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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俊凯2022敢拼一定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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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霁云清间,
待惠风和畅拂过细柳,
展开关于少年的长赢的卷轴。
看浮李沉瓜在倏忽间的静变,
抱起吉他拨起那一两句不知名的小调,
归璞中静听蝉鸣远近
在永不结束的长夏光墟中,
和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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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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待惠风和畅拂过细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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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浮李沉瓜在倏忽间的静变,
抱起吉他拨起那一两句不知名的小调,
归璞中静听蝉鸣远近
在永不结束的长夏光墟中,
和少年漫游一整个世 #王俊凯[超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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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霁云清间,
待惠风和畅拂过细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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请送我一匹马
当意识到应试教育将我与自然的联系削减的足够微弱时,我开始渴望一匹马。而且这匹马要足够年轻奔放,最好奔跑时释放的热情澎湃的如同台风席卷而来的海潮。我需要这匹马填充我躯壳里二分之一的灵魂。
然后,我遇见了三毛,她送了我一匹马,但这马不如我想象的那么欢脱活跃。它慢吞吞的样子活似百来岁的老翁,连奔跑在广袤的大草原时都慵懒的像在散步。我实在是难以忍受如此慢节奏的它,甚至恶毒的想着二十一世纪迟早会抹杀它这样没有追求的存在。我是去找山水的,这一路山高水长,它只会成为我的拖累。
于是我决绝的和它分道扬镳,我认为我可以依靠自己的双脚,走足够的脚程,翻山越岭、风尘仆仆。我一定能够到达某处的奇伟瑰丽。其实我也不太清楚我的目的地,或许是某处洼地,或许是某座雪山。但我觉得它一定要有盎然的绿意,来填补我与自然的缝隙。最好能再见见远方的火瀑彩虹和极光。我开心的想着。
果然,我在山岭里蜿蜒跌宕的小道上独行了数天,那匹马还没追上来。
这数天里,我未曾歇脚。清晨布谷鸟鸣,我在赶路;夜晚星辰闪烁,我也在赶路。我满怀满腔的奉献给了那不曾去过的地方,凭借着少年天真的思想。
我继续前进,算起从我离开到现在,走过的路程不算很长,但也不是很短。这一路上我遇见很多人,看见很多事。但他们都在攀登。我们在黄铜色的炎热天空下碰面,高喊着举起我们的酒杯。粗糙的玻璃杯里盛满了红的、白的液体,在日光的折射下绽放在我们的指尖。
我们为背包、行囊和粮食,也为游荡的我们疯狂。我会席地而坐,听他们侃侃而谈,感慨着相似的灵魂好似永远不会孤单。我们聊大海、聊赤道以北的另一端,聊我们共同认定的最伟大的成功。
在这样的气氛下,我残缺的灵魂和因年轻而光鲜亮丽的躯体在抽离,我在远离城市的郊区重复着故步。我也不再想起那匹马了,它渐渐被掌管记忆的精灵装进了黑色的匣子,时间一长,盒子上就落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斑驳的像是裂谷结下的的枷。
当我衣衫褴褛的倒下的那一刻,我已经不记得我走了多少个日月、多长的里程了,但我好像看见了记忆里的那匹马,它在长满多汁牧草的溪流旁边悠闲的吃着草、饮着水。我想努力再看它一眼,眼皮却越来越无力的卷着疲倦。
当我再次醒来时,语文老师音节错落,正教着欧阳修的《醉翁亭记》。而我凌乱的书桌上赫然摆着一本三毛的书——《送你一匹马》。“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我想,我大概也找到了我的“乐”了。
“从一粒沙看世界,从一朵花看天堂。”这就是我心里永远的三毛。我羡慕她笔下“万物有灵”的世界,笔尖倾泻下的生活里或庸俗或高雅的浪漫,摆渡我的灵魂,从现实的压抑逃离到三毛的眼里的性灵山水。也不过是在逃离所谓的压力,殊不知眼睛只是心灵的窗户,心不打开,再怎么跋山涉水,也不能见到想见到的风景。
惠风和畅,我再次举杯,不再是满足于病态的疯狂,不再是陷落于盲目狂热的自由。我敬推拉窗外的蒹葭,敬此时此刻灿烂的晚霞,我举杯敬这匹马。
我享受这种灵魂共鸣一霎那的感动,让素未谋面的你带着我到达你去过我却还未抵达的河山,与你同频共振。我骑着马慢悠悠的到达了我的山水,对夜风叹息,在悠悠草地,炸开了一场盛大嘉年华。
我想,我也要送你一匹马。
https://t.cn/A6iOgjj3
请送我一匹马
当意识到应试教育将我与自然的联系削减的足够微弱时,我开始渴望一匹马。而且这匹马要足够年轻奔放,最好奔跑时释放的热情澎湃的如同台风席卷而来的海潮。我需要这匹马填充我躯壳里二分之一的灵魂。
然后,我遇见了三毛,她送了我一匹马,但这马不如我想象的那么欢脱活跃。它慢吞吞的样子活似百来岁的老翁,连奔跑在广袤的大草原时都慵懒的像在散步。我实在是难以忍受如此慢节奏的它,甚至恶毒的想着二十一世纪迟早会抹杀它这样没有追求的存在。我是去找山水的,这一路山高水长,它只会成为我的拖累。
于是我决绝的和它分道扬镳,我认为我可以依靠自己的双脚,走足够的脚程,翻山越岭、风尘仆仆。我一定能够到达某处的奇伟瑰丽。其实我也不太清楚我的目的地,或许是某处洼地,或许是某座雪山。但我觉得它一定要有盎然的绿意,来填补我与自然的缝隙。最好能再见见远方的火瀑彩虹和极光。我开心的想着。
果然,我在山岭里蜿蜒跌宕的小道上独行了数天,那匹马还没追上来。
这数天里,我未曾歇脚。清晨布谷鸟鸣,我在赶路;夜晚星辰闪烁,我也在赶路。我满怀满腔的奉献给了那不曾去过的地方,凭借着少年天真的思想。
我继续前进,算起从我离开到现在,走过的路程不算很长,但也不是很短。这一路上我遇见很多人,看见很多事。但他们都在攀登。我们在黄铜色的炎热天空下碰面,高喊着举起我们的酒杯。粗糙的玻璃杯里盛满了红的、白的液体,在日光的折射下绽放在我们的指尖。
我们为背包、行囊和粮食,也为游荡的我们疯狂。我会席地而坐,听他们侃侃而谈,感慨着相似的灵魂好似永远不会孤单。我们聊大海、聊赤道以北的另一端,聊我们共同认定的最伟大的成功。
在这样的气氛下,我残缺的灵魂和因年轻而光鲜亮丽的躯体在抽离,我在远离城市的郊区重复着故步。我也不再想起那匹马了,它渐渐被掌管记忆的精灵装进了黑色的匣子,时间一长,盒子上就落上了一层厚厚的灰尘,斑驳的像是裂谷结下的的枷。
当我衣衫褴褛的倒下的那一刻,我已经不记得我走了多少个日月、多长的里程了,但我好像看见了记忆里的那匹马,它在长满多汁牧草的溪流旁边悠闲的吃着草、饮着水。我想努力再看它一眼,眼皮却越来越无力的卷着疲倦。
当我再次醒来时,语文老师音节错落,正教着欧阳修的《醉翁亭记》。而我凌乱的书桌上赫然摆着一本三毛的书——《送你一匹马》。“醉翁之意不在酒,在乎山水之间也。”我想,我大概也找到了我的“乐”了。
“从一粒沙看世界,从一朵花看天堂。”这就是我心里永远的三毛。我羡慕她笔下“万物有灵”的世界,笔尖倾泻下的生活里或庸俗或高雅的浪漫,摆渡我的灵魂,从现实的压抑逃离到三毛的眼里的性灵山水。也不过是在逃离所谓的压力,殊不知眼睛只是心灵的窗户,心不打开,再怎么跋山涉水,也不能见到想见到的风景。
惠风和畅,我再次举杯,不再是满足于病态的疯狂,不再是陷落于盲目狂热的自由。我敬推拉窗外的蒹葭,敬此时此刻灿烂的晚霞,我举杯敬这匹马。
我享受这种灵魂共鸣一霎那的感动,让素未谋面的你带着我到达你去过我却还未抵达的河山,与你同频共振。我骑着马慢悠悠的到达了我的山水,对夜风叹息,在悠悠草地,炸开了一场盛大嘉年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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