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历史[超话]#公元前196年,刘邦回到京城,得知韩信临死之言,下令捉捕蒯(kuai)通。蒯通被带到后,刘邦亲自审问他是否教唆韩信造反,蒯通却斩钉截铁地答道:"是!只是他没有采取我的计策,才有了今日的下场!如果他当初听了我的计策,陛下怎么可能灭得了他呢?"
刘邦听闻勃然大怒,当即下令烹杀蒯通,蒯通则大呼冤枉。刘邦一时间错愕不已,不耐烦地说道:"你都已经承认唆使韩信造反了,还有什么冤枉的?"
只见蒯通笑着说道:"跖的狗对着尧狂叫,尧并不是不仁德,只是因为他并不是狗的主人。那时候,我只知道有个韩信,并不知道有陛下啊。"
刘邦听闻若有所思,又追问道:"你当初为什么要教唆韩信造反呢?"蒯通只说:"我看韩信要是造反则前途不可限量,可以三分天下,但韩信却说你对他恩重如山,他绝对不会背叛你。"
听闻此话,刘邦瞬间愣住了,许久没有说话,眼泪却在眼眶里打转了,心想韩信并无造反之意,自己却灭了他三族,还是个人吗?
而蒯通又在旁边一个劲的感叹道"韩信正是一个大愚人啊!"刘邦不忍再听下去,便转过头,挥了挥手说道:"放了他吧!"
蒯通于是再拜辞去,走到门口的时候,他隐隐约约听到了刘邦隐隐约约的啜泣声。蒯通只是冷笑一声,感慨人生一世、世事无常,便回到了临淄,在曹参的府是上做了一名安分守己的门客,富贵终老。
蒯通本是韩信的谋士,范阳人氏,原名蒯彻,只因与汉武帝刘彻同名,所以史书为了避讳便称其为蒯通。
蒯通最是有才,却是个偏执之才,他一生致力于研究纵横之术,甚至还根据毕生所学与实践,写出了将近八十一篇这方面的论文,出了一部名叫《隽永》的书。
当时陈胜在张耳和陈余的怂恿下,派了武臣前往赵国。武臣为了保存实力,只能杀鸡儆猴,先从范阳下手。而这里正是蒯通的家乡。
蒯通虽然并无意为秦国守城,但他也不愿看着自己的家乡惨遭屠杀,便毅然决定挺身而出。虽然蒯通只是一介布衣,但精通纵横之术,所以他拍着胸脯向大家保证:"有我一人,足够了!"
蒯通的首要目标便是范阳县令,意欲劝说其投诚,这样范阳就可以免灾战火纷飞了。
于是,蒯通一见到范阳县令,就抱着范阳县令的大腿嚎啕大哭,边哭边说道:"我听说你要死了,特地来为你奔丧。"范阳县令还没来得及反应,蒯通又笑眯眯地说道:"不过你很幸运,有了我,你就不用死了。"
范阳县令被蒯通搞得一头雾水,蒯通又噼里啪啦一顿陈述,把范阳县令吓得两腿发软,只能让蒯通带着自己的手谕去见无臣。
等见到武臣后,蒯通又凭借着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把出身草莽的武臣说的一愣一愣的,最终只能按照蒯通的意思办。
如此一来,蒯通空手套白狼,不但保全了自己的家乡范阳,而且还让赵国的其他十几座城免受灾害。随后,蒯通又悄无声息的跑回家著书去了。当然,他也在寻找一个明主。
眼看着乱世就要结束时,蒯终于坐不住了。如果等到和平年代,他浑身的本事可就再也没有用武之地了。直到韩信的出现,蒯通终于等来来了韩信这趟末班车,从此也改变了韩信一生的命运。
蒯通主动上前,成为了韩信的谋士。当时刘邦派了郦食其劝降齐国,韩信便停止了进军。蒯通却力劝韩信与郦食其争功,韩信听从了他的建议,出兵攻打齐国,没有给郦食其一点反应都机会。
而齐王田广一看汉军突然出现,勃然大怒,认为自己是被郦食其给出卖了,立刻烹杀了郦食其这个60岁的老人。齐国被攻破后,齐王田广也被杀了。
此后,蒯通力劝韩信以齐国为根据地自立为王,与项羽、刘邦三分天下,否则日后必定会被刘邦所害。
然而,韩信却念及刘邦对自己的知遇之恩,迟迟不肯下决断。蒯通只能再三找到韩信,苦苦劝说他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可韩信却再三叹息道:"蒯公啊,我实在是不忍心背叛汉啊,你不要再说了!"
蒯通先是愣了一下,沉思良久,终于憋出了一个"汪"字。韩信一瞬间也愣住了,连忙问道:"蒯公,这是什么意思啊?"
只见蒯通继续说道:"汪,汪。"韩信还是没听明白,突然间他好像有明白了什么。只见蒯通忽然口眼歪斜,撕碎了衣裳,趴在地上,一个劲儿的汪汪汪,一直学狗叫,还打起了滚。
蒯通此举大家都以为他疯了,韩信连忙命手下将蒯通带走,可蒯通却翻了几个跟头汪汪大叫,嘴里嘟囔着:"我可是神犬,看你们谁敢动我!"
士兵们都被吓坏了,韩信只能叹息道:"蒯公疯了,你们下去吧。"韩信深知蒯通并没有疯,只是绝望了罢了,所以他只能陪着蒯通演戏。
而对蒯通来说,韩信兵多将广,实力雄厚,他非要当刘邦的属下去送死。与其给韩信陪葬,还不如装疯卖傻,保住自己的小命。
其实,就算没有蒯通的唆使,韩信也会被杀。毕竟当时蒯通早就警告过韩信,韩信功高盖主,当刘邦对他赏无可赏时,就一定会对他下手。
或许,蒯通的判断是正确的。即便韩信没有攻打齐国和自立为王,刘邦统一天下后,韩信免不了还是会落得个"兔死狗烹"的悲惨下场。 https://t.cn/R2WxRdx
刘邦听闻勃然大怒,当即下令烹杀蒯通,蒯通则大呼冤枉。刘邦一时间错愕不已,不耐烦地说道:"你都已经承认唆使韩信造反了,还有什么冤枉的?"
只见蒯通笑着说道:"跖的狗对着尧狂叫,尧并不是不仁德,只是因为他并不是狗的主人。那时候,我只知道有个韩信,并不知道有陛下啊。"
刘邦听闻若有所思,又追问道:"你当初为什么要教唆韩信造反呢?"蒯通只说:"我看韩信要是造反则前途不可限量,可以三分天下,但韩信却说你对他恩重如山,他绝对不会背叛你。"
听闻此话,刘邦瞬间愣住了,许久没有说话,眼泪却在眼眶里打转了,心想韩信并无造反之意,自己却灭了他三族,还是个人吗?
而蒯通又在旁边一个劲的感叹道"韩信正是一个大愚人啊!"刘邦不忍再听下去,便转过头,挥了挥手说道:"放了他吧!"
蒯通于是再拜辞去,走到门口的时候,他隐隐约约听到了刘邦隐隐约约的啜泣声。蒯通只是冷笑一声,感慨人生一世、世事无常,便回到了临淄,在曹参的府是上做了一名安分守己的门客,富贵终老。
蒯通本是韩信的谋士,范阳人氏,原名蒯彻,只因与汉武帝刘彻同名,所以史书为了避讳便称其为蒯通。
蒯通最是有才,却是个偏执之才,他一生致力于研究纵横之术,甚至还根据毕生所学与实践,写出了将近八十一篇这方面的论文,出了一部名叫《隽永》的书。
当时陈胜在张耳和陈余的怂恿下,派了武臣前往赵国。武臣为了保存实力,只能杀鸡儆猴,先从范阳下手。而这里正是蒯通的家乡。
蒯通虽然并无意为秦国守城,但他也不愿看着自己的家乡惨遭屠杀,便毅然决定挺身而出。虽然蒯通只是一介布衣,但精通纵横之术,所以他拍着胸脯向大家保证:"有我一人,足够了!"
蒯通的首要目标便是范阳县令,意欲劝说其投诚,这样范阳就可以免灾战火纷飞了。
于是,蒯通一见到范阳县令,就抱着范阳县令的大腿嚎啕大哭,边哭边说道:"我听说你要死了,特地来为你奔丧。"范阳县令还没来得及反应,蒯通又笑眯眯地说道:"不过你很幸运,有了我,你就不用死了。"
范阳县令被蒯通搞得一头雾水,蒯通又噼里啪啦一顿陈述,把范阳县令吓得两腿发软,只能让蒯通带着自己的手谕去见无臣。
等见到武臣后,蒯通又凭借着自己的三寸不烂之舌把出身草莽的武臣说的一愣一愣的,最终只能按照蒯通的意思办。
如此一来,蒯通空手套白狼,不但保全了自己的家乡范阳,而且还让赵国的其他十几座城免受灾害。随后,蒯通又悄无声息的跑回家著书去了。当然,他也在寻找一个明主。
眼看着乱世就要结束时,蒯终于坐不住了。如果等到和平年代,他浑身的本事可就再也没有用武之地了。直到韩信的出现,蒯通终于等来来了韩信这趟末班车,从此也改变了韩信一生的命运。
蒯通主动上前,成为了韩信的谋士。当时刘邦派了郦食其劝降齐国,韩信便停止了进军。蒯通却力劝韩信与郦食其争功,韩信听从了他的建议,出兵攻打齐国,没有给郦食其一点反应都机会。
而齐王田广一看汉军突然出现,勃然大怒,认为自己是被郦食其给出卖了,立刻烹杀了郦食其这个60岁的老人。齐国被攻破后,齐王田广也被杀了。
此后,蒯通力劝韩信以齐国为根据地自立为王,与项羽、刘邦三分天下,否则日后必定会被刘邦所害。
然而,韩信却念及刘邦对自己的知遇之恩,迟迟不肯下决断。蒯通只能再三找到韩信,苦苦劝说他机不可失,时不再来。
可韩信却再三叹息道:"蒯公啊,我实在是不忍心背叛汉啊,你不要再说了!"
蒯通先是愣了一下,沉思良久,终于憋出了一个"汪"字。韩信一瞬间也愣住了,连忙问道:"蒯公,这是什么意思啊?"
只见蒯通继续说道:"汪,汪。"韩信还是没听明白,突然间他好像有明白了什么。只见蒯通忽然口眼歪斜,撕碎了衣裳,趴在地上,一个劲儿的汪汪汪,一直学狗叫,还打起了滚。
蒯通此举大家都以为他疯了,韩信连忙命手下将蒯通带走,可蒯通却翻了几个跟头汪汪大叫,嘴里嘟囔着:"我可是神犬,看你们谁敢动我!"
士兵们都被吓坏了,韩信只能叹息道:"蒯公疯了,你们下去吧。"韩信深知蒯通并没有疯,只是绝望了罢了,所以他只能陪着蒯通演戏。
而对蒯通来说,韩信兵多将广,实力雄厚,他非要当刘邦的属下去送死。与其给韩信陪葬,还不如装疯卖傻,保住自己的小命。
其实,就算没有蒯通的唆使,韩信也会被杀。毕竟当时蒯通早就警告过韩信,韩信功高盖主,当刘邦对他赏无可赏时,就一定会对他下手。
或许,蒯通的判断是正确的。即便韩信没有攻打齐国和自立为王,刘邦统一天下后,韩信免不了还是会落得个"兔死狗烹"的悲惨下场。 https://t.cn/R2WxRdx
#沈雨好疯#
很多人都被沈雨的笑吓到了,尤其是刘琳老师扮演那个角色,审讯室离,沈雨的笑。这种疯批女人真的病娇的带感。但是,我却觉得沈雨的童年过得特别不幸,才导致了现在的她。她的笑,从来都是笑不达眼底。沈父的失踪,无论任何原因,都给才十四五岁的她的心理造成了很大的创伤,所以她才形成了现在这种近似于反社会型人格。对于人心的任意拿捏,没有同情心。难道因为她是一个神童,就应该替父亲去收拾背后的一切吗?所以这个人物,真的很复杂,看着让人痛恨,但其实真的又让人心疼。什么样的经历让她变成如此呢?期待后续的剧情。
#谁是凶手# [打call]#赵丽颖沈雨#
丽颖演出了沈雨的那份只想世界被我利用,而又对任何人心没有同情的冷漠感,特别棒@赵丽颖
很多人都被沈雨的笑吓到了,尤其是刘琳老师扮演那个角色,审讯室离,沈雨的笑。这种疯批女人真的病娇的带感。但是,我却觉得沈雨的童年过得特别不幸,才导致了现在的她。她的笑,从来都是笑不达眼底。沈父的失踪,无论任何原因,都给才十四五岁的她的心理造成了很大的创伤,所以她才形成了现在这种近似于反社会型人格。对于人心的任意拿捏,没有同情心。难道因为她是一个神童,就应该替父亲去收拾背后的一切吗?所以这个人物,真的很复杂,看着让人痛恨,但其实真的又让人心疼。什么样的经历让她变成如此呢?期待后续的剧情。
#谁是凶手# [打call]#赵丽颖沈雨#
丽颖演出了沈雨的那份只想世界被我利用,而又对任何人心没有同情的冷漠感,特别棒@赵丽颖
设若有人问我:什么是诗?我知道我是回答不出的。把诗放在一旁,而论诗人,犹之不讲英雄事业,而论英雄其人,虽为二事,但密切相关,而且也许能说得更热闹一些,故论诗人。
好像记得古人说过,诗人是中了魔的人。什么魔?什么是魔?我都不晓得。由我的揣猜大概有两点可注意的:(一)诗人在举动上是有异于常人的,最容易看到的是诗人囚首垢面,有的爱花或爱猫狗如命,有的登高长啸,有的海畔行吟,有的老在闹恋爱或失恋,有的挥金如土,有的狂醉悲歌……在常人的眼中,这些行动都是有失正统的,故每每呼诗人为怪人、为狂士、为败家子。可是,这些狂士(或什么什么怪物)却能写出标准公民与正人君子所不能写的诗歌。怪物也许倾家败产,冻饿而死,但是他的诗歌永远存在,为国家民族的珍宝。这是怎一回事呢?
一位英国的作家仿佛这样说过:写家应该是有女性的人。这句话对不对?我不敢说。我只能猜到,也许本着这位写家自己的经验,他希望写家们要心细如发,像女人们那样精细。我之所以这样猜想者,也许表示了我自己也愿写家们对事物的观察特别详密。诗人的心细,只是诗人应具备的条件之一。不过,仅就这一个条件来说,也许就大有出入,不可不辨。诗人要怎样的心细呢?是不是像看财奴一样,到临死的时候还不放心床畔的油灯是点着一根灯草呢,还是两根?多费一根灯草,足使看财奴伤心落泪,不算奇怪。
假若一个诗人也这样办呢?呵,我想天下大概没有这样的诗人!一个人的才力是长于此,则短于彼的。一手打着算盘,一手写着诗,大概是不可能。诗人——也许因为体质的与众人不同,也许因天才与常人有异,也许因为所注意的不是油盐酱醋之类的东西——总有所长,也有所短,有的地方极注意,有的地方极不注意。有人说,诗人是长着四只眼的,所以他能把一团飞絮看成了老翁,能在一粒砂中看见个世界。至于这种眼睛能否辨别钞票的真假,便没有听见说过了。他的眼要看真理,要看山川之美;他的心要世界进步,要人人幸福。他的居心与圣哲相同,恐怕就不屑于,或来不及,再管衣衫的破烂,或见人必须作揖问好了。所以他被称为狂士、为疯子。
这狂士对那些小小的举动可以因无关宏旨而忽略,叫大事可就一点也不放松,在别人正兴高采烈,歌舞升平的时节,他会极不得人心的来警告大家。人家笑得正欢,他会痛哭流涕。及至社会上真有了祸患,他会以身谏,他投水,他殉难!正如他平日的那些小举动被视为疯狂,他的这种舍身救世的大节也还是被认为疯狂的表现而结果。即使他没有舍身全节的机会,他也会因不为五斗米而折腰,或不肯赞谀什么权要,而死于贫困。他什么也没有,只有一些诗。诗,救不了他的饥寒,却使整个的民族有些永远不灭的光荣。诗人以饥寒为苦么?那倒也未必,他是中了魔的人!
说不定,我们也许能发现一个诗人,他既爱财如命,也还能写出诗来。这就可以提出第(二)来了:诗人在创作的时候确实有点发狂的样子。所谓灵感者也许就是中魔的意思吧。看,当诗人中了魔,(或者有了灵感),他或碰倒醋瓮,或绕床疾走,或到庙门口去试试应当用“推”还是“敲”,或喝上斗酒,真是天翻地覆。他喝茶也吟,睡眠也唱,能够几天几夜,忘寝废食。这时候,他把全部精力全拿出来,每一道神经都在颤动。他忘了钱——假使他平日爱钱。忘了饮食、忘了一切,而把意识中,连下意识中的那最崇高的、最善美的,都拿了出来!把最好的字,最悦耳的音,都配备上去。
假使他平日爱钱,到这时节便顾不得钱了!在这时候而有人跟他来算账,他的诗兴便立刻消逝,没法挽回。当作诗的时候,诗人能把他最喜爱的东西推到一边去,什么贵重的东西也比不上诗。诗是他自己的,别的都是外来之物。诗人与看财奴势不两立,至于忘了洗脸,或忘了应酬,就更在情理中了。所以,诗人在平时就有点像疯子;在他作诗的时候,即使平日不疯,也必变成疯子——最快活、最苦痛、最天真、最崇高、最可爱、最伟大的疯子!
皮毛地去学诗人的囚首垢面,或破鞋敝衣,是容易的,没什么意义的。要成为诗人须中魔啊。要掉了头,牺牲了命,而必求真理至善之阐明,与美丽幸福之揭示,才是诗人啊。眼光如豆,心小如鼠,算了吧,你将永远是向诗人投掷石头的,还要作诗么?——写于诗人节
好像记得古人说过,诗人是中了魔的人。什么魔?什么是魔?我都不晓得。由我的揣猜大概有两点可注意的:(一)诗人在举动上是有异于常人的,最容易看到的是诗人囚首垢面,有的爱花或爱猫狗如命,有的登高长啸,有的海畔行吟,有的老在闹恋爱或失恋,有的挥金如土,有的狂醉悲歌……在常人的眼中,这些行动都是有失正统的,故每每呼诗人为怪人、为狂士、为败家子。可是,这些狂士(或什么什么怪物)却能写出标准公民与正人君子所不能写的诗歌。怪物也许倾家败产,冻饿而死,但是他的诗歌永远存在,为国家民族的珍宝。这是怎一回事呢?
一位英国的作家仿佛这样说过:写家应该是有女性的人。这句话对不对?我不敢说。我只能猜到,也许本着这位写家自己的经验,他希望写家们要心细如发,像女人们那样精细。我之所以这样猜想者,也许表示了我自己也愿写家们对事物的观察特别详密。诗人的心细,只是诗人应具备的条件之一。不过,仅就这一个条件来说,也许就大有出入,不可不辨。诗人要怎样的心细呢?是不是像看财奴一样,到临死的时候还不放心床畔的油灯是点着一根灯草呢,还是两根?多费一根灯草,足使看财奴伤心落泪,不算奇怪。
假若一个诗人也这样办呢?呵,我想天下大概没有这样的诗人!一个人的才力是长于此,则短于彼的。一手打着算盘,一手写着诗,大概是不可能。诗人——也许因为体质的与众人不同,也许因天才与常人有异,也许因为所注意的不是油盐酱醋之类的东西——总有所长,也有所短,有的地方极注意,有的地方极不注意。有人说,诗人是长着四只眼的,所以他能把一团飞絮看成了老翁,能在一粒砂中看见个世界。至于这种眼睛能否辨别钞票的真假,便没有听见说过了。他的眼要看真理,要看山川之美;他的心要世界进步,要人人幸福。他的居心与圣哲相同,恐怕就不屑于,或来不及,再管衣衫的破烂,或见人必须作揖问好了。所以他被称为狂士、为疯子。
这狂士对那些小小的举动可以因无关宏旨而忽略,叫大事可就一点也不放松,在别人正兴高采烈,歌舞升平的时节,他会极不得人心的来警告大家。人家笑得正欢,他会痛哭流涕。及至社会上真有了祸患,他会以身谏,他投水,他殉难!正如他平日的那些小举动被视为疯狂,他的这种舍身救世的大节也还是被认为疯狂的表现而结果。即使他没有舍身全节的机会,他也会因不为五斗米而折腰,或不肯赞谀什么权要,而死于贫困。他什么也没有,只有一些诗。诗,救不了他的饥寒,却使整个的民族有些永远不灭的光荣。诗人以饥寒为苦么?那倒也未必,他是中了魔的人!
说不定,我们也许能发现一个诗人,他既爱财如命,也还能写出诗来。这就可以提出第(二)来了:诗人在创作的时候确实有点发狂的样子。所谓灵感者也许就是中魔的意思吧。看,当诗人中了魔,(或者有了灵感),他或碰倒醋瓮,或绕床疾走,或到庙门口去试试应当用“推”还是“敲”,或喝上斗酒,真是天翻地覆。他喝茶也吟,睡眠也唱,能够几天几夜,忘寝废食。这时候,他把全部精力全拿出来,每一道神经都在颤动。他忘了钱——假使他平日爱钱。忘了饮食、忘了一切,而把意识中,连下意识中的那最崇高的、最善美的,都拿了出来!把最好的字,最悦耳的音,都配备上去。
假使他平日爱钱,到这时节便顾不得钱了!在这时候而有人跟他来算账,他的诗兴便立刻消逝,没法挽回。当作诗的时候,诗人能把他最喜爱的东西推到一边去,什么贵重的东西也比不上诗。诗是他自己的,别的都是外来之物。诗人与看财奴势不两立,至于忘了洗脸,或忘了应酬,就更在情理中了。所以,诗人在平时就有点像疯子;在他作诗的时候,即使平日不疯,也必变成疯子——最快活、最苦痛、最天真、最崇高、最可爱、最伟大的疯子!
皮毛地去学诗人的囚首垢面,或破鞋敝衣,是容易的,没什么意义的。要成为诗人须中魔啊。要掉了头,牺牲了命,而必求真理至善之阐明,与美丽幸福之揭示,才是诗人啊。眼光如豆,心小如鼠,算了吧,你将永远是向诗人投掷石头的,还要作诗么?——写于诗人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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