点19分到达邯郸站下车。出站后乘坐出租车(车牌号为冀DT9799)到达邯郸市轴承厂家属院高某某(独居)家休息居家同餐。
11月12号上午9点37和高某某(已集中隔离)乘坐出租车(车牌号为冀DT3233)到邯钢厂区北门对面一个租车公司与老板薛某某谈事,11点左右分两人步行到邯钢厂区北门对面炖肉馆吃饭,饭后步行回到高某某家里休息,当天晚上18:00左右和高某某、裴某某及裴某某2个孩子(4人已集中隔离)在高某某家附近一家盖浇饭小店吃饭。吃完饭后各自回家休息未外出。
11月13号上午在高某某家休息,10:50打车(出租车车牌号冀DT2712)到邯郸西客站,11点10分乘坐805路到峰峰,13点左右下车,乘坐出租车(车牌号冀DTC244)到临水镇滏阳东路一干洗店取衣物,店内只有老板1人(已集中隔离)。继续乘坐此出租车回到磁县都党乡中莲花村,后无外出。下午5点半,乘坐赵某某的车去往峰峰,在滨河小区附近鸡只店二楼大厅吃饭(二楼吃饭人员大概十人左右),同桌人员有赵某某、高某、郭某某(三人已集中隔离)。吃饭期间接到北京疾控中心电话通知,赵某某乘坐赵某某的私家车于20:37回到中莲花村家中自行隔离。
11月14日凌晨2:00从家中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隔离点集中隔离。
请以上同时段可能与赵某某密切接触的人员,看到公告后,在邯郸市区域内的人员请立即与邯郸市辖区各县(市、区)疫情防控办或疾控中心联系,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在邯郸市以外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邯郸市疾控中心电话:0310-8068097 0310-8168139
磁县疾控中心电话:0310-2317689
磁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4日
临漳县关于寻找次次密接人员的公告
2021年11月14日,临漳县疾控中心接到邯郸市疾控中心《关于次密接人员刘某》的协查函:现居住我县的刘某与确诊患者的密接者赵某同乘T9次列车北京西——邯郸站,赵某为确诊病例的密接触者,经流行病学调查,刘某行动轨迹如下:
11月11日19时30分左右在邯郸站拼车回临漳同乘8人(包含司机),同乘人员刘某为次密接人员,车上人员在西辛寨下车1人,城西县标(转盘)下车2人,三中下车1人,李家村下车1人,城市之星下车1人。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刘某接触人员(包括19点30分左右从邯郸站回临漳符合以上几点特征的车辆司机),看到公告后,在临漳县区域内的人员,请立即与临漳县疾控中心联系,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在临漳县域以外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社交距离,遵守公共场所防控要求,主动扫码,亮码出行。
联系电话: 16630055277
临漳县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4日5时27分,我中心接磁县疾控中心推送的关于北京确诊病例刘某某同乘公交车人员赵某某密切接触人员的协查函。密接人员赵某某,现已集中隔离管控,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该人员在我区的部分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赵某某:
11月11日20时-- 22时,在丛台区和平路气象局对面轴承厂家属院附近烧菜盖浇饭餐馆(速派奇电动车门市旁边)就餐。
11月12日19时30分-- 22时,在丛台区和平路气象局对面轴承厂家属院附近烧菜盖浇饭餐馆(速派奇电动车门市旁边)就餐。
请同时段可能与上述人员有过接触的人员,看到公告后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村镇(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邯郸市丛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1月14日
磁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寻找次密接人员的公告
2021年11月14日12时45分,接北京海淀区疾控中心推送河北省邯郸市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的协查函,赵某某于2021年11月10日17:20左右乘坐北京市328公交车在菊园东站上车,北京确诊病例刘某某在菊园站下车,共同乘车时间为1站地。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密切接触者赵某某在邯郸区域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赵某某于11月11日下午15点06分乘坐T9火车7车厢50号从北京西站出发,19点19分到达邯郸站下车。出站后乘坐出租车(车牌号为冀DT9799)到达邯郸市轴承厂家属院高某某(独居)家休息居家同餐。
11月12号上午9点37和高某某(已集中隔离)乘坐出租车(车牌号为冀DT3233)到邯钢厂区北门对面一个租车公司与老板薛某某谈事,11点左右分两人步行到邯钢厂区北门对面炖肉馆吃饭,饭后步行回到高某某家里休息,当天晚上18:00左右和高某某、裴某某及裴某某2个孩子(4人已集中隔离)在高某某家附近一家盖浇饭小店吃饭。吃完饭后各自回家休息未外出。
11月13号上午在高某某家休息,10:50打车(出租车车牌号冀DT2712)到邯郸西客站,11点10分乘坐805路到峰峰,13点左右下车,乘坐出租车(车牌号冀DTC244)到临水镇滏阳东路一干洗店取衣物,店内只有老板1人(已集中隔离)。继续乘坐此出租车回到磁县都党乡中莲花村,后无外出。下午5点半,乘坐赵某某的车去往峰峰,在滨河小区附近鸡只店二楼大厅吃饭(二楼吃饭人员大概十人左右),同桌人员有赵某某、高某、郭某某(三人已集中隔离)。吃饭期间接到北京疾控中心电话通知,赵某某乘坐赵某某的私家车于20:37回到中莲花村家中自行隔离。
11月14日凌晨2:00从家中由负压救护车转运至隔离点集中隔离。
请以上同时段可能与赵某某密切接触的人员,看到公告后,在邯郸市区域内的人员请立即与邯郸市辖区各县(市、区)疫情防控办或疾控中心联系,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在邯郸市以外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邯郸市疾控中心电话:0310-8068097 0310-8168139
磁县疾控中心电话:0310-2317689
磁县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1月14日
临漳县关于寻找次次密接人员的公告
2021年11月14日,临漳县疾控中心接到邯郸市疾控中心《关于次密接人员刘某》的协查函:现居住我县的刘某与确诊患者的密接者赵某同乘T9次列车北京西——邯郸站,赵某为确诊病例的密接触者,经流行病学调查,刘某行动轨迹如下:
11月11日19时30分左右在邯郸站拼车回临漳同乘8人(包含司机),同乘人员刘某为次密接人员,车上人员在西辛寨下车1人,城西县标(转盘)下车2人,三中下车1人,李家村下车1人,城市之星下车1人。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刘某接触人员(包括19点30分左右从邯郸站回临漳符合以上几点特征的车辆司机),看到公告后,在临漳县区域内的人员,请立即与临漳县疾控中心联系,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在临漳县域以外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社交距离,遵守公共场所防控要求,主动扫码,亮码出行。
联系电话: 16630055277
临漳县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注新冠肺炎# 【柴桑区通报发现1例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为铅山确诊病例同事】10月29日14时左右自葛仙山度假区乘坐大巴车往上饶火车站,16时经过车站安检候车,16时40分乘G2037次列车就坐3号车厢04D座位,其间前往4号车厢补票,5号车厢上厕所,随后返回3号车厢。当天18时50分在庐山站下车,其妻叶XX驾车到车站接站,途中于19时10分到柴桑区第一小学旁洪兴大药房购药未果,返回蛟滩安置区南组团14栋家中。https://t.cn/A6xhGcgJ
【达州发现一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接者:途经广元、巴中城区到平昌县,再到万源市】10月30日,巴中市平昌县疾控中心发布信息,该中心在当天收到达州万源市疾控中心《关于协助开展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张某的密切接触者追踪管理的函》,请求协调做好兰州市一确诊病例刘某的密切接触者张某的追踪管理。
接报后,该中心立即开展追踪,经核实,张某于10月18日乘坐D754(06车09D号二等座)从甘肃陇南到广元,为确诊病例刘某的同车厢同乘人员。10月30日5时左右,万源市将张某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已采鼻咽拭子、家庭居住环境标本,结果均为阴性。经排查,其在平昌县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8日
15:00到达巴中江北客运站后随即乘坐一辆黑色私家轿车(司机、车牌号不详),全车共5人,本人全程佩戴口罩,有1人未戴口罩;
17:00到达平昌;
17:23入住新华街西段46号全福旅馆403房间;
18:00在该旅馆旁西施火锅米线或乌鸡米线吃饭(距离旅馆30米左右),独自一桌(除进餐外均佩戴口罩),当时有4-5人就餐;
19:00就餐后回到旅馆休息,未再外出。
10月19日
8:34退房后,在全福旅馆外乘坐公交车(路数不详)至平昌东站(全程佩戴口罩);
9:00到达平昌东站,全程佩戴口罩乘坐面包车前往望京镇(司机、车牌不详),全车共7人;
12:00在望京镇下车后,随即乘坐摩托车(司机、车牌不详);
12:30回到万源市鹰背镇街道桂花树沟家中(全程佩戴口罩)。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初步确定张某的密切接触人员如下:巴中市江北客运站至平昌的黑色私家轿车司机及同乘3名乘客、全福旅馆工作人员及同时段入住人员、面馆工作人员及同时段4-5名就餐人员、前往平昌东站公交车同乘人员、平昌东站至望京镇面包车司机及同乘5名乘客、望京镇至鹰背镇摩托车司机。请上述人员立即到县疾控中心或当地卫生院进行核酸检测,并主动报告辖区社区(村)。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请大家继续绷紧疫情防控之弦,加强个人防护,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同时,凡从省外自驾以及从有疫情发生省份来(返)平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https://t.cn/A6xPPan8
接报后,该中心立即开展追踪,经核实,张某于10月18日乘坐D754(06车09D号二等座)从甘肃陇南到广元,为确诊病例刘某的同车厢同乘人员。10月30日5时左右,万源市将张某闭环转运至集中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已采鼻咽拭子、家庭居住环境标本,结果均为阴性。经排查,其在平昌县活动轨迹如下:
10月18日
15:00到达巴中江北客运站后随即乘坐一辆黑色私家轿车(司机、车牌号不详),全车共5人,本人全程佩戴口罩,有1人未戴口罩;
17:00到达平昌;
17:23入住新华街西段46号全福旅馆403房间;
18:00在该旅馆旁西施火锅米线或乌鸡米线吃饭(距离旅馆30米左右),独自一桌(除进餐外均佩戴口罩),当时有4-5人就餐;
19:00就餐后回到旅馆休息,未再外出。
10月19日
8:34退房后,在全福旅馆外乘坐公交车(路数不详)至平昌东站(全程佩戴口罩);
9:00到达平昌东站,全程佩戴口罩乘坐面包车前往望京镇(司机、车牌不详),全车共7人;
12:00在望京镇下车后,随即乘坐摩托车(司机、车牌不详);
12:30回到万源市鹰背镇街道桂花树沟家中(全程佩戴口罩)。
根据流行病学调查,初步确定张某的密切接触人员如下:巴中市江北客运站至平昌的黑色私家轿车司机及同乘3名乘客、全福旅馆工作人员及同时段入住人员、面馆工作人员及同时段4-5名就餐人员、前往平昌东站公交车同乘人员、平昌东站至望京镇面包车司机及同乘5名乘客、望京镇至鹰背镇摩托车司机。请上述人员立即到县疾控中心或当地卫生院进行核酸检测,并主动报告辖区社区(村)。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提供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请大家继续绷紧疫情防控之弦,加强个人防护,落实各项防疫措施。同时,凡从省外自驾以及从有疫情发生省份来(返)平人员要第一时间主动向社区(村)、单位或入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https://t.cn/A6xPPan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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