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分析# 【 旅游社人去楼空,消费者应如何维权?】2021年10月以来,佛山市消委会陆续收到以黎小姐为代表的十多名消费者关于南湖国旅的旅游纠纷投诉,涉案金额约5.5万元。据黎小姐反映,她们均于5月初参加了南湖国旅举办的海南专场分享会,并当场缴纳了旅游款,约定于同年6月23日出发。受疫情影响,出发日期延迟至同年10月23日。10月14日,黎小姐等投诉人均收到不能如期出发的短信通知,并于当天发现南湖国旅佛山门市部已经人去楼空。为此,黎小姐等十多名消费者,将相关情况向佛山市消委会反馈。
https://t.cn/A6x7IGr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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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烂湖快糊的认可,大家都只是为广州旅游业的健康发展尽一份绵薄之力,仅此而已。南湖国旅第1次忽悠,将团费变更为旅游卡,结果旅游卡限制使用,只能使用面额的25%,另外75%需补交钱,变相的强迫交易;第2次忽悠,签订退款协议,结果严重违约;现在,又想再次忽悠,将退款起始日约定为近期······按照南湖国旅的指引,只会走向阴沟!!!
2017年11月期间,南湖国旅全资子公司南湖粤途的注册资本为8000万元,其中认缴出资6000万元,即股东还没有完全履行出资义务,当然,具体以目前的实缴出资情况为准,建议在广州的债权人可以去广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即原工商行政管理局)打印南湖粤途的工商档案,了解南湖粤途的实缴出资情况,若南湖国旅还没有完全履行实缴出资义务的,南湖粤途的执行申请人可以向法院申请追加南湖粤途的股东(即南湖国旅)为被执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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