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庄子·齐物论》里写道:“大知闲闲,小知间间。大言炎炎,小言詹詹。其寐也魂交,其觉也形开。与接为构,日以心斗。”描写了世间生活之人在与外界交接时操劳心智,或喜或悲,恐惧轻浮变化无常,这都是“我”的作用,使世俗之人别于万物,在是非争辩中不可自拔,陷于疲惫与痛苦之中,殊不知使其费尽心力的只不过是“朝三暮四”之本无所差别的事物。庄子出于对人的大悲悯大关怀,为世俗人生寻找出口,提出了“吾丧我”以达“天籁”之境界,自身所抛弃的就是这样一个无谓的“我”,来达到与天地的齐同,消弭对俗物是非的争论,甚至放下对生死的纠结,与万物和谐共存,这样才能将“真我”充分展现出来,以达到“朝彻见独”澄明通达而与道合一的理想的生命状态。#瀹斋#
庄子:“形固可使如槁木,而心故可如死灰乎?”一个生命枯死,“吾丧我”后,完全不同的生命孕育出来,生命的顽强应该被赞美的,从割舍——过滤——沉淀,成为可以反省的东西,像寒林图一样有深意,像水墨画一样有纯净而有生机。
从苏轼到东坡,槁木死灰,痛彻生命的巨大悲哀后,留下了痛彻心扉的荒芜诗句。
从苏轼到东坡,槁木死灰,痛彻生命的巨大悲哀后,留下了痛彻心扉的荒芜诗句。
(一)我相即我执。小乘人断六根时,“小我”已灭,入于“大我”境界。此时心量扩大,有充满宇宙之象,清净寂灭。宋儒所谓“我心宇宙”。庄子所谓 “坐忘”口。(出大宗师篇)希腊哲学家所谓“大我”“上帝”。老子所谓“惚兮恍兮,其中有象,恍兮惚兮,其中有物、窈兮冥兮,其中有精”。皆是“我相”境界。
(二)人相即法执。起后念以破前念,譬如前念有我,乃起后念,“不认我”比破之,继而复起一念以破此“不认我J之念,如是相续,以至无我,破见仍存,悉为“人相”。.庄子所谓:“吾今丧我”即此相也。
(三)众生相亦是法执,凡我相人相所未到之境界,是众生相。所谓前念已灭,后念未起,“中间是”是也。儒家谓“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书经“惟精惟一,允执厥中”。此“中”字,即众生相境界。
(四)寿者相即空执。一切思想皆已停止,一切善恶是非皆已忘却,其中空无所有,始同命根。六祖说是无记忆空,二乘误认为涅槃境界,其实即“无始无明”。禅宗称为“无明窠臼”,“湛湛黑暗深坑”道家所谓“无极”即此相境界。
(二)人相即法执。起后念以破前念,譬如前念有我,乃起后念,“不认我”比破之,继而复起一念以破此“不认我J之念,如是相续,以至无我,破见仍存,悉为“人相”。.庄子所谓:“吾今丧我”即此相也。
(三)众生相亦是法执,凡我相人相所未到之境界,是众生相。所谓前念已灭,后念未起,“中间是”是也。儒家谓“喜怒哀乐未发谓之中”。书经“惟精惟一,允执厥中”。此“中”字,即众生相境界。
(四)寿者相即空执。一切思想皆已停止,一切善恶是非皆已忘却,其中空无所有,始同命根。六祖说是无记忆空,二乘误认为涅槃境界,其实即“无始无明”。禅宗称为“无明窠臼”,“湛湛黑暗深坑”道家所谓“无极”即此相境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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