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名“慰安妇”制度受害者——她们公开指认,侵华日军暴行再添铁证】#7名受害者指认日军暴行# 据@南京日报 报道,第八个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到来之际,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利济巷分馆工作人员在湖南新确认7名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者。
10月20日至25日、11月18日至26日,南京报业传媒集团融媒体记者行程7000多公里,跟随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利济巷分馆工作人员,先后两次前往湖南岳阳华容县、平江县和郴州嘉禾县实地调查走访,独家跟拍采访了20多位知情者,详细记录受害老人当年的不幸遭遇,留下珍贵影像资料,为侵华日军暴行再添铁证。
78年前救下5岁女孩,自己却被日军抓走
“妈妈,妈妈啊,我终于找到你啦!……”2021年11月20日上午,在湖南岳阳华容县诚信市场旁的一幢独立小三楼上,84岁的张二英走进卧室,上前抱住坐在床边的97岁的雷金二(雷金安)老人抱头痛哭。
这对“母女”在失散78年后重逢,归功于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利济巷分馆工作人员刘广建和湖南志愿者陈栋梁,多年来对“慰安妇”制度受害者走访调查过程中的一次“无心插柳”。
2021年5月,志愿者在华容县钱粮湖镇敬老院的一次调查中,听张二英说起她有一个救命恩人叫雷金莲,78年前想方设法护住了她,自己却被日本鬼子抓走了。小时候,妈妈经常告诉她,永远不要忘记这位救命恩人。
随后几个月,志愿者在方圆20公里的村庄里四处寻找,终于在钱粮湖镇团洲虾找到了92岁的雷金莲老人,老人承认当年被日本鬼子抓去过却否认救过人,并表示自己有个姐姐叫雷金二(雷金安),比她大5岁,今年97了,可能是当地人说话有口音,导致当年被救的女孩家人记错了名字。
2021年10月24日,在雷金莲的帮助下,记者跟随志愿者很快在华容县城联系上了她姐姐的家人并找到了雷金二本人。多年没见面的姐妹俩一见面相拥在一起,妹妹双手握住姐姐的手一直不停抚摸。看到妹妹来访还带来了不少陌生人,雷金二不好意思地嘴贴着妹妹耳边说起悄悄话。后来记者得知,姐姐在问妹妹,是否已经告诉别人自己曾经的遭遇。
在征得家人的同意后,雷金二老人向记者 没讲述了她惨遭日军侵害的经历,以及她救下同村女孩张二英的经过。
雷金二生于1925年7月25日,湖南华容县人,雷金莲的姐姐。1943年春夏的一天,日军来到华容袁家咀扫荡,当时年仅5岁的张二英跟两个小女孩一起在家门口玩。她当时穿着妈妈做的红肚兜,红肚兜里还放了煮熟的豌豆。突然,张二英看到很多人跑了过来,还能听到打枪的声音。雷金二看到张二英站在那里呆呆地不动,就问她日本兵来了为什么不跑?说话的工夫,她就背起张二英往前跑去,因为是土路,加上背着张二英,雷金二没跑多远就跑不动了。这时日军已经快要逼近,雷金二把张二英放在路边的水沟里,然后盖上稻草,告诉她千万别出声,她自己一个人向前跑去。
11月23日,记者跟随志愿者和张二英一起来到当年日军据点插旗码头遗址,现在居住在此的老人告诉记者,这儿就是日本军人的据点,院子的最边处就是活埋人的地方。之后,张二英带着大家一起回到她当年被救的现场,在同村王奶奶的帮助下,张二英找到了雷金二当年帮她藏身的水沟。
回想起当年,张二英在水沟里透过稻草的缝隙看到穿着军装的日军向前追击老百姓。雷金二最终还是没逃掉,被日本兵抓住,在日军据点受到了日本兵野蛮对待,每天都有数量不等的日本兵对其施暴。十几天以后,父亲在得知雷金二被关在日军据点里,于是通过“维持会”用钱把她赎了回来。回家后,父亲也对雷金二说不要对外人讲自己的遭遇。本来家里有渔船,生活较为富足,为了搭救雷金二、雷金莲两姐妹,父亲几乎将家里的值钱东西都变卖了。
张二英全家一直非常感激雷金二的救命之恩,几十年来一直在寻找救命恩人,她在心里也已经默默将雷金二认作了干妈。今年5月,当得知雷金二还健在时,张二英激动不已,非常想去见一面。11月20日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张二英终于见到了“妈妈”雷金二。
姐妹同为受害者,如今一起站出来讲述那段不为人知的过往
雷金莲、雷金二姐妹俩虽不是同时被日军抓走的,但都是此次新确认的“慰安妇”制度受害者,两位老人如今愿意讲出过往的惨痛经历,为历史留下一份见证。
雷金莲出生于1930年3月11日,湖南华容县人,老家在湖南华容县插旗镇牧荒队。1943年5月份左右的一天,雷金莲和姐姐在家里,突然有几个日本兵跑进雷家,她后来被带走了。她至今记得当天日军来时,姐姐身上系了一条围裙,正在做家务,日本兵一把抓住姐姐的围裙,姐姐挣脱跑掉了,围裙还留在日本兵手上。雷金莲吓得脚都走不了,只知道哭。被带走后,前面有人带路,后面有日本兵用枪逼着雷金莲跟着他们走,大概走了半个小时,到了一处日本兵营据点。当时的这处据点在插旗码头上(现为莲湖村),码头街上两边有很多茅草屋,日本兵把雷金莲关在其中一间茅草屋里,门口有日本兵把守,院子里还有瞭望台,能够看到有日本兵站在瞭望台上。与雷金莲一起关进去的还有几个周边的妇女,都是被日军抓过来的。被关进去后,每天都有日本人来欺负雷金莲,每次来欺负的时候,日本兵都会大声恐吓她,或者用刺刀逼她脱衣服。隔壁房间都关了其他女孩,雷金莲应该是年龄最小的,其他女孩子都比她大,大家都只知道哭,吓得魂都没有了。雷金莲大概被关了半个月,父亲变卖家产(打鱼船等),花钱找“维持会”的人把雷金莲救了出来。回家后,父亲交代雷金莲,让她不要跟任何人说起这件事情。
雷金莲16岁就嫁了当地一户姓陈的人家。丈夫对她很好,但是七八年没有生小孩,雷金莲就提出了离婚。丈夫说要去领养一个,雷金莲劝丈夫再找一个能够生育的,她不想害了丈夫,所以就坚持跟他离婚了。后来,雷金莲又嫁到了月亮湖村的肖家,成为肖家丈夫的第二个老婆。雷金莲在肖家的堂兄弟里面过继了一个儿子,又把自己家里的侄女儿嫁过来当自己的儿媳妇。
现在雷金莲看到电视里的日本兵,听到日本人的声音都非常害怕。当雷金莲了解了寻访团的来意,她觉得正义的时刻要来到了。
107岁老人是最年长的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者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利济巷分馆的工作人员与志愿者一起在全国各地走访慰问在世“慰安妇”制度受害者,今年已经是连续第6年。今年,团队在湖南调查新发现并确认了7名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者。
其中一位是来自湖南郴州的李秀青,生于1922年10月4日,湖南郴州嘉禾县石羔村人。当寻访团一行出现在她女儿家大门前,99岁的李秀青老人给大家行了个礼。因为父亲重男轻女,李秀青出生后就当男孩打扮。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李秀青大概16岁左右的一天,甲长保长带人到村里来抓壮丁,大哥闻讯连夜逃跑了。甲长保长知道他们家里还有一个,就带人把当时女扮男装的李秀青抓走编入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23师,在一次战斗中,李秀青左手掌被日军子弹击穿,伤愈后李秀青回到家乡,母亲不让她女扮男装了。1944年年底的一天,日军来到嘉禾县,李秀青跟着几个乡亲在前往李家村的路上被日本兵抓了起来。当天日本兵把李秀青和其他地方抓来的几个妇女关在坦坪镇的一栋青砖大房子里,轮流强暴。几天后,游击队及时赶到,把房门锁砸开将李秀青等几个妇女救了出来。
在湖南平江县,志愿者还找到两位不愿意公开身份的受害者,分别是生于1922年的姜奶奶(化名)、生于1924年的阳奶奶(化名)。姜奶奶曾被日本兵抓去折磨多日,后趁天黑撬开后窗从阁楼跳下,把右脚摔坏落下残疾。阳奶奶被日本兵关在当地被征用的祠堂里连续多日惨遭强暴,至今提及日本人还是浑身发抖。
此次新确认的7名受害者中,年龄最小的是生于1936年9月11日的易菊连,湖南长沙县金井镇人。她年幼丧母,由于战乱家庭十分困难。1944年初夏时节,日军最后一次来扫荡,易菊连拿着一床草席跟着父亲一起逃难,在长沙县王板洞遇到日军部队。当时有几个日本兵手里拿着枪威胁他们,嘴里说着“卜啰卜啰”,大概意思是“不许动”,还有“花姑娘不要跑”。父亲吓得不敢作声,眼睁睁看着易菊连被日本兵抓走。易菊连当时不到十岁,自己还没有一床草席高,就被几个日本兵强暴了。后来,日本兵将易菊连带到一个离家大约10多里的地方,关在一间房子里。她记得是一间茅草屋,窗户不坚固也不高。在那里每天都有日本兵对易菊连施暴,将她折磨得不成人样,造成终身不育。
此次新确认的7名害者中,年龄最大的是生于1915年10月的李淑珍,湖南平江县人。李淑珍过去很多年并没有将此事当作禁忌闭口不谈,而是常常对儿女说起过往,教育儿女不能忘记历史。日军侵略湖南平江时,李淑珍开始还和村民一起上山躲避,但日本兵并未进村扫荡。1944年,当日军第四次进犯平江时,时年29岁的李淑珍索性呆在家里不躲避了。但这一次日军真的来了,李淑珍想逃也来不及了,只能躺在床上装病。日军来到她家里,不管三七二十一将她从床上抓走了,之后把她关押在山脚的屋子里。这间屋子原来是村里用做观察哨所之用,日军来了之后就当做临时据点。同时被关的,还有同村的七八名妇女。
2021年11月21日,记者跟随李淑珍的小儿子前往江家洞进行实地考察,一行人沿着蜿蜒曲折的山路,来到当年日军关押李淑珍等当地女性的房子。老人口中原先的茅屋已经坍塌,但当时用石头垒造的地基仍存,如今的地基四周长满了荒草与杂树。
曾经在这间屋子里,日军对当地妇女实施性暴力。几天后,日军又把这些妇女转移到据点里进行侵害,稍有不满便拳脚相加,李淑珍在此期间被打伤了背部,后来因为身体承受不了继续蹂躏而被遗弃,家人发现后将她救回。如今同村已被抓走的妇女只剩下李淑珍一人健在,明年家人还准备给老人办108岁“茶寿”。
截至目前,中国大陆经认证在世的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者人数仅剩17人。她们至今都还在等待一个道歉!#勿忘1213#
10月20日至25日、11月18日至26日,南京报业传媒集团融媒体记者行程7000多公里,跟随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利济巷分馆工作人员,先后两次前往湖南岳阳华容县、平江县和郴州嘉禾县实地调查走访,独家跟拍采访了20多位知情者,详细记录受害老人当年的不幸遭遇,留下珍贵影像资料,为侵华日军暴行再添铁证。
78年前救下5岁女孩,自己却被日军抓走
“妈妈,妈妈啊,我终于找到你啦!……”2021年11月20日上午,在湖南岳阳华容县诚信市场旁的一幢独立小三楼上,84岁的张二英走进卧室,上前抱住坐在床边的97岁的雷金二(雷金安)老人抱头痛哭。
这对“母女”在失散78年后重逢,归功于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利济巷分馆工作人员刘广建和湖南志愿者陈栋梁,多年来对“慰安妇”制度受害者走访调查过程中的一次“无心插柳”。
2021年5月,志愿者在华容县钱粮湖镇敬老院的一次调查中,听张二英说起她有一个救命恩人叫雷金莲,78年前想方设法护住了她,自己却被日本鬼子抓走了。小时候,妈妈经常告诉她,永远不要忘记这位救命恩人。
随后几个月,志愿者在方圆20公里的村庄里四处寻找,终于在钱粮湖镇团洲虾找到了92岁的雷金莲老人,老人承认当年被日本鬼子抓去过却否认救过人,并表示自己有个姐姐叫雷金二(雷金安),比她大5岁,今年97了,可能是当地人说话有口音,导致当年被救的女孩家人记错了名字。
2021年10月24日,在雷金莲的帮助下,记者跟随志愿者很快在华容县城联系上了她姐姐的家人并找到了雷金二本人。多年没见面的姐妹俩一见面相拥在一起,妹妹双手握住姐姐的手一直不停抚摸。看到妹妹来访还带来了不少陌生人,雷金二不好意思地嘴贴着妹妹耳边说起悄悄话。后来记者得知,姐姐在问妹妹,是否已经告诉别人自己曾经的遭遇。
在征得家人的同意后,雷金二老人向记者 没讲述了她惨遭日军侵害的经历,以及她救下同村女孩张二英的经过。
雷金二生于1925年7月25日,湖南华容县人,雷金莲的姐姐。1943年春夏的一天,日军来到华容袁家咀扫荡,当时年仅5岁的张二英跟两个小女孩一起在家门口玩。她当时穿着妈妈做的红肚兜,红肚兜里还放了煮熟的豌豆。突然,张二英看到很多人跑了过来,还能听到打枪的声音。雷金二看到张二英站在那里呆呆地不动,就问她日本兵来了为什么不跑?说话的工夫,她就背起张二英往前跑去,因为是土路,加上背着张二英,雷金二没跑多远就跑不动了。这时日军已经快要逼近,雷金二把张二英放在路边的水沟里,然后盖上稻草,告诉她千万别出声,她自己一个人向前跑去。
11月23日,记者跟随志愿者和张二英一起来到当年日军据点插旗码头遗址,现在居住在此的老人告诉记者,这儿就是日本军人的据点,院子的最边处就是活埋人的地方。之后,张二英带着大家一起回到她当年被救的现场,在同村王奶奶的帮助下,张二英找到了雷金二当年帮她藏身的水沟。
回想起当年,张二英在水沟里透过稻草的缝隙看到穿着军装的日军向前追击老百姓。雷金二最终还是没逃掉,被日本兵抓住,在日军据点受到了日本兵野蛮对待,每天都有数量不等的日本兵对其施暴。十几天以后,父亲在得知雷金二被关在日军据点里,于是通过“维持会”用钱把她赎了回来。回家后,父亲也对雷金二说不要对外人讲自己的遭遇。本来家里有渔船,生活较为富足,为了搭救雷金二、雷金莲两姐妹,父亲几乎将家里的值钱东西都变卖了。
张二英全家一直非常感激雷金二的救命之恩,几十年来一直在寻找救命恩人,她在心里也已经默默将雷金二认作了干妈。今年5月,当得知雷金二还健在时,张二英激动不已,非常想去见一面。11月20日出现了文章开头的那一幕,张二英终于见到了“妈妈”雷金二。
姐妹同为受害者,如今一起站出来讲述那段不为人知的过往
雷金莲、雷金二姐妹俩虽不是同时被日军抓走的,但都是此次新确认的“慰安妇”制度受害者,两位老人如今愿意讲出过往的惨痛经历,为历史留下一份见证。
雷金莲出生于1930年3月11日,湖南华容县人,老家在湖南华容县插旗镇牧荒队。1943年5月份左右的一天,雷金莲和姐姐在家里,突然有几个日本兵跑进雷家,她后来被带走了。她至今记得当天日军来时,姐姐身上系了一条围裙,正在做家务,日本兵一把抓住姐姐的围裙,姐姐挣脱跑掉了,围裙还留在日本兵手上。雷金莲吓得脚都走不了,只知道哭。被带走后,前面有人带路,后面有日本兵用枪逼着雷金莲跟着他们走,大概走了半个小时,到了一处日本兵营据点。当时的这处据点在插旗码头上(现为莲湖村),码头街上两边有很多茅草屋,日本兵把雷金莲关在其中一间茅草屋里,门口有日本兵把守,院子里还有瞭望台,能够看到有日本兵站在瞭望台上。与雷金莲一起关进去的还有几个周边的妇女,都是被日军抓过来的。被关进去后,每天都有日本人来欺负雷金莲,每次来欺负的时候,日本兵都会大声恐吓她,或者用刺刀逼她脱衣服。隔壁房间都关了其他女孩,雷金莲应该是年龄最小的,其他女孩子都比她大,大家都只知道哭,吓得魂都没有了。雷金莲大概被关了半个月,父亲变卖家产(打鱼船等),花钱找“维持会”的人把雷金莲救了出来。回家后,父亲交代雷金莲,让她不要跟任何人说起这件事情。
雷金莲16岁就嫁了当地一户姓陈的人家。丈夫对她很好,但是七八年没有生小孩,雷金莲就提出了离婚。丈夫说要去领养一个,雷金莲劝丈夫再找一个能够生育的,她不想害了丈夫,所以就坚持跟他离婚了。后来,雷金莲又嫁到了月亮湖村的肖家,成为肖家丈夫的第二个老婆。雷金莲在肖家的堂兄弟里面过继了一个儿子,又把自己家里的侄女儿嫁过来当自己的儿媳妇。
现在雷金莲看到电视里的日本兵,听到日本人的声音都非常害怕。当雷金莲了解了寻访团的来意,她觉得正义的时刻要来到了。
107岁老人是最年长的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者
侵华日军南京大屠杀遇难同胞纪念馆利济巷分馆的工作人员与志愿者一起在全国各地走访慰问在世“慰安妇”制度受害者,今年已经是连续第6年。今年,团队在湖南调查新发现并确认了7名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者。
其中一位是来自湖南郴州的李秀青,生于1922年10月4日,湖南郴州嘉禾县石羔村人。当寻访团一行出现在她女儿家大门前,99岁的李秀青老人给大家行了个礼。因为父亲重男轻女,李秀青出生后就当男孩打扮。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李秀青大概16岁左右的一天,甲长保长带人到村里来抓壮丁,大哥闻讯连夜逃跑了。甲长保长知道他们家里还有一个,就带人把当时女扮男装的李秀青抓走编入国民革命军陆军新编23师,在一次战斗中,李秀青左手掌被日军子弹击穿,伤愈后李秀青回到家乡,母亲不让她女扮男装了。1944年年底的一天,日军来到嘉禾县,李秀青跟着几个乡亲在前往李家村的路上被日本兵抓了起来。当天日本兵把李秀青和其他地方抓来的几个妇女关在坦坪镇的一栋青砖大房子里,轮流强暴。几天后,游击队及时赶到,把房门锁砸开将李秀青等几个妇女救了出来。
在湖南平江县,志愿者还找到两位不愿意公开身份的受害者,分别是生于1922年的姜奶奶(化名)、生于1924年的阳奶奶(化名)。姜奶奶曾被日本兵抓去折磨多日,后趁天黑撬开后窗从阁楼跳下,把右脚摔坏落下残疾。阳奶奶被日本兵关在当地被征用的祠堂里连续多日惨遭强暴,至今提及日本人还是浑身发抖。
此次新确认的7名受害者中,年龄最小的是生于1936年9月11日的易菊连,湖南长沙县金井镇人。她年幼丧母,由于战乱家庭十分困难。1944年初夏时节,日军最后一次来扫荡,易菊连拿着一床草席跟着父亲一起逃难,在长沙县王板洞遇到日军部队。当时有几个日本兵手里拿着枪威胁他们,嘴里说着“卜啰卜啰”,大概意思是“不许动”,还有“花姑娘不要跑”。父亲吓得不敢作声,眼睁睁看着易菊连被日本兵抓走。易菊连当时不到十岁,自己还没有一床草席高,就被几个日本兵强暴了。后来,日本兵将易菊连带到一个离家大约10多里的地方,关在一间房子里。她记得是一间茅草屋,窗户不坚固也不高。在那里每天都有日本兵对易菊连施暴,将她折磨得不成人样,造成终身不育。
此次新确认的7名害者中,年龄最大的是生于1915年10月的李淑珍,湖南平江县人。李淑珍过去很多年并没有将此事当作禁忌闭口不谈,而是常常对儿女说起过往,教育儿女不能忘记历史。日军侵略湖南平江时,李淑珍开始还和村民一起上山躲避,但日本兵并未进村扫荡。1944年,当日军第四次进犯平江时,时年29岁的李淑珍索性呆在家里不躲避了。但这一次日军真的来了,李淑珍想逃也来不及了,只能躺在床上装病。日军来到她家里,不管三七二十一将她从床上抓走了,之后把她关押在山脚的屋子里。这间屋子原来是村里用做观察哨所之用,日军来了之后就当做临时据点。同时被关的,还有同村的七八名妇女。
2021年11月21日,记者跟随李淑珍的小儿子前往江家洞进行实地考察,一行人沿着蜿蜒曲折的山路,来到当年日军关押李淑珍等当地女性的房子。老人口中原先的茅屋已经坍塌,但当时用石头垒造的地基仍存,如今的地基四周长满了荒草与杂树。
曾经在这间屋子里,日军对当地妇女实施性暴力。几天后,日军又把这些妇女转移到据点里进行侵害,稍有不满便拳脚相加,李淑珍在此期间被打伤了背部,后来因为身体承受不了继续蹂躏而被遗弃,家人发现后将她救回。如今同村已被抓走的妇女只剩下李淑珍一人健在,明年家人还准备给老人办108岁“茶寿”。
截至目前,中国大陆经认证在世的日军“慰安妇”制度受害者人数仅剩17人。她们至今都还在等待一个道歉!#勿忘1213#
【#医疗圈最新看点#】10天内国家医保局3大动作,每一家医疗机构都要注意
12月以来,国家医保局接连出台大动作。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规范了医保基金飞行检查行为;8日通报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关情况,并提出将医保骗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再延长一年;9日提出了将调整医保目录药品支付范围。这一系列行为,将整体影响各医疗机构明年的工作开展。
[话筒] 医保飞检制度化、规范化
飞行检查,简称飞检,是跟踪检查的一种形式,指事先不通知被检查部门实施的现场检查。飞检可以避免某些形式主义的东西,发现被检查对象的实际情况,可以及时依法予以查处。
2018年3月国家医保局设立后,为了有效解决医保基金不规范使用问题,国家医保局按照中央部署,加大了打击骗保的力度,飞行检查与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专家审查一起被作为多形式相结合的医保基金检查制度予以建立和完善。
此后,国家医保局先后组织了多组次医保飞检。据媒体报道,2019年国家医保局进行飞查39组次,历时33天,共查实欺诈骗保金额2.6亿元。可见医保飞检威力巨大。
但在飞检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飞检次数过多过滥,二是飞检人员专业性欠缺,三是存在“找茬”之嫌疑。因此,常常出现“只要飞检,必出问题”的情况,这也让医疗机构“无所适从”。因此,医保飞检出台规范呼声很大。
(见图1-图片来源:国家医保局官网)
因此,这次《意见稿》对飞检做出了一些限制和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谁能实施飞检?《意见稿》提出,只有国家和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组织实施飞检。其中,国家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全国范围内的飞行检查。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飞行检查。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开展的联合、交叉飞行检查前,应事先向国家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是强调飞检的专业性。《意见稿》不仅提出,配置飞行检查必要的检查设备、执法取证装备,提高飞行检查效率,而且还建议,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邀请卫生健康、中医药、财政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飞行检查,也可以聘请符合条件的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和专业人员协助开展飞行检查。
三是设定飞检的启动“条件”。《意见稿》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启动实施飞行检查:(一)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的;(二)举报投诉线索反映医疗保障基金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三)医疗保障智能监控提示医疗保障基金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四)新闻媒体曝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五)其他需要开展飞行检查的情形。同时对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的飞行检查和遇到“突发”情况必须实施飞检进行了明确。《意见稿》指出,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的飞行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组织开展;因举报投诉、智能监控、新闻媒体曝光等涉及的可能造成重大基金安全风险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以及保密需要等,可直接开展检查工作。
四是给飞检实施定下规矩。《意见稿》规定,飞行检查组到达检查现场后,应当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相关工作证件并送达检查通知书,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被检查对象应当按照飞行检查组要求,明确现场负责人,配合现场检查工作,及时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文件、记录、票据、凭证、数据、病历等相关材料,如实回答飞行检查组的询问。现场检查应当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以逐页签字或盖章等方式确认。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检查人员应当制作询问笔录,并经询问对象逐页签字或者按指纹确认。现场检查认为被检查对象涉嫌违反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应当严格按照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取证。现场检查作出检查结论前,飞行检查组应当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的有关情况。被检查对象有异议的,可作出解释说明,补充相关材料。飞行检查组应当如实记录、认真审核、充分研判。飞行检查组对被检查对象不配合检查、未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的,应当如实记录,并及时移交被检省(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飞行检查组应当在飞行检查结束时形成书面飞行检查报告,报组织飞行检查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五是对飞检发现问题分类处理。《意见稿》提出,被检省(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依法依规对反馈的涉嫌违法违规情形按照权限和程序进行处理:(一)对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的,交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处理;(二)对违反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三)对发现中共党员、监察对象,或者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等单位负责同志的相关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四)对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移送相应部门处理;(五)其他需要进行处理的情形,按相应规定处理。
《意见稿》同时要求对飞行检查结果处理情况进行督导,对后续查处和整改不力的,可适时组织力量开展飞行检查“回头看”。
[话筒] 医保骗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将再延长一年
国家医保局12月8日以媒体通气会形式通报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关情况。通气会提出,2018年至2021年10月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约234万家次,处理约100万家次,累计追回医保基金约506亿元。
当天,国家医保局官网也公布了《国家医保局 公安部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
(见图2-图片来源:国家医保局官网)
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截至10月底,全国医保部门共查处涉及“三假”案件3970起,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42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61家、暂停参保人医疗费用联网结算196人、移交公安司法机关536家(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76家(人),共计追回医保相关资金1.4亿元。
国家医保局与公安部建立调度通报机制和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对诈骗医保基金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目前已挂牌督办诈骗医保基金大案要案22起。
在国家医保局官网开辟曝光专栏,督促引导各地建立健全案例曝光机制,强化打击欺诈骗保警示宣传工作。截至10月底,国家医保局曝光违法违规案例5期49起案件,涉及违规资金1.08亿元;地方各级医保部门共曝光违法违规案例1.8万起,共兑现举报奖励金约87.4万元。
国家医保局与公安部加强大数据手段在医保基金监管中的应用,目前已选择6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探索构建“发现在早、打击在小”的基金监管机制。各地也进行了很好的探索,重庆市医保局与公安局合作,行刑有效衔接,通过大数据侦查手段成功破获两家公司诈骗医保基金的大案;湖南省长沙市医保局与公安部门联合成立医保反欺诈专班,发挥信息化监管优势,成功锁定一批案件违法违规事实和相应证据,实现了医保基金监管的“精准打击”。
为进一步深化基本医保骗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结束时间由2021年12月底延长至2022年12月底,进一步聚焦医保监管重点领域,不断提升专项整治行动的广度和深度。
[话筒] 逐步将医保目录药品支付范围恢复至说明书范围
据国家医保局最新消息,2021年医保目录调整中谈判成功的94个药品,其支付范围全部与说明书一致。同时决定对目录内原有支付限定的其他药品,开展医保支付标准试点。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试点过程中,根据企业自愿申请,将纳入试点范围的药品支付范围同步恢复至药品说明书范围。试点期间,国家医保局拟将所有试点药品全部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强化监管,确保药品使用的合理性,维护患者利益和基金安全。
部分化药和中成药,如注射用甘氨双唑钠、艾瑞昔布片、盐酸阿比多尔片、丹红注射液等30种药品被纳入试点范围,按照规则重新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并将支付范围恢复至药品说明书范围。
据介绍,限定医保药品支付范围自2004年开始施行,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对维护基金安全、防止药品滥用等发挥了一定作用。但随着药品使用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在说明书之外再对药品支付范围进行限定的必要性已大幅降低。同时,越来越多的医务人员和患者反映,医保药品支付范围限定逐渐成为影响临床合理用药、甚至引发医患纠纷的重要因素。
从维护患者用药公平、改善医患关系、便于临床合理施治的角度,国家医保局认为有必要将目录内药品支付范围逐步恢复至药监部门批准的药品说明书的范围,将用药选择权、决策权真正还给临床医生。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根据试点进展情况,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患者用药公平的前提下,按照减少增量、消化存量的原则,逐步将目录内更多药品的支付范围恢复至药品说明书范围。
12月以来,国家医保局接连出台大动作。1日,国家医保局发布了《医疗保障基金飞行检查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下称《意见稿》),规范了医保基金飞行检查行为;8日通报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关情况,并提出将医保骗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再延长一年;9日提出了将调整医保目录药品支付范围。这一系列行为,将整体影响各医疗机构明年的工作开展。
[话筒] 医保飞检制度化、规范化
飞行检查,简称飞检,是跟踪检查的一种形式,指事先不通知被检查部门实施的现场检查。飞检可以避免某些形式主义的东西,发现被检查对象的实际情况,可以及时依法予以查处。
2018年3月国家医保局设立后,为了有效解决医保基金不规范使用问题,国家医保局按照中央部署,加大了打击骗保的力度,飞行检查与日常巡查、专项检查、重点检查、专家审查一起被作为多形式相结合的医保基金检查制度予以建立和完善。
此后,国家医保局先后组织了多组次医保飞检。据媒体报道,2019年国家医保局进行飞查39组次,历时33天,共查实欺诈骗保金额2.6亿元。可见医保飞检威力巨大。
但在飞检过程中,也存在一些问题。一是飞检次数过多过滥,二是飞检人员专业性欠缺,三是存在“找茬”之嫌疑。因此,常常出现“只要飞检,必出问题”的情况,这也让医疗机构“无所适从”。因此,医保飞检出台规范呼声很大。
(见图1-图片来源:国家医保局官网)
因此,这次《意见稿》对飞检做出了一些限制和规定。主要有以下几点:
一是谁能实施飞检?《意见稿》提出,只有国家和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组织实施飞检。其中,国家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全国范围内的飞行检查。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负责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的飞行检查。省级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开展的联合、交叉飞行检查前,应事先向国家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二是强调飞检的专业性。《意见稿》不仅提出,配置飞行检查必要的检查设备、执法取证装备,提高飞行检查效率,而且还建议,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邀请卫生健康、中医药、财政等相关部门联合开展飞行检查,也可以聘请符合条件的信息技术服务机构、会计师事务所、商业保险机构等第三方机构和专业人员协助开展飞行检查。
三是设定飞检的启动“条件”。《意见稿》指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可以启动实施飞行检查:(一)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的;(二)举报投诉线索反映医疗保障基金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三)医疗保障智能监控提示医疗保障基金可能存在重大安全风险的;(四)新闻媒体曝光,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五)其他需要开展飞行检查的情形。同时对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的飞行检查和遇到“突发”情况必须实施飞检进行了明确。《意见稿》指出,年度工作计划安排的飞行检查,采取“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组织开展;因举报投诉、智能监控、新闻媒体曝光等涉及的可能造成重大基金安全风险或造成重大社会影响的,以及保密需要等,可直接开展检查工作。
四是给飞检实施定下规矩。《意见稿》规定,飞行检查组到达检查现场后,应当向被检查对象出示相关工作证件并送达检查通知书,告知其享有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被检查对象应当按照飞行检查组要求,明确现场负责人,配合现场检查工作,及时提供真实、有效、完整的文件、记录、票据、凭证、数据、病历等相关材料,如实回答飞行检查组的询问。现场检查应当制作现场笔录,由当事人或者有关人员以逐页签字或盖章等方式确认。对有关人员进行询问的,检查人员应当制作询问笔录,并经询问对象逐页签字或者按指纹确认。现场检查认为被检查对象涉嫌违反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应当严格按照医疗保障行政处罚程序有关规定进行调查取证。现场检查作出检查结论前,飞行检查组应当向被检查对象反馈检查的有关情况。被检查对象有异议的,可作出解释说明,补充相关材料。飞行检查组应当如实记录、认真审核、充分研判。飞行检查组对被检查对象不配合检查、未如实提供相关资料和信息的,应当如实记录,并及时移交被检省(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置。飞行检查组应当在飞行检查结束时形成书面飞行检查报告,报组织飞行检查的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备案。
五是对飞检发现问题分类处理。《意见稿》提出,被检省(市)医疗保障行政部门应依法依规对反馈的涉嫌违法违规情形按照权限和程序进行处理:(一)对违反医保服务协议的,交由医保经办机构按照协议约定进行处理;(二)对违反医疗保障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依法作出行政处罚;(三)对发现中共党员、监察对象,或者定点医药机构、医保行政部门、医保经办机构等单位负责同志的相关涉嫌违纪或者职务违法、犯罪的问题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四)对涉嫌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应由其他部门处理的,移送相应部门处理;(五)其他需要进行处理的情形,按相应规定处理。
《意见稿》同时要求对飞行检查结果处理情况进行督导,对后续查处和整改不力的,可适时组织力量开展飞行检查“回头看”。
[话筒] 医保骗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将再延长一年
国家医保局12月8日以媒体通气会形式通报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有关情况。通气会提出,2018年至2021年10月共检查定点医药机构约234万家次,处理约100万家次,累计追回医保基金约506亿元。
当天,国家医保局官网也公布了《国家医保局 公安部关于加强查处骗取医保基金案件行刑衔接工作的通知》。
(见图2-图片来源:国家医保局官网)
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打击欺诈骗保专项整治行动开展以来,截至10月底,全国医保部门共查处涉及“三假”案件3970起,暂停医保服务协议142家、解除医保服务协议61家、暂停参保人医疗费用联网结算196人、移交公安司法机关536家(人)、移交纪检监察机关76家(人),共计追回医保相关资金1.4亿元。
国家医保局与公安部建立调度通报机制和案件挂牌督办制度,加强对诈骗医保基金违法犯罪行为的惩治力度,目前已挂牌督办诈骗医保基金大案要案22起。
在国家医保局官网开辟曝光专栏,督促引导各地建立健全案例曝光机制,强化打击欺诈骗保警示宣传工作。截至10月底,国家医保局曝光违法违规案例5期49起案件,涉及违规资金1.08亿元;地方各级医保部门共曝光违法违规案例1.8万起,共兑现举报奖励金约87.4万元。
国家医保局与公安部加强大数据手段在医保基金监管中的应用,目前已选择6个城市开展试点工作,探索构建“发现在早、打击在小”的基金监管机制。各地也进行了很好的探索,重庆市医保局与公安局合作,行刑有效衔接,通过大数据侦查手段成功破获两家公司诈骗医保基金的大案;湖南省长沙市医保局与公安部门联合成立医保反欺诈专班,发挥信息化监管优势,成功锁定一批案件违法违规事实和相应证据,实现了医保基金监管的“精准打击”。
为进一步深化基本医保骗保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项整治行动结束时间由2021年12月底延长至2022年12月底,进一步聚焦医保监管重点领域,不断提升专项整治行动的广度和深度。
[话筒] 逐步将医保目录药品支付范围恢复至说明书范围
据国家医保局最新消息,2021年医保目录调整中谈判成功的94个药品,其支付范围全部与说明书一致。同时决定对目录内原有支付限定的其他药品,开展医保支付标准试点。
国家医保局有关负责人介绍,在试点过程中,根据企业自愿申请,将纳入试点范围的药品支付范围同步恢复至药品说明书范围。试点期间,国家医保局拟将所有试点药品全部纳入重点监测范围,强化监管,确保药品使用的合理性,维护患者利益和基金安全。
部分化药和中成药,如注射用甘氨双唑钠、艾瑞昔布片、盐酸阿比多尔片、丹红注射液等30种药品被纳入试点范围,按照规则重新确定医保支付标准,并将支付范围恢复至药品说明书范围。
据介绍,限定医保药品支付范围自2004年开始施行,其在特定历史条件下对维护基金安全、防止药品滥用等发挥了一定作用。但随着药品使用监督管理能力和水平显著提高,在说明书之外再对药品支付范围进行限定的必要性已大幅降低。同时,越来越多的医务人员和患者反映,医保药品支付范围限定逐渐成为影响临床合理用药、甚至引发医患纠纷的重要因素。
从维护患者用药公平、改善医患关系、便于临床合理施治的角度,国家医保局认为有必要将目录内药品支付范围逐步恢复至药监部门批准的药品说明书的范围,将用药选择权、决策权真正还给临床医生。
下一步,国家医保局将根据试点进展情况,在确保基金安全和患者用药公平的前提下,按照减少增量、消化存量的原则,逐步将目录内更多药品的支付范围恢复至药品说明书范围。
因为上次现金付款萌生不好意思的情绪后,这段时间我尽可能的用现金去买点各种各样的小东西,就是想及时处理好那个不好的情绪感受,终于搞懂了原因。就是以前看到各种报道老人用现金付款被拒后沉淀下来的不良反应,大脑无意识的把这种行为定义为弱势群体行为。日常行为的自我观察和认知很要紧,一旦发现情绪有异,有时间和条件一定要及时处理,避免积久成疾形成认知固化,从而导致不良心理暗示→_→也就是为啥会有那么多的负面情绪产生。身心健康最重要!你现在让我拿着一两块钱现金去买一颗橘子我也心安理得[求饶]→_→→_→这还真不是闲的,总不能活得糊里糊涂吧[偷乐] https://t.cn/RXnNTiO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