提个醒:开发商、代销公司警惕:“外包销售”,严格管理。开发商找销售代理公司进行楼盘销售,比较常见。法官在案件审理实践中发现,代销公司对销售员、营销中心的管理比较松散。以上两案的被告人均为代销公司的前销售员,他们熟知行业术语、操作流程,并且掌握了交易合同与文书的电子文本,以及他们在行内的“熟人脸”为犯罪提供了便利条件。
#榆林身边事#【#榆林一停车场乱收费被罚66500元# 】华商报记者从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民生领域案件查办 “铁拳”行动典型案例中“榆林市兴泰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收取停车费及对停车收费不明码标价案”在列。
此前,华商报二三里报道过榆林长城南路阳光财富中心楼下停车场停车被乱收费,被发现后提出免费停车一个月作为补偿。
据了解,2021年8月9日,接到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对长城南路阳光财富停车场停车收费价格违法行为的调查情况及查处建议移送函》后,执法人员依法对榆林市兴泰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确认,当事人存在高于政府定价收取停车费和停车收费不明码标价的事实。当事人高于政府定价收取停车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执行市场调节价的后院、地下停车位停车收费不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规定决定处罚如下:罚款65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500元。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罚款66500元。
华商报记者 祁铭
此前,华商报二三里报道过榆林长城南路阳光财富中心楼下停车场停车被乱收费,被发现后提出免费停车一个月作为补偿。
据了解,2021年8月9日,接到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对长城南路阳光财富停车场停车收费价格违法行为的调查情况及查处建议移送函》后,执法人员依法对榆林市兴泰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确认,当事人存在高于政府定价收取停车费和停车收费不明码标价的事实。当事人高于政府定价收取停车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执行市场调节价的后院、地下停车位停车收费不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规定决定处罚如下:罚款65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500元。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罚款66500元。
华商报记者 祁铭
#榆林身边事#【#榆林一停车场乱收费被罚66500元# 】华商报记者从榆林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该局民生领域案件查办 “铁拳”行动典型案例中“榆林市兴泰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不执行政府定价收取停车费及对停车收费不明码标价案”在列。
此前,华商报二三里报道过榆林长城南路阳光财富中心楼下停车场停车被乱收费,被发现后提出免费停车一个月作为补偿。
据了解,2021年8月9日,接到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对长城南路阳光财富停车场停车收费价格违法行为的调查情况及查处建议移送函》后,执法人员依法对榆林市兴泰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确认,当事人存在高于政府定价收取停车费和停车收费不明码标价的事实。当事人高于政府定价收取停车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执行市场调节价的后院、地下停车位停车收费不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规定决定处罚如下:罚款65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500元。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罚款66500元。
华商报记者 祁铭
此前,华商报二三里报道过榆林长城南路阳光财富中心楼下停车场停车被乱收费,被发现后提出免费停车一个月作为补偿。
据了解,2021年8月9日,接到市综合执法局《关于对长城南路阳光财富停车场停车收费价格违法行为的调查情况及查处建议移送函》后,执法人员依法对榆林市兴泰阳光物业服务有限公司进行调查核实。
经调查确认,当事人存在高于政府定价收取停车费和停车收费不明码标价的事实。当事人高于政府定价收取停车费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二条的规定。当事人执行市场调节价的后院、地下停车位停车收费不明码标价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十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处理结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三十九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九条第二项规定决定处罚如下:罚款65000元;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第四十二条、《价格违法行为行政处罚规定》第十三条第一项的规定,决定处罚如下:罚款1500元。以上两项违法行为合并处罚,罚款66500元。
华商报记者 祁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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