火速破案显警威,人民警察为人民
近日,盘州市公安局西冲派出所闻警而动,积极作为,迅速侦破一起偷窃手机案,有力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嚣张气焰。
11月24日21时许,盘州市公安局西冲派出所接到王某某报警称,他的手机在祥兴煤矿被人偷了,请求派出所出警处理。
接到报案后,值班民警立即带领人员赶往现场开展调查处理。据被害人陈述,被盗手机价值近4000元。民警随即对已掌握信息展开分析研判,并顺藤摸瓜开展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于当晚凌晨一时许,民警终于锁定嫌疑人冯某并将其抓获归案。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冯某对自己盗窃他人手机一事供认不讳。民警连续作战、吃苦耐劳、尽职尽责的工作作风,得到受害人及群众的广泛赞誉。
目前冯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近日,盘州市公安局西冲派出所闻警而动,积极作为,迅速侦破一起偷窃手机案,有力打击违法犯罪分子嚣张气焰。
11月24日21时许,盘州市公安局西冲派出所接到王某某报警称,他的手机在祥兴煤矿被人偷了,请求派出所出警处理。
接到报案后,值班民警立即带领人员赶往现场开展调查处理。据被害人陈述,被盗手机价值近4000元。民警随即对已掌握信息展开分析研判,并顺藤摸瓜开展大量的调查取证工作。功夫不负有心人,于当晚凌晨一时许,民警终于锁定嫌疑人冯某并将其抓获归案。在大量事实和证据面前,冯某对自己盗窃他人手机一事供认不讳。民警连续作战、吃苦耐劳、尽职尽责的工作作风,得到受害人及群众的广泛赞誉。
目前冯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在进一步办理当中。
#四新抓四化精彩蝶变看凉都#之盘州市贵州盘誉泰合机械有限公司。该公司是在盘州市人民政府与山东能源重装集团战略合作的背景下,由贵州誉创机械有限公司与山东能源重装集团旗下金元物资供销有限公司合作,集双方品牌、规模、产品、技术、市场等独特的资源优势,共同以技术、资金的方式组建成立的专业从事煤矿设备研发、生产的大型装备制造企业,是国内第二家专注于研发、生产三机配套的重型装备生产企业。
现拥有生产车间2万平方米,配备先进生产制造设备500余台,拥有25000KN级液压支架综合试验台、智能焊接机器人、机器人倒角机、无人值守智能热处理生产线、环保型抛丸涂装流水线、等离子切割机、光谱分析仪等高精尖端检测及生产设备产业链,专业从事液压支架、刮板机、采煤机、皮带机等煤矿机械设备研发、生产、制造。目前拥有职工150余人,现已签订订单1.2亿元,预计2021年完成生产产值1.2亿元,实现销售收入6000万元。
项目建设分为两期,全面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值4亿元年创造税收3000万元实现年税后利润5000万元,带动就业500余人。 https://t.cn/EXa0dVB
现拥有生产车间2万平方米,配备先进生产制造设备500余台,拥有25000KN级液压支架综合试验台、智能焊接机器人、机器人倒角机、无人值守智能热处理生产线、环保型抛丸涂装流水线、等离子切割机、光谱分析仪等高精尖端检测及生产设备产业链,专业从事液压支架、刮板机、采煤机、皮带机等煤矿机械设备研发、生产、制造。目前拥有职工150余人,现已签订订单1.2亿元,预计2021年完成生产产值1.2亿元,实现销售收入6000万元。
项目建设分为两期,全面建成后可实现年产值4亿元年创造税收3000万元实现年税后利润5000万元,带动就业500余人。 https://t.cn/EXa0dVB
#盘法快讯# 【盘州市法院大山人民法庭一日内成功调解五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
近日,盘州市法院大山人民法庭一日内成功调解五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21年4月7日,卜某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盘州市民主镇民主隧道处时,其驾驶的车辆与前方崔某某驾驶的因故障停车的重型罐式半挂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小型轿车上的驾驶人卜某某及乘客蒋某某、郭某某、董某某、司某某受伤。经认定:卜某某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崔某某承担次要责任,蒋某某、郭某某、董某某、司某某无责任。因该小型轿车在A保险公司处投了交强险以及第三者责任保险,重型罐式半挂车车辆所有人为某物流有限公司,该车辆在B保险公司处投了交强险以及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卜某某、蒋某某、郭某某、董某某、司某某遂分别起诉至法院,要求A保险公司、B保险公司、某物流有限公司、崔某某承担赔偿责任。
收到五原告邮寄来的起诉材料后,立案人员通过审查发现,该五案被告一致,且属于同一类型案件,为方便当事人诉讼,遂将五案立为集团案件。承办法官决定将五案排期在同一日进行合并审理。在征得五案原被告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解,通过对五案原告的各项经济损失进行核算,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向各方当事人阐明赔偿责任划分及人身损害赔偿的依据,引导其从情理与法理的角度考虑,协商共解此次纠纷。经过法官释法明理,五案的原告与崔某某、某物流有限公司、A保险公司、B保险公司初步达成调解意见:被告A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一次性赔偿原告卜某某各项经济损失5937元、原告蒋某某各项经济损失2万元、原告郭某某各项经济损失5030元、原告董某某各项经济损失2万元、原告司某某各项经济损失6500元,并于2021年12月11日前付清;被告B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一次性赔偿原告卜某某各项经济损失700元、原告蒋某某各项经济损失8.42万余元、原告郭某某各项经济损失700元、原告董某某各项经济损失9.36万余元、原告司某某各项经济损失2700元,并于2021年12月11日前付清;被告崔某某一次性补偿原告卜某某、蒋某某、郭某某、董某某、司某某各1000元,并于2021年12月11日前付清;被告某物流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因B保险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为一般授权代理,关于调解方案需要上报公司审批,承办法官秉着便民、利民原则,在B保险公司同意该调解方案后,制作调解书通过法院专递邮寄给各方当事人,最终,五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以调解方式成功结案。
(文/王春容)
近日,盘州市法院大山人民法庭一日内成功调解五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
2021年4月7日,卜某某驾驶一辆小型轿车行驶至盘州市民主镇民主隧道处时,其驾驶的车辆与前方崔某某驾驶的因故障停车的重型罐式半挂车发生追尾碰撞,造成小型轿车上的驾驶人卜某某及乘客蒋某某、郭某某、董某某、司某某受伤。经认定:卜某某承担本次道路交通事故的主要责任、崔某某承担次要责任,蒋某某、郭某某、董某某、司某某无责任。因该小型轿车在A保险公司处投了交强险以及第三者责任保险,重型罐式半挂车车辆所有人为某物流有限公司,该车辆在B保险公司处投了交强险以及商业第三者责任保险。卜某某、蒋某某、郭某某、董某某、司某某遂分别起诉至法院,要求A保险公司、B保险公司、某物流有限公司、崔某某承担赔偿责任。
收到五原告邮寄来的起诉材料后,立案人员通过审查发现,该五案被告一致,且属于同一类型案件,为方便当事人诉讼,遂将五案立为集团案件。承办法官决定将五案排期在同一日进行合并审理。在征得五案原被告同意后,组织双方进行了庭前调解,通过对五案原告的各项经济损失进行核算,再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道路交通事故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向各方当事人阐明赔偿责任划分及人身损害赔偿的依据,引导其从情理与法理的角度考虑,协商共解此次纠纷。经过法官释法明理,五案的原告与崔某某、某物流有限公司、A保险公司、B保险公司初步达成调解意见:被告A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一次性赔偿原告卜某某各项经济损失5937元、原告蒋某某各项经济损失2万元、原告郭某某各项经济损失5030元、原告董某某各项经济损失2万元、原告司某某各项经济损失6500元,并于2021年12月11日前付清;被告B保险公司在保险范围内一次性赔偿原告卜某某各项经济损失700元、原告蒋某某各项经济损失8.42万余元、原告郭某某各项经济损失700元、原告董某某各项经济损失9.36万余元、原告司某某各项经济损失2700元,并于2021年12月11日前付清;被告崔某某一次性补偿原告卜某某、蒋某某、郭某某、董某某、司某某各1000元,并于2021年12月11日前付清;被告某物流公司不承担赔偿责任。因B保险公司的委托诉讼代理人为一般授权代理,关于调解方案需要上报公司审批,承办法官秉着便民、利民原则,在B保险公司同意该调解方案后,制作调解书通过法院专递邮寄给各方当事人,最终,五起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以调解方式成功结案。
(文/王春容)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