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身边事# 【公示!全国第二批,浙江共5个,绍兴府山派出所入选 】12月22日,公安部发布公告,对全国第二批拟命名“枫桥式公安派出所”和备选派出所名单予以公示。浙江有5个集体入选。拟表彰集体分别为:
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府山派出所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高桥派出所
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娄桥派出所
桐乡市公安局乌镇派出所
龙游县公安局湖镇派出所
链接:https://t.cn/A6xrOFxA
绍兴市公安局越城区分局府山派出所
宁波市公安局海曙分局高桥派出所
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娄桥派出所
桐乡市公安局乌镇派出所
龙游县公安局湖镇派出所
链接:https://t.cn/A6xrOFxA
【龙港人陈先微被开除党籍处分】
日前,经中共温州市委批准,温州市纪委市监委对温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禁毒支队支队长陈先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陈先微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兼职取酬及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多次参与赌博;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先微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温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温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先微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陈先微简历:
陈先微,男,汉族,1961年5月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平阳县公安局民警,苍南县公安局民警、龙港镇派出所副所长、龙港镇派出所所长、龙港分局政治教导员、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苍南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苍南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温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支队长,温州市瓯海区委常委、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局长,温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禁毒支队支队长。2017年10月,提前退休。
(温州市纪委市监
日前,经中共温州市委批准,温州市纪委市监委对温州市公安局原党委委员、禁毒支队支队长陈先微严重违纪违法问题进行了纪律审查、监察调查。
经查,陈先微身为党员领导干部,丧失理想信念,背弃初心使命,对抗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隐瞒不报个人有关事项,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违规从事营利活动,违规兼职取酬及其他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多次参与赌博;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保持不正当两性关系;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陈先微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构成严重职务违法并涉嫌受贿犯罪,且在党的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予严肃处理。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有关规定,经温州市纪委常委会会议研究并报温州市委批准,决定给予陈先微开除党籍处分;按规定取消其享受的待遇;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陈先微简历:
陈先微,男,汉族,1961年5月生,在职大学学历,中共党员。曾任平阳县公安局民警,苍南县公安局民警、龙港镇派出所副所长、龙港镇派出所所长、龙港分局政治教导员、苍南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大队长,苍南县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苍南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温州市公安局刑事侦查支队副支队长、支队长,温州市瓯海区委常委、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局长,温州市公安局党委委员、禁毒支队支队长。2017年10月,提前退休。
(温州市纪委市监
湖南择流刑辩团队第482个有效辩护案例,2021年度第66个有效辩护案例。
尹修某一涉嫌合同诈骗罪辩护效果体现在:
1、争取到了判缓刑。
尹修某涉嫌合同诈骗罪,2021年3月15日,被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刑事拘留,瓯海区检察院指控诈骗金额29万余元,同年11月18日,瓯海区人民法院判处尹修某缓刑,当日尹修某重获自由。
2、争取到了从犯情节。指控为主犯,经辩护,判决为从犯。
3、争取到了自首情节。指控没有自首情节,经辩护后判决有自首情节。
4、判决刑期比量刑建议少1年6个月到2年,判决刑期只有判决刑期的一半。
瓯海区检察院对尹修某的量刑建议为3年6月至4年,法院判决刑期只有2年。
5、部分案件不宜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签认罪认罚。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方要求辩护律师见证尹修某认罪认罚,刑期为3年实刑,不签认罪认罚,量刑建议为3年6月至4年,加重1年,辩护律师果断选择不签认罪认罚,不担心加重1年的量刑建议,最后争取到的缓刑结果,明显强于签认罪认罚的三年实刑刑期,由此可见,有时检方提出的认罪认罚的量刑建议,貌似刑期优惠,实则是对被告人不利的刑期。只要辩护有力度,开庭之后判决之前签的认罪认罚,才能让被告人得到真正意义上的量刑优惠。
尹修某合同诈骗罪辩护律师杨振中律师。
尹修某一涉嫌合同诈骗罪辩护效果体现在:
1、争取到了判缓刑。
尹修某涉嫌合同诈骗罪,2021年3月15日,被浙江省温州市公安局瓯海区分局刑事拘留,瓯海区检察院指控诈骗金额29万余元,同年11月18日,瓯海区人民法院判处尹修某缓刑,当日尹修某重获自由。
2、争取到了从犯情节。指控为主犯,经辩护,判决为从犯。
3、争取到了自首情节。指控没有自首情节,经辩护后判决有自首情节。
4、判决刑期比量刑建议少1年6个月到2年,判决刑期只有判决刑期的一半。
瓯海区检察院对尹修某的量刑建议为3年6月至4年,法院判决刑期只有2年。
5、部分案件不宜在检察院审查起诉阶段签认罪认罚。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方要求辩护律师见证尹修某认罪认罚,刑期为3年实刑,不签认罪认罚,量刑建议为3年6月至4年,加重1年,辩护律师果断选择不签认罪认罚,不担心加重1年的量刑建议,最后争取到的缓刑结果,明显强于签认罪认罚的三年实刑刑期,由此可见,有时检方提出的认罪认罚的量刑建议,貌似刑期优惠,实则是对被告人不利的刑期。只要辩护有力度,开庭之后判决之前签的认罪认罚,才能让被告人得到真正意义上的量刑优惠。
尹修某合同诈骗罪辩护律师杨振中律师。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