年关将近,千万不要任性“放炮”
据了解,11月份株洲市共处置中心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24起,其中有16起来自市民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相关机关对违规燃放者进行批评教育,给予行政处罚。
店庆活动
新店新气象,搞点庆祝活动求个好兆头是可以的,但动静太大扰民不该,污染环境更该罚。11月1日17时许,易某因门店开业,在天元区海天路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1月2日10时许,石某因门店开业,在天元区某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1月26日11时许,罗某因姐姐新店开业,在天元区衡山中路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硝烟还未散尽,执法人员就闻讯前来,送上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
乔迁新居
乔迁新居是家庭大事,深夜燃放烟花爆竹扰人清梦则不该,你的快乐不能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11月6日1时许,周某甲因朋友乔迁新居,在芦淞区某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1月13日19时许,周某乙因搬新家,在芦淞区某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吵得不胜其烦的周边居民拨打了举报电话,这两人收到罚单。
家庭喜事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家中有喜告知乡邻的方式有多种,但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此列。11月8日11时许,唐某因庆祝喜得孙子,在荷塘区某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1月19日9时许,冯某因女儿结婚,在天元区某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购买新车
自己或他人买了新车,意味着出行方式升级换代,但不必影响他人安宁生活。11月3日10时许,张某某因朋友购买新车,在天元区黄山路一家饭店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1月5日17时许,易某因朋友购买新车,在天元区某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举办丧事
办丧事祭奠亲人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不行!11月17日8时许,袁某因朋友父亲去世,在芦淞区某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其他原因
不管有无理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都是不行的。11月16日10时许,唐某在云龙示范区云龙大道沪昆高速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1月30日18时许,廖某在荷塘区某饭店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株洲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一、全年禁止燃放场所
(一)党政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
(二)火车站、汽车站、机场、港口码头、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
(三)宾馆、商场、超市、餐馆、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风景名胜区、园林、公园等公共场所;
(五)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
(六)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七)军事设施保护、物资储存区;
(八)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
(九)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二、限制燃放的区域和时段
(一)自建宁大桥起沿南环路、东环路(包括枫溪街道办事处、董家塅街道办事处辖区)、东环北路、S211、沪昆高速、石峰区株洲市界、天元区湘芸路、炎帝大道、建宁大桥合围形成的区域。以上以道路(含铁路)为边界的,均外延500米。
(二)上述限制燃放区域,在每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十五期间,每日6︰00至24︰00(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在传统节假日和重大庆典活动期间,需要在禁限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生态环境局请示市人民政府批准。
温馨提示
市生态环境局提醒广大市民,又到岁末年关,消除身边的安全隐患、维护良好的空气质量是大家的共同责任。请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一如既往地遵守“禁燃令”。若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请第一时间拨打110举报电话。
据了解,11月份株洲市共处置中心城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24起,其中有16起来自市民举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和《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相关机关对违规燃放者进行批评教育,给予行政处罚。
店庆活动
新店新气象,搞点庆祝活动求个好兆头是可以的,但动静太大扰民不该,污染环境更该罚。11月1日17时许,易某因门店开业,在天元区海天路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1月2日10时许,石某因门店开业,在天元区某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1月26日11时许,罗某因姐姐新店开业,在天元区衡山中路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硝烟还未散尽,执法人员就闻讯前来,送上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
乔迁新居
乔迁新居是家庭大事,深夜燃放烟花爆竹扰人清梦则不该,你的快乐不能建立在他人痛苦之上。11月6日1时许,周某甲因朋友乔迁新居,在芦淞区某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1月13日19时许,周某乙因搬新家,在芦淞区某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被吵得不胜其烦的周边居民拨打了举报电话,这两人收到罚单。
家庭喜事
独乐乐不如众乐乐,家中有喜告知乡邻的方式有多种,但燃放烟花爆竹不在此列。11月8日11时许,唐某因庆祝喜得孙子,在荷塘区某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1月19日9时许,冯某因女儿结婚,在天元区某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购买新车
自己或他人买了新车,意味着出行方式升级换代,但不必影响他人安宁生活。11月3日10时许,张某某因朋友购买新车,在天元区黄山路一家饭店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1月5日17时许,易某因朋友购买新车,在天元区某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举办丧事
办丧事祭奠亲人可以燃放烟花爆竹吗?不行!11月17日8时许,袁某因朋友父亲去世,在芦淞区某小区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其他原因
不管有无理由,违规燃放烟花爆竹都是不行的。11月16日10时许,唐某在云龙示范区云龙大道沪昆高速附近违规燃放烟花爆竹;11月30日18时许,廖某在荷塘区某饭店门口违规燃放烟花爆竹。
株洲市中心城区禁止和限制燃放烟花爆竹的规定
一、全年禁止燃放场所
(一)党政机关、新闻、教育、科研、医疗、出版等单位,金融、通信、邮政、快递、供水、供电、供气等企业;
(二)火车站、汽车站、机场、港口码头、轨道交通等交通枢纽以及铁路、轨道交通线路安全保护区;
(三)宾馆、商场、超市、餐馆、集贸市场等人员密集场所;
(四)风景名胜区、园林、公园等公共场所;
(五)养老机构、儿童福利院、幼儿园;
(六)文物保护单位、博物馆、图书馆、档案馆、美术馆、影剧院等公共文化场所;
(七)军事设施保护、物资储存区;
(八)加油(气)站等生产、储存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输气(油)管线、输(变)电及架空电力、通信线路等设施安全保护区;
(九)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禁止燃放烟花爆竹的地点。
二、限制燃放的区域和时段
(一)自建宁大桥起沿南环路、东环路(包括枫溪街道办事处、董家塅街道办事处辖区)、东环北路、S211、沪昆高速、石峰区株洲市界、天元区湘芸路、炎帝大道、建宁大桥合围形成的区域。以上以道路(含铁路)为边界的,均外延500米。
(二)上述限制燃放区域,在每年农历除夕至次年正月十五期间,每日6︰00至24︰00(其中除夕和初一为全天)允许燃放烟花爆竹。其余时段,一律禁止燃放烟花爆竹。
(三)在传统节假日和重大庆典活动期间,需要在禁限放区内燃放烟花爆竹的,由市生态环境局请示市人民政府批准。
温馨提示
市生态环境局提醒广大市民,又到岁末年关,消除身边的安全隐患、维护良好的空气质量是大家的共同责任。请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一如既往地遵守“禁燃令”。若发现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现象,请第一时间拨打110举报电话。
【普定县开展“全民反恐 共创平安”反恐怖宣传活动】
按照国家、省、市反恐办《关于开展“全民反恐 共创平安”反恐怖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根据县局党委的安排和部署,12月28日上午,普定县反恐办在普定县星博国际广场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颁布实施6周年“全民反恐 共创平安”反恐怖宣传教育活动。
普活动中,共发放《反恐怖主义法》宣传手册500余册,《公民反恐防范手册》300余份、《涉恐线索举报办法》通报200余张、张贴宣传挂图20余套。@安顺公安 @贵州公安 @贵州长安网 @贵州警民携手同行
按照国家、省、市反恐办《关于开展“全民反恐 共创平安”反恐怖宣传教育活动的通知》要求,根据县局党委的安排和部署,12月28日上午,普定县反恐办在普定县星博国际广场组织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颁布实施6周年“全民反恐 共创平安”反恐怖宣传教育活动。
普活动中,共发放《反恐怖主义法》宣传手册500余册,《公民反恐防范手册》300余份、《涉恐线索举报办法》通报200余张、张贴宣传挂图20余套。@安顺公安 @贵州公安 @贵州长安网 @贵州警民携手同行
【#铜陵# 增强反恐意识 共筑平安铜陵】28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反恐怖主义法》颁布实施六周年之际,@铜陵公安在线 民警来到辖区石城广场开展主题宣传活动。活动中,民警通过播放反恐宣传片,向市民发放反恐宣传手册,讲授反恐知识等方式,进一步提高辖区居民反恐防恐安全意识,为创建平安铜陵打下了良好的基础。#全民反恐 共创平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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