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民办实事|东海法院二十年执行不辍 为受害人追回赔偿款14万余元
2021年12月8日,东海县石梁河镇后代邑村农民李某光专程赶到东海县人民法院,向我院执行局送上锦旗一面,以此表达他对法院执行干警二十年执行不辍,终让他拿到14万余元赔偿款表示感谢。
二十年前,李某光在北京打工。2001年4月2日,李某光在海淀区天福市场被同乡陶某如兄弟俩砍成重伤,海淀区法院判决陶某如兄弟俩有期徒刑六年,并赔偿受害人李某光医疗费等各项损失78175.85元。2001年12月,受害人李某光向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鉴于陶某如兄弟已经服刑,无财产可供执行,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将此案移送给被执行人经常居住地东海县人民法院执行。从2002年起,东海县人民法院一直关注此案的执行工作,但鉴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依法终止本次执行。
2021年夏,申请人李某光申请恢复执行,东海法院执行干警袁超多次到被执行人陶某如兄弟所在村打听被执行人的下落和经济状况,通过做被执行人家人的思想工作,终于打听到被执行人在贵州打工和联系电话,袁超通过电话一次又一次地做被执行人陶某如兄弟俩的思想工作,告知其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不利后果,讲明被害人所受的痛苦,从法律、情理等多方面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法院判决,当了解到被执行人打工收入微薄希望申请人放弃部分迟延履行金时,袁超又做申请人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陶某如兄弟支付申请人李某光14万余元的赔偿款,李某光放弃其余执行请求。
2021年12月初,申请人李某光终于拿到了盼望已久的民事赔偿款14万余元。
2021年12月8日,东海县石梁河镇后代邑村农民李某光专程赶到东海县人民法院,向我院执行局送上锦旗一面,以此表达他对法院执行干警二十年执行不辍,终让他拿到14万余元赔偿款表示感谢。
二十年前,李某光在北京打工。2001年4月2日,李某光在海淀区天福市场被同乡陶某如兄弟俩砍成重伤,海淀区法院判决陶某如兄弟俩有期徒刑六年,并赔偿受害人李某光医疗费等各项损失78175.85元。2001年12月,受害人李某光向北京海淀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刑事附带民事赔偿部分,鉴于陶某如兄弟已经服刑,无财产可供执行,海淀区人民法院依法将此案移送给被执行人经常居住地东海县人民法院执行。从2002年起,东海县人民法院一直关注此案的执行工作,但鉴于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依法终止本次执行。
2021年夏,申请人李某光申请恢复执行,东海法院执行干警袁超多次到被执行人陶某如兄弟所在村打听被执行人的下落和经济状况,通过做被执行人家人的思想工作,终于打听到被执行人在贵州打工和联系电话,袁超通过电话一次又一次地做被执行人陶某如兄弟俩的思想工作,告知其不履行法院判决的不利后果,讲明被害人所受的痛苦,从法律、情理等多方面促使被执行人履行法院判决,当了解到被执行人打工收入微薄希望申请人放弃部分迟延履行金时,袁超又做申请人工作,最终促使双方达成了执行和解协议,由被执行人陶某如兄弟支付申请人李某光14万余元的赔偿款,李某光放弃其余执行请求。
2021年12月初,申请人李某光终于拿到了盼望已久的民事赔偿款14万余元。
【又双叒叕!在土耳其被抓获了!台诈骗团伙为何如此猖獗?】台湾又双叒叕扯上电信诈骗案了……土耳其执法部门27日破获人口贩运和国际电信诈骗网络,逮捕多人。台湾“中时新闻网”报道称,被逮捕的27人中,22人来自台湾地区。
这已不是土耳其今年第一次破获台湾诈骗集团了。土耳其宪兵司令部今年5月26日宣布,在安塔利亚省凯梅尔破获一个机房设在台湾地区,以台湾民众为诈骗对象的网络电信诈骗集团。
在媒体上搜索相关新闻,台湾与诈骗案件有关的报道屡见不鲜。例如今年6月,一伙被遣返的台湾诈骗犯大闹岛内防疫旅馆的新闻,引发岛内关注。“东森新闻”报道称,这一诈骗集团共48人,2021年初陆续前往北马其顿,设立欺诈机房,透过电话转接行骗。他们日前从北马其顿被遣返,抵台后随即被送进高雄一家防疫旅馆隔离。然而,这些诈骗犯无视防疫规定,把隔离当“度假”,到各房间串门聊天,还在屋内抽烟喧哗,声音大到附近民众都听见。
台湾诈骗犯罪“遍地开花”
两岸民众深受其害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台湾就已有诈骗集团,当时被称为“金光党”。据台媒统计,仅2006年,全台因电信诈骗财产损失就高达185.9亿元新台币。2006年前后,岛内诈骗分子又将黑手伸向了大陆同胞。逐渐富裕起来的大陆民众,越来越多地成为台湾诈骗集团的目标。
随着大陆警方依法加大对电信诈骗的打击力度,加上2009年4月《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的签署,台湾诈骗集团不再以大陆为主要据点,而是转移至东南亚等地,之后如病毒般蔓延全球多地。一个“首脑在台湾、机房在世界各地、受害人在大陆”的诈骗犯罪模式成型。
今年4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曾宣判,对西班牙引渡回国的46名台湾省籍诈骗嫌犯,分别判处4年6月至13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等。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介绍,2016年至2019年,中国和西班牙警方展开历时3年的联合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长城行动”,西班牙分批向我方引渡225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台湾犯罪嫌疑人218名。他们对大陆民众疯狂实施诈骗,涉案金额达1.2亿元人民币,很多群众的看病钱、养老钱、上学钱被诈骗犯席卷一空,还有甘肃教师被骗自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社会危害严重,两岸民众深受其害,对此深恶痛绝”,马晓光强调。
台湾电信诈骗集团为何屡禁不止?
相比于大陆方面对电信诈骗的打击力度,台湾地区的诈骗成本太低了。在大陆,诈骗分子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而台湾方面规定,诈骗罪最高刑期为五年,或者处五十万元新台币以下的处罚。由于刑责较轻且可以易科罚金,台湾诈骗犯被判刑后很快就可以重操旧业,这无疑助长了诈骗犯的气焰。曾负责抓捕台湾诈骗犯的大陆专案组民警称:“之前在印尼抓捕一批台湾籍嫌犯,遣送回台;三个月后去菲律宾再抓捕一批台湾籍嫌犯,发现抓到的是同一个人。”
为了有力打击跨境电信诈骗,从2016年开始,有越来越多的台湾籍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大陆。大陆公安机关,也对他们展开了全面调查,不仅要查清全部犯罪事实,而且将这些台湾籍犯罪嫌疑人依法起诉。在大陆接受审判,意味着这些被告,可能会面临比在台湾更高的刑期。想要钻法律的空子,也没有一点空间。
2017年肯尼亚跨境电信诈骗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宣判。张凯闵等44个台湾籍罪犯被判有期徒刑15年至1年9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宣判前就有台籍犯罪嫌疑人直言:“要是知道在大陆审判的话我一定不敢做。因为在大陆刑期可能最长是无期,包括台湾家属来也麻烦,我一辈子算是完了。”
但台湾网友的态度也十分明确,纷纷表示“送大陆是对的!看看人家法官怎么判,我们又是怎么判,不符合人民期望,一再轻纵轻判,造就诈骗猖獗!都害死多少人了!重判是对的!至少诈骗集团不敢在大陆犯了!”“判的好,台湾不欢迎,对岸要代为执行,不是很好吗?回来台湾罪刑不重,期满出狱还不是继续重操旧业。 ”
多年来,台湾社会不乏对于诈骗分子量刑过轻的反思,呼吁对诈骗罪加重刑罚。有媒体人甚至质疑,诈骗犯罪活动屡禁不止,实际上是因为台当局根本不想好好处理这些诈骗犯。
这已不是土耳其今年第一次破获台湾诈骗集团了。土耳其宪兵司令部今年5月26日宣布,在安塔利亚省凯梅尔破获一个机房设在台湾地区,以台湾民众为诈骗对象的网络电信诈骗集团。
在媒体上搜索相关新闻,台湾与诈骗案件有关的报道屡见不鲜。例如今年6月,一伙被遣返的台湾诈骗犯大闹岛内防疫旅馆的新闻,引发岛内关注。“东森新闻”报道称,这一诈骗集团共48人,2021年初陆续前往北马其顿,设立欺诈机房,透过电话转接行骗。他们日前从北马其顿被遣返,抵台后随即被送进高雄一家防疫旅馆隔离。然而,这些诈骗犯无视防疫规定,把隔离当“度假”,到各房间串门聊天,还在屋内抽烟喧哗,声音大到附近民众都听见。
台湾诈骗犯罪“遍地开花”
两岸民众深受其害
早在上世纪90年代初,台湾就已有诈骗集团,当时被称为“金光党”。据台媒统计,仅2006年,全台因电信诈骗财产损失就高达185.9亿元新台币。2006年前后,岛内诈骗分子又将黑手伸向了大陆同胞。逐渐富裕起来的大陆民众,越来越多地成为台湾诈骗集团的目标。
随着大陆警方依法加大对电信诈骗的打击力度,加上2009年4月《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的签署,台湾诈骗集团不再以大陆为主要据点,而是转移至东南亚等地,之后如病毒般蔓延全球多地。一个“首脑在台湾、机房在世界各地、受害人在大陆”的诈骗犯罪模式成型。
今年4月,北京市海淀区人民法院曾宣判,对西班牙引渡回国的46名台湾省籍诈骗嫌犯,分别判处4年6月至13年不等刑罚,并处罚金等。国台办发言人马晓光介绍,2016年至2019年,中国和西班牙警方展开历时3年的联合打击跨境电信网络诈骗犯罪“长城行动”,西班牙分批向我方引渡225名犯罪嫌疑人,其中台湾犯罪嫌疑人218名。他们对大陆民众疯狂实施诈骗,涉案金额达1.2亿元人民币,很多群众的看病钱、养老钱、上学钱被诈骗犯席卷一空,还有甘肃教师被骗自杀。“电信网络诈骗犯罪社会危害严重,两岸民众深受其害,对此深恶痛绝”,马晓光强调。
台湾电信诈骗集团为何屡禁不止?
相比于大陆方面对电信诈骗的打击力度,台湾地区的诈骗成本太低了。在大陆,诈骗分子最高可被判处无期徒刑。而台湾方面规定,诈骗罪最高刑期为五年,或者处五十万元新台币以下的处罚。由于刑责较轻且可以易科罚金,台湾诈骗犯被判刑后很快就可以重操旧业,这无疑助长了诈骗犯的气焰。曾负责抓捕台湾诈骗犯的大陆专案组民警称:“之前在印尼抓捕一批台湾籍嫌犯,遣送回台;三个月后去菲律宾再抓捕一批台湾籍嫌犯,发现抓到的是同一个人。”
为了有力打击跨境电信诈骗,从2016年开始,有越来越多的台湾籍犯罪嫌疑人,被押解回大陆。大陆公安机关,也对他们展开了全面调查,不仅要查清全部犯罪事实,而且将这些台湾籍犯罪嫌疑人依法起诉。在大陆接受审判,意味着这些被告,可能会面临比在台湾更高的刑期。想要钻法律的空子,也没有一点空间。
2017年肯尼亚跨境电信诈骗案在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一审依法公开宣判。张凯闵等44个台湾籍罪犯被判有期徒刑15年至1年9个月不等的刑罚,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及罚金。宣判前就有台籍犯罪嫌疑人直言:“要是知道在大陆审判的话我一定不敢做。因为在大陆刑期可能最长是无期,包括台湾家属来也麻烦,我一辈子算是完了。”
但台湾网友的态度也十分明确,纷纷表示“送大陆是对的!看看人家法官怎么判,我们又是怎么判,不符合人民期望,一再轻纵轻判,造就诈骗猖獗!都害死多少人了!重判是对的!至少诈骗集团不敢在大陆犯了!”“判的好,台湾不欢迎,对岸要代为执行,不是很好吗?回来台湾罪刑不重,期满出狱还不是继续重操旧业。 ”
多年来,台湾社会不乏对于诈骗分子量刑过轻的反思,呼吁对诈骗罪加重刑罚。有媒体人甚至质疑,诈骗犯罪活动屡禁不止,实际上是因为台当局根本不想好好处理这些诈骗犯。
今天看到一个“新闻”~衡水政府部门的工作人员批判投诉12345的群众基本上是废了!
没想到,速度还挺快的,这个工作人员据称被停职了!
那么,北京市的12345就更厉害了,不论投诉人怎么投诉,快二年了,都是复制粘贴式的回复,而且不能批评他们,厉害了,这些拿着人民群众纳税钱的公职人员!原来是这样对人民群众的啊!
下面的是在北京12345投诉的内容,附上的截图是他们快二年的粘贴复制式回复!
北京市海淀区特大网贷诈骗平台有利网,以合同诈骗出借人,金额高达114个亿,受害人达14万人,作为执法部门的海淀经侦却躺平不作为,对受害人的报案置之不理,甚至于冷漠批判,推诿扯皮互踢皮球!我诉求立即对有利网进行立案侦查! 我是海淀区网贷平台有利网的出借人,依法要求海淀经侦立即对有利网进行侦查,对违法挪用隐匿、假标自融等等资金进行追缴。有利网 平台恶意退出,一边收取借款人回款,却拒不还款给出借人,这种无监管状态已经持续20个月了,公安部门对出借人的诉求漠视不理,查找犯罪利益链的大好战机已被贻误,我们对海淀经侦拒不立案的做法非常不满,也明确指出他们不立案的理由(金融办核查,等金融办发现线索之后移交)都不成立。作为经侦 ,他们有很多手段、权力可以查,出借人也提供了很多线索、材料和事实,为什么有案不立,压案不查,这不是失职渎职吗? 现在再向海淀经侦提供一些有利网合同诈骗的线索和事实:事前隐匿电子合同违反公平原则。详情如下: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善良风俗原则,订立合同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合同中所约定的条款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经过深思熟虑后形成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法》还规定,提供格式条款,当事人必须保证在签订合同之前或至少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将合同出示给对方当事人,以便于其作出是否承诺的意思表示,否则该条款不成立。 有利网是线上电子合同格式条款的提供方,其系统操作路径是只有出借人先点击【出借】,既成出借事实,才能在该出借项目下翻找到电子合同。在出借之前,出借人是看不到电子合同的,而合同中规定出借人点击【出借】合同立即生效。这种有意滞后出示合同,把合同条款强加给出借人的霸凌行为,完全违背了《合同法》公平、平等、自愿且协商一致的原则,剥夺了出借人对合同条款事先知情,并充分考虑的合法权力。 我们强烈要求立即对有利网进行立案侦查!
没想到,速度还挺快的,这个工作人员据称被停职了!
那么,北京市的12345就更厉害了,不论投诉人怎么投诉,快二年了,都是复制粘贴式的回复,而且不能批评他们,厉害了,这些拿着人民群众纳税钱的公职人员!原来是这样对人民群众的啊!
下面的是在北京12345投诉的内容,附上的截图是他们快二年的粘贴复制式回复!
北京市海淀区特大网贷诈骗平台有利网,以合同诈骗出借人,金额高达114个亿,受害人达14万人,作为执法部门的海淀经侦却躺平不作为,对受害人的报案置之不理,甚至于冷漠批判,推诿扯皮互踢皮球!我诉求立即对有利网进行立案侦查! 我是海淀区网贷平台有利网的出借人,依法要求海淀经侦立即对有利网进行侦查,对违法挪用隐匿、假标自融等等资金进行追缴。有利网 平台恶意退出,一边收取借款人回款,却拒不还款给出借人,这种无监管状态已经持续20个月了,公安部门对出借人的诉求漠视不理,查找犯罪利益链的大好战机已被贻误,我们对海淀经侦拒不立案的做法非常不满,也明确指出他们不立案的理由(金融办核查,等金融办发现线索之后移交)都不成立。作为经侦 ,他们有很多手段、权力可以查,出借人也提供了很多线索、材料和事实,为什么有案不立,压案不查,这不是失职渎职吗? 现在再向海淀经侦提供一些有利网合同诈骗的线索和事实:事前隐匿电子合同违反公平原则。详情如下: 依据我国《合同法》第五条,当事人应当遵循公平原则确定各方权利和义务,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和善良风俗原则,订立合同需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合同中所约定的条款都必须是双方当事人经过深思熟虑后形成的真实意思表示。《合同法》还规定,提供格式条款,当事人必须保证在签订合同之前或至少在签订合同的同时,将合同出示给对方当事人,以便于其作出是否承诺的意思表示,否则该条款不成立。 有利网是线上电子合同格式条款的提供方,其系统操作路径是只有出借人先点击【出借】,既成出借事实,才能在该出借项目下翻找到电子合同。在出借之前,出借人是看不到电子合同的,而合同中规定出借人点击【出借】合同立即生效。这种有意滞后出示合同,把合同条款强加给出借人的霸凌行为,完全违背了《合同法》公平、平等、自愿且协商一致的原则,剥夺了出借人对合同条款事先知情,并充分考虑的合法权力。 我们强烈要求立即对有利网进行立案侦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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