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每日甘肃播报# 【酒泉市金塔县第二轮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据“酒泉日报”微信公众号消息,10月21日酒泉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了《酒泉市金塔县第二轮全员核酸检测情况通报》,全文如下:
酒泉市金塔县按照应检尽检原则,于10月18日9时至10月20日8时,开展完成了第一轮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阻断疫情传播风险,于10月20日17时,金塔县开展了第二轮全员核酸检测。全县设置115个采样点进行现场采样,截至21日17时,共采样检测104369份,其中:全员检测96024份,重点人群检测8091份,环境检测254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疫情防控 甘肃在行动#
酒泉市金塔县按照应检尽检原则,于10月18日9时至10月20日8时,开展完成了第一轮全员核酸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根据疫情防控工作需要,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全力阻断疫情传播风险,于10月20日17时,金塔县开展了第二轮全员核酸检测。全县设置115个采样点进行现场采样,截至21日17时,共采样检测104369份,其中:全员检测96024份,重点人群检测8091份,环境检测254份,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疫情防控 甘肃在行动#
【嘉峪关通报长沙和兰州阳性病例在嘉行动轨迹:两人曾共同游玩】据“嘉峪关发布”微信公号19日消息,10月18日,甘肃省兰州市疾控中心通报张某、湖南长沙县通报蒋某为确诊病例。现将两人在嘉行动轨迹通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张某,男,42岁,兰州人。系10月18日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报告、经甘肃省和兰州市疾控中心复核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管控。
蒋某,男,40岁,嘉峪关人。系10月18日湖南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报告的阳性确诊病例,是张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二、在嘉期间行动轨迹
张某于10月11日9时28分乘动车D2703从兰州西至嘉峪关南(座位号3车12C),15时9分到达嘉峪关市,由其朋友蒋某自驾车到嘉峪关城楼游玩;19时至22时在双洞桥田园农家乐就餐后,驾车返回宜好宾馆休息,期间再无外出。
10月12日9时30分,同行6人驾车去嘉峪关鑫通大世界美食城吃早餐,后张某一人在美食城旁边的春玲超市购物,10时10分驾车前往内蒙古额济纳旗。
蒋某于10月11日15时20分在嘉峪关南站与张某同驾一辆车到达嘉峪关城楼游玩;19时至22时在双洞桥田园农家乐共同就餐。
10月12日10:49 蒋某、张某和其父母等6人驾驶甘BL0816大众牌SUV进入酒泉金塔,前往内蒙古额济纳旗。
10月13日全天 蒋某、张某等6人在额济纳旗游玩。
10月14日蒋某、张某等6人前往张掖市,当晚入住张掖大佛寺广场如家酒店。
10月15日12:50 蒋某独自驾驶甘BL0816由高速入口返回嘉峪关市;13:00 去河口路浙江发廊理发;13:30 前往长城东路甘肃浪金莎洗涤有限公司;14:32 独自驾车去嘉兴东路三号门酱面馆就餐;14:50 独自驾车去嘉北不锈钢产业园园区办公室取合同;18:20 独自驾车返回甘肃浪金莎洗涤有限公司;18:30 独自驾车前往富强市场小蔡面馆就餐;18:50 独自驾车前往中鹏嘉年华小区岳父家;22:21 独自驾车返回紫轩三期小区自己家中。
10月16日9:20 蒋某和其弟2人驾驶甘BN8458厢货车前往甘肃浪金莎洗涤有限公司装布草;11:00-11:30 两人驾车先后前往汇力公寓、宜好宾馆送布草;12:00 蒋某与其弟2人与公司工人于某夫妇2人在富强市场小蔡面馆就餐,就餐完毕后4人一同返回公司;12:47-14:00 蒋某独自驾驶甘BN8458厢货车前往宜好公寓与怡好酒店老板等5人打扑克牌;14:03-15:35 蒋某独自驾驶甘BN8458厢货车前往酒泉市福鼎4S店取车;17:00 蒋某独自驾驶甘BN8458厢货车返回嘉峪关市区;18:00 蒋某独自驾驶甘BN8458厢货车前往富强市场春光快餐店购买快餐,随后去甘肃浪金莎洗涤有限公司与员工一同就餐;20:00 蒋某独自驾车前往中鹏嘉年华小区接孩子,随后返回紫轩三期小区自己家中。
10月17日9:00 蒋某与其弟2人驾驶甘BN8458厢货车由甘肃浪金莎洗涤有限公司出发前往汇力公寓卸货;10:30 蒋某与其弟2人驾驶甘BL0816前往镜铁路市场东门沙县小吃就餐;11:00 蒋某驾驶甘BL0816前往五一路锦江之星宾馆,将甘BL0816汽车停放于宾馆门口,然后乘坐张某驾驶的甘BBM689汽车前往嘉峪关机场,一行4人乘坐EU2446号航班,由嘉峪关飞往长沙;送机后,张某妻子独自驾驶甘BBM689汽车返回嘉峪关市区。
嘉峪关市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对其密切接触人员和重点区域实行集中隔离管控和环境消杀。按照应检尽检的原则,10月18日早8:00开始,在全市重点区域开展核酸检测,截止19日早10:30,完成核酸检测197369人,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目前,正在进一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核酸检测工作,有关信息将及时发布。
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示广大市民,与张某等2人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疾控部门报告,并配合街道(镇)、社区(村)落实好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咨询电话:
0937-6266763(市疫防办)
0937-6226069(市疾控中心)
(来源:“嘉峪关发布”微信公号)
一、基本情况
张某,男,42岁,兰州人。系10月18日甘肃省第二人民医院报告、经甘肃省和兰州市疾控中心复核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阳性人员,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管控。
蒋某,男,40岁,嘉峪关人。系10月18日湖南长沙县第二人民医院报告的阳性确诊病例,是张某的密切接触者,目前在定点医疗机构隔离治疗。
二、在嘉期间行动轨迹
张某于10月11日9时28分乘动车D2703从兰州西至嘉峪关南(座位号3车12C),15时9分到达嘉峪关市,由其朋友蒋某自驾车到嘉峪关城楼游玩;19时至22时在双洞桥田园农家乐就餐后,驾车返回宜好宾馆休息,期间再无外出。
10月12日9时30分,同行6人驾车去嘉峪关鑫通大世界美食城吃早餐,后张某一人在美食城旁边的春玲超市购物,10时10分驾车前往内蒙古额济纳旗。
蒋某于10月11日15时20分在嘉峪关南站与张某同驾一辆车到达嘉峪关城楼游玩;19时至22时在双洞桥田园农家乐共同就餐。
10月12日10:49 蒋某、张某和其父母等6人驾驶甘BL0816大众牌SUV进入酒泉金塔,前往内蒙古额济纳旗。
10月13日全天 蒋某、张某等6人在额济纳旗游玩。
10月14日蒋某、张某等6人前往张掖市,当晚入住张掖大佛寺广场如家酒店。
10月15日12:50 蒋某独自驾驶甘BL0816由高速入口返回嘉峪关市;13:00 去河口路浙江发廊理发;13:30 前往长城东路甘肃浪金莎洗涤有限公司;14:32 独自驾车去嘉兴东路三号门酱面馆就餐;14:50 独自驾车去嘉北不锈钢产业园园区办公室取合同;18:20 独自驾车返回甘肃浪金莎洗涤有限公司;18:30 独自驾车前往富强市场小蔡面馆就餐;18:50 独自驾车前往中鹏嘉年华小区岳父家;22:21 独自驾车返回紫轩三期小区自己家中。
10月16日9:20 蒋某和其弟2人驾驶甘BN8458厢货车前往甘肃浪金莎洗涤有限公司装布草;11:00-11:30 两人驾车先后前往汇力公寓、宜好宾馆送布草;12:00 蒋某与其弟2人与公司工人于某夫妇2人在富强市场小蔡面馆就餐,就餐完毕后4人一同返回公司;12:47-14:00 蒋某独自驾驶甘BN8458厢货车前往宜好公寓与怡好酒店老板等5人打扑克牌;14:03-15:35 蒋某独自驾驶甘BN8458厢货车前往酒泉市福鼎4S店取车;17:00 蒋某独自驾驶甘BN8458厢货车返回嘉峪关市区;18:00 蒋某独自驾驶甘BN8458厢货车前往富强市场春光快餐店购买快餐,随后去甘肃浪金莎洗涤有限公司与员工一同就餐;20:00 蒋某独自驾车前往中鹏嘉年华小区接孩子,随后返回紫轩三期小区自己家中。
10月17日9:00 蒋某与其弟2人驾驶甘BN8458厢货车由甘肃浪金莎洗涤有限公司出发前往汇力公寓卸货;10:30 蒋某与其弟2人驾驶甘BL0816前往镜铁路市场东门沙县小吃就餐;11:00 蒋某驾驶甘BL0816前往五一路锦江之星宾馆,将甘BL0816汽车停放于宾馆门口,然后乘坐张某驾驶的甘BBM689汽车前往嘉峪关机场,一行4人乘坐EU2446号航班,由嘉峪关飞往长沙;送机后,张某妻子独自驾驶甘BBM689汽车返回嘉峪关市区。
嘉峪关市高度重视疫情防控工作,对其密切接触人员和重点区域实行集中隔离管控和环境消杀。按照应检尽检的原则,10月18日早8:00开始,在全市重点区域开展核酸检测,截止19日早10:30,完成核酸检测197369人,检测结果均为阴性。目前,正在进一步开展流行病学调查和核酸检测工作,有关信息将及时发布。
嘉峪关市新冠肺炎疫情联防联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提示广大市民,与张某等2人有过接触史或活动轨迹有交集的人员,请第一时间主动向所在社区、单位、疾控部门报告,并配合街道(镇)、社区(村)落实好相应疫情管控措施。
咨询电话:
0937-6266763(市疫防办)
0937-6226069(市疾控中心)
(来源:“嘉峪关发布”微信公号)
#酒泉·发布# 【酒泉金塔县两网民散布疫情谣言被公安机关依法查处】2020年1月26日下午,有网民举报在微信群内收到谣言信息,信息称“内部消息: 酒泉从武汉返回洒泉的人数,共991人,现全部检查,酒泉已有9人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内部消息准确无误。希望大家备好半年的,米,面,菜。做好在家打持久战的准备!”,收到举报后,金塔县公安局迅速出击,立即立案调查,并将借疫情防控涉嫌编造、传播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代某某、刘某某抓获。编造、传播谣言的代某某、刘某某对自己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表示非常后悔。两人因散布谣言,1月27日被金塔县公安局依法予以治安处罚。
截止目前,金塔县公安局共巡查发现本地互联网谣言信息6期,教育训诫5人,打击处理2人。网警再次重申: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打击,切莫以身试法。对于未经证实、来源不明的虚假不实疫情信息不得转发、传播。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团结一心,共同抗击疫情。
截止目前,金塔县公安局共巡查发现本地互联网谣言信息6期,教育训诫5人,打击处理2人。网警再次重申:对于编造、散布谣言扰乱公共秩序的行为,公安机关将依法严厉查处打击,切莫以身试法。对于未经证实、来源不明的虚假不实疫情信息不得转发、传播。希望广大网民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共同维护良好的网络环境,团结一心,共同抗击疫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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