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器时代 · 阿斯塔那墓群
来源:考古中国
▲ 阿斯塔那古墓群
西晋至唐代高昌城居民的公共墓地。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东南约40公里的阿斯塔那及哈拉和卓附近,南邻高昌故城。 阿斯塔那墓群在20世纪初遭英国 A.斯坦因、俄国人П.К.科兹洛夫、 德国人A.von 勒科克、日本人桔瑞超等盗劫。1930年中国学者曾到此地调查,收集了墓志和其他文物。1959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新疆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先后在阿斯塔那村北、哈拉和卓村东进行了13次发掘,清理西晋至唐大历年间的墓葬近400座,出土珍贵文物数以千计,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对墓葬的分期、出土丝织品、文书和其他贵重文物的研究,对恢复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的历史面貌,揭示晋唐时期新疆同内地的密切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阿斯塔那墓群的墓葬与分期
阿斯塔那墓群的墓葬皆为土洞墓,有的墓绘有壁画。墓主大多是居于此地的汉人,少数为汉化的兄弟民族。随葬品主要有陶(泥)、木质的俑和器皿、绢画、墓志及装饰品。同河西以至中原墓葬有不少相同之处。
▲ 阿斯塔那古墓形制示意图
按照墓葬形制和随葬品的变化可将其分作3期:第一期,晋至十六国时期(3~6世纪初)。墓葬形制有斜坡(或阶梯)墓道土洞墓、竖井墓道土洞墓两种。墓室平面近方形,顶部作四角攒尖式或覆斗式。普遍以木棺为葬具,也有使用梯架式葬具或仅以破毡、柴草裹尸者,有的则直接陈尸于席上。以木俑及火候高、质地硬的灰陶器皿为主要随墓品,陶器多素面。墓志甚少见。壁画以描写地主庄园生活为内容,绘画风格与河西魏晋墓壁画相近。
▲ 联对雀珠“贵”字文锦
第二期为麹氏高昌时期(6世纪初~7世纪中)。竖井墓道土洞墓消失,斜坡(或阶梯)墓道土洞墓的墓道加长,墓室四壁向外作弧形凸出,顶部渐趋平圆。以木棺为葬具者数量锐减。随葬木俑减少但制作稍精,随葬器皿趋于明器化,灰陶器逐渐被专门用以随葬的彩绘陶器所代替。这种陶器体小质劣,器表涂黑,每以红白绿三色绘出点、线组成的仰覆莲纹。 墓内出现大幅伏羲女娲画像。砖质墓志流行,也有用土坯、片石、木板为之者。从此期开始于地面建造家族坟院。坟院内的墓葬大体依死者辈分及长幼排列,体现了封建的宗法关系。第三期为唐西州时期(7世纪中~8世纪中)。墓葬形制与第二期基本相同,但墓道更长,墓室规模更大,四壁向外弧出更甚。一些大墓墓室前增置甬道,且有在甬道两侧凿壁龛者。
▲ 绢画伏羲女娲图
还出现了带天井的前后室墓及刀形墓,仍有用木板或梯架式葬具者,陈尸于席上是最常见的葬法。随葬品中,陶俑数量显著增多,其类别与中原地区唐墓略同。陶器以素面为主,一般烧成温度较低。彩绘陶器纹饰简化。陶俑和多数晚期陶器不加烘烧。墓内出现伏羲女娲的绢画。 还出现一些形制较大、文字较长的石质墓志。长安年间(701~704)以后的墓中,发现一批表现贵族优裕生活的绢画和壁画,画面多用条幅式屏风,时间较早的以人物为主题,时间较晚的则偏重于描绘花鸟,其风格、技法与同时期中原地区唐墓壁画相同。 隋葬品中的重要文物 有各种织品、文书、少数民族文字木牌和雕塑及手工艺品。出土的大量晋至唐的丝、棉、麻、毛织物中,尤以丝织品最丰富,锦、绮、绫、绢、缣、纱、罗、轻容、刺绣、染缬,无所不有。(见彩图)东晋、北朝时期,工艺最复杂的织锦,主要品种仍是汉以来的平纹经锦,其花纹布局,虽沿袭汉锦花纹成行排列的传统,然其纹样已采用了流行于中亚、西亚的狮、象及佛教艺术的化生、莲花等。 最为重要的是这一时期出现了以斜纹组织纬线起花新工艺织成的纬锦,如联珠对孔雀贵字纹锦、联珠兽头纹锦,也是波斯风格纹样的纬锦标本。唐代的丝织品,无论出土数量、花色品种、工艺技术都在东晋、北朝之上。
▲ 阿斯塔那古墓群弈棋仕女图
出土实物表明,早在唐代前期,传统经锦及新出现的纬锦即已得到长足发展,平纹经锦的精品,如联珠对马纹锦,达到了与斜纹纬锦不易区别的程度;波斯风格纹样的斜纹纬锦产量倍增。联珠禽兽纹纬锦的出土数量,比同时期其他纹锦的总数还要多,这意味着它既受到国内市场的欢迎,又是向西方输出的畅销品。 唐代中期,新工艺新产品层出不穷,象彩条斜纹经锦那样的人字纹织物和晕繝提花锦,都是前所未见的新品种。在一座垂拱年间(685~688)的墓葬中,发现了两件特殊的丝织品,一为双面锦,一为缂丝,都是同类织物的最早实物标本。
▲ 阿斯塔那古墓群
染缬是一种靠染色显花的织物,在阿斯塔那墓群出土的丝织品中占相当大的比例。西凉墓出土的绞缬绢,红色地上显一行行白色菱形花纹,北朝墓出土的蜡缬绢,蓝色地上装点白色圆点,都是丝织品染缬的最早实物。阿斯塔那墓群出土的唐代染缬,一般认为仍是绞缬、蜡缬两种。永谆二年(684)墓出土的绞缬绢,以淡黄色绢为地,连续折叠缝缀然后施染,现出有晕效果的棕色菱花,是唐代绞缬中的精品。 唐中期墓所出双丝黄地对鸟花束蜡缬纱、单色绿地狩猎纹蜡缬纱、绛地花云纹蜡缬绢等,图案工致,浸染均匀,均是唐代蜡缬中的精品。唐墓中还发现了两色蜡缬绢。其中一件土黄地上显黄、白两种花;另一件为茶褐色地上显绿、白两色花。对这些染缬标本的制作工艺,学术界尚有争议。有人用现代科学技术对一些蜡缬标本进行分析鉴定,认为它们不是蜡缬,而是分别采用碱剂印花法、防染印花法和直接印花法印制而成。唐代制造染缬,确已使用镂空花版,镂空花版很可能是用纸版。
▲ 阿斯塔那古墓群镇墓兽
阿斯塔那墓群的另一项重要收获,是从用以制作纸棺、死者的鞋帽、腰带、枕及部分佣构件的故纸中,清理出数千件晋至唐代汉文文书。文书大多残损,其种类有契约(租佃、买卖、雇佣、借贷等),籍帐(户籍、手实、计帐、受田帐、欠田帐、退田帐、差科簿、定户等),官府文书(符帖牒状、审理案件的辩辞和录案、授官授勋的告身、行旅的过所和公验、收发文簿、收支帐历等),私人信札,随葬衣物疏和经籍写本等。其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思想文化等各个方面,既可为史籍作证,又可补史籍之缺文。 在哈拉和卓墓葬中,出土有18枚代人木牌,其上书写有少数民族文字。据研究,属5世纪前半者,系用粟特文字拼写的汉语“代人”;属5世纪后半者则是用粟特文字拼写的古代突厥语。在阿斯塔那墓群中,还出土了一些雕塑及其他手工艺品,如建筑模型、彩绘泥俑、纸臂绢衣木俑、绢花等。
来源:考古中国
▲ 阿斯塔那古墓群
西晋至唐代高昌城居民的公共墓地。位于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吐鲁番东南约40公里的阿斯塔那及哈拉和卓附近,南邻高昌故城。 阿斯塔那墓群在20世纪初遭英国 A.斯坦因、俄国人П.К.科兹洛夫、 德国人A.von 勒科克、日本人桔瑞超等盗劫。1930年中国学者曾到此地调查,收集了墓志和其他文物。1959年以来,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博物馆、新疆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先后在阿斯塔那村北、哈拉和卓村东进行了13次发掘,清理西晋至唐大历年间的墓葬近400座,出土珍贵文物数以千计,在此基础上,开展了对墓葬的分期、出土丝织品、文书和其他贵重文物的研究,对恢复当地政治、经济、文化的历史面貌,揭示晋唐时期新疆同内地的密切关系具有重要意义。
阿斯塔那墓群的墓葬与分期
阿斯塔那墓群的墓葬皆为土洞墓,有的墓绘有壁画。墓主大多是居于此地的汉人,少数为汉化的兄弟民族。随葬品主要有陶(泥)、木质的俑和器皿、绢画、墓志及装饰品。同河西以至中原墓葬有不少相同之处。
▲ 阿斯塔那古墓形制示意图
按照墓葬形制和随葬品的变化可将其分作3期:第一期,晋至十六国时期(3~6世纪初)。墓葬形制有斜坡(或阶梯)墓道土洞墓、竖井墓道土洞墓两种。墓室平面近方形,顶部作四角攒尖式或覆斗式。普遍以木棺为葬具,也有使用梯架式葬具或仅以破毡、柴草裹尸者,有的则直接陈尸于席上。以木俑及火候高、质地硬的灰陶器皿为主要随墓品,陶器多素面。墓志甚少见。壁画以描写地主庄园生活为内容,绘画风格与河西魏晋墓壁画相近。
▲ 联对雀珠“贵”字文锦
第二期为麹氏高昌时期(6世纪初~7世纪中)。竖井墓道土洞墓消失,斜坡(或阶梯)墓道土洞墓的墓道加长,墓室四壁向外作弧形凸出,顶部渐趋平圆。以木棺为葬具者数量锐减。随葬木俑减少但制作稍精,随葬器皿趋于明器化,灰陶器逐渐被专门用以随葬的彩绘陶器所代替。这种陶器体小质劣,器表涂黑,每以红白绿三色绘出点、线组成的仰覆莲纹。 墓内出现大幅伏羲女娲画像。砖质墓志流行,也有用土坯、片石、木板为之者。从此期开始于地面建造家族坟院。坟院内的墓葬大体依死者辈分及长幼排列,体现了封建的宗法关系。第三期为唐西州时期(7世纪中~8世纪中)。墓葬形制与第二期基本相同,但墓道更长,墓室规模更大,四壁向外弧出更甚。一些大墓墓室前增置甬道,且有在甬道两侧凿壁龛者。
▲ 绢画伏羲女娲图
还出现了带天井的前后室墓及刀形墓,仍有用木板或梯架式葬具者,陈尸于席上是最常见的葬法。随葬品中,陶俑数量显著增多,其类别与中原地区唐墓略同。陶器以素面为主,一般烧成温度较低。彩绘陶器纹饰简化。陶俑和多数晚期陶器不加烘烧。墓内出现伏羲女娲的绢画。 还出现一些形制较大、文字较长的石质墓志。长安年间(701~704)以后的墓中,发现一批表现贵族优裕生活的绢画和壁画,画面多用条幅式屏风,时间较早的以人物为主题,时间较晚的则偏重于描绘花鸟,其风格、技法与同时期中原地区唐墓壁画相同。 隋葬品中的重要文物 有各种织品、文书、少数民族文字木牌和雕塑及手工艺品。出土的大量晋至唐的丝、棉、麻、毛织物中,尤以丝织品最丰富,锦、绮、绫、绢、缣、纱、罗、轻容、刺绣、染缬,无所不有。(见彩图)东晋、北朝时期,工艺最复杂的织锦,主要品种仍是汉以来的平纹经锦,其花纹布局,虽沿袭汉锦花纹成行排列的传统,然其纹样已采用了流行于中亚、西亚的狮、象及佛教艺术的化生、莲花等。 最为重要的是这一时期出现了以斜纹组织纬线起花新工艺织成的纬锦,如联珠对孔雀贵字纹锦、联珠兽头纹锦,也是波斯风格纹样的纬锦标本。唐代的丝织品,无论出土数量、花色品种、工艺技术都在东晋、北朝之上。
▲ 阿斯塔那古墓群弈棋仕女图
出土实物表明,早在唐代前期,传统经锦及新出现的纬锦即已得到长足发展,平纹经锦的精品,如联珠对马纹锦,达到了与斜纹纬锦不易区别的程度;波斯风格纹样的斜纹纬锦产量倍增。联珠禽兽纹纬锦的出土数量,比同时期其他纹锦的总数还要多,这意味着它既受到国内市场的欢迎,又是向西方输出的畅销品。 唐代中期,新工艺新产品层出不穷,象彩条斜纹经锦那样的人字纹织物和晕繝提花锦,都是前所未见的新品种。在一座垂拱年间(685~688)的墓葬中,发现了两件特殊的丝织品,一为双面锦,一为缂丝,都是同类织物的最早实物标本。
▲ 阿斯塔那古墓群
染缬是一种靠染色显花的织物,在阿斯塔那墓群出土的丝织品中占相当大的比例。西凉墓出土的绞缬绢,红色地上显一行行白色菱形花纹,北朝墓出土的蜡缬绢,蓝色地上装点白色圆点,都是丝织品染缬的最早实物。阿斯塔那墓群出土的唐代染缬,一般认为仍是绞缬、蜡缬两种。永谆二年(684)墓出土的绞缬绢,以淡黄色绢为地,连续折叠缝缀然后施染,现出有晕效果的棕色菱花,是唐代绞缬中的精品。 唐中期墓所出双丝黄地对鸟花束蜡缬纱、单色绿地狩猎纹蜡缬纱、绛地花云纹蜡缬绢等,图案工致,浸染均匀,均是唐代蜡缬中的精品。唐墓中还发现了两色蜡缬绢。其中一件土黄地上显黄、白两种花;另一件为茶褐色地上显绿、白两色花。对这些染缬标本的制作工艺,学术界尚有争议。有人用现代科学技术对一些蜡缬标本进行分析鉴定,认为它们不是蜡缬,而是分别采用碱剂印花法、防染印花法和直接印花法印制而成。唐代制造染缬,确已使用镂空花版,镂空花版很可能是用纸版。
▲ 阿斯塔那古墓群镇墓兽
阿斯塔那墓群的另一项重要收获,是从用以制作纸棺、死者的鞋帽、腰带、枕及部分佣构件的故纸中,清理出数千件晋至唐代汉文文书。文书大多残损,其种类有契约(租佃、买卖、雇佣、借贷等),籍帐(户籍、手实、计帐、受田帐、欠田帐、退田帐、差科簿、定户等),官府文书(符帖牒状、审理案件的辩辞和录案、授官授勋的告身、行旅的过所和公验、收发文簿、收支帐历等),私人信札,随葬衣物疏和经籍写本等。其内容涉及政治、经济、军事、思想文化等各个方面,既可为史籍作证,又可补史籍之缺文。 在哈拉和卓墓葬中,出土有18枚代人木牌,其上书写有少数民族文字。据研究,属5世纪前半者,系用粟特文字拼写的汉语“代人”;属5世纪后半者则是用粟特文字拼写的古代突厥语。在阿斯塔那墓群中,还出土了一些雕塑及其他手工艺品,如建筑模型、彩绘泥俑、纸臂绢衣木俑、绢花等。
#众志成城·战疫情 保六稳# 【内蒙古自治区五月如何推动复工复产 详细解读“六大集中行动”】
为贯彻落实4月1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确保在全面复工复产的基础上,促进达产增效干劲不松、措施不断、力度不减,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复工复产工作将围绕“六大集中行动”持续发力。
第一大行动:加码提振消费集中行动
继续推动“消费券”发放工作。目前,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等9个盟市出台“消费券”发放方案,总量约1.1亿元。截至4月24日累计发放4060万元。至5月31日,继续完成剩余“消费券”发放工作,并回收利用未核销使用“消费券”,争取带动4亿元市场消费。新增工会促销费活动。组织基层工会将《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节日慰问费中未发放部分,以发放工会会员福利消费券的形式,集中或提前发放到本单位工会会员手中。有条件的基层工会可以采用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并于5月15日之前完成消费,继续激发市场消费热情。新增品牌消费宣传活动。将品牌消费宣传同“内蒙古品牌形象宣介”紧密结合,聚焦自治区促进复工复产的有力举措,开设专栏专题,策划开展“四位一体”的整体宣传,即电视+日报+广播+新媒体,依托电视端、广播端、报刊端、新媒体端,从4月17日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展示自治区重点餐饮、文旅企业的好品质、好形象、好产品,并做好宣传效果调度工作。新增区内自助旅游活动。继续落实《关于动员引导区直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参加假日旅游的通知》,号召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利用周末和五一、端午等假期带头自费旅游。组织各盟市进一步完善和丰富假日旅游产品,积极组织属地文化演出单位、非遗、旅游商品进景区,传播民族文化魅力,丰富旅游产品内容,持续开展“内蒙古人游内蒙古”活动。铺画跨盟市旅游线路,推动“内蒙古人游内蒙古”一卡通等营销方式。完善弹性休假制度。由各盟市根据当地实际,研究出台周末2.5天弹性休假或调剂补回休假,在完成本职工作,并安排好值班的情况下,鼓励市民周末外出休闲度假,带动短途旅游消费。
第二大行动:拓展企业库存消纳集中行动
新增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活动。一是继续发挥工信厅综合业务平台“供需信息服务”功能,帮助企业快速寻找合作伙伴,实现精准对接,形成平台购销量。二是聚焦我区有一定优势的冶金、化工、农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产业链条,梳理形成一批龙头企业及核心配套企业名单,于5月10日前初步形成全区产业链结构图,以大企业牵引中小企业抱团恢复生产,以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增强协同复工复产动能。三是精准指导企业用好用足现有的金融、财税、社保等扶持政策,加强政策宣传,着力推动落实信贷支持政策,千方百计稳住中小企业。新增食品产业链强化活动。稳定春播面积,确保总播保持1.3亿亩,粮食作物稳定在1亿亩,龙头企业力争满负荷生产,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主要产品自给自足。抓好恢复生猪生产各项政策落实,大力发展牛羊生态家庭牧场、合作社,走少养精养的路子,持续开展奶业振兴行动。打通流通环节的断点,积极推介我区绿色牛、羊肉类产品,切实提高服务全国的肉、奶供应保障水平。新增煤炭稳量稳价活动。一是加强煤炭保障,继续做好蒙东、东三省等重点地区和发电、供热、民生等重点领域的用煤保障,提前部署、及早谋划,切实承担起煤炭供应保障责任。二是促进煤炭市场稳定。加强煤炭市场运行监测、分析,认真研判煤炭上下游复工复产情况,引导煤炭生产企业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在核定产能范围内及时调整煤炭生产计划,以销定产,逐步消化煤炭库存。三是发挥煤炭中长期合同对稳定煤炭价格的“压舱石”作用,继续做好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工作,按月汇总、按季考核。四是做好煤炭自动进口许可证发放,对煤炭进口数量进行监测。新增外贸企业转型发展活动。一是充分发挥内蒙古中小外贸企业贷款融资平台作用,及时向合作银行和担保机构推荐有融资需求的外贸企业名单,对有出口订单且因疫情影响暂时经营困难的外贸企业,简化融资申请流程,缓解企业资金周转紧张。二是鼓励传统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推动内外贸联动发展,支持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拓宽商品流通渠道。三是依托自治区获得国家食药监部门注册认证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取得国外CE、ISO、BSCI相关认证企业,对外出口医用防护服、一次性口罩、医用外科口罩等,鼓励支持产品由区内外贸企业代理。
第三大行动:抓实重大项目开复工集中行动
充分发挥重大相对促进经济的重大作用,一是完善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开工存在的问题,利用一个月时间,对于具备解决条件的问题全部“清零消号”。二是抓好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开复工,继续巩固扩大“审批月”活动效果,加快审批进度,加大开工力度,力争利用一个月再推动80个项目开复工,实现全年开工计划的75%以上。三是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继续完善已通过国家审查的418个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将资金落实到项目上,发挥作用。
第四大行动:持续精准提供金融服务集中行动
进一步推动公共政策、金融资源和企业主体对接,一是利用运用再贷款专用额度50亿元,继续发放优惠利率贷款。二是继续争取企业纳入人民银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专项再贷款名单,按国家相关要求落实专项再贷款贴息政策,切实推动企业实际融资成本实现预期目标。三是运用专项再贴现为企业精准“输血”、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第五大行动:推进落实支持困难中小企业政策集中行动
贯彻落实《关于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内政发电〔2020〕1号),梳理自治区民营中小企业座谈会企业提出的政策建议,5月23日前,提出问题办理情况。
第六大行动:及时完成重点问题建议办理集中行动
对国家、自治区调研复工复产中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及时办结反馈。(高萌、崔健供稿)#持湖北绿码学生返校前排查呈阳性##中国女高中生捐给日本2万个口罩# https://t.cn/RC5pZk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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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大行动:加码提振消费集中行动
继续推动“消费券”发放工作。目前,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等9个盟市出台“消费券”发放方案,总量约1.1亿元。截至4月24日累计发放4060万元。至5月31日,继续完成剩余“消费券”发放工作,并回收利用未核销使用“消费券”,争取带动4亿元市场消费。新增工会促销费活动。组织基层工会将《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节日慰问费中未发放部分,以发放工会会员福利消费券的形式,集中或提前发放到本单位工会会员手中。有条件的基层工会可以采用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并于5月15日之前完成消费,继续激发市场消费热情。新增品牌消费宣传活动。将品牌消费宣传同“内蒙古品牌形象宣介”紧密结合,聚焦自治区促进复工复产的有力举措,开设专栏专题,策划开展“四位一体”的整体宣传,即电视+日报+广播+新媒体,依托电视端、广播端、报刊端、新媒体端,从4月17日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展示自治区重点餐饮、文旅企业的好品质、好形象、好产品,并做好宣传效果调度工作。新增区内自助旅游活动。继续落实《关于动员引导区直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参加假日旅游的通知》,号召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利用周末和五一、端午等假期带头自费旅游。组织各盟市进一步完善和丰富假日旅游产品,积极组织属地文化演出单位、非遗、旅游商品进景区,传播民族文化魅力,丰富旅游产品内容,持续开展“内蒙古人游内蒙古”活动。铺画跨盟市旅游线路,推动“内蒙古人游内蒙古”一卡通等营销方式。完善弹性休假制度。由各盟市根据当地实际,研究出台周末2.5天弹性休假或调剂补回休假,在完成本职工作,并安排好值班的情况下,鼓励市民周末外出休闲度假,带动短途旅游消费。
第二大行动:拓展企业库存消纳集中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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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大行动:抓实重大项目开复工集中行动
充分发挥重大相对促进经济的重大作用,一是完善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开工存在的问题,利用一个月时间,对于具备解决条件的问题全部“清零消号”。二是抓好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开复工,继续巩固扩大“审批月”活动效果,加快审批进度,加大开工力度,力争利用一个月再推动80个项目开复工,实现全年开工计划的75%以上。三是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继续完善已通过国家审查的418个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将资金落实到项目上,发挥作用。
第四大行动:持续精准提供金融服务集中行动
进一步推动公共政策、金融资源和企业主体对接,一是利用运用再贷款专用额度50亿元,继续发放优惠利率贷款。二是继续争取企业纳入人民银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专项再贷款名单,按国家相关要求落实专项再贷款贴息政策,切实推动企业实际融资成本实现预期目标。三是运用专项再贴现为企业精准“输血”、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第五大行动:推进落实支持困难中小企业政策集中行动
贯彻落实《关于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内政发电〔2020〕1号),梳理自治区民营中小企业座谈会企业提出的政策建议,5月23日前,提出问题办理情况。
第六大行动:及时完成重点问题建议办理集中行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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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众志成城·战疫情 保六稳# 【内蒙古自治区五月如何推动复工复产 详细解读“六大集中行动”】
为贯彻落实4月1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确保在全面复工复产的基础上,促进达产增效干劲不松、措施不断、力度不减,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复工复产工作将围绕“六大集中行动”持续发力。
第一大行动:加码提振消费集中行动
继续推动“消费券”发放工作。目前,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等9个盟市出台“消费券”发放方案,总量约1.1亿元。截至4月24日累计发放4060万元。至5月31日,继续完成剩余“消费券”发放工作,并回收利用未核销使用“消费券”,争取带动4亿元市场消费。新增工会促销费活动。组织基层工会将《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节日慰问费中未发放部分,以发放工会会员福利消费券的形式,集中或提前发放到本单位工会会员手中。有条件的基层工会可以采用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并于5月15日之前完成消费,继续激发市场消费热情。新增品牌消费宣传活动。将品牌消费宣传同“内蒙古品牌形象宣介”紧密结合,聚焦自治区促进复工复产的有力举措,开设专栏专题,策划开展“四位一体”的整体宣传,即电视+日报+广播+新媒体,依托电视端、广播端、报刊端、新媒体端,从4月17日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展示自治区重点餐饮、文旅企业的好品质、好形象、好产品,并做好宣传效果调度工作。新增区内自助旅游活动。继续落实《关于动员引导区直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参加假日旅游的通知》,号召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利用周末和五一、端午等假期带头自费旅游。组织各盟市进一步完善和丰富假日旅游产品,积极组织属地文化演出单位、非遗、旅游商品进景区,传播民族文化魅力,丰富旅游产品内容,持续开展“内蒙古人游内蒙古”活动。铺画跨盟市旅游线路,推动“内蒙古人游内蒙古”一卡通等营销方式。完善弹性休假制度。由各盟市根据当地实际,研究出台周末2.5天弹性休假或调剂补回休假,在完成本职工作,并安排好值班的情况下,鼓励市民周末外出休闲度假,带动短途旅游消费。
第二大行动:拓展企业库存消纳集中行动
新增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活动。一是继续发挥工信厅综合业务平台“供需信息服务”功能,帮助企业快速寻找合作伙伴,实现精准对接,形成平台购销量。二是聚焦我区有一定优势的冶金、化工、农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产业链条,梳理形成一批龙头企业及核心配套企业名单,于5月10日前初步形成全区产业链结构图,以大企业牵引中小企业抱团恢复生产,以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增强协同复工复产动能。三是精准指导企业用好用足现有的金融、财税、社保等扶持政策,加强政策宣传,着力推动落实信贷支持政策,千方百计稳住中小企业。新增食品产业链强化活动。稳定春播面积,确保总播保持1.3亿亩,粮食作物稳定在1亿亩,龙头企业力争满负荷生产,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主要产品自给自足。抓好恢复生猪生产各项政策落实,大力发展牛羊生态家庭牧场、合作社,走少养精养的路子,持续开展奶业振兴行动。打通流通环节的断点,积极推介我区绿色牛、羊肉类产品,切实提高服务全国的肉、奶供应保障水平。新增煤炭稳量稳价活动。一是加强煤炭保障,继续做好蒙东、东三省等重点地区和发电、供热、民生等重点领域的用煤保障,提前部署、及早谋划,切实承担起煤炭供应保障责任。二是促进煤炭市场稳定。加强煤炭市场运行监测、分析,认真研判煤炭上下游复工复产情况,引导煤炭生产企业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在核定产能范围内及时调整煤炭生产计划,以销定产,逐步消化煤炭库存。三是发挥煤炭中长期合同对稳定煤炭价格的“压舱石”作用,继续做好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工作,按月汇总、按季考核。四是做好煤炭自动进口许可证发放,对煤炭进口数量进行监测。新增外贸企业转型发展活动。一是充分发挥内蒙古中小外贸企业贷款融资平台作用,及时向合作银行和担保机构推荐有融资需求的外贸企业名单,对有出口订单且因疫情影响暂时经营困难的外贸企业,简化融资申请流程,缓解企业资金周转紧张。二是鼓励传统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推动内外贸联动发展,支持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拓宽商品流通渠道。三是依托自治区获得国家食药监部门注册认证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取得国外CE、ISO、BSCI相关认证企业,对外出口医用防护服、一次性口罩、医用外科口罩等,鼓励支持产品由区内外贸企业代理。
第三大行动:抓实重大项目开复工集中行动
充分发挥重大相对促进经济的重大作用,一是完善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开工存在的问题,利用一个月时间,对于具备解决条件的问题全部“清零消号”。二是抓好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开复工,继续巩固扩大“审批月”活动效果,加快审批进度,加大开工力度,力争利用一个月再推动80个项目开复工,实现全年开工计划的75%以上。三是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继续完善已通过国家审查的418个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将资金落实到项目上,发挥作用。
第四大行动:持续精准提供金融服务集中行动
进一步推动公共政策、金融资源和企业主体对接,一是利用运用再贷款专用额度50亿元,继续发放优惠利率贷款。二是继续争取企业纳入人民银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专项再贷款名单,按国家相关要求落实专项再贷款贴息政策,切实推动企业实际融资成本实现预期目标。三是运用专项再贴现为企业精准“输血”、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第五大行动:推进落实支持困难中小企业政策集中行动
贯彻落实《关于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内政发电〔2020〕1号),梳理自治区民营中小企业座谈会企业提出的政策建议,5月23日前,提出问题办理情况。
第六大行动:及时完成重点问题建议办理集中行动
对国家、自治区调研复工复产中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及时办结反馈。(高萌、崔健供稿)#持湖北绿码学生返校前排查呈阳性# #中国女高中生捐给日本2万个口罩#
为贯彻落实4月17日中央政治局会议要求,确保在全面复工复产的基础上,促进达产增效干劲不松、措施不断、力度不减,根据自治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部署,复工复产工作将围绕“六大集中行动”持续发力。
第一大行动:加码提振消费集中行动
继续推动“消费券”发放工作。目前,呼和浩特市、包头市、通辽市、赤峰市、锡林郭勒盟、鄂尔多斯市、乌兰察布市、巴彦淖尔市、乌海市等9个盟市出台“消费券”发放方案,总量约1.1亿元。截至4月24日累计发放4060万元。至5月31日,继续完成剩余“消费券”发放工作,并回收利用未核销使用“消费券”,争取带动4亿元市场消费。新增工会促销费活动。组织基层工会将《内蒙古自治区基层工会经费收支管理办法》中规定的节日慰问费中未发放部分,以发放工会会员福利消费券的形式,集中或提前发放到本单位工会会员手中。有条件的基层工会可以采用电子消费券的形式发放。并于5月15日之前完成消费,继续激发市场消费热情。新增品牌消费宣传活动。将品牌消费宣传同“内蒙古品牌形象宣介”紧密结合,聚焦自治区促进复工复产的有力举措,开设专栏专题,策划开展“四位一体”的整体宣传,即电视+日报+广播+新媒体,依托电视端、广播端、报刊端、新媒体端,从4月17日开始利用一个月时间,集中展示自治区重点餐饮、文旅企业的好品质、好形象、好产品,并做好宣传效果调度工作。新增区内自助旅游活动。继续落实《关于动员引导区直机关广大干部职工参加假日旅游的通知》,号召区直机关和企事业单位干部职工利用周末和五一、端午等假期带头自费旅游。组织各盟市进一步完善和丰富假日旅游产品,积极组织属地文化演出单位、非遗、旅游商品进景区,传播民族文化魅力,丰富旅游产品内容,持续开展“内蒙古人游内蒙古”活动。铺画跨盟市旅游线路,推动“内蒙古人游内蒙古”一卡通等营销方式。完善弹性休假制度。由各盟市根据当地实际,研究出台周末2.5天弹性休假或调剂补回休假,在完成本职工作,并安排好值班的情况下,鼓励市民周末外出休闲度假,带动短途旅游消费。
第二大行动:拓展企业库存消纳集中行动
新增产业链协同复工复产活动。一是继续发挥工信厅综合业务平台“供需信息服务”功能,帮助企业快速寻找合作伙伴,实现精准对接,形成平台购销量。二是聚焦我区有一定优势的冶金、化工、农畜产品加工、装备制造等重点领域产业链条,梳理形成一批龙头企业及核心配套企业名单,于5月10日前初步形成全区产业链结构图,以大企业牵引中小企业抱团恢复生产,以龙头企业带动上下游配套中小企业,特别是“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增强协同复工复产动能。三是精准指导企业用好用足现有的金融、财税、社保等扶持政策,加强政策宣传,着力推动落实信贷支持政策,千方百计稳住中小企业。新增食品产业链强化活动。稳定春播面积,确保总播保持1.3亿亩,粮食作物稳定在1亿亩,龙头企业力争满负荷生产,全力保障国家粮食安全,主要产品自给自足。抓好恢复生猪生产各项政策落实,大力发展牛羊生态家庭牧场、合作社,走少养精养的路子,持续开展奶业振兴行动。打通流通环节的断点,积极推介我区绿色牛、羊肉类产品,切实提高服务全国的肉、奶供应保障水平。新增煤炭稳量稳价活动。一是加强煤炭保障,继续做好蒙东、东三省等重点地区和发电、供热、民生等重点领域的用煤保障,提前部署、及早谋划,切实承担起煤炭供应保障责任。二是促进煤炭市场稳定。加强煤炭市场运行监测、分析,认真研判煤炭上下游复工复产情况,引导煤炭生产企业根据市场形势变化,在核定产能范围内及时调整煤炭生产计划,以销定产,逐步消化煤炭库存。三是发挥煤炭中长期合同对稳定煤炭价格的“压舱石”作用,继续做好煤炭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工作,按月汇总、按季考核。四是做好煤炭自动进口许可证发放,对煤炭进口数量进行监测。新增外贸企业转型发展活动。一是充分发挥内蒙古中小外贸企业贷款融资平台作用,及时向合作银行和担保机构推荐有融资需求的外贸企业名单,对有出口订单且因疫情影响暂时经营困难的外贸企业,简化融资申请流程,缓解企业资金周转紧张。二是鼓励传统外贸企业开展跨境电商业务,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推动内外贸联动发展,支持外贸企业出口转内销,拓宽商品流通渠道。三是依托自治区获得国家食药监部门注册认证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和取得国外CE、ISO、BSCI相关认证企业,对外出口医用防护服、一次性口罩、医用外科口罩等,鼓励支持产品由区内外贸企业代理。
第三大行动:抓实重大项目开复工集中行动
充分发挥重大相对促进经济的重大作用,一是完善厅际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重大项目开工存在的问题,利用一个月时间,对于具备解决条件的问题全部“清零消号”。二是抓好10亿元以上重大项目开复工,继续巩固扩大“审批月”活动效果,加快审批进度,加大开工力度,力争利用一个月再推动80个项目开复工,实现全年开工计划的75%以上。三是争取地方政府专项债,继续完善已通过国家审查的418个项目前期工作,尽快将资金落实到项目上,发挥作用。
第四大行动:持续精准提供金融服务集中行动
进一步推动公共政策、金融资源和企业主体对接,一是利用运用再贷款专用额度50亿元,继续发放优惠利率贷款。二是继续争取企业纳入人民银行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专项再贷款名单,按国家相关要求落实专项再贷款贴息政策,切实推动企业实际融资成本实现预期目标。三是运用专项再贴现为企业精准“输血”、满足企业融资需求。
第五大行动:推进落实支持困难中小企业政策集中行动
贯彻落实《关于支持防控疫情重点保障企业和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中小企业健康发展政策措施的通知》(内政发电〔2020〕1号),梳理自治区民营中小企业座谈会企业提出的政策建议,5月23日前,提出问题办理情况。
第六大行动:及时完成重点问题建议办理集中行动
对国家、自治区调研复工复产中存在的问题,立行立改,及时办结反馈。(高萌、崔健供稿)#持湖北绿码学生返校前排查呈阳性# #中国女高中生捐给日本2万个口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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