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语# 人称禅宗七祖的青原行思大师语录:
“老僧三十年前未参禅时,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及至后来,亲见知识,有个入处,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而今得个休歇处,依前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五灯会元》
这几句话应用于绘画也同样适用。绘画的第一个境界:见山是山,见水是水。也即是照葫芦画瓢的阶段。看啥就是啥,山是山,水是水,葫芦是葫芦。不知取舍,增减,不知概括,归纳。完全的实事求是,照物摹型。
绘画的第二个境界: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达到这个境界的人,不再单纯的“照猫画虎”,“照葫芦画瓢”,而是“移情于物”。将自我的见识,情感,好恶,学养,绘画技巧统统融入自己的绘画作品中。你喜,山亦含笑。你怒,水亦咆哮。这个时候,“山不再是山,水不再是水”,而是寄寓了你的情感胸怀的你心中的山和水了。其实达到这个境界的画家已经相当不起了。
绘画的第三个境界:“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这个阶段,画者基本达到了“无我”的境界。也即终于发现了天地万物实是一个整体,大道归一,万物归一的境界。画家不再有浓烈的情感外溢于绘画作品中,而是与天地万物融为一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可以是静默不语的山,也可以是安静流淌的水,也可以是一棵树,一朵花。你心沉静,不再有丝毫的波澜。这是一个大境界。达到这个境界的画者才是真正的大家,大师。
“老僧三十年前未参禅时,见山是山,见水是水。及至后来,亲见知识,有个入处,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而今得个休歇处,依前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五灯会元》
这几句话应用于绘画也同样适用。绘画的第一个境界:见山是山,见水是水。也即是照葫芦画瓢的阶段。看啥就是啥,山是山,水是水,葫芦是葫芦。不知取舍,增减,不知概括,归纳。完全的实事求是,照物摹型。
绘画的第二个境界:见山不是山,见水不是水。达到这个境界的人,不再单纯的“照猫画虎”,“照葫芦画瓢”,而是“移情于物”。将自我的见识,情感,好恶,学养,绘画技巧统统融入自己的绘画作品中。你喜,山亦含笑。你怒,水亦咆哮。这个时候,“山不再是山,水不再是水”,而是寄寓了你的情感胸怀的你心中的山和水了。其实达到这个境界的画家已经相当不起了。
绘画的第三个境界:“见山只是山,见水只是水”。这个阶段,画者基本达到了“无我”的境界。也即终于发现了天地万物实是一个整体,大道归一,万物归一的境界。画家不再有浓烈的情感外溢于绘画作品中,而是与天地万物融为一体,你中有我,我中有你,你可以是静默不语的山,也可以是安静流淌的水,也可以是一棵树,一朵花。你心沉静,不再有丝毫的波澜。这是一个大境界。达到这个境界的画者才是真正的大家,大师。
#沈阳身边事##沈阳生活##沈阳新鲜事##沈阳新闻##沈阳分享##沈阳事儿##沈阳同城# 《民法典》实施一周年 这些民生热点问题受关注 1月1日起 新《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
图为张砚&戚亚坤&日前,沈阳市浑南区司法局志愿者服务队走进社区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民生连线采访视频 请扫二维码观看
《民法典》正式实施一周年。一年来,这部让人一生有法可依的法律对百姓生活产生了很大影响。
1月5日,本报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市律师协会相关人员就《民法典》中百姓生活中常遇的法律问题、新《民事诉讼法》等内容进行详细介绍,并现场回答读者和网友提出的问题。
本期嘉宾
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砚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律师 戚亚坤
第一发布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1月1日起正式施行
1月1日起,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新《民事诉讼法》共新增7个条文,修改调整26个条文,其中几点重要变化如下:
新增网络在线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经当事人同意,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民事诉讼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的,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修改解读】 条文修改后主要明确了两点:1.在线诉讼需经当事人同意;2.在线诉讼与线下诉讼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新修电子送达适用诉讼文书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修改解读】原《民事诉讼法》规定电子送达不适用于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此次修改扩大了电子送达的范围,但当事人仍可以要求法院提供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的纸质文书。
新修条文缩短公告送达时间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修改解读】 原《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告送达时间为六十日,新《民事诉讼法》将其缩短为三十日,进一步减少审理周期,减轻当事人诉累。
简易程序最长审限缩短为4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修改解读】原《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的简易程序最长审限是6个月,现新《民事诉讼法》缩短为4个月。
《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的热点问题
哪些情形下婚姻是无效的?
案 例
母亲:“女儿,小李这是重婚,你们的婚姻无效啊!”
女儿:“我被骗了!”
法律分析
婚姻无效,是指男女双方结婚后因该婚姻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三种:一是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二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根据医学和科学发展证实,男女近亲结婚很容易产生遗传学疾病,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禁止近亲结婚是古今中外法律的通例;三是未到法定婚龄,指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律规定的可以结婚的最低年龄时不得结婚,这主要是由婚姻关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决定的。
夫妻的共同财产有哪些?
案 例
男:“工资、奖金都上交了,今天收到的讲课费总该是我自己的吧?”
女:“讲课费是劳务报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得上交。”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具体而言,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汽车、房产、公司股权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案 例
原告:“他账户上还有3万元,我请求财产分割。”
被告:“这3万元是我之前交通事故中得到的赔偿金,不能分割。”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所有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各自保留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并对该财产享有独立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他人不得干涉。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规定弥补了共同财产制对个人权利和意愿关注不够的缺陷,防止共同财产范围的无限延伸,有利于保护个人财产权利。具体而言,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包括:(1)一方的婚前财产,如婚前购买的房屋、汽车等;(2)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如因人身损害获得的医疗费等;(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个人的衣物、鞋帽等;(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
案 例
债权人:“他借钱是为了买你们家用的代步车,理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债务人妻子:“钱是我老公以个人名义借的,与我无关。”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或者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具体而言,夫妻共同债务有三种:一是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所负债务;二是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三是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
哪些情形下
夫妻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案 例
原告:“他结婚后经常出入高档消费场所挥霍钱财,我请求分割财产。”
被告:“人生苦短,享乐也没错啊。”
法律分析
一般情形下,夫妻一方请求分割财产须以提起离婚诉讼为前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上法院不予支持。但以下两种情形除外。一是夫妻一方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是夫妻一方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和处理权,当夫妻一方有上述两种行为的任意一种时,法律赋予另一方在维持婚姻关系的前提下获得救助的权利。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
案 例
当事人:“我带着孩子,离婚后怎么生活啊?”
律师:“你老公出轨在先,你作为无过错方,还抚养孩子,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考虑的。”
法律分析
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对于未达成协议的,则由法院在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大多数情况下,夫妻离婚,家庭成员中的未成年子女和女方多是不幸婚姻的受害者,因此离婚财产分割时需要特别强调对子女和女方权益的保障。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男女双方都有可能成为不幸婚姻的受害者,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民法典》中的民生热点问题
案例:小刘在小区中散步时被从楼上落下的花盆砸伤。警察经过调查并未查出是谁家的花盆,小刘伤好后向谁追责呢?
解答:因为警察调查无法确定具体的侵权人是谁,所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小刘可以向掉落花盆的楼房的所有住户主张补偿,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否则住户都要承担补偿责任。如果物业公司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小刘还可以向物业主张赔偿责任。
案例:小李是一名网络主播,拥有百万的粉丝数量。随着名气越来越大,有很多冒充小李网名的人在网上发布段子,小李的网名受法律保护吗?
解答:小李的网名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小李可以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进行维权。
案例:小张养了一条宠物狗,后来因为工作比较忙又找不到人领养,出于无奈,就把宠物狗遗弃了。小狗在流浪期间将过路的小王咬伤了,小王调查发现小狗原来是小张的,就要求小张赔偿。小张是否该赔偿呢?
解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小王被小狗咬伤是在小张把小狗遗弃期间,所以只要小王能够证明是被小张的狗咬伤的,就可以向小张主张赔偿责任。
图为张砚&戚亚坤&日前,沈阳市浑南区司法局志愿者服务队走进社区开展《民法典》宣讲活动,解答群众的法律问题。&民生连线采访视频 请扫二维码观看
《民法典》正式实施一周年。一年来,这部让人一生有法可依的法律对百姓生活产生了很大影响。
1月5日,本报与市政务公开办联办的《民生连线》栏目邀请沈阳市律师协会相关人员就《民法典》中百姓生活中常遇的法律问题、新《民事诉讼法》等内容进行详细介绍,并现场回答读者和网友提出的问题。
本期嘉宾
北京大成(沈阳)律师事务所律师 张砚
辽宁卓政律师事务所律师 戚亚坤
第一发布
修改后的《民事诉讼法》1月1日起正式施行
1月1日起,新修订的《民事诉讼法》正式施行。新《民事诉讼法》共新增7个条文,修改调整26个条文,其中几点重要变化如下:
新增网络在线诉讼
《民事诉讼法》第十六条:经当事人同意,民事诉讼活动可以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民事诉讼活动通过信息网络平台在线进行的,与线下诉讼活动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修改解读】 条文修改后主要明确了两点:1.在线诉讼需经当事人同意;2.在线诉讼与线下诉讼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新修电子送达适用诉讼文书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条:经受送达人同意,人民法院可以采用能够确认其收悉的电子方式送达诉讼文书。通过电子方式送达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受送达人提出需要纸质文书的,人民法院应当提供。采用前款方式送达的,以送达信息到达受送达人特定系统的日期为送达日期。
【修改解读】原《民事诉讼法》规定电子送达不适用于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此次修改扩大了电子送达的范围,但当事人仍可以要求法院提供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的纸质文书。
新修条文缩短公告送达时间
《民事诉讼法》第九十五条:受送达人下落不明,或者用本节规定的其他方式无法送达的,公告送达。自发出公告之日起,经过三十日,即视为送达。公告送达,应当在案卷中记明原因和经过。
【修改解读】 原《民事诉讼法》规定的公告送达时间为六十日,新《民事诉讼法》将其缩短为三十日,进一步减少审理周期,减轻当事人诉累。
简易程序最长审限缩短为4个月
《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六十四条:人民法院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案件,应当在立案之日起三个月内审结。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的,经本院院长批准,可以延长一个月。
【修改解读】原《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规定的简易程序最长审限是6个月,现新《民事诉讼法》缩短为4个月。
《民法典》中关于婚姻家庭的热点问题
哪些情形下婚姻是无效的?
案 例
母亲:“女儿,小李这是重婚,你们的婚姻无效啊!”
女儿:“我被骗了!”
法律分析
婚姻无效,是指男女双方结婚后因该婚姻欠缺婚姻成立的法定条件而自始不发生法律效力。婚姻无效的情形有三种:一是重婚,是指有配偶的人又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与他人登记结婚的违法行为;二是有禁止结婚的亲属关系,根据医学和科学发展证实,男女近亲结婚很容易产生遗传学疾病,影响下一代的健康成长,因此禁止近亲结婚是古今中外法律的通例;三是未到法定婚龄,指男女双方未达到法律规定的可以结婚的最低年龄时不得结婚,这主要是由婚姻关系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决定的。
夫妻的共同财产有哪些?
案 例
男:“工资、奖金都上交了,今天收到的讲课费总该是我自己的吧?”
女:“讲课费是劳务报酬,属于夫妻共同财产,也得上交。”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财产,是指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取得的财产。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自合法婚姻缔结之日起至夫妻一方死亡或离婚生效之日止。夫妻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双方享有同等的权利,承担同等的义务。夫妻对共同所有的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特别是夫妻一方对共同财产的处分,除另有约定外,应当取得对方的同意。具体而言,夫妻共同财产包括:(1)工资、奖金、劳务报酬;(2)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3)知识产权的收益;(4)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5)其他应当归夫妻共同所有的财产,如汽车、房产、公司股权等。夫妻对共同财产有平等的处理权。
哪些财产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案 例
原告:“他账户上还有3万元,我请求财产分割。”
被告:“这3万元是我之前交通事故中得到的赔偿金,不能分割。”
法律分析
夫妻一方个人财产,是指夫妻在实行共同财产所有制的同时,依照法律规定或双方约定,各自保留一定范围的个人所有财产,并对该财产享有独立管理、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其他人不得干涉。夫妻一方个人财产的规定弥补了共同财产制对个人权利和意愿关注不够的缺陷,防止共同财产范围的无限延伸,有利于保护个人财产权利。具体而言,夫妻一方个人财产包括:(1)一方的婚前财产,如婚前购买的房屋、汽车等;(2) 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补偿,如因人身损害获得的医疗费等;(3)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4)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如个人的衣物、鞋帽等;(5)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哪些债务属于夫妻的共同债务?
案 例
债权人:“他借钱是为了买你们家用的代步车,理应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债务人妻子:“钱是我老公以个人名义借的,与我无关。”
法律分析
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经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或者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具体而言,夫妻共同债务有三种:一是基于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如双方共同签名或夫妻一方事后追认所负债务;二是夫妻双方或一方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三是夫妻一方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债务,且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是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所负。
哪些情形下
夫妻一方可以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案 例
原告:“他结婚后经常出入高档消费场所挥霍钱财,我请求分割财产。”
被告:“人生苦短,享乐也没错啊。”
法律分析
一般情形下,夫妻一方请求分割财产须以提起离婚诉讼为前提,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妻一方请求分割共同财产的,原则上法院不予支持。但以下两种情形除外。一是夫妻一方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二是夫妻一方负有法定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夫妻双方对共同财产享有平等的所有权和处理权,当夫妻一方有上述两种行为的任意一种时,法律赋予另一方在维持婚姻关系的前提下获得救助的权利。
离婚时,夫妻共同财产怎么分?
案 例
当事人:“我带着孩子,离婚后怎么生活啊?”
律师:“你老公出轨在先,你作为无过错方,还抚养孩子,法院在分割财产时会考虑的。”
法律分析
法律允许夫妻双方在离婚时就财产问题自行协商处理。对于未达成协议的,则由法院在分清个人财产、夫妻共同财产的前提下,根据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在大多数情况下,夫妻离婚,家庭成员中的未成年子女和女方多是不幸婚姻的受害者,因此离婚财产分割时需要特别强调对子女和女方权益的保障。当然,随着时代的发展,男女双方都有可能成为不幸婚姻的受害者,照顾无过错方的权益体现了法律的公平公正。
《民法典》中的民生热点问题
案例:小刘在小区中散步时被从楼上落下的花盆砸伤。警察经过调查并未查出是谁家的花盆,小刘伤好后向谁追责呢?
解答:因为警察调查无法确定具体的侵权人是谁,所以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四条规定,小刘可以向掉落花盆的楼房的所有住户主张补偿,除非能够证明自己不是侵权人,否则住户都要承担补偿责任。如果物业公司没有采取必要的安全保障措施,小刘还可以向物业主张赔偿责任。
案例:小李是一名网络主播,拥有百万的粉丝数量。随着名气越来越大,有很多冒充小李网名的人在网上发布段子,小李的网名受法律保护吗?
解答:小李的网名受法律保护。《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七条规定:“具有一定社会知名度,被他人使用足以造成公众混淆的笔名、艺名、网名、译名、字号、姓名和名称的简称等,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小李可以参照适用姓名权和名称权保护的有关规定进行维权。
案例:小张养了一条宠物狗,后来因为工作比较忙又找不到人领养,出于无奈,就把宠物狗遗弃了。小狗在流浪期间将过路的小王咬伤了,小王调查发现小狗原来是小张的,就要求小张赔偿。小张是否该赔偿呢?
解答:根据《民法典》第一千二百四十九条规定:“遗弃、逃逸的动物在遗弃、逃逸期间造成他人损害的,由动物原饲养人或者管理人承担侵权责任。”小王被小狗咬伤是在小张把小狗遗弃期间,所以只要小王能够证明是被小张的狗咬伤的,就可以向小张主张赔偿责任。
一个不是白眼狼的秃尾巴狼的故事。
济南东南多山,清朝时期,群狼横行。
当地村民见的次数多了,对于狼,大家见怪不怪。
当时,有个叫贾才的木工,因为所接的活来自附近的十里八村,所以他经常自己一个人走山路。
有次,他经过一处狼穴,忽然被一阵呜呜咽咽的小兽哀鸣吸引了注意力。他蹲下身子看,是个在洞口乱爬的小狼。
大概是母狼被猎人杀了,失去了母亲的小狼饿得直叫。
贾才动了恻隐之心,将呜呜哭的小狼抱回了家。回家之后,他将小狼的尾巴斩断,取名为如意,从此就当狗子养了起来。
两年后,如意已经长得比寻常狗子大上许多了,偶尔它调皮捣蛋,家里人都不太敢斥责它,担心它凶性发了,害人。家里人都这样,更何况村里人,没人敢惹它。
好不容易养这么大,贾才心里也拿它当宝贝,但毕竟是条野性未褪的狼。家人也劝,你这样养着,早晚会出事的。
真正让他动了送如意离开的念头,是因为偶然一次,贾才亲眼看到,如意望向邻家孩童的表情,是垂涎欲滴的。
担心出大事,贾才思来想去,只得将它送走。
在临走前,贾才告诉如意,
我捡到你的那天,你母亲已经死了,要不是我将你抱回家,你可能已经饿死在深山了。现在,你也长大了,实在不适合再住在村里,我今天就送你回山吧。
贾才哭着给如意做了一顿它最爱吃的肉骨头,将如意喂得饱饱的,贾才领着它去了深山。
两人越走越远,在走到一处山谷口时,贾才拍拍狼头,
“好了,你以后就在这里生活吧。”
但没想到他往回走,狼也紧紧跟在他的身后。贾才问它,
“你是要送我吗?不必送了,快进山吧,小心别被猎人看到你。”
狼听懂了,它呜呜两声,站定,呆呆地望着贾才看。
贾才一直走出一里地了,不放心,他回头,发现如意依然痴痴地蹲在原地,宛如石雕。
因为工作性质,贾才经常要干到日落时分才能回家。
一天他干活干得稍晚了,走到半路,忽然出现了三匹狼。为了赶夜路,他手里特意多带了一根竹竿,挥来扫去,即使能暂时让它们撤退,但最终难抵三匹饥肠辘辘的狼。
还好他身后三步之外就是一个峭壁,贾才靠着峭壁,打算捱到天亮。
但不久,又来了两匹狼。两匹复两匹,没多久,贾才面前环伺了十几匹狼。
贾才知道自己今晚必死无疑了,临死前,他绝望地大喊,
“我贾才今天要死在这里了。”
话音落,狼群中的一匹狼忽然起身,头向着狼群,尾巴朝向了贾才,缓缓地,这匹狼倒退到了贾才面前。
当晚月色好,贾才清晰得看到这匹狼没有尾巴!
是我的如意啊。
贾才大喜,高声求救,
“如意,如意救我。”
多亏了如意的奋勇撕咬,狼群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散了。
贾才抚摸着如意身上的伤口,又是心疼又是开心,
“如意,请你来护送我回家吧。”
等到了家,贾才感激地抱抱它,
“要不是今晚遇到了你,我就要葬身狼腹了。”
他进了厨房,再次给自己的小狼做了一顿好吃的,饱餐一顿后,如意扭身进了山林。
从此之后,如意经常等在日暮黄昏后,如果遇到了晚回家的贾才,就会一路忠诚地将他护送回家。
除了贾才,如意的保护范围甚至扩大到了整个村子。
村子里的人只要遇到了狼群,狼群里如果恰好有一只短尾巴狼,只要大呼一声“如意!”
那如意就会领着群狼离去。
一晚,贾才忽然听到一阵急切的叩门声,起床问,没有人吭声,只是敲门的动静更大更急切了。
刚一开门,一匹巨狼猛地冲入,贾才吓了一跳,但狼进门后就趴在庭院前面一动不动,贾才怀疑这是他的如意,于是拿来蜡烛照,果然没有尾巴。
狼浑身像是水洗了一般,它吐着舌头,还不忘给贾才示意,它旁边扔着一个布褡。
贾才好奇地捡起来看,发现里面装了白银二百两。
这大概是群狼伤了行客,这银子落在了路上,所以被如意衔来送给贾才的。
从此之后,一到了晚上,如意经常衔一些东西送回家里,贾才一家竟然靠一匹狼成了小康之家。
后来, 即使是白天,如意也会回来看看。
有时候它趴在贾才家,有时候会趴在街头巷尾,大家都知道这是一匹会保护自己人的狼,所以都不害怕,也不赶它。有好事的,每次遇到它还会给如意做些好吃的。
后来,贾才死了,葬在了村庄外面。当地人经过,经常能看到如意趴在贾才墓前一动不动。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一年多,如意的身影才渐渐地消失不见了。
——益智录
#妖怪档案馆#
济南东南多山,清朝时期,群狼横行。
当地村民见的次数多了,对于狼,大家见怪不怪。
当时,有个叫贾才的木工,因为所接的活来自附近的十里八村,所以他经常自己一个人走山路。
有次,他经过一处狼穴,忽然被一阵呜呜咽咽的小兽哀鸣吸引了注意力。他蹲下身子看,是个在洞口乱爬的小狼。
大概是母狼被猎人杀了,失去了母亲的小狼饿得直叫。
贾才动了恻隐之心,将呜呜哭的小狼抱回了家。回家之后,他将小狼的尾巴斩断,取名为如意,从此就当狗子养了起来。
两年后,如意已经长得比寻常狗子大上许多了,偶尔它调皮捣蛋,家里人都不太敢斥责它,担心它凶性发了,害人。家里人都这样,更何况村里人,没人敢惹它。
好不容易养这么大,贾才心里也拿它当宝贝,但毕竟是条野性未褪的狼。家人也劝,你这样养着,早晚会出事的。
真正让他动了送如意离开的念头,是因为偶然一次,贾才亲眼看到,如意望向邻家孩童的表情,是垂涎欲滴的。
担心出大事,贾才思来想去,只得将它送走。
在临走前,贾才告诉如意,
我捡到你的那天,你母亲已经死了,要不是我将你抱回家,你可能已经饿死在深山了。现在,你也长大了,实在不适合再住在村里,我今天就送你回山吧。
贾才哭着给如意做了一顿它最爱吃的肉骨头,将如意喂得饱饱的,贾才领着它去了深山。
两人越走越远,在走到一处山谷口时,贾才拍拍狼头,
“好了,你以后就在这里生活吧。”
但没想到他往回走,狼也紧紧跟在他的身后。贾才问它,
“你是要送我吗?不必送了,快进山吧,小心别被猎人看到你。”
狼听懂了,它呜呜两声,站定,呆呆地望着贾才看。
贾才一直走出一里地了,不放心,他回头,发现如意依然痴痴地蹲在原地,宛如石雕。
因为工作性质,贾才经常要干到日落时分才能回家。
一天他干活干得稍晚了,走到半路,忽然出现了三匹狼。为了赶夜路,他手里特意多带了一根竹竿,挥来扫去,即使能暂时让它们撤退,但最终难抵三匹饥肠辘辘的狼。
还好他身后三步之外就是一个峭壁,贾才靠着峭壁,打算捱到天亮。
但不久,又来了两匹狼。两匹复两匹,没多久,贾才面前环伺了十几匹狼。
贾才知道自己今晚必死无疑了,临死前,他绝望地大喊,
“我贾才今天要死在这里了。”
话音落,狼群中的一匹狼忽然起身,头向着狼群,尾巴朝向了贾才,缓缓地,这匹狼倒退到了贾才面前。
当晚月色好,贾才清晰得看到这匹狼没有尾巴!
是我的如意啊。
贾才大喜,高声求救,
“如意,如意救我。”
多亏了如意的奋勇撕咬,狼群才心不甘情不愿地散了。
贾才抚摸着如意身上的伤口,又是心疼又是开心,
“如意,请你来护送我回家吧。”
等到了家,贾才感激地抱抱它,
“要不是今晚遇到了你,我就要葬身狼腹了。”
他进了厨房,再次给自己的小狼做了一顿好吃的,饱餐一顿后,如意扭身进了山林。
从此之后,如意经常等在日暮黄昏后,如果遇到了晚回家的贾才,就会一路忠诚地将他护送回家。
除了贾才,如意的保护范围甚至扩大到了整个村子。
村子里的人只要遇到了狼群,狼群里如果恰好有一只短尾巴狼,只要大呼一声“如意!”
那如意就会领着群狼离去。
一晚,贾才忽然听到一阵急切的叩门声,起床问,没有人吭声,只是敲门的动静更大更急切了。
刚一开门,一匹巨狼猛地冲入,贾才吓了一跳,但狼进门后就趴在庭院前面一动不动,贾才怀疑这是他的如意,于是拿来蜡烛照,果然没有尾巴。
狼浑身像是水洗了一般,它吐着舌头,还不忘给贾才示意,它旁边扔着一个布褡。
贾才好奇地捡起来看,发现里面装了白银二百两。
这大概是群狼伤了行客,这银子落在了路上,所以被如意衔来送给贾才的。
从此之后,一到了晚上,如意经常衔一些东西送回家里,贾才一家竟然靠一匹狼成了小康之家。
后来, 即使是白天,如意也会回来看看。
有时候它趴在贾才家,有时候会趴在街头巷尾,大家都知道这是一匹会保护自己人的狼,所以都不害怕,也不赶它。有好事的,每次遇到它还会给如意做些好吃的。
后来,贾才死了,葬在了村庄外面。当地人经过,经常能看到如意趴在贾才墓前一动不动。
这种情况一直持续了一年多,如意的身影才渐渐地消失不见了。
——益智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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