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定金阳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关于招聘警务辅助人员公告
受安国市公安局委托,现公开招聘48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8名,其中男性42名、女性6名。
分为A岗、B岗:
A岗41名,其中男性37名、女性4名,从事一般警务辅助工作;
B岗7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2名,从事看护警务辅助工作。
如男女任一方报名人数达不到拟招聘人数,则由应聘的另一方人员予以补充。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身体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公安警务辅助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务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公安机关统一指挥调配;
3、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年龄18-35周岁(2003年9月1日后—1986年9月1日前出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男性身高1.7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米及以上;
4、本人及直系亲属、近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过行政、刑事处罚;
5、高中(同等学历)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有从事公安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6、因工作需要具备随时参加异地工作的条件;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人员管理和工资福利待遇
1、人员管理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即由本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公安局工作,由公安局管理和使用。招聘人员试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算起,时间为三个月。合同期为三年。
2、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1790元(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政策调整),全勤奖150元、绩效奖200元、办公经费100元。
3、社会保险: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依照企业标准(按照河北省有关政策)执行。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担。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金阳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安国市公安局进行审核和监督。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7日—2021年10月9日。
2、报名地点:保定金阳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药都北大街6-3号 安国市社保就业服务中心南行20米)。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考生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4张。报名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考务费100元。
4、本次招聘公布总成绩,报名人员均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测试。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等证件参加考试。
暂定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为同一天进行,笔试完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进行体能测试。如有变化,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笔试、面试、体能测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最终成绩的20%。
面试主要考核考试人员的形象气质、口语表达、逻辑推理和综合分析等基本能力。面试采取随机抽取考试序号的方式进行。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面试成绩占最终成绩60%。
体能测试分为:男子1000米跑,满分100分;女子体能测试800米跑,满分100分。打分标准参考国家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试成绩占最终成绩的20%。
6、综合成绩
根据笔记、面试、体能测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记成绩*20%+面试成绩*60%+体能测试成绩*20%)。
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有公安工作经历者,复退军人,体能测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
7、体检和政审
根据招聘人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优先条款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
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按照考生的总成绩男女分别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成绩并列时,按优先条款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政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8、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的各项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情况及录取结果均在金阳劳务公众号发布、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人员为最终聘用人员。
咨询电话:18849279959
安国市公安局
保定金阳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28日
受安国市公安局委托,现公开招聘48名警务辅助人员。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及人数
本次共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8名,其中男性42名、女性6名。
分为A岗、B岗:
A岗41名,其中男性37名、女性4名,从事一般警务辅助工作;
B岗7名,其中男性5名、女性2名,从事看护警务辅助工作。
如男女任一方报名人数达不到拟招聘人数,则由应聘的另一方人员予以补充。
二、招聘条件
1、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身体素质,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无违法犯罪记录,热爱公安警务辅助工作;
2、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符合职务要求的工作能力以及吃苦耐劳精神,服从公安机关统一指挥调配;
3、身心健康,体形端正,年龄18-35周岁(2003年9月1日后—1986年9月1日前出生),限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男性身高1.7米及以上,女性身高1.6米及以上;
4、本人及直系亲属、近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没有受过行政、刑事处罚;
5、高中(同等学历)及以上学历;复退军人、有从事公安工作经历者优先录用;
6、因工作需要具备随时参加异地工作的条件;
7、凡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报考:
(1)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强制戒毒等限制人身自由的治安行政处罚;
(2)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3)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三、人员管理和工资福利待遇
1、人员管理采用劳务派遣方式:即由本公司与被录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派遣到公安局工作,由公安局管理和使用。招聘人员试用期自签订合同之日算起,时间为三个月。合同期为三年。
2、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1790元(我市职工最低工资标准,根据政策调整),全勤奖150元、绩效奖200元、办公经费100元。
3、社会保险:缴纳“五险一金”(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住房公积金),缴纳基数依照企业标准(按照河北省有关政策)执行。个人应缴部分由个人负担。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招聘公告、报名、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体检、政审等程序进行,择优录取,招聘工作由招聘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由金阳劳务派遣有限公司组织实施,安国市公安局进行审核和监督。
1、报名时间:2021年10月7日—2021年10月9日。
2、报名地点:保定金阳劳务派遣有限公司(药都北大街6-3号 安国市社保就业服务中心南行20米)。
3、报名方式:现场报名。考生持本人户口本、身份证、毕业证、退伍证等原件及复印件、近期1寸正面免冠同版彩色照片4张。报名初审合格者填写《报名登记表》,交考务费100元。
4、本次招聘公布总成绩,报名人员均参加笔试、面试、体检测试。报名人员携带身份证原件等证件参加考试。
暂定笔试、面试、体能测试为同一天进行,笔试完毕直接进入面试,面试结束后进行体能测试。如有变化,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5、笔试、面试、体能测试
笔试主要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时间为60分钟,满分100分,笔试成绩占最终成绩的20%。
面试主要考核考试人员的形象气质、口语表达、逻辑推理和综合分析等基本能力。面试采取随机抽取考试序号的方式进行。面试时只许报抽签顺序号,不得报姓名。面试成绩占最终成绩60%。
体能测试分为:男子1000米跑,满分100分;女子体能测试800米跑,满分100分。打分标准参考国家公安机关录用人民警察体检项目和标准。体能测试成绩占最终成绩的20%。
6、综合成绩
根据笔记、面试、体能测试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记成绩*20%+面试成绩*60%+体能测试成绩*20%)。
末位考生综合成绩如出现并列,按以下顺序确定进入体检考生:有公安工作经历者,复退军人,体能测试成绩高者,学历(学位)较高者。
7、体检和政审
根据招聘人数和考生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1:1的比例确定体检、政审人员。比例内末位考生总成绩若出现并列,按优先条款确定进入体检和政审。
体检、政审不合格或自行放弃的,按照考生的总成绩男女分别由高到低依次递补,递补人员成绩并列时,按优先条款确定递补人员。
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体检标准执行。
体检、政审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8、公示和聘用
拟聘人员的各项成绩、体检结果和政审情况及录取结果均在金阳劳务公众号发布、公示,公示时间为3天。公示无异议人员为最终聘用人员。
咨询电话:18849279959
安国市公安局
保定金阳劳务派遣有限责任公司
2021年9月28日
#无锡身边事# 【到处骗!宜兴一网红被判刑,戏精上身】
近年来,直播、公众号、小视频发展得如火如荼,宜兴本地也出现一些“网红”,他们拥有不少粉丝,依靠网络流量,快速变现。
周冲(化名)就是一位宜兴本土“网红”。他创建微信公众号“神经大迪迪”,在公众号上,他一会儿化身“慈善之星”,带领爱心社团慰问孤儿院,感慨人间冷暖;一会儿化身“社会正能量”,批判当下“流量网红”扭曲社会价值观,呼吁大众摒弃浮华;一会儿化身“正义使者”,指名道姓,揭露他人卑劣的诈骗行径。
谁承想,他却利用网红身份,无所不骗。经宜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诈骗罪对周某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01打着正能量网红的旗号卖口罩
周某是个小有名气的“网红”。2020年1月,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口罩资源紧缺,价格水涨船高。周某看到“商机”,在朋友圈发布出售口罩的信息:有现货口罩,货源充足,价格公道。
为了让大家相信,周某灵机一动,购买一批消毒水,慰问当地行政部门,并把慰问图片传到网上。基于之前的人气,引起大量网友关注,大家争相联系周某购买口罩。
很快周某收到3万余元订货款。钱居然这么好挣?网红身份的快速变现让周某兴奋不已。
金某是一家公司的部门负责人,她想为员工购买一批口罩,有朋友把周某推荐给她。开始金某还是有警觉的,她清楚普通微商很难有充足的口罩货源,那些货量充足的有可能是骗子。
金某翻看周某朋友圈的内容:不发国难财,N95口罩4块钱一个。她又点开周某的公众号,里面更是满满的正能量。她一下子被这个网红感动。“我想买一批N95口罩,你有货吗?”
“有货,但口罩涨价了,现在5元一个,运输费要300元,一个星期口罩就能到宜兴。”金某信以为真,将1万多元货款转账给周某。等了一个多礼拜,金某并未收到口罩,她在微信上联系周某,询问情况。
此时,周某早已想好后招。“快递在路上了,我把单号发给你。”很快,金某收到一张快递截图,截图显示她的快递正从四川成都发往无锡的路上。看到口罩很快到了,金某再次向周某下单200个一次性口罩。
到了收货的日子,口罩没到,金某心中起疑,再次联系周某。周某又发了一张从东莞到无锡的快递单号截图,并称“明天到”。
两张截然不同的快递截图和周某一直推脱的态度,让金某意识到不对劲,立即报警。
02“直播帮要债”不过是一场戏
“周哥,有人欠我5万块钱,你是网红,办法多,能帮我要钱吗?”上门的生意怎能不做?周某答应了朋友的诉求。
两人到欠债人方某家后,周某灵机一动,这不正是一个“出名”的好机会吗?他打开抖音直播,记录了要钱全过程。
满身纹身的周某通过威逼、利诱、要挟,替朋友要回2万元。方某的其他几个债权人也找到周某,委托他帮自己要钱。周某感觉赚钱机会来了,便与另外两名债权人马某和陆某建了一个微信群。周某知道方某名下已无财产可抵债,但其母亲名下有一套房子。于是,周某开始上演一出自导自演的“好戏”。他在群里发布了这个消息,并称老太太已经同意将房子过户给他。
“等我卖掉房子,留10万块钱给老太太养老,剩下的钱我们三个人分。不过房子过户需要2万元,你们每人转我6000元。”周某在群里言之凿凿,马某和陆某表示同意,把钱转给了周某。
此时的周某早已不满足骗过户费,他主动找到马某,提出合拍广告,出资一人一半,收益按六四分成。马某一方面感激周某为其追讨债务,另一方面对网红变现能力深信不疑。于是,拿出2.5万余元投资。
一段时间过去了,周某绝口不提收益之事。后来一打听,周某压根没有接拍广告,加上过户房子要债的钱一直没到位,马某感到被骗,选择报警。
03“帮忙谈业务”竟是下的套
2020年8月,周某帮朋友处理其母亲工伤事故,因此结识了某公司负责人王某,几次交谈下来,两人关系日渐熟络。
周某再次发挥演技,摇身一变,成了一名“供销员”。他在聊天中提起,自己与某电缆公司杨总熟悉,帮人介绍过生意。
苦于生意难做的王某心想:“他是小有名气的网红,跟他合作是个不错的选择。”
2020年9月,周某主动找到王某:“杨总介绍北京建工的一个项目,有个污水处理分包项目,一起合作,我来跑项目,你出钱。”王某满口答应。
接下来,周某频频以各种理由向王某要钱:“要去实地考察”“需要打通关系”……王某有求必应。
可一个多月过去了,王某开始觉得事情有一些蹊跷,便提出去北京实地查看,但被周某找理由搪塞过去。
2020年10月初,周某已骗取王某16万余元。眼看这个工程项目要穿帮,周某只能告知王某,北京项目出了点问题,暂时搁置了。王某虽心中不悦,但只能接受事实。
“这钱可真好赚。”没过多久,周某又找到王某,声称杨总在浙江兰溪介绍了纺织厂项目。
上个项目花钱还没着落,王某多留了一个心眼,提出先去纺织厂实地查看。不过,早有准备的周某提前找人冒充项目经理,带着王某转了工地,还拿出准备好的“采购合同”。
浙江之行后,王某对周某信任有加,对周某提出的各种项目费用从未怀疑。11月初,王某通过转账共付给周某30余万元。
钱又花了,可项目依然没有任何消息。王某多次联系周某询问情况,周某要么不接电话,要么找各种借口打发她。
王某觉得有问题,后多方打听,才知道所谓项目都是假的,便愤而报警。
04“百骗”网红终落网
2020年3月,公安机关将周某抓获。今年1月,公安机关以周某涉嫌诈骗罪移送宜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2020年1月至11月期间,周某谎称其有口罩货源,购买需提前支付全款;虚构有能力通过出售债务人房产的方法帮被害人追回欠款,需先向其支付房产过户费;假意能帮被害人承接工程项目,需请客送礼、支付定金等,在宜兴骗取金某、马某、王某等被害人33万余元。
今年2月,宜兴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诈骗罪对周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对该案开庭审理,全部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对周某作出上述判决。
近年来,直播、公众号、小视频发展得如火如荼,宜兴本地也出现一些“网红”,他们拥有不少粉丝,依靠网络流量,快速变现。
周冲(化名)就是一位宜兴本土“网红”。他创建微信公众号“神经大迪迪”,在公众号上,他一会儿化身“慈善之星”,带领爱心社团慰问孤儿院,感慨人间冷暖;一会儿化身“社会正能量”,批判当下“流量网红”扭曲社会价值观,呼吁大众摒弃浮华;一会儿化身“正义使者”,指名道姓,揭露他人卑劣的诈骗行径。
谁承想,他却利用网红身份,无所不骗。经宜兴市检察院提起公诉,日前,法院以诈骗罪对周某判处有期徒刑六年六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01打着正能量网红的旗号卖口罩
周某是个小有名气的“网红”。2020年1月,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口罩资源紧缺,价格水涨船高。周某看到“商机”,在朋友圈发布出售口罩的信息:有现货口罩,货源充足,价格公道。
为了让大家相信,周某灵机一动,购买一批消毒水,慰问当地行政部门,并把慰问图片传到网上。基于之前的人气,引起大量网友关注,大家争相联系周某购买口罩。
很快周某收到3万余元订货款。钱居然这么好挣?网红身份的快速变现让周某兴奋不已。
金某是一家公司的部门负责人,她想为员工购买一批口罩,有朋友把周某推荐给她。开始金某还是有警觉的,她清楚普通微商很难有充足的口罩货源,那些货量充足的有可能是骗子。
金某翻看周某朋友圈的内容:不发国难财,N95口罩4块钱一个。她又点开周某的公众号,里面更是满满的正能量。她一下子被这个网红感动。“我想买一批N95口罩,你有货吗?”
“有货,但口罩涨价了,现在5元一个,运输费要300元,一个星期口罩就能到宜兴。”金某信以为真,将1万多元货款转账给周某。等了一个多礼拜,金某并未收到口罩,她在微信上联系周某,询问情况。
此时,周某早已想好后招。“快递在路上了,我把单号发给你。”很快,金某收到一张快递截图,截图显示她的快递正从四川成都发往无锡的路上。看到口罩很快到了,金某再次向周某下单200个一次性口罩。
到了收货的日子,口罩没到,金某心中起疑,再次联系周某。周某又发了一张从东莞到无锡的快递单号截图,并称“明天到”。
两张截然不同的快递截图和周某一直推脱的态度,让金某意识到不对劲,立即报警。
02“直播帮要债”不过是一场戏
“周哥,有人欠我5万块钱,你是网红,办法多,能帮我要钱吗?”上门的生意怎能不做?周某答应了朋友的诉求。
两人到欠债人方某家后,周某灵机一动,这不正是一个“出名”的好机会吗?他打开抖音直播,记录了要钱全过程。
满身纹身的周某通过威逼、利诱、要挟,替朋友要回2万元。方某的其他几个债权人也找到周某,委托他帮自己要钱。周某感觉赚钱机会来了,便与另外两名债权人马某和陆某建了一个微信群。周某知道方某名下已无财产可抵债,但其母亲名下有一套房子。于是,周某开始上演一出自导自演的“好戏”。他在群里发布了这个消息,并称老太太已经同意将房子过户给他。
“等我卖掉房子,留10万块钱给老太太养老,剩下的钱我们三个人分。不过房子过户需要2万元,你们每人转我6000元。”周某在群里言之凿凿,马某和陆某表示同意,把钱转给了周某。
此时的周某早已不满足骗过户费,他主动找到马某,提出合拍广告,出资一人一半,收益按六四分成。马某一方面感激周某为其追讨债务,另一方面对网红变现能力深信不疑。于是,拿出2.5万余元投资。
一段时间过去了,周某绝口不提收益之事。后来一打听,周某压根没有接拍广告,加上过户房子要债的钱一直没到位,马某感到被骗,选择报警。
03“帮忙谈业务”竟是下的套
2020年8月,周某帮朋友处理其母亲工伤事故,因此结识了某公司负责人王某,几次交谈下来,两人关系日渐熟络。
周某再次发挥演技,摇身一变,成了一名“供销员”。他在聊天中提起,自己与某电缆公司杨总熟悉,帮人介绍过生意。
苦于生意难做的王某心想:“他是小有名气的网红,跟他合作是个不错的选择。”
2020年9月,周某主动找到王某:“杨总介绍北京建工的一个项目,有个污水处理分包项目,一起合作,我来跑项目,你出钱。”王某满口答应。
接下来,周某频频以各种理由向王某要钱:“要去实地考察”“需要打通关系”……王某有求必应。
可一个多月过去了,王某开始觉得事情有一些蹊跷,便提出去北京实地查看,但被周某找理由搪塞过去。
2020年10月初,周某已骗取王某16万余元。眼看这个工程项目要穿帮,周某只能告知王某,北京项目出了点问题,暂时搁置了。王某虽心中不悦,但只能接受事实。
“这钱可真好赚。”没过多久,周某又找到王某,声称杨总在浙江兰溪介绍了纺织厂项目。
上个项目花钱还没着落,王某多留了一个心眼,提出先去纺织厂实地查看。不过,早有准备的周某提前找人冒充项目经理,带着王某转了工地,还拿出准备好的“采购合同”。
浙江之行后,王某对周某信任有加,对周某提出的各种项目费用从未怀疑。11月初,王某通过转账共付给周某30余万元。
钱又花了,可项目依然没有任何消息。王某多次联系周某询问情况,周某要么不接电话,要么找各种借口打发她。
王某觉得有问题,后多方打听,才知道所谓项目都是假的,便愤而报警。
04“百骗”网红终落网
2020年3月,公安机关将周某抓获。今年1月,公安机关以周某涉嫌诈骗罪移送宜兴市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审查,2020年1月至11月期间,周某谎称其有口罩货源,购买需提前支付全款;虚构有能力通过出售债务人房产的方法帮被害人追回欠款,需先向其支付房产过户费;假意能帮被害人承接工程项目,需请客送礼、支付定金等,在宜兴骗取金某、马某、王某等被害人33万余元。
今年2月,宜兴市检察院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周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以诈骗罪对周某提起公诉。近日,法院对该案开庭审理,全部采纳检察机关量刑建议,对周某作出上述判决。
#微公告[超话]#【保定市公安局关于招聘公安交警警务辅助人员的公告】
根据工作需要,保定市公安局招聘交警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交警辅警”) 1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主要职责为协助公安交警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名额
共招聘120名,均为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本人和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在18至28周岁之间(1993年8月1日至2003年8月1日之间),退役军人可放宽至30岁以下(1991年8月1日之后),保定市户口(含各县、市、区);
(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单侧裸眼视力在4.8以上;
(五)形象良好,体型端正,男性,身高在1.75米以上。体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5%、低于标准体重的15%以上;
(六)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有吸毒、涉毒违法记录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正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或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不适合从事警务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招聘的交警辅警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达不到录用条件的一律不予聘用。聘用的交警辅警将派遣到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公积金等由保定市弘贵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代发、缴纳。现行薪酬标准为:月基本工资1900元、月绩效工资1000元、月加班工资600元,月层级工资200元起,根据岗位特殊性,按照绩效考评成绩发放考核绩效。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政策待遇,各项薪酬福利待遇将按照有关政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须由本人到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23日止(含周六、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保定市弘贵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莲池区天宁路199号)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含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它相关特长资质证书原件及上述原件的复印件2份(A4纸)、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同版一寸照片6张,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户籍等情况进行审查,对身高、体重进行初测,对弄虚作假、材料不真实人员及身高、体重不达标人员,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用100元,该费用由保定市弘贵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收取。
(二)体能测试
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报考处组织发布通知。测试项目及标准:以下体能测试中有一项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男子:纵跳摸高,大于或等于265cm;
10米×4往返跑,小于或等于13.1秒;
俯卧撑,2分钟之内不少于35个。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相关法律常识,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汇总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政审及综合考察
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拟招聘人员进行政审,主要考察其本人及直系亲属、配偶及对其有重要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根据招聘职位要求,结合应聘人员报考条件、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及政审结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六)公示及聘用
对综合考察合格人员在保定百姓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合格人员予以聘用,公示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的空额,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招录纪律
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培训机构、不指定参考材料。
报名咨询电话:0312-5029177、5029599、5029699、13930856425(王先生)、15933775454(宗先生)。
根据工作需要,保定市公安局招聘交警警务辅助人员(以下简称“交警辅警”) 12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岗位职责
主要职责为协助公安交警开展警务辅助工作。
二、招聘名额
共招聘120名,均为男性。
三、招聘条件
(一)拥护党的方针、政策,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有良好的政治、业务素质和道德品行,组织纪律观念强、服从命令,听从指挥,本人和直系亲属无违法犯罪记录;
(二)年龄在18至28周岁之间(1993年8月1日至2003年8月1日之间),退役军人可放宽至30岁以下(1991年8月1日之后),保定市户口(含各县、市、区);
(三)具有大专以上文化程度,退役军人可放宽至高中。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人员、退役军人同等条件下优先录用;
(四)身体健康,无残疾、无纹身、无口吃、无重听、无色盲,单侧裸眼视力在4.8以上;
(五)形象良好,体型端正,男性,身高在1.75米以上。体重不得超过标准体重的25%、低于标准体重的15%以上;
(六)服从岗位分配、调整。
(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曾受过刑事处罚或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被给予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收容教育、强制戒毒等治安行政处罚的,有吸毒、涉毒违法记录的;
(3)曾被开除党、团籍的;
(4)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5)家庭成员或近亲属被判处刑罚,本人或家庭成员及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6)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7)正在从事警务辅助工作或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8)不适合从事警务辅警工作的其他情形。
四、工资及福利待遇
招聘的交警辅警与劳务派遣公司签订劳务用工合同,试用期2个月,试用期内达不到录用条件的一律不予聘用。聘用的交警辅警将派遣到保定市公安局交警支队,人员工资及各项保险、公积金等由保定市弘贵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统一代发、缴纳。现行薪酬标准为:月基本工资1900元、月绩效工资1000元、月加班工资600元,月层级工资200元起,根据岗位特殊性,按照绩效考评成绩发放考核绩效。享受基本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住房公积金政策待遇,各项薪酬福利待遇将按照有关政策适时进行动态调整。
五、招聘程序
(一)报名与资格审查
本次招聘采取现场报名方式,须由本人到现场报名。
1、报名时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1年7月23日止(含周六、日),每日上午9:00至12:00,下午14:00至17:00。
2、报名地点:保定市弘贵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莲池区天宁路199号)
3、报名要求:报名人员需提供本人居民身份证、户口本、学历证书(含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其它相关特长资质证书原件及上述原件的复印件2份(A4纸)、户籍地派出所开具的本人无违法犯罪记录证明、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同版一寸照片6张,7日内核酸检测报告。报名者提供的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工作人员对报名人员的身份、年龄、学历、户籍等情况进行审查,对身高、体重进行初测,对弄虚作假、材料不真实人员及身高、体重不达标人员,一律取消报考资格。报名人员现场报名时需缴纳报名费用100元,该费用由保定市弘贵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收取。
(二)体能测试
具体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详见报考处组织发布通知。测试项目及标准:以下体能测试中有一项不合格者直接淘汰
男子:纵跳摸高,大于或等于265cm;
10米×4往返跑,小于或等于13.1秒;
俯卧撑,2分钟之内不少于35个。
(三)笔试
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和公安相关法律常识,具体时间、地点及有关事项详见《笔试准考证》。根据笔试成绩排名按照1:3的比例进入面试。
(四)面试
根据笔试、面试成绩汇总综合成绩(综合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照1:1的比例确定拟招聘人员。面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五)体检、政审及综合考察
参照人民警察招录标准,在指定医院进行体检(费用自理),对拟招聘人员进行政审,主要考察其本人及直系亲属、配偶及对其有重要影响的旁系血亲的政治立场、道德品质、遵纪守法等现实表现情况。根据招聘职位要求,结合应聘人员报考条件、体能测试、笔试、面试成绩及政审结果等情况进行综合考察。
(六)公示及聘用
对综合考察合格人员在保定百姓人才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对公示合格人员予以聘用,公示不合格人员不予聘用,出现的空额,按照综合成绩依次等额递补,综合成绩相同的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
六、招录纪律
在规定时间内,未领取有关通知,未按有关规定参加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均视为自动放弃招录。招录实行自律制度,报考者要对自己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凡发现弄虚作假和违反考试录用纪律的报考人员,一律取消考试或录用资格。
本次招聘工作不指定培训机构、不指定参考材料。
报名咨询电话:0312-5029177、5029599、5029699、13930856425(王先生)、15933775454(宗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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