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滨州三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例被公开# 】近日,山东公开6起典型环境违法案例,涵盖篡改、伪造监测数据,未确保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未对有机溶剂储罐进行日常维护且未及时对泄漏的物料收集处理,通过不正常运行污染防治设施、私设旁路排污等多类违法行为。
据了解,为推动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组在山东省淄博、滨州2市开展检查。针对反馈问题,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立案查处165起,拟罚款金额2861.6万元;公安机关对27家涉嫌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排污企业立案调查。其中滨州3起典型案例:
①山东传洋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私设旁路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案。2021年10月24日,执法人员对山东传洋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煤气发生炉系统中有2个酚氰废水储箱,通过蒸汽加热将酚氰废水蒸发。经进一步勘察发现,蒸发废气可通过煤气发生炉的一处放散旁路直排到大气中。执法人员现场打开旁路阀门后,可以看到有明显烟气排出。经询问,企业相关负责人对其在夜间进行偷排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66.25万元。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规定,拟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
②山东中海石墨有限公司未确保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案。2021年10月25日,执法人员对山东中海石墨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原位湿度仪显示湿度为5.5%,而数采仪湿度显示为8.01%。执法人员现场将湿度仪从烟囱拔出后,发现湿度仪显示空气湿度可以达到0.9%,而数采仪湿度显示在7%-8%。经查,该企业未按操作规程运行维护自动监测设备,导致湿度仪设备稳定性不够,中间传输设备模拟量转换数字量精度低,经过二次转换造成数据偏差。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滨城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的规定,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2.125万元。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滨城分局根据《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的规定,对该企业记2分,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③山东陆源化工有限公司储罐泄漏案。2021年10月26日,执法人员对山东陆源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石脑油储罐为内浮顶罐,现场气味较大。监测人员现场采用FID检测仪抽测其中一储罐发现外逸浓度超过9万ppm,泄漏严重。经查,该企业石脑油储罐液位较高,罐顶安装有呼吸阀,且呼吸阀处于打开状态。该储罐投入使用11年来,企业对其只进行一次罐顶呼吸阀清理,未采取其他维护措施。近6个月内,也只有一次目测检查记录。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沾化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8.75万元。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沾化分局根据《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的规定,对该企业记2分,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山东政事) https://t.cn/R2WxTmZ
据了解,为推动重点区域空气质量持续改善,生态环境部监督帮扶组在山东省淄博、滨州2市开展检查。针对反馈问题,当地生态环境部门立案查处165起,拟罚款金额2861.6万元;公安机关对27家涉嫌不正常使用污染防治设施等违法排污企业立案调查。其中滨州3起典型案例:
①山东传洋集团有限公司通过私设旁路的方式排放大气污染物案。2021年10月24日,执法人员对山东传洋集团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煤气发生炉系统中有2个酚氰废水储箱,通过蒸汽加热将酚氰废水蒸发。经进一步勘察发现,蒸发废气可通过煤气发生炉的一处放散旁路直排到大气中。执法人员现场打开旁路阀门后,可以看到有明显烟气排出。经询问,企业相关负责人对其在夜间进行偷排的违法事实供认不讳。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条第二款的规定,滨州市生态环境局邹平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九十九条第三项的规定,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66.25万元。根据《行政主管部门移送行政拘留环境违法案件暂行办法》的规定,拟将该案件移交公安机关。
②山东中海石墨有限公司未确保自动监测设备正常运行案。2021年10月25日,执法人员对山东中海石墨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原位湿度仪显示湿度为5.5%,而数采仪湿度显示为8.01%。执法人员现场将湿度仪从烟囱拔出后,发现湿度仪显示空气湿度可以达到0.9%,而数采仪湿度显示在7%-8%。经查,该企业未按操作规程运行维护自动监测设备,导致湿度仪设备稳定性不够,中间传输设备模拟量转换数字量精度低,经过二次转换造成数据偏差。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滨城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条第三项的规定,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12.125万元。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滨城分局根据《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的规定,对该企业记2分,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
③山东陆源化工有限公司储罐泄漏案。2021年10月26日,执法人员对山东陆源化工有限公司现场检查时发现,该企业石脑油储罐为内浮顶罐,现场气味较大。监测人员现场采用FID检测仪抽测其中一储罐发现外逸浓度超过9万ppm,泄漏严重。经查,该企业石脑油储罐液位较高,罐顶安装有呼吸阀,且呼吸阀处于打开状态。该储罐投入使用11年来,企业对其只进行一次罐顶呼吸阀清理,未采取其他维护措施。近6个月内,也只有一次目测检查记录。
该企业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四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沾化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百零八条第三项的规定,参照《山东省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裁量基准》,责令其立即改正违法行为,并处罚款8.75万元。滨州市生态环境局沾化分局根据《山东省企业环境信用评价办法》的规定,对该企业记2分,依法依规实施联合惩戒。(山东政事) https://t.cn/R2WxTmZ
【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将结束:累计成交额接近29亿元 各地密集推进配额清缴工作】随着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以下简称“全国碳市场”)首个履约周期即将结束,全国碳市场交易活跃度持续攀升。根据生态环境部此前通知,督促发电行业重点排放单位尽早完成全国碳市场第一个履约周期配额清缴,确保2021年12月15日17点前本行政区域95%的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12月31日17点前全部重点排放单位完成履约。
12月份以来,重点排放单位积极参与交易,全国碳市场交易量持续走高,累计成交量已约29亿元。截至12月3日,在累计成交额突破10亿元大关不足一个月后,全国碳市场累计成交额再度突破20亿元大关。根据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环交所”)数据统计,截至12月9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6940万吨,累计成交额28.94亿元。详情:https://t.cn/A6xYwJpT
12月份以来,重点排放单位积极参与交易,全国碳市场交易量持续走高,累计成交量已约29亿元。截至12月3日,在累计成交额突破10亿元大关不足一个月后,全国碳市场累计成交额再度突破20亿元大关。根据上海环境能源交易所(以下简称“上海环交所”)数据统计,截至12月9日,全国碳市场碳排放配额(CEA)累计成交量6940万吨,累计成交额28.94亿元。详情:https://t.cn/A6xYwJpT
【时隔18年!国家卫健委:鼓励使用可复用的医疗器械】为进一步规范医疗废物管理,促进医疗废物科学分类、科学处置,国家卫生健康委和生态环境部组织修订了2003年《医疗废物分类目录》,其中包括在保证医疗安全的情况下,鼓励医疗卫生机构逐步减少使用含汞血压计和体温计,鼓励使用可复用的医疗器械、器具和用品替代一次性医疗器械、器具和用品,以实现源头减量,更多详细法规内容请点击:https://t.cn/A6xjk4R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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