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通报4件涉疫违法案件# 3人侮辱性语言发表不当言论被拘留】#西安抗疫日记# 近期,西安市公安机关依法惩治涉疫违法活动,查处了一批涉疫违法案件,现通报如下:
一、禹某寻衅滋事案。2022年1月2日,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禹某(男,32岁)在名为“西安馒头协会”微信群内,使用侮辱性语言发表数条不当言论。该段聊天记录扩散后,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安雁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禹某处行政拘留七日。
二、秦某、孙某寻衅滋事案。2021年11月6日,秦某(男,33岁)在“户县馍店”微信群内讨论上涨馒头价格一事,因他人不同意涨价,为发泄不满情绪,使用侮辱性语言发表不当言论。2022年1月2日,孙某(男,30岁)将近2个月前的该段聊天记录录屏转发至多个微信群内,有意误导舆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安鄠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秦某、孙某分别处行政拘留七日。
三、吉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2022年1月1日,吉某(男,30岁)与某医药公司因购买口罩时发生纠纷,遂虚构发布“花费2400元购买到捐赠抗疫物资”的视频,经查视频所拍摄的抗疫物资系该医药公司准备捐赠的物资,与向吉某销售的货物无关。吉某虚构事实,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公安新城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吉某处行政拘留五日。
四、龚某、平某诈骗案。2021年12月24日,龚某(男,48岁)伙同平某(男,49岁)以村委会疫情防控名义,使用绳索在鄠邑区某村道路设置路卡,向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用240元。公安鄠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龚某、平某分别处行政拘留五日,违法所得予以追缴。(1018陕广新闻)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群众: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开展防疫工作。公安机关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措施,寻衅滋事、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陕西发布)
一、禹某寻衅滋事案。2022年1月2日,公安机关在工作中发现,禹某(男,32岁)在名为“西安馒头协会”微信群内,使用侮辱性语言发表数条不当言论。该段聊天记录扩散后,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安雁塔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禹某处行政拘留七日。
二、秦某、孙某寻衅滋事案。2021年11月6日,秦某(男,33岁)在“户县馍店”微信群内讨论上涨馒头价格一事,因他人不同意涨价,为发泄不满情绪,使用侮辱性语言发表不当言论。2022年1月2日,孙某(男,30岁)将近2个月前的该段聊天记录录屏转发至多个微信群内,有意误导舆论,扰乱社会公共秩序,造成恶劣社会影响。公安鄠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之规定,对秦某、孙某分别处行政拘留七日。
三、吉某虚构事实扰乱公共秩序案。2022年1月1日,吉某(男,30岁)与某医药公司因购买口罩时发生纠纷,遂虚构发布“花费2400元购买到捐赠抗疫物资”的视频,经查视频所拍摄的抗疫物资系该医药公司准备捐赠的物资,与向吉某销售的货物无关。吉某虚构事实,扰乱社会公共秩序,公安新城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五条之规定,对吉某处行政拘留五日。
四、龚某、平某诈骗案。2021年12月24日,龚某(男,48岁)伙同平某(男,49岁)以村委会疫情防控名义,使用绳索在鄠邑区某村道路设置路卡,向过往车辆收取通行费用240元。公安鄠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龚某、平某分别处行政拘留五日,违法所得予以追缴。(1018陕广新闻)
公安机关提醒广大市民群众:维护疫情防控工作秩序人人有责。希望广大市民积极配合开展防疫工作。公安机关坚持以人为本,切实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对拒不履行疫情防控措施,寻衅滋事、散布谣言,扰乱社会秩序的,公安机关将依法严肃查处。(陕西发布)
#北京视听零距离#【北京视听零距离科技助老云课堂明日上线】从11月25日起,北京市广播电视局举办的北京视听零距离科技助老活动开设云课堂,转为线上进行,这是为贯彻落实疫情防控要求,适应首都疫情防控形势做出的必要调整。这项活动重点聚焦北京冬奥+广电公共服务,以直播授课、微信群授课和新视听平台线上助老服务等多种渠道,持续推动视听新技术、新内容、新场景向基层下沉,让北京老年居民享受智能新视听带来的愉悦感受。
【谎称拿到“上海第一块新式号牌”男子已被依法拘留】9月28日,记者通过上海公安机关获悉,日前谎称拿到上海首副“新式车牌”的男子平某,因编造谣言扰乱公共秩序被警方依法行政拘留。
9月26日,平某通过其微信朋友圈发布了装有“新式号牌”的车辆照片,并称自己拿到了“上海第一块新式号牌”,“提前告别92式蓝色车牌,迎来新式车牌”,迅速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第一时间通过官方微博进行辟谣,明确上海市从未核发过该样式的“新式号牌”,网上传言不属实。
随后交警总队机动支队立即对该情况开展调查,并于9月27日上午8时查获当事人平某,并在其车内查获拍照时使用的号牌。
据平某交代,其于9月23日在某网购平台花费42元购买了道具号牌。9月26日中午,平某收到号牌后,将牌照放置在车辆上并拍照发朋友圈加以炫耀,后经大量转发引发不良效应。
最终,上海公安机关对平某编造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https://t.cn/A6MtRWkX
9月26日,平某通过其微信朋友圈发布了装有“新式号牌”的车辆照片,并称自己拿到了“上海第一块新式号牌”,“提前告别92式蓝色车牌,迎来新式车牌”,迅速引发网友广泛关注。
上海市公安局交警总队第一时间通过官方微博进行辟谣,明确上海市从未核发过该样式的“新式号牌”,网上传言不属实。
随后交警总队机动支队立即对该情况开展调查,并于9月27日上午8时查获当事人平某,并在其车内查获拍照时使用的号牌。
据平某交代,其于9月23日在某网购平台花费42元购买了道具号牌。9月26日中午,平某收到号牌后,将牌照放置在车辆上并拍照发朋友圈加以炫耀,后经大量转发引发不良效应。
最终,上海公安机关对平某编造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作出行政拘留的处罚。https://t.cn/A6MtRWkX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