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生】云南最低生活保障如何申请办理?指南来了→
近日
云南省民政厅制定印发
《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明确最低生活保障的办理条件
所需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内容
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适用于告知承诺制)
事项名称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保障金给付。
事项类别
行政给付。
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的定义
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群众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低保经办机构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家庭经济状况符合低保申请条件,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低保经办部门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低保申请。
适用对象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
设定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第十二条: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民发〔2021〕57号)第二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核确认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的受理、初审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第九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二)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三)履行授权核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四)积极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办理条件
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民发〔2021〕57号)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齐所有规定材料;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获取的相关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申请材料
(一)必要材料
1.身份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的无需提交,但需正确填写身份证号。
2.户籍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的无需提交,但需正确填写户籍地址、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信息。
3.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的需在线阅读并同意授权核对,通过正确书写电子签名确认。
4.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原件1份。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的,按提示据实填写信息。
(二)非必要材料
1.工资收入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人提供以下任意一项即可,包括且不限于有效的劳动合同、工资卡银行流水明细、用工方盖章(签字)的工资收入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该证明为非必要证明,申请人家庭有工资收入的应予以提供,也可用告知承诺代替证明材料,签署告知承诺书。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的无需提交,但需如实填写家庭收入。
2.家庭经营收入证明。复印件1份,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且不限于经营收入纳税凭证、银行流水、销售(出售)合同等。该证明为非必要证明,申请人家庭有经营收入的应予以提供,也可用告知承诺代替证明材料,签署告知承诺书。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的无需提交,但需如实填写家庭收入。
3.财产收入证明。复印件1份,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且不限于房屋、土地等财产租赁(转租)合法有效合同(协议),银行、证券公司、保险等金融机构出具的利息、红利收入证明等。该证明为非必要证明,申请人家庭有财产收入的应予以提供,也可用告知承诺代替证明材料,签署告知承诺书。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的无需提交,但需如实填写家庭收入。
4.转移收入及支出证明。复印件1份。包括且不限于转移收入(支出)的实际发生数额凭证(转账或汇款记录、收条、收据等),赡(抚、扶)养费有关的协议、裁决或判决文书等。该证明为非必要证明,申请人家庭有转移收入或支出的应予以提供,也可用承诺告知代替证明材料,签署告知承诺书。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的无需提交,但需如实填写家庭收入。
5.因患重病、残疾、接受教育等刚性支出证明。复印件1份,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病种见附录)的费用发票,家庭成员接受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杂费缴费凭据,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残疾所需的康复、护理、辅助器械配备费用中剔除享受国家和地方补助政策后的自负费用凭据等。该证明为非必要证明,申请人家庭有相关支出的应予以提供,也可用告知承诺代替证明材料。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的无需提交,但需如实填写家庭可扣减的刚性支出情况。低保经办人员入户调查时,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6.居住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在居住地居住满1年且持有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提出低保申请,须提交居住证。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受理。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有权直接或通过已开通的互联网申请平台,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当以户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或在线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等代为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请他人代办。申请人按规定提供所需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签字确认,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相关手续,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第二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采取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逐一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信息核对需经居民家庭或个人授权,通过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核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当全部纳入核对范围。对部门间暂未实现网络信息共享的,可采取离线信息核对或实地调查核对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对报告作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的参考依据,经核实后不符合条件的,不应纳入保障范围;核对报告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进行信息维护、标注。申请人对核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村(居)委会要指定专人协助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工作。
第三步:初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将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结果、初审意见等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公示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重新组织调查或者开展民主评议。调查或者民主评议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重新提出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四步:审核确认。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结果和初审意见等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确认意见。对单独登记备案或者在审核确认阶段接到投诉、举报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入户调查。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确认同意,同时确定救助金额,并从作出确认同意决定的下月起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确认同意,并应当在作出决定3个工作日内,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五步:发放低保金。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民政部门按照保障标准的差额或分档金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按月发放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账户。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
近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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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确最低生活保障的办理条件
所需申请材料、办理流程等内容
云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办事指南
(适用于告知承诺制)
事项名称
最低生活保障对象认定、保障金给付。
事项类别
行政给付。
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的定义
最低生活保障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是指群众在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时,低保经办机构以书面形式(含电子文本)将证明义务、证明内容以及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一次性告知申请人,申请人书面承诺家庭经济状况符合低保申请条件,并愿意承担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低保经办部门不再索要有关证明并依据书面承诺办理低保申请。
适用对象
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
设定依据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国务院令第649号)第九条:国家对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且符合当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财产状况规定的家庭,给予最低生活保障。第十一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一)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代为提出申请。(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通过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群众评议、信息核查等方式,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状况、财产状况进行调查核实,提出初审意见,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示后报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审批。(三)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查,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批准,并在申请人所在村、社区公布;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批准,并书面向申请人说明理由。第十二条: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按照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人均收入低于当地最低生活保障标准的差额,按月发给最低生活保障金。
《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民发〔2021〕57号)第二条: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的审核确认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最低生活保障的受理、初审工作。村(居)民委员会协助做好相关工作。第九条: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当履行以下义务:(一)按规定提交相关申请材料;(二)承诺所提供的信息真实、完整;(三)履行授权核对其家庭经济状况的相关手续;(四)积极配合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
办理条件
依据《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确认办法》(民发〔2021〕57号)第十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补齐所有规定材料;可以通过国家或地方政务服务平台查询获取的相关材料,不再要求重复提交。
申请材料
(一)必要材料
1.身份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的无需提交,但需正确填写身份证号。
2.户籍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的无需提交,但需正确填写户籍地址、共同生活家庭成员信息。
3.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及家庭经济状况核对授权书。原件1份、复印件1份。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的需在线阅读并同意授权核对,通过正确书写电子签名确认。
4.申请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原件1份。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的,按提示据实填写信息。
(二)非必要材料
1.工资收入证明。原件1份、复印件1份。根据实际情况,申请人提供以下任意一项即可,包括且不限于有效的劳动合同、工资卡银行流水明细、用工方盖章(签字)的工资收入证明、养老保险缴费记录。该证明为非必要证明,申请人家庭有工资收入的应予以提供,也可用告知承诺代替证明材料,签署告知承诺书。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的无需提交,但需如实填写家庭收入。
2.家庭经营收入证明。复印件1份,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且不限于经营收入纳税凭证、银行流水、销售(出售)合同等。该证明为非必要证明,申请人家庭有经营收入的应予以提供,也可用告知承诺代替证明材料,签署告知承诺书。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的无需提交,但需如实填写家庭收入。
3.财产收入证明。复印件1份,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且不限于房屋、土地等财产租赁(转租)合法有效合同(协议),银行、证券公司、保险等金融机构出具的利息、红利收入证明等。该证明为非必要证明,申请人家庭有财产收入的应予以提供,也可用告知承诺代替证明材料,签署告知承诺书。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的无需提交,但需如实填写家庭收入。
4.转移收入及支出证明。复印件1份。包括且不限于转移收入(支出)的实际发生数额凭证(转账或汇款记录、收条、收据等),赡(抚、扶)养费有关的协议、裁决或判决文书等。该证明为非必要证明,申请人家庭有转移收入或支出的应予以提供,也可用承诺告知代替证明材料,签署告知承诺书。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的无需提交,但需如实填写家庭收入。
5.因患重病、残疾、接受教育等刚性支出证明。复印件1份,申请人根据实际情况提供,包括家庭成员患大病、重病(病种见附录)的费用发票,家庭成员接受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专科学校、高等职业学校、普通高中和中等职业学校的学杂费缴费凭据,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因残疾所需的康复、护理、辅助器械配备费用中剔除享受国家和地方补助政策后的自负费用凭据等。该证明为非必要证明,申请人家庭有相关支出的应予以提供,也可用告知承诺代替证明材料。通过互联网平台申请的无需提交,但需如实填写家庭可扣减的刚性支出情况。低保经办人员入户调查时,应当提供上述证明材料。
6.居住证。原件1份、复印件1份。在居住地居住满1年且持有居住证的,可在居住地提出低保申请,须提交居住证。
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受理。凡认为符合条件的城乡居民都有权直接或通过已开通的互联网申请平台,向其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最低生活保障申请,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无正当理由,不得拒绝受理。申请最低生活保障应当以户为单位,由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向户籍所在地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或在线申请;家庭成员申请有困难的,可以委托村(居)民委员会等代为提出申请,也可以通过互联网平台请他人代办。申请人按规定提供所需材料,书面声明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并签字确认,履行授权核查家庭经济状况、证明事项告知承诺相关手续,承诺所提供信息真实、完整,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查,材料齐备的,予以受理,材料不齐备的,应当一次性告知申请人或者其代理人补齐所有规定材料。
第二步: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采取信息核对、入户调查、邻里访问、信函索证等方式逐一对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家庭进行家庭经济状况调查。信息核对需经居民家庭或个人授权,通过省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核对申请人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员应当全部纳入核对范围。对部门间暂未实现网络信息共享的,可采取离线信息核对或实地调查核对等方式进行调查。核对报告作为最低生活保障审核的参考依据,经核实后不符合条件的,不应纳入保障范围;核对报告与事实不符的应及时进行信息维护、标注。申请人对核对结果有异议的,应当提供有关证明材料。村(居)委会要指定专人协助开展家庭经济状况调查工作。
第三步:初审。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根据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情况,提出初审意见,并在申请家庭所在村、社区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及时将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结果、初审意见等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公示有异议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对申请家庭的经济状况重新组织调查或者开展民主评议。调查或者民主评议结束后,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重新提出初审意见,连同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结果等相关材料报送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
第四步:审核确认。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对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上报的申请材料、家庭经济状况调查核实结果和初审意见等材料进行审核,提出审核确认意见。对单独登记备案或者在审核确认阶段接到投诉、举报的最低生活保障申请,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进行入户调查。
县级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经审核,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予以确认同意,同时确定救助金额,并从作出确认同意决定的下月起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对不符合条件的申请不予确认同意,并应当在作出决定3个工作日内,通过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第五步:发放低保金。对批准获得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县级民政部门按照保障标准的差额或分档金额发放最低生活保障金。最低生活保障金实行社会化发放,按月发放到最低生活保障家庭的账户。
来源:“云南省人民政府网”微信公众号
【三访凉山第一座农光互补光伏发电站】
冬至以后,太阳日照的时间越来越短了,连日寒冷的天气把土地冻得僵硬,草木上也结了一层厚厚的霜。采访这天,太阳从东边山脚升起,上午八时,金黄的光便照耀了冕宁县泸沽镇大田村一座座高矮起伏的小山。
小山上一片接一片,布置着黑黢黢的光伏板,太阳一出,它们贪婪地吮吸暖暖的光热,不断转化为电能资源;而光伏板下,横七竖八的花杆草梗也因太阳褪去了一身白霜,露出本来的模样——这是一片已经枯黄的颜色,粗细不一,排列有序,有的高高立起,有的相互纠缠,眼前画面多出一种安德鲁·怀斯水彩画中枯黄深远悠长的意味。但是啊,这并非杂草,若再过几个月,我们就能看到,它们将从冬季的寒霜中获得新生,盛开一朵朵高贵白艳的牡丹。
初访大田村
记者已经第三次到大田采访。第一次到来时是2015年寒露。
那时,零星分布的玉米地已经被换装,占地面积约300亩,装机容量10MW的38000块光伏板安装入地,漆黑的光伏板,在蓝天的映射下呈现出深邃的“深蓝色”。而光伏板下的油牡丹才刚刚播下种子。这是凉山州内,第一次将农业和光伏相结合,进一步集约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创造更大财富的一次尝试、一次探索,也是一次挑战。
用光伏站负责人的话讲:“我们都是搞电力的,现在来搞农业,跨界跨的有点太远了。都是门外汉,都在摸索。”
——“农业不比电力。电力守着它不出故障,能够及时维修,能够保障安全生产就算到位了。”
——“农业内容就庞大的多,油牡丹下种后如何种植管理,修枝施肥除草。开花后如何利用,如何采籽。要产生经济效益又该如何找销售渠道……每一个问题单独拿出来,都是一本厚厚的书。”
这群电力人心里的担忧理所应当,他们七嘴八舌讲述的话也无半点掺假。
但就在这“跌跌撞撞、摸爬滚打”的探索实践中,2016年秋天,100亩油牡丹全部种下了。利用电站通道两侧及光伏组件的土地,通过加高支架系统,努力实现不改变农业用地性质,满足农业生产需要的同时,又能实现了光电转化,达到农业、光伏双收益。
当地处丘陵,极度缺水,为了确保水源,沿线全部埋好管线水网用于灌溉;为了确保种植成效,经常聘请农业专家现场讲学,传授农技;为了打开销路,与供种农业企业签订回购协议,确保销售不愁……
在记者第二次到大田采访时,已经是两年后的春分时节,满山纯白的牡丹花朵朵盛开花香扑鼻,和蓝天下“深蓝色“的光伏板相互交织,工业的磅礴大气,和农业的娟秀如画结合在一起,形色自然,仿佛本因如此。
这一次,电站负责人对光伏场的农业发展已经有了充分的底气,他侃侃而谈:“当地的土壤特别适合种植油牡丹,收益比以前半种玉米半撂荒高太多了。油牡丹到六七月可以结籽,采摘牡丹籽仁经压榨、精制等工艺后会产生食用油,含有黄铜、多糖、生物碱等成分,营养价值极高,它的价值甚至能超过被称为‘液体黄金’的橄榄油。”
在过去,每亩土地产值仅有200块钱,油牡丹丰收后一亩产籽百斤,按照15元一斤市场价计算也能达到千元亩收益。
但土地农业的产值,仅仅是光伏产业下的附加。
该光伏电站年发电量达1350万千瓦时,产值1200万元。从2015年底建成发电至今,已经累计发电8007.2611万千瓦时,初步实现了农光互补双收益。
增值的土地
王约哈是泸沽镇大田村村民,光伏场地上她有6亩土地。2015年以前,土地基本处于撂荒状态。“由于缺水,只能种点抗旱的苞谷,但收成实在太低,后来索性不种了。”王约哈说,在2015年建设光伏场,流转土地时他是特别支持,每亩地800元流转租金,一次性支付25年,这一下他就一次得到了12万元。
当时脱贫攻坚全面启动,为了能让一家人脱贫,她把土地流转的钱给儿子买了辆小皮卡货车外出运货挣钱,自己年龄大了,则留在了光伏场务工,带带孙儿。
“除草100块一天,洗光伏板7角钱一块……“
在光伏场内,她和其他十几户人,利用农闲时节务工干活。多年来种地的经验,让她对锄草这项技能得心应手。只见她背着背篼,在坡地上一个弓步向前,左手快而准地扯起杂草,右手镰刀轻轻一划一拉,杂草便连茎带叶往后一扔,准准地进了背篼。就重复这样的姿势,一会儿便清理出一大片土地。
而洗光伏板,他们更是经验充分,配合有序。从刚开始一人一块洗的速度很慢,到后来逐渐总结经验,形成了三人一组的分工模式。一人捏紧水龙头冲洗光伏板,两人飞快地用手里的刷子抹布清洗板上沉淀的灰尘,几十秒的时间,原本蒙上泥灰的光伏板,重新清洁干净。这样的速度随着经验而不断提速,到目前,三人一组一天能洗1000块光伏板,到日落时收工,领七百多元一人分得两百多。
“我们现在有固定的15户人在电场轮流务工,挣钱并不比在外头差呢。王约哈说,像她一样年龄大的,在外边根本不可能找到工作,而在大田光伏电场,却能得到不错的收入。
2018年,王约哈家脱贫了,从贫困户走到小康路上,电站务工一年1.5万元至2万元的收入,是一股极大的脱贫动力。
“我们每年工钱大概在16至20万,全部都雇佣当地老百姓,特别是脱贫攻坚时贫困的老百姓。截至目前,我们已经为群众发了务工工资120万元。”大田光伏电站站长赵磊说。
未来尚可期
“今年油牡丹的市场,没得过去好了。”农业产业发展,放在一个较长的周期内,并不能一直一帆风顺。
第三次来到大田光伏电站采访,站长赵磊说起油牡丹的收成情况有些惭愧。
“今年有些亏损,一方面是因为气候和虫害原因,让牡丹产籽量下跌,二是市场低迷,售价降低到12元一斤,所以今年农业投产就亏损了。”
但越是遇到挫折,就越是要敢于挑战。
“开源”是解决农产亏损的一大办法。
在过去,大田光伏电站的油牡丹只卖籽,但其花也有着观赏价值。赵磊等人开始忙活起来,联系周边乡镇,以及到更远的西昌、冕宁、喜德县城联系花卉商家,将牡丹花销售出去。与此同时,也在积极与其他企业拓展合作,寻求深加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当然,我们也在探索像芍药等适宜当地种植的农业产品,能够把土地进一步利用起来,助力巩固脱贫成功,推动乡村振兴。”采访时,负责人赵磊说,农光互补是该电站建设的模式,其初衷是为了打造扶贫产业,为当前乡村振兴提供产业支撑。
“今年农业处于不盈利状态,但我们也依然会坚持去做。”赵磊说,因为电站在发展农业上的务工需求,早已经成为当地群众一项稳定的收入来源了。“如果我们不做了,群众就会损失很多收入,有可能会出现返贫情况,所以我们会一直做下去……”
这时,记者突然看到,在一片枯黄的牡丹茎枝中,还有一朵牡丹花屹立在阳光里,金黄的光照之下,白的夺目,特别好看。如今的枯黄,待到明年春天时,又将是满山的洁白。(记者 徐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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冬至以后,太阳日照的时间越来越短了,连日寒冷的天气把土地冻得僵硬,草木上也结了一层厚厚的霜。采访这天,太阳从东边山脚升起,上午八时,金黄的光便照耀了冕宁县泸沽镇大田村一座座高矮起伏的小山。
小山上一片接一片,布置着黑黢黢的光伏板,太阳一出,它们贪婪地吮吸暖暖的光热,不断转化为电能资源;而光伏板下,横七竖八的花杆草梗也因太阳褪去了一身白霜,露出本来的模样——这是一片已经枯黄的颜色,粗细不一,排列有序,有的高高立起,有的相互纠缠,眼前画面多出一种安德鲁·怀斯水彩画中枯黄深远悠长的意味。但是啊,这并非杂草,若再过几个月,我们就能看到,它们将从冬季的寒霜中获得新生,盛开一朵朵高贵白艳的牡丹。
初访大田村
记者已经第三次到大田采访。第一次到来时是2015年寒露。
那时,零星分布的玉米地已经被换装,占地面积约300亩,装机容量10MW的38000块光伏板安装入地,漆黑的光伏板,在蓝天的映射下呈现出深邃的“深蓝色”。而光伏板下的油牡丹才刚刚播下种子。这是凉山州内,第一次将农业和光伏相结合,进一步集约利用有限的土地资源,创造更大财富的一次尝试、一次探索,也是一次挑战。
用光伏站负责人的话讲:“我们都是搞电力的,现在来搞农业,跨界跨的有点太远了。都是门外汉,都在摸索。”
——“农业不比电力。电力守着它不出故障,能够及时维修,能够保障安全生产就算到位了。”
——“农业内容就庞大的多,油牡丹下种后如何种植管理,修枝施肥除草。开花后如何利用,如何采籽。要产生经济效益又该如何找销售渠道……每一个问题单独拿出来,都是一本厚厚的书。”
这群电力人心里的担忧理所应当,他们七嘴八舌讲述的话也无半点掺假。
但就在这“跌跌撞撞、摸爬滚打”的探索实践中,2016年秋天,100亩油牡丹全部种下了。利用电站通道两侧及光伏组件的土地,通过加高支架系统,努力实现不改变农业用地性质,满足农业生产需要的同时,又能实现了光电转化,达到农业、光伏双收益。
当地处丘陵,极度缺水,为了确保水源,沿线全部埋好管线水网用于灌溉;为了确保种植成效,经常聘请农业专家现场讲学,传授农技;为了打开销路,与供种农业企业签订回购协议,确保销售不愁……
在记者第二次到大田采访时,已经是两年后的春分时节,满山纯白的牡丹花朵朵盛开花香扑鼻,和蓝天下“深蓝色“的光伏板相互交织,工业的磅礴大气,和农业的娟秀如画结合在一起,形色自然,仿佛本因如此。
这一次,电站负责人对光伏场的农业发展已经有了充分的底气,他侃侃而谈:“当地的土壤特别适合种植油牡丹,收益比以前半种玉米半撂荒高太多了。油牡丹到六七月可以结籽,采摘牡丹籽仁经压榨、精制等工艺后会产生食用油,含有黄铜、多糖、生物碱等成分,营养价值极高,它的价值甚至能超过被称为‘液体黄金’的橄榄油。”
在过去,每亩土地产值仅有200块钱,油牡丹丰收后一亩产籽百斤,按照15元一斤市场价计算也能达到千元亩收益。
但土地农业的产值,仅仅是光伏产业下的附加。
该光伏电站年发电量达1350万千瓦时,产值1200万元。从2015年底建成发电至今,已经累计发电8007.2611万千瓦时,初步实现了农光互补双收益。
增值的土地
王约哈是泸沽镇大田村村民,光伏场地上她有6亩土地。2015年以前,土地基本处于撂荒状态。“由于缺水,只能种点抗旱的苞谷,但收成实在太低,后来索性不种了。”王约哈说,在2015年建设光伏场,流转土地时他是特别支持,每亩地800元流转租金,一次性支付25年,这一下他就一次得到了12万元。
当时脱贫攻坚全面启动,为了能让一家人脱贫,她把土地流转的钱给儿子买了辆小皮卡货车外出运货挣钱,自己年龄大了,则留在了光伏场务工,带带孙儿。
“除草100块一天,洗光伏板7角钱一块……“
在光伏场内,她和其他十几户人,利用农闲时节务工干活。多年来种地的经验,让她对锄草这项技能得心应手。只见她背着背篼,在坡地上一个弓步向前,左手快而准地扯起杂草,右手镰刀轻轻一划一拉,杂草便连茎带叶往后一扔,准准地进了背篼。就重复这样的姿势,一会儿便清理出一大片土地。
而洗光伏板,他们更是经验充分,配合有序。从刚开始一人一块洗的速度很慢,到后来逐渐总结经验,形成了三人一组的分工模式。一人捏紧水龙头冲洗光伏板,两人飞快地用手里的刷子抹布清洗板上沉淀的灰尘,几十秒的时间,原本蒙上泥灰的光伏板,重新清洁干净。这样的速度随着经验而不断提速,到目前,三人一组一天能洗1000块光伏板,到日落时收工,领七百多元一人分得两百多。
“我们现在有固定的15户人在电场轮流务工,挣钱并不比在外头差呢。王约哈说,像她一样年龄大的,在外边根本不可能找到工作,而在大田光伏电场,却能得到不错的收入。
2018年,王约哈家脱贫了,从贫困户走到小康路上,电站务工一年1.5万元至2万元的收入,是一股极大的脱贫动力。
“我们每年工钱大概在16至20万,全部都雇佣当地老百姓,特别是脱贫攻坚时贫困的老百姓。截至目前,我们已经为群众发了务工工资120万元。”大田光伏电站站长赵磊说。
未来尚可期
“今年油牡丹的市场,没得过去好了。”农业产业发展,放在一个较长的周期内,并不能一直一帆风顺。
第三次来到大田光伏电站采访,站长赵磊说起油牡丹的收成情况有些惭愧。
“今年有些亏损,一方面是因为气候和虫害原因,让牡丹产籽量下跌,二是市场低迷,售价降低到12元一斤,所以今年农业投产就亏损了。”
但越是遇到挫折,就越是要敢于挑战。
“开源”是解决农产亏损的一大办法。
在过去,大田光伏电站的油牡丹只卖籽,但其花也有着观赏价值。赵磊等人开始忙活起来,联系周边乡镇,以及到更远的西昌、冕宁、喜德县城联系花卉商家,将牡丹花销售出去。与此同时,也在积极与其他企业拓展合作,寻求深加工,提高产品的附加值。
“当然,我们也在探索像芍药等适宜当地种植的农业产品,能够把土地进一步利用起来,助力巩固脱贫成功,推动乡村振兴。”采访时,负责人赵磊说,农光互补是该电站建设的模式,其初衷是为了打造扶贫产业,为当前乡村振兴提供产业支撑。
“今年农业处于不盈利状态,但我们也依然会坚持去做。”赵磊说,因为电站在发展农业上的务工需求,早已经成为当地群众一项稳定的收入来源了。“如果我们不做了,群众就会损失很多收入,有可能会出现返贫情况,所以我们会一直做下去……”
这时,记者突然看到,在一片枯黄的牡丹茎枝中,还有一朵牡丹花屹立在阳光里,金黄的光照之下,白的夺目,特别好看。如今的枯黄,待到明年春天时,又将是满山的洁白。(记者 徐箭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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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西代县新钻矿业长期无证开采 相关部门如何监管成“迷”
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们的基本国策。非法采矿,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手续擅自采矿的行为。而近年来各级部门为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进行了多次的专项整治。
但是在山西省忻州市代县距离雁门关景区直线距离18.3公里,碾子沟与麻地口村中间山脉处。两处开采点长期无证大肆开采矿产资源,在采访中发现这一现象已经在当地不是秘密。
花岗岩开采现场
铁矿开采现场
这两处开采点分别开采花岗岩和铁矿资源,据企业内部透露,两处开采点有分别的老板,但是记者除营业执照外并未查询到任何采矿生产手续。
调查资料显示整处山脉被严重破坏,整体山脉的植被清理,遗留下来的是满山随处倾倒的矿渣,和方便采矿挖掘而出的沟沟壑壑。整个大山被破坏的满目疮痍。
对此地非法开采行为,代县枣林镇并没有意外,镇内人员或是以恢复垫地进行掩护,就是企业矿主跑路为名不清楚谁在开采,更有主管领导以辛苦为名要为记者打点“烟酒”。
记者在向枣林镇赵镇长反馈后,赵镇长表示将进行调查,随后一位自称花岗岩矿主向记者致电,表示如果记者继续追究就将矿山机械撤下。难道非法采矿在代县枣林镇非法采矿仅仅是自行“撤退”吗?记者于12月1日,再次前往该地,却发现赵镇长调查后的结果是,两处采矿点依旧在持续非法采矿,不但未被叫停,反而有愈演愈烈的态势,四五台大型挖掘机依然在大肆生产作业,而且加入了运输矿石的车辆队伍。
据调查该处采矿行为长期无证开采多年,却一直未被叫停,为方便长期持续开采,更是在山顶处搭建多处彩钢房方便施工人员作业施工。
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坚持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是我们的基本国策。非法采矿,是指自然人或者单位违反矿产资源法的规定,未取得采矿手续擅自采矿的行为。而近年来各级部门为打击无证开采、越界开采等违法行为进行了多次的专项整治。
但是在山西省忻州市代县距离雁门关景区直线距离18.3公里,碾子沟与麻地口村中间山脉处。两处开采点长期无证大肆开采矿产资源,在采访中发现这一现象已经在当地不是秘密。
花岗岩开采现场
铁矿开采现场
这两处开采点分别开采花岗岩和铁矿资源,据企业内部透露,两处开采点有分别的老板,但是记者除营业执照外并未查询到任何采矿生产手续。
调查资料显示整处山脉被严重破坏,整体山脉的植被清理,遗留下来的是满山随处倾倒的矿渣,和方便采矿挖掘而出的沟沟壑壑。整个大山被破坏的满目疮痍。
对此地非法开采行为,代县枣林镇并没有意外,镇内人员或是以恢复垫地进行掩护,就是企业矿主跑路为名不清楚谁在开采,更有主管领导以辛苦为名要为记者打点“烟酒”。
记者在向枣林镇赵镇长反馈后,赵镇长表示将进行调查,随后一位自称花岗岩矿主向记者致电,表示如果记者继续追究就将矿山机械撤下。难道非法采矿在代县枣林镇非法采矿仅仅是自行“撤退”吗?记者于12月1日,再次前往该地,却发现赵镇长调查后的结果是,两处采矿点依旧在持续非法采矿,不但未被叫停,反而有愈演愈烈的态势,四五台大型挖掘机依然在大肆生产作业,而且加入了运输矿石的车辆队伍。
据调查该处采矿行为长期无证开采多年,却一直未被叫停,为方便长期持续开采,更是在山顶处搭建多处彩钢房方便施工人员作业施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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