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越剧表演艺术家金采风去世# 【越剧金派创始人金采风:电台唱出来的"越剧超女"】2012年9月,钱江晚报记者曾采访过金采风,并发表《越剧金派创始人金采风:电台唱出来的"越剧超女"》一稿。
原文如下:
此次采访,是在“活兰贞”的闺房里进行的。
不过,这位“大家闺秀”的生活相当节俭,房间里只有写字台、梳妆台几样古朴的家具。
只有床头挂着的《盘夫索夫》的剧照,透露女主人曾经红极一时的身份与地位。
金采风是越剧“金派”创始人,她主演的《盘夫索夫》《碧玉簪》等众多剧目,已经成为越剧艺术的经典;她所塑造的严兰贞、李秀英等艺术形象,被誉为“活兰贞”、“神秀英”。
眼前的金采风已经82岁高龄了,但嗓子依然响亮,比个兰花指,模样俏得很。提到越剧,就越发神采飞扬了。
记者去的时候,客厅里放着两个大箱子,敞开着,里面全是各种制作精美的珠钗、头饰,“这几天天气好,拿出来晒晒,不然会坏的。”
尽管已经许久没有登上越剧舞台,但金采风还是很爱这些伴随她一辈子的行头。金采风说,对戏曲演员来说,行头是天大的事。
料子、绣花、颜色的搭配……在那个年代,剧团都不管,都要自己动脑子折腾的,“每个戏最起码要6套行头,同一场戏不能穿一样的,观众记得很牢的。”
回忆起那三十多年的舞台生涯,金采风说,苦啊。学戏学到皮包骨,眼睛还充血生了麦粒肿。不过,“幸福”二字,才是她回忆的主旋律。因为,遇见了黄沙——她的爱人,也是著名戏剧导演。
在越剧界,他俩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最有名的“越剧伉俪”。他们珠联璧合,在艺术和生活上朝夕相伴。
金采风说,黄沙在艺术上带给她的最大的影响,就是老伴毕生追求的“老戏一定要新演”。就是在老伴影响下,她才既尊重传统又不墨守成规。
而现在,黄沙已经不在了,金采风最大的愿望,就是能给他搞一个个人艺术展。
“你就是唱戏不会忘记,其他都不晓得。”这是女儿对金采风的抱怨。
对金采风来说,越剧真的陪伴了她一生,是生命中不能抹去的痕迹。
殊不知,刚登台的金采风,哪怕是跑个龙套,只有一句唱词,她就慌得神都飞走了。
于是,她有了一条不同于他人的“电台成名”之路,直到有了那些个经典的“活兰贞”“神秀英”。
从大导演小明星到恩爱伉俪,丈夫黄沙一直是金采风不曾忘记的思念。哪怕是出书,若不拉上黄沙先生,她便断然不肯。
(以下记者简称“记”,金采风简称“金”)
【梁祝】 电台成名
在所有老一辈的越剧表演艺术家中,金采风的艺术道路是最与众不同的。
她既非科班出身,也没有进戏校专门训练过。她是唯一一个从纯粹的越剧爱好者,成长为一代越剧名家的演员。
记:听说您从小是个戏迷,看过很多名角的戏?
金:小时候,我常去马路对面的戏院看越剧。袁雪芬、尹桂芳、竺水招、邢竹琴……都是我迷恋的对象。
有一次看了《梁祝》,回到家里,脑子里满是小生花旦哥哥妹妹的动人情景,想啊想的,实在熬不住了,就拿起床单,披在身上,在我家那张雕花的红木床上,模仿着刚才看到的动作,像发疯似的,一个人唱了好一会儿。
记:后来您怎么会去学越剧的呢?
金:父亲去世后,家庭经济发生了困难。15岁那年,我考进了雪声剧团越剧训练班,拜师学艺。
但是老师们为生活所迫,整日忙着排练演出,根本没时间辅导我,训练班开了几次课就停掉了。
后来,二十多个同学陆陆续续都走了,只剩下我和另外两位同学,留在剧团当龙套演员。给我们的报酬是在日夜场之间吃一顿 “堂中饭”,当时,我也动摇过,最后还是坚持了下来。
记:一开始,您演的都是太监、士兵这些跑龙套的角色吗?
金:是啊,我天生胆子小,怕难为情,上了台,灯光一照,望着台下黑压压的人群,连步子都迈不出去了。一旦要开口,哪怕只是一两句话也要了我的命。
记得头一次开口,演的是清装戏《月光曲》。
演出前我横背竖背,已经滚瓜烂熟了,可一出场,真见鬼,唱词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一句都记不得了。
我愣在台上,胡编了几句,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词……
还有一次,是演《女儿国》,我扮演向袁老师(袁雪芬)饰演的国王报告军情的小兵,虽然只有一句台词,我也不敢小看。
早也背,晚也背,走路背,吃饭背,连倒背也背得出来,这样肯定没有问题了吧。
可一上台,风风火火地喊了一声“报”,袁老师询问“所报何来”,我一面对她那严峻的目光就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了。
亏得袁老师舞台经验丰富,急中生智地马上朝我叱了声:“下去!”我也响亮地回了一声“喳”,逃到后台。
我这一声“喳”,后来成为大家打趣模仿的笑料。
记:所以你的成名特别不一样,是在电台里唱出名的?
金:早先上海有很多家私营电台,经常请演员去唱戏。我很喜欢电台,因为面对的只是一个话筒,但电台外面却有无数听众。所以,只要轮到我唱,唱什么我都愿意。
有时我还一人唱两个角色。譬如唱《梁祝》“楼台会”,我既学范瑞娟老师唱梁山伯,也学傅全香老师唱祝英台。听众打电话到电台问,播音员说是一个叫“金采风”的小姑娘唱的。
日子一久,他们就记住了“金采风”的名字,常常点名要我唱。
【红楼梦】 改工花旦
金采风那时特别用心,对许多重要场子的唱段一字一腔,一板一眼都记下来,回去后再一一记到自己的小唱本上。她常常一人唱几个角色,还可以同时兼唱8种流派。
最早唱小生的她,因为经常在电台“顶唱”逐渐崭露头角后,进入了东山越艺社改演旦角。
记:您刚开始是演小生的,后来怎么改了花旦?
金:因为我的身材比较高,面架比较大,所以刚进雪声剧团时,老师认为我唱小生比较合适。
当听众熟悉了电台上的金采风,也开始注意起舞台上的金采风。一看,是个高瘦个,演的又是男角,不舒服,不适应。
这时我已经在范瑞娟、傅全香老师的东山越艺社,观众纷纷写信给剧团,建议我唱花旦。就我个人而言,我也想唱花旦,我喜欢旦角戏。
不过,各个行当都是一个栗子顶一个壳的。恰好花旦张云霞要结婚了,就让我顶替了她的角色,观众反应也不错。后来,我又在《红楼梦》中担当了袭人一角。
自此,我从生角改旦角算是改定了。范老师说:“你人瘦,改花旦蛮好。”
记:改了花旦之后,行头怎么办?
金:傅全香老师特别热心,当时团里没有适合我穿的行头,我自己又做不起,傅老师看我的个子跟她差不多,便把她的私房行头借给我。
但我的个子比傅老师还要高一些,裙子系上去有点短,只好系低一点。我的脚也比傅老师大,彩鞋穿上去有点紧,脚痛得要命,只好忍一忍,熬一熬,穿了几次也穿松了。
记:一提到你,大家就想到“活兰贞”和“神秀英”。
金:什么“活兰贞”“神秀英”,不过是角色比较对我的戏路,尤其是《碧玉簪》,似乎给观众留下了比较深刻的印象。
连我的家人,比如我妹妹金采凌,也认为我《碧玉簪》演得最好,似乎我本人也有点像李秀英。
【芦花记】 “黄金”伉俪
已故著名戏剧导演黄沙是金采风的爱人, 《梁祝》《西厢记》《追鱼》《碧玉簪》等经典剧目,均出自他手。金采风与黄沙相濡以沫的家庭与艺术生活经历,被许多人津津乐道。
记:您和黄沙先生怎么认识的?
金:我们相识时,他已经是一位在戏曲界颇有知名度的导演了,而我还是个不起眼的小演员,又是上下级关系,平时很少接触。
对他的第一印象,我觉得他蛮帅,蛮正派的。身材高挑,面容清瘦。穿得干干净净,袜子永远是白色的,对人也很和气,标准的绅士风度。
记:那什么时候开始有感情的?
金:在我们第一次合作排传统小戏《芦花记》的时候,当时我要演一个狠毒的继母,但我一点都没有感觉,他给了我很多建议。
我就觉得这个导演很聪明,有想法,而且还挺帅的,所以就对他很有好感。后来,我们自然而然地就走到了一起。
记:你们平时在一起聊的都是戏吧?
进:我们喜欢一起去看戏。吃夜宵的时候,就说这个戏怎么怎么样,睡觉的时候也讲。
遇到琢磨不准的角色,我会先唱给他听听,因为夫妻关系近,也好提意见,(我唱得)高了低了,好听不好听,他都会帮我指出来。
他一直追求“老戏新演”,他说哪怕一个动作,一个地位的改进,就是在变。老戏出新才能有生命力。
从一桌二椅发展到布景、服装改进等,只要不伤害传统,观众是会满意的。
记:现在的许多越剧也在尝试创新,你怎么看?
金:创新是好的,但我现在还是挺忧愁的,青年演员诱惑太多了。有多少青年演员愿意为越剧做到底,有多少人在练功?有多少人在努力?
我觉得搞艺术工作的人,一定要专心致志。我当年就是人家练一遍,我练一百遍,只有我喜欢我痴迷,才能做好艺术,演员,就是要有“痴”。
原文如下:
此次采访,是在“活兰贞”的闺房里进行的。
不过,这位“大家闺秀”的生活相当节俭,房间里只有写字台、梳妆台几样古朴的家具。
只有床头挂着的《盘夫索夫》的剧照,透露女主人曾经红极一时的身份与地位。
金采风是越剧“金派”创始人,她主演的《盘夫索夫》《碧玉簪》等众多剧目,已经成为越剧艺术的经典;她所塑造的严兰贞、李秀英等艺术形象,被誉为“活兰贞”、“神秀英”。
眼前的金采风已经82岁高龄了,但嗓子依然响亮,比个兰花指,模样俏得很。提到越剧,就越发神采飞扬了。
记者去的时候,客厅里放着两个大箱子,敞开着,里面全是各种制作精美的珠钗、头饰,“这几天天气好,拿出来晒晒,不然会坏的。”
尽管已经许久没有登上越剧舞台,但金采风还是很爱这些伴随她一辈子的行头。金采风说,对戏曲演员来说,行头是天大的事。
料子、绣花、颜色的搭配……在那个年代,剧团都不管,都要自己动脑子折腾的,“每个戏最起码要6套行头,同一场戏不能穿一样的,观众记得很牢的。”
回忆起那三十多年的舞台生涯,金采风说,苦啊。学戏学到皮包骨,眼睛还充血生了麦粒肿。不过,“幸福”二字,才是她回忆的主旋律。因为,遇见了黄沙——她的爱人,也是著名戏剧导演。
在越剧界,他俩是无人不知、无人不晓,最有名的“越剧伉俪”。他们珠联璧合,在艺术和生活上朝夕相伴。
金采风说,黄沙在艺术上带给她的最大的影响,就是老伴毕生追求的“老戏一定要新演”。就是在老伴影响下,她才既尊重传统又不墨守成规。
而现在,黄沙已经不在了,金采风最大的愿望,就是能给他搞一个个人艺术展。
“你就是唱戏不会忘记,其他都不晓得。”这是女儿对金采风的抱怨。
对金采风来说,越剧真的陪伴了她一生,是生命中不能抹去的痕迹。
殊不知,刚登台的金采风,哪怕是跑个龙套,只有一句唱词,她就慌得神都飞走了。
于是,她有了一条不同于他人的“电台成名”之路,直到有了那些个经典的“活兰贞”“神秀英”。
从大导演小明星到恩爱伉俪,丈夫黄沙一直是金采风不曾忘记的思念。哪怕是出书,若不拉上黄沙先生,她便断然不肯。
(以下记者简称“记”,金采风简称“金”)
【梁祝】 电台成名
在所有老一辈的越剧表演艺术家中,金采风的艺术道路是最与众不同的。
她既非科班出身,也没有进戏校专门训练过。她是唯一一个从纯粹的越剧爱好者,成长为一代越剧名家的演员。
记:听说您从小是个戏迷,看过很多名角的戏?
金:小时候,我常去马路对面的戏院看越剧。袁雪芬、尹桂芳、竺水招、邢竹琴……都是我迷恋的对象。
有一次看了《梁祝》,回到家里,脑子里满是小生花旦哥哥妹妹的动人情景,想啊想的,实在熬不住了,就拿起床单,披在身上,在我家那张雕花的红木床上,模仿着刚才看到的动作,像发疯似的,一个人唱了好一会儿。
记:后来您怎么会去学越剧的呢?
金:父亲去世后,家庭经济发生了困难。15岁那年,我考进了雪声剧团越剧训练班,拜师学艺。
但是老师们为生活所迫,整日忙着排练演出,根本没时间辅导我,训练班开了几次课就停掉了。
后来,二十多个同学陆陆续续都走了,只剩下我和另外两位同学,留在剧团当龙套演员。给我们的报酬是在日夜场之间吃一顿 “堂中饭”,当时,我也动摇过,最后还是坚持了下来。
记:一开始,您演的都是太监、士兵这些跑龙套的角色吗?
金:是啊,我天生胆子小,怕难为情,上了台,灯光一照,望着台下黑压压的人群,连步子都迈不出去了。一旦要开口,哪怕只是一两句话也要了我的命。
记得头一次开口,演的是清装戏《月光曲》。
演出前我横背竖背,已经滚瓜烂熟了,可一出场,真见鬼,唱词不知道飞到哪里去了,一句都记不得了。
我愣在台上,胡编了几句,自己也不知道是什么词……
还有一次,是演《女儿国》,我扮演向袁老师(袁雪芬)饰演的国王报告军情的小兵,虽然只有一句台词,我也不敢小看。
早也背,晚也背,走路背,吃饭背,连倒背也背得出来,这样肯定没有问题了吧。
可一上台,风风火火地喊了一声“报”,袁老师询问“所报何来”,我一面对她那严峻的目光就张口结舌,说不出话来了。
亏得袁老师舞台经验丰富,急中生智地马上朝我叱了声:“下去!”我也响亮地回了一声“喳”,逃到后台。
我这一声“喳”,后来成为大家打趣模仿的笑料。
记:所以你的成名特别不一样,是在电台里唱出名的?
金:早先上海有很多家私营电台,经常请演员去唱戏。我很喜欢电台,因为面对的只是一个话筒,但电台外面却有无数听众。所以,只要轮到我唱,唱什么我都愿意。
有时我还一人唱两个角色。譬如唱《梁祝》“楼台会”,我既学范瑞娟老师唱梁山伯,也学傅全香老师唱祝英台。听众打电话到电台问,播音员说是一个叫“金采风”的小姑娘唱的。
日子一久,他们就记住了“金采风”的名字,常常点名要我唱。
【红楼梦】 改工花旦
金采风那时特别用心,对许多重要场子的唱段一字一腔,一板一眼都记下来,回去后再一一记到自己的小唱本上。她常常一人唱几个角色,还可以同时兼唱8种流派。
最早唱小生的她,因为经常在电台“顶唱”逐渐崭露头角后,进入了东山越艺社改演旦角。
记:您刚开始是演小生的,后来怎么改了花旦?
金:因为我的身材比较高,面架比较大,所以刚进雪声剧团时,老师认为我唱小生比较合适。
当听众熟悉了电台上的金采风,也开始注意起舞台上的金采风。一看,是个高瘦个,演的又是男角,不舒服,不适应。
这时我已经在范瑞娟、傅全香老师的东山越艺社,观众纷纷写信给剧团,建议我唱花旦。就我个人而言,我也想唱花旦,我喜欢旦角戏。
不过,各个行当都是一个栗子顶一个壳的。恰好花旦张云霞要结婚了,就让我顶替了她的角色,观众反应也不错。后来,我又在《红楼梦》中担当了袭人一角。
自此,我从生角改旦角算是改定了。范老师说:“你人瘦,改花旦蛮好。”
记:改了花旦之后,行头怎么办?
金:傅全香老师特别热心,当时团里没有适合我穿的行头,我自己又做不起,傅老师看我的个子跟她差不多,便把她的私房行头借给我。
但我的个子比傅老师还要高一些,裙子系上去有点短,只好系低一点。我的脚也比傅老师大,彩鞋穿上去有点紧,脚痛得要命,只好忍一忍,熬一熬,穿了几次也穿松了。
记:一提到你,大家就想到“活兰贞”和“神秀英”。
金:什么“活兰贞”“神秀英”,不过是角色比较对我的戏路,尤其是《碧玉簪》,似乎给观众留下了比较深刻的印象。
连我的家人,比如我妹妹金采凌,也认为我《碧玉簪》演得最好,似乎我本人也有点像李秀英。
【芦花记】 “黄金”伉俪
已故著名戏剧导演黄沙是金采风的爱人, 《梁祝》《西厢记》《追鱼》《碧玉簪》等经典剧目,均出自他手。金采风与黄沙相濡以沫的家庭与艺术生活经历,被许多人津津乐道。
记:您和黄沙先生怎么认识的?
金:我们相识时,他已经是一位在戏曲界颇有知名度的导演了,而我还是个不起眼的小演员,又是上下级关系,平时很少接触。
对他的第一印象,我觉得他蛮帅,蛮正派的。身材高挑,面容清瘦。穿得干干净净,袜子永远是白色的,对人也很和气,标准的绅士风度。
记:那什么时候开始有感情的?
金:在我们第一次合作排传统小戏《芦花记》的时候,当时我要演一个狠毒的继母,但我一点都没有感觉,他给了我很多建议。
我就觉得这个导演很聪明,有想法,而且还挺帅的,所以就对他很有好感。后来,我们自然而然地就走到了一起。
记:你们平时在一起聊的都是戏吧?
进:我们喜欢一起去看戏。吃夜宵的时候,就说这个戏怎么怎么样,睡觉的时候也讲。
遇到琢磨不准的角色,我会先唱给他听听,因为夫妻关系近,也好提意见,(我唱得)高了低了,好听不好听,他都会帮我指出来。
他一直追求“老戏新演”,他说哪怕一个动作,一个地位的改进,就是在变。老戏出新才能有生命力。
从一桌二椅发展到布景、服装改进等,只要不伤害传统,观众是会满意的。
记:现在的许多越剧也在尝试创新,你怎么看?
金:创新是好的,但我现在还是挺忧愁的,青年演员诱惑太多了。有多少青年演员愿意为越剧做到底,有多少人在练功?有多少人在努力?
我觉得搞艺术工作的人,一定要专心致志。我当年就是人家练一遍,我练一百遍,只有我喜欢我痴迷,才能做好艺术,演员,就是要有“痴”。
#穿搭分享#Caroline今年已经42岁了,有一个幸福的家庭,是一位慈爱的母亲,但是!
她是少数一生都在身上保持着天然的少年气质的女明星之一,但同时又有着经典的法式优雅和女人味,这与她著名的“雌雄同体”的穿衣风格分不开。她不爱穿裙子,就爱穿裤子,各式各样的裤子在她的照片中都能见到,仔裤、哈伦裤、烟管裤、阔腿裤、喇叭裤等等。尤其是她裤装+牛津鞋的经典街拍造型,完全穿出了一个正统TomBoy的潇洒,少年气全在这一双牛津鞋+一条呢料裤里面,在所有女明星穿牛津鞋的方式里面,这是我最爱的那一种。#明星时尚#
她是少数一生都在身上保持着天然的少年气质的女明星之一,但同时又有着经典的法式优雅和女人味,这与她著名的“雌雄同体”的穿衣风格分不开。她不爱穿裙子,就爱穿裤子,各式各样的裤子在她的照片中都能见到,仔裤、哈伦裤、烟管裤、阔腿裤、喇叭裤等等。尤其是她裤装+牛津鞋的经典街拍造型,完全穿出了一个正统TomBoy的潇洒,少年气全在这一双牛津鞋+一条呢料裤里面,在所有女明星穿牛津鞋的方式里面,这是我最爱的那一种。#明星时尚#
#诗论#
鲜活是现代诗最伟大的技巧
昌政
● 问答的艺术
提问是一门艺术,回答也是。问者要抓住重点,答者应恰当巧妙。在诗写中,问答是常见的,著名如艾青的:“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全诗问答而妙者,如下:
长调
——献给《长调》编剧冉平老师
宝音•贺希格
有人问我长调歌词为什么那么短?
我说几缕炊烟足以支撑一片蓝天。
有人问我长调究竟唱给谁听?
我说唱者是在确认无限中的自己。
有人问我长调为什么那么悲凉?
我说欢乐没有必要那么悠长。
长调是蒙古族独特有的声乐艺术,字少腔长,演唱时,悠扬,舒缓,直击心灵。客之所问,除了词短、谁听、悲凉,肯定还有很多,但在诗中只取三问,是因为诗人了解透彻,确信这是客人的强烈之感,足以显示长调特点。答时机巧:几缕炊烟,一片蓝天,这是草原常见景象,用以表达“简单然而深刻”,多么鲜活贴切;歌者与其说是寻觅知音,不如说是“在确认无限中的自己”;悲凉太广大了,说出来何其悠长,而快乐就不一样了,总是简短:以少胜多。
问得准,答得妙。
● 游戏的意趣
打比方是中国文人的拿手好戏,诗人更擅此枝。打比方是为了让观念可感,更深切地理解它。观念就那么多,我们每天都在重温祖传的大道理。许多人活了一辈子,并没悟出前人没有谈及的人生之道。写诗其实是写细小的发现,入微的感怀。即使如此,也还得不断创新言说方式,不然,就有可能“旧”了。比如说到死,诗人还能说出什么新意呢?
从一座房子到另一座房子
池凌云
从一座房子到另一座房子
再也找不到一个熟悉的人
是一个什么游戏啊——
我们曾轮番躲在衣柜里
不出声,不让别人找到我们
一切爱所需的训练:看谁的孤独更持久
后来,我们忘记了要去找到对方
惯了默默无闻地生活
宛如躲在一个大箱子里
然而,这一次是最后一次
我知道,你再也不会来找我
我们早已是没有名字的失踪者
诗人说,死亡就像“从一座房子到另一座房子/再也找不到一个熟悉的人”。由“找不到”想起找人的游戏——“躲迷藏”,悟出其中的实质是:“看谁的孤独更持久”。生与死都是持久地孤独着,找与被找没什么两样,以至于不去找了,默默无闻地生活,觉得自己“宛如躲在一个大箱子里”,成了被找者。然而,死亡毕竟不是躲迷藏,生者“再也不会来找”了,死者也不可能耐不住孤独而自现,“这一次是最后一次”,死者最终成为“没有名字的失踪者”。
托一种游戏,诗人发现了死亡的最新秘密。
● 放纵的诗意
现代诗的一个特点是:言简,意丰。现代诗人反对浪费语言,然而,并非绝对。请看:
片刻欢愉
东篱
得允许有这样的时候
思念一个人
为此成了无骨之人
瘫软,无可依靠,无药可救
且让我随波逐流,沉陷,被覆盖,窒息般地睡去
这丰腴的水草,这月华如水的暗夜
我拒绝骨头,石头,钢铁,树干
拒绝一切承当的字眼儿
像个赖皮的孩子
跌倒了,不愿再爬起
地午后的阳光,尽是他的领地
而他不愿做王
诗人所写的原生点是:“有思念一个人的时候”。这是基本权利吧?然而不可得。原因很多,这不是诗人要说的。诗人早就忍不住了,一听说允许,他就放纵啦:全诗只有前两行是朝廷,其余全属造反:有破罐子破摔、耍赖的意味。然而,唯有这样,才能强调思念一个人之甚。
在这里,技术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技术的放纵。
● 诗之惑
关于诗,写的人迷醉,读的人未必。反过来,读的人迷醉,写的人却没感觉。我说的是——
一块花布
代薇
爱上一块花布
等于爱上一条裙子
等于爱上那种式样
这不是流行的问题
而是时间
因此还必须爱上
它褪掉的颜色撕碎的声音
花布的一生
除了洗净和晾干
还有左边的灰尘右边的抹布
这当然是一首好诗。由花布的一生而写爱的真谛,巧妙。为了让诗的形象完整,由花布而裙子而式样而女人,精心表达,是为技巧。但是,我在网上见了到这首诗的另一个版本:
如果你爱上一块花布
还必须爱上日后
它褪掉的颜色
撕碎的声音
花布的一生
除了洗净和晾干
还有左边的灰尘
右边的抹布
相比之下,我喜欢第二首,直截了当。可是,前一首的复杂是技术啊。没有技术,写什么诗呢?
但我相信:鲜活是现代诗中最伟大的技巧。
BY:诗评媒
鲜活是现代诗最伟大的技巧
昌政
● 问答的艺术
提问是一门艺术,回答也是。问者要抓住重点,答者应恰当巧妙。在诗写中,问答是常见的,著名如艾青的:“为什么我的眼里常含泪水?/因为我对这土地爱得深沉……”全诗问答而妙者,如下:
长调
——献给《长调》编剧冉平老师
宝音•贺希格
有人问我长调歌词为什么那么短?
我说几缕炊烟足以支撑一片蓝天。
有人问我长调究竟唱给谁听?
我说唱者是在确认无限中的自己。
有人问我长调为什么那么悲凉?
我说欢乐没有必要那么悠长。
长调是蒙古族独特有的声乐艺术,字少腔长,演唱时,悠扬,舒缓,直击心灵。客之所问,除了词短、谁听、悲凉,肯定还有很多,但在诗中只取三问,是因为诗人了解透彻,确信这是客人的强烈之感,足以显示长调特点。答时机巧:几缕炊烟,一片蓝天,这是草原常见景象,用以表达“简单然而深刻”,多么鲜活贴切;歌者与其说是寻觅知音,不如说是“在确认无限中的自己”;悲凉太广大了,说出来何其悠长,而快乐就不一样了,总是简短:以少胜多。
问得准,答得妙。
● 游戏的意趣
打比方是中国文人的拿手好戏,诗人更擅此枝。打比方是为了让观念可感,更深切地理解它。观念就那么多,我们每天都在重温祖传的大道理。许多人活了一辈子,并没悟出前人没有谈及的人生之道。写诗其实是写细小的发现,入微的感怀。即使如此,也还得不断创新言说方式,不然,就有可能“旧”了。比如说到死,诗人还能说出什么新意呢?
从一座房子到另一座房子
池凌云
从一座房子到另一座房子
再也找不到一个熟悉的人
是一个什么游戏啊——
我们曾轮番躲在衣柜里
不出声,不让别人找到我们
一切爱所需的训练:看谁的孤独更持久
后来,我们忘记了要去找到对方
惯了默默无闻地生活
宛如躲在一个大箱子里
然而,这一次是最后一次
我知道,你再也不会来找我
我们早已是没有名字的失踪者
诗人说,死亡就像“从一座房子到另一座房子/再也找不到一个熟悉的人”。由“找不到”想起找人的游戏——“躲迷藏”,悟出其中的实质是:“看谁的孤独更持久”。生与死都是持久地孤独着,找与被找没什么两样,以至于不去找了,默默无闻地生活,觉得自己“宛如躲在一个大箱子里”,成了被找者。然而,死亡毕竟不是躲迷藏,生者“再也不会来找”了,死者也不可能耐不住孤独而自现,“这一次是最后一次”,死者最终成为“没有名字的失踪者”。
托一种游戏,诗人发现了死亡的最新秘密。
● 放纵的诗意
现代诗的一个特点是:言简,意丰。现代诗人反对浪费语言,然而,并非绝对。请看:
片刻欢愉
东篱
得允许有这样的时候
思念一个人
为此成了无骨之人
瘫软,无可依靠,无药可救
且让我随波逐流,沉陷,被覆盖,窒息般地睡去
这丰腴的水草,这月华如水的暗夜
我拒绝骨头,石头,钢铁,树干
拒绝一切承当的字眼儿
像个赖皮的孩子
跌倒了,不愿再爬起
地午后的阳光,尽是他的领地
而他不愿做王
诗人所写的原生点是:“有思念一个人的时候”。这是基本权利吧?然而不可得。原因很多,这不是诗人要说的。诗人早就忍不住了,一听说允许,他就放纵啦:全诗只有前两行是朝廷,其余全属造反:有破罐子破摔、耍赖的意味。然而,唯有这样,才能强调思念一个人之甚。
在这里,技术不重要,重要的是有技术的放纵。
● 诗之惑
关于诗,写的人迷醉,读的人未必。反过来,读的人迷醉,写的人却没感觉。我说的是——
一块花布
代薇
爱上一块花布
等于爱上一条裙子
等于爱上那种式样
这不是流行的问题
而是时间
因此还必须爱上
它褪掉的颜色撕碎的声音
花布的一生
除了洗净和晾干
还有左边的灰尘右边的抹布
这当然是一首好诗。由花布的一生而写爱的真谛,巧妙。为了让诗的形象完整,由花布而裙子而式样而女人,精心表达,是为技巧。但是,我在网上见了到这首诗的另一个版本:
如果你爱上一块花布
还必须爱上日后
它褪掉的颜色
撕碎的声音
花布的一生
除了洗净和晾干
还有左边的灰尘
右边的抹布
相比之下,我喜欢第二首,直截了当。可是,前一首的复杂是技术啊。没有技术,写什么诗呢?
但我相信:鲜活是现代诗中最伟大的技巧。
BY:诗评媒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