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9日上午,滨城区第十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五十次会议召开。
会议决定任命李刚为滨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命郑辉为滨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会议决定接受张谦辞去滨城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会议决定李刚为滨城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会议任命扈炳刚为滨城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任命王树岭为滨城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会议决定任命李刚为滨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任命郑辉为滨城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会议决定接受张谦辞去滨城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的请求。会议决定李刚为滨城区人民政府代理区长。会议任命扈炳刚为滨城区人民法院代理院长,任命王树岭为滨城区人民检察院代理检察长。
滨城区三河湖镇政府无视村民反对、强行填平鱼塘是否存在违规?
近日,位于滨州滨城区三河湖镇吕家桥村的村民对镇政府填平村里的一处鱼塘很反对,因为这处鱼塘是祖辈传下来的,也不是后期开挖的,这次填平行为没有出示任何文件、也没有向村里下发相关的通知,很蹊跷。村民认为池塘属于村集体,没有经过村民集体的同意强行填平,不接受。于是到施工现场理论,结果当地派出所介入,在派出所的“震慑”下,村民怕被拘留就离开了现场,但是内心都对填平鱼塘这件事很反对。
据了解,该处池塘此前是该村的村委对外承包,收益属于村集体,一直没有废弃,村民称,关于填平这处鱼塘,村里也没开过大会,也没有公示任何文件和通知。于是村民到市里信访,一层层传达到最后还是滨城区三河湖镇政府回复的,说是水利局的工程。于是村民又找到水利部门询问,市、区水利部门称最近三河湖没有该类的水利工程。甚至有村民到国土部门查询这处鱼塘,被告知鱼塘及周围田地使用权应该属于村集体。村民还对填埋鱼塘所用的土方产生质疑,因为在此前村委把这些土方转让给了别人,现在被镇政府无偿占用。
当地镇政府回复的“水利局工程”是否属实,有待上级部门核实确定。但引发思考一个问题:为啥这次填平施工被人民群众反对?这个过程中,当地镇政府有没有按照程序向村民告知政策、公示通知,把“水利局的工程”详细向村民解释?村民对这次填平施工,该不该有最基本的知情权?基层政府在执行一些问题的时候,尤其与人民群众集体利益相关的问题上能不能少一份傲慢、多一份耐心去解释?把相关政策和通知传达给村民很难吗?
来源:看滨州#滨州爆料[超话]#
近日,位于滨州滨城区三河湖镇吕家桥村的村民对镇政府填平村里的一处鱼塘很反对,因为这处鱼塘是祖辈传下来的,也不是后期开挖的,这次填平行为没有出示任何文件、也没有向村里下发相关的通知,很蹊跷。村民认为池塘属于村集体,没有经过村民集体的同意强行填平,不接受。于是到施工现场理论,结果当地派出所介入,在派出所的“震慑”下,村民怕被拘留就离开了现场,但是内心都对填平鱼塘这件事很反对。
据了解,该处池塘此前是该村的村委对外承包,收益属于村集体,一直没有废弃,村民称,关于填平这处鱼塘,村里也没开过大会,也没有公示任何文件和通知。于是村民到市里信访,一层层传达到最后还是滨城区三河湖镇政府回复的,说是水利局的工程。于是村民又找到水利部门询问,市、区水利部门称最近三河湖没有该类的水利工程。甚至有村民到国土部门查询这处鱼塘,被告知鱼塘及周围田地使用权应该属于村集体。村民还对填埋鱼塘所用的土方产生质疑,因为在此前村委把这些土方转让给了别人,现在被镇政府无偿占用。
当地镇政府回复的“水利局工程”是否属实,有待上级部门核实确定。但引发思考一个问题:为啥这次填平施工被人民群众反对?这个过程中,当地镇政府有没有按照程序向村民告知政策、公示通知,把“水利局的工程”详细向村民解释?村民对这次填平施工,该不该有最基本的知情权?基层政府在执行一些问题的时候,尤其与人民群众集体利益相关的问题上能不能少一份傲慢、多一份耐心去解释?把相关政策和通知传达给村民很难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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滨州市滨城区:祖辈传下来的鱼塘镇政府强行要填平?村民很反对!
近日,位于滨州滨城区三河湖镇吕家桥村的村民对镇政府填平村里的一处鱼塘很反对,因为这处鱼塘是祖辈传下来的,也不是后期开挖的,这次填平行为没有出示任何文件、也没有向村里下发相关的通知,很蹊跷。村民认为池塘属于村集体,没有经过村民集体的同意强行填平,不接受。于是到施工现场理论,后来当地派出所介入,村民离开现场,但是内心都对填平鱼塘这件事很反对。
据了解,该处池塘此前是该村的村委对外承包,收益属于村集体,一直没有废弃,村民称,关于填平这处鱼塘,村里也没开过大会,也没有公示任何文件和通知。于是村民到市里信访,一层层传达到最后还是滨城区三河湖镇政府回复的,说是水利局的工程。于是村民又找到水利部门询问,市、区水利部门称最近三河湖没有该类的水利工程。甚至有村民到国土部门查询这处鱼塘,被告知鱼塘及周围田地使用权应该属于村集体。村民还对填埋鱼塘所用的土方产生质疑,因为在此前村委把这些土方转让给了别人,现在被镇政府无偿占用。
当地镇政府回复的“水利局工程”是否属实,有待上级部门核实确定。但引发思考一个问题:为啥这次填平施工被人民群众反对?这个过程中,当地镇政府有没有按照程序向村民告知政策、公示通知,把“水利局的工程”详细向村民解释?村民对这次填平施工,该不该有最基本的知情权?基层政府在执行一些问题的时候,尤其与人民群众集体利益相关的问题上能不能少一份傲慢、多一份耐心去解释?把相关政策和通知传达给村民很难吗?
对此,你怎么看?
近日,位于滨州滨城区三河湖镇吕家桥村的村民对镇政府填平村里的一处鱼塘很反对,因为这处鱼塘是祖辈传下来的,也不是后期开挖的,这次填平行为没有出示任何文件、也没有向村里下发相关的通知,很蹊跷。村民认为池塘属于村集体,没有经过村民集体的同意强行填平,不接受。于是到施工现场理论,后来当地派出所介入,村民离开现场,但是内心都对填平鱼塘这件事很反对。
据了解,该处池塘此前是该村的村委对外承包,收益属于村集体,一直没有废弃,村民称,关于填平这处鱼塘,村里也没开过大会,也没有公示任何文件和通知。于是村民到市里信访,一层层传达到最后还是滨城区三河湖镇政府回复的,说是水利局的工程。于是村民又找到水利部门询问,市、区水利部门称最近三河湖没有该类的水利工程。甚至有村民到国土部门查询这处鱼塘,被告知鱼塘及周围田地使用权应该属于村集体。村民还对填埋鱼塘所用的土方产生质疑,因为在此前村委把这些土方转让给了别人,现在被镇政府无偿占用。
当地镇政府回复的“水利局工程”是否属实,有待上级部门核实确定。但引发思考一个问题:为啥这次填平施工被人民群众反对?这个过程中,当地镇政府有没有按照程序向村民告知政策、公示通知,把“水利局的工程”详细向村民解释?村民对这次填平施工,该不该有最基本的知情权?基层政府在执行一些问题的时候,尤其与人民群众集体利益相关的问题上能不能少一份傲慢、多一份耐心去解释?把相关政策和通知传达给村民很难吗?
对此,你怎么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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