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整顿青海进行时# 青海省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 涵盖30个领域的13.67万余件行政执法案卷】记者12月20日从青海省司法厅获悉,自今年6月起,中共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执法协调小组在全省范围内组织开展2021年度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截至目前,评查涵盖30个执法领域的行政处罚等4类13.67万余件行政执法案卷。
此次案卷评查中,省公安厅坚持应评尽评,将7类17420件案件作为评查重点。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10大类案卷从5个方面30个项目评查。省农业农村厅举办首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比武,在“模拟办案”竞赛中对全省各级农业行政执法优秀案卷现场观摩、交流、点评,并通过真实案例现场模拟办案,选拔出一批敢办案、会办案、办铁案的行政执法人员。
此外,各地区各部门上下联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按照“有错必改、有过必究”的原则,如实分析不合格案卷,列出具体整改措施,内部纠错,发现短板,立行立改。省自然资源厅将266件案卷中的3个方面9类问题通报各市州自然资源局,要求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开展整改。省交通运输厅对典型的25件案卷涉及的地区和部门开展“回头看”,有序推动整改。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全省矿山类企业、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和环保基础设施全覆盖排查,建立台账,制定措施,严格整改。
下一步,各地区各部门将深入总结经验,深刻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筑牢基层执法防错、纠错第一道防线,不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长效机制,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再发力。
此次案卷评查中,省公安厅坚持应评尽评,将7类17420件案件作为评查重点。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对10大类案卷从5个方面30个项目评查。省农业农村厅举办首届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比武,在“模拟办案”竞赛中对全省各级农业行政执法优秀案卷现场观摩、交流、点评,并通过真实案例现场模拟办案,选拔出一批敢办案、会办案、办铁案的行政执法人员。
此外,各地区各部门上下联动,各级行政执法机关按照“有错必改、有过必究”的原则,如实分析不合格案卷,列出具体整改措施,内部纠错,发现短板,立行立改。省自然资源厅将266件案卷中的3个方面9类问题通报各市州自然资源局,要求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开展整改。省交通运输厅对典型的25件案卷涉及的地区和部门开展“回头看”,有序推动整改。省生态环境厅要求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对全省矿山类企业、工业企业、建设项目和环保基础设施全覆盖排查,建立台账,制定措施,严格整改。
下一步,各地区各部门将深入总结经验,深刻分析原因,有针对性地开展整改,筑牢基层执法防错、纠错第一道防线,不断建立健全行政执法制度长效机制,为在新发展阶段持续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全面建设法治政府再发力。
【青海构建环青海湖生态公益司法保护协作圈 积极助推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建设】当前,青海省检察机关把加速构建青海湖生态公益司法保护协作圈作为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保障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建设的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近日,海北州检察院会同海南州检察院会签《关于构建青海湖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的意见》(以下简称《协作意见》),旨在通过构建环青海湖生态公益司法保护协作圈,积极助推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生物多样性保护,更好服务青藏高原生态文明高地建设。
《协作意见》指出,要严厉打击破坏青海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刑事犯罪,重点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排污、倾倒危险废弃物和破坏草原湿地等犯罪活动,强化对青海湖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的司法保护。加强对破坏青海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等各环节的诉讼监督,健全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提升刑事诉讼监督实效。
《协作意见》要求,要重点围绕强化青海湖周边草场、湿地等重要生态资源保护,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助力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要用足用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推动行政机关更加积极、主动履行对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利用职责。环境受损地、办案地检察院要协同加强对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公益诉讼判决生态环境修复与损害赔偿执行标的跟踪监督,确保受损的青海湖及周边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
《协作意见》强调,要紧密结合青海湖封湖育鱼的工作要求,妥善办理非法捕捞青海湖裸鲤的公益诉讼案件,加强公益诉讼检察青海湖裸鲤增殖放流基地建设,助力强化对青海湖裸鲤及候鸟繁殖地的就地保护。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普氏原羚“生命通道”建设,打通普氏原羚栖息地之间的迁徙通道,依法办理非法猎捕、杀害普氏原羚、黑颈鹤等特有珍稀野生动物的公益诉讼案件,助推青海湖及其周边成为野生动物繁衍生息的乐园。
《协作意见》指出,要严厉打击破坏青海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的刑事犯罪,重点打击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排污、倾倒危险废弃物和破坏草原湿地等犯罪活动,强化对青海湖生态功能区、生态敏感区和生态脆弱区的司法保护。加强对破坏青海湖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刑事案件立案、侦查、审判和执行等各环节的诉讼监督,健全捕诉一体化办案机制,提升刑事诉讼监督实效。
《协作意见》要求,要重点围绕强化青海湖周边草场、湿地等重要生态资源保护,持续加大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检察办案力度,助力提升生物多样性保护水平。要用足用好行政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推动行政机关更加积极、主动履行对青海湖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的保护、管理、利用职责。环境受损地、办案地检察院要协同加强对督促履职检察建议、公益诉讼判决生态环境修复与损害赔偿执行标的跟踪监督,确保受损的青海湖及周边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
《协作意见》强调,要紧密结合青海湖封湖育鱼的工作要求,妥善办理非法捕捞青海湖裸鲤的公益诉讼案件,加强公益诉讼检察青海湖裸鲤增殖放流基地建设,助力强化对青海湖裸鲤及候鸟繁殖地的就地保护。会同相关行政主管部门加强普氏原羚“生命通道”建设,打通普氏原羚栖息地之间的迁徙通道,依法办理非法猎捕、杀害普氏原羚、黑颈鹤等特有珍稀野生动物的公益诉讼案件,助推青海湖及其周边成为野生动物繁衍生息的乐园。
【我省通报表扬2016—2020年 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日前,青海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青海省委宣传部、青海省司法厅下发《关于通报表扬2016—2020年全省普法依法治理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知》,通报表扬我省普法依法治理领域涌现出的成绩突出的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其中,青海日报社与青海法治报社获得2016—2020年全省普法工作先进集体。
2016至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省政协的依法监督下,全省“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省人大常委会“七五”普法决议得到有效落实,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实、效果好,“法律七进”活动广泛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繁荣发展,多层次多领域普法依法治理纵深推进,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省中的基础性作用有效发挥,为平安建设、法治青海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决定对2016至2020年期间,省委办公厅法规处等147个全省普法工作先进集体,西宁市、海南藏族自治州2个全省普法先进城市(州),西宁市城西区等11个全省普法先进县(市、区),海东市消防救援支队等18个全省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李元星等119名全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马金莲等66名全省优秀法治副校长,李培淑等79名全省优秀法治辅导员,才让塔等10名全省优秀法治讲师团成员,曹瀚心等54名全省优秀普法志愿者,万南青等38名全省从事普法工作20年以上荣誉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2016至2020年,在省委省政府的坚强领导和省人大、省政协的依法监督下,全省“七五”普法规划顺利实施,省人大常委会“七五”普法决议得到有效落实,以宪法为核心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宣传实、效果好,“法律七进”活动广泛开展,“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得到全面落实,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繁荣发展,多层次多领域普法依法治理纵深推进,法治乡村(社区)建设取得新进展,全社会法治观念明显增强,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法治宣传教育在全面依法治省中的基础性作用有效发挥,为平安建设、法治青海建设营造了良好的法治环境。
为鼓励先进、促进工作,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省委宣传部、省司法厅决定对2016至2020年期间,省委办公厅法规处等147个全省普法工作先进集体,西宁市、海南藏族自治州2个全省普法先进城市(州),西宁市城西区等11个全省普法先进县(市、区),海东市消防救援支队等18个全省依法治理创建活动先进单位,李元星等119名全省普法工作先进个人,马金莲等66名全省优秀法治副校长,李培淑等79名全省优秀法治辅导员,才让塔等10名全省优秀法治讲师团成员,曹瀚心等54名全省优秀普法志愿者,万南青等38名全省从事普法工作20年以上荣誉个人予以通报表扬。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