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无论大小 都关他人幸福——记忠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检察官高勇】“等了9年,终于清白了。”2016年5月,当拿到法院裁定书那一刻,邱宝财一时难掩激动,眼角蹦出了泪水。“确实激动,我是一个很少哭的人,那次,我哭了。非常感谢高检察官,是他还了我的清白。”昨日,邱宝财向记者提起那一刻,仍然记忆犹新。
邱宝财口中的高检察官就是忠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的检察官高勇。是他让蒙冤9年的邱宝财得以昭雪。“有些案子出现问题,凭老百姓一己之力很难改变,我作为刑事诉讼程序最后一道关口的守护人,必须挺身而出,既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又必须确保国家法律得以正确施行。虽然案子不大,但办好了每起小案,就是给了老百姓最好的公平正义。常言说的好,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老百姓对我们满意了,口碑自然就好。”高勇说。
高勇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从检8年来,他一直从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用实际行动,兑现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铮铮誓言。
远赴云南查阅案卷卷宗
2006年12月,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对邱宝财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但邱宝财一直未到公安机关报到接受监管,忠县检察院也多次督促公安机关进行查找,均无结果。
2015年,高勇以最高检“关于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相关要求为契机,建议公安机关对邱宝财进行上网追逃。然而,找到邱宝财后,他却表示自己从未去过云南曲靖,十年来一直生活在重庆,更未犯过罪。
面对如此局面,高勇判断事有蹊跷。为了弄清真相,他亲自到邱宝财住所了解情况,并从中初步判断该案可能是冤案。
2015年11月,高勇和公安干警一道远赴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对当时的案卷卷宗、看守所入所检查记录进行了详细查阅,并走访办案人员,对比分析了当事人生物信息,最终确认该案系邱某元冒用邱宝财身份信息致使邱宝财被判刑的冤案事实。
经查,2008年邱某元因盗窃罪被当地法院判处刑罚,并于2001年、2006年两次犯盗窃罪时冒用“邱宝财”身份信息。
从云南回来后,高勇立刻向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检察院发函,建议督促法院纠正“邱宝财冤案”,并定期电话跟踪询问案件办理情况。
经过8个月的不间断监督,2016年5月4日,原判法院裁定纠正两起“邱宝财”错误判决,邱宝财被平反昭雪,邱某元被绳之以法。
对每个案件都“较真”到底
“高检察官,谢谢你!”2016年8月,阳某和家人将一面印有“守护正义 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高勇手中。对于这面锦旗,高勇一直悉心收藏。高勇觉得,锦旗上的话,是一面镜子,一直照映着他的从检初心。
2016年6月,高勇在审查社区矫正罪犯阳某被法院决定收监执行一案中,发现法院未将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作出后至收监执行决定作出前的社区矫正时间共55日计入已经执行的刑期。同时,阳某在这55日期间,也按照相关规定到执行机关执行了社区矫正,没有脱逃、没有逃避执行刑罚行为。高勇遂认为法院裁定有误,导致刑期计算错误。
针对这一情况,高勇多次向承办法官提出口头纠正意见,但是始终未被采纳,后经领导批准,向法院制发了《检察建议书》,但仍未获得回复。
眼看阳某将被超期羁押,高勇心里比谁都着急。作为法律监督者,一定要守护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高勇暗下决心,将案件纠正到底,于是亲自跑到上级机关汇报案情、请求支持。最后,高勇凭着那股敢于较真的“牛劲儿”,并且在上级机关的大力支持下,法院最终于2016年7月15日纠正了该错误裁定,有效维护了罪犯阳某的合法权益。
完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机制
通过办案,高勇的业务知识得到不断积累,并利用闲暇时间,总结创新了多个检察工作机制。
2006年,张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但张某在缓刑执行期间,不假外出,下落不明。通过台账式管理和定期核对监外执行罪犯名单,高勇一直没有忘记该案,并一直通过各种方法督促查找其下落。
今年3月,张某终于被抓获归案。张某到案后,其剩余缓刑考验期和执行成了大问题,为此,高勇多次协调法院、司法局和公安局,召开联席工作会议,促成法院裁定和司法局接收执行,使张某长达9年的脱逃生涯画上句号,受到了应有的法律惩罚。
“通过台账式管理和定期核对名单,强化督促查找,及时依法处理。”是高勇总结归纳出的纠正脱漏管罪犯的方法,近几年有效纠正了监外执行罪犯脱漏管67人,保障刑罚得以正确执行。
此外,为完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他探索建立了“一信一访一谈”和“一卡一册一课”工作机制,为高效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记者 饶 果) @重庆检察 @忠县检察
邱宝财口中的高检察官就是忠县人民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科的检察官高勇。是他让蒙冤9年的邱宝财得以昭雪。“有些案子出现问题,凭老百姓一己之力很难改变,我作为刑事诉讼程序最后一道关口的守护人,必须挺身而出,既让人民群众在每个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又必须确保国家法律得以正确施行。虽然案子不大,但办好了每起小案,就是给了老百姓最好的公平正义。常言说的好,金杯银杯不如老百姓的口碑。老百姓对我们满意了,口碑自然就好。”高勇说。
高勇是这样说的,也是这样做的。从检8年来,他一直从事刑事执行检察工作,用实际行动,兑现着“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铮铮誓言。
远赴云南查阅案卷卷宗
2006年12月,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对邱宝财以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但邱宝财一直未到公安机关报到接受监管,忠县检察院也多次督促公安机关进行查找,均无结果。
2015年,高勇以最高检“关于开展对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活动”相关要求为契机,建议公安机关对邱宝财进行上网追逃。然而,找到邱宝财后,他却表示自己从未去过云南曲靖,十年来一直生活在重庆,更未犯过罪。
面对如此局面,高勇判断事有蹊跷。为了弄清真相,他亲自到邱宝财住所了解情况,并从中初步判断该案可能是冤案。
2015年11月,高勇和公安干警一道远赴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对当时的案卷卷宗、看守所入所检查记录进行了详细查阅,并走访办案人员,对比分析了当事人生物信息,最终确认该案系邱某元冒用邱宝财身份信息致使邱宝财被判刑的冤案事实。
经查,2008年邱某元因盗窃罪被当地法院判处刑罚,并于2001年、2006年两次犯盗窃罪时冒用“邱宝财”身份信息。
从云南回来后,高勇立刻向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检察院发函,建议督促法院纠正“邱宝财冤案”,并定期电话跟踪询问案件办理情况。
经过8个月的不间断监督,2016年5月4日,原判法院裁定纠正两起“邱宝财”错误判决,邱宝财被平反昭雪,邱某元被绳之以法。
对每个案件都“较真”到底
“高检察官,谢谢你!”2016年8月,阳某和家人将一面印有“守护正义 执法为民”的锦旗送到高勇手中。对于这面锦旗,高勇一直悉心收藏。高勇觉得,锦旗上的话,是一面镜子,一直照映着他的从检初心。
2016年6月,高勇在审查社区矫正罪犯阳某被法院决定收监执行一案中,发现法院未将鉴定机构的鉴定意见作出后至收监执行决定作出前的社区矫正时间共55日计入已经执行的刑期。同时,阳某在这55日期间,也按照相关规定到执行机关执行了社区矫正,没有脱逃、没有逃避执行刑罚行为。高勇遂认为法院裁定有误,导致刑期计算错误。
针对这一情况,高勇多次向承办法官提出口头纠正意见,但是始终未被采纳,后经领导批准,向法院制发了《检察建议书》,但仍未获得回复。
眼看阳某将被超期羁押,高勇心里比谁都着急。作为法律监督者,一定要守护公平正义,维护当事人的正当权益。高勇暗下决心,将案件纠正到底,于是亲自跑到上级机关汇报案情、请求支持。最后,高勇凭着那股敢于较真的“牛劲儿”,并且在上级机关的大力支持下,法院最终于2016年7月15日纠正了该错误裁定,有效维护了罪犯阳某的合法权益。
完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机制
通过办案,高勇的业务知识得到不断积累,并利用闲暇时间,总结创新了多个检察工作机制。
2006年,张某因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但张某在缓刑执行期间,不假外出,下落不明。通过台账式管理和定期核对监外执行罪犯名单,高勇一直没有忘记该案,并一直通过各种方法督促查找其下落。
今年3月,张某终于被抓获归案。张某到案后,其剩余缓刑考验期和执行成了大问题,为此,高勇多次协调法院、司法局和公安局,召开联席工作会议,促成法院裁定和司法局接收执行,使张某长达9年的脱逃生涯画上句号,受到了应有的法律惩罚。
“通过台账式管理和定期核对名单,强化督促查找,及时依法处理。”是高勇总结归纳出的纠正脱漏管罪犯的方法,近几年有效纠正了监外执行罪犯脱漏管67人,保障刑罚得以正确执行。
此外,为完善社区矫正检察监督,他探索建立了“一信一访一谈”和“一卡一册一课”工作机制,为高效开展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提供了坚强保障。(记者 饶 果) @重庆检察 @忠县检察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文山州检察院举行“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道德讲堂活动暨庆“七一“主题党日文艺汇演
7月1日下午,文山州检察院举行“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道德讲堂活动暨庆“七一“主题党日文艺汇演,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8周年,弘扬党的民族团结进步价值理念,促进检察大家庭各民族检察人员和衷共济、团结奋进。
两级院参演人员载歌载舞,表达了对党的忠诚,对祖国的热爱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热忱。民族舞《彝山竹韵》以动感的旋律、激情的舞步拉开活动序幕;吉他弹唱《我爱你中国》唱出了对祖国的无限热爱;诗歌朗诵《行走在砚山大地》深情讴歌了砚山;独舞《花儿为什么这样红》以青春活力的曼妙舞姿,传递着浓浓的维吾尔族风情;少数民族时装秀演绎了我国少数民族文化与现代时尚相得益彰的融合。
合唱《血染的风采》唱出了祖国的强大和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中国风舞蹈《知否知否》以优雅的舞姿展现了一副宋代人文风情画;独唱《为了你》《海阔天空》扶贫版唱出了多少扶贫干部的心声;合唱《明天会更好》让所有检察人员都坚信检察事业的未来会更加的美好;民族舞《那乐》和《我们共同的家》踏着优美的旋律,舞出了少数民族独具特色的民族风情。
苗族歌曲《假如你是一朵花》温婉动听,宛如天籁;汉服诗朗诵《离骚》荡气回肠;大合唱《我和我的祖国》真诚歌颂出了对伟大祖国的衷心依恋。
汇演结束后,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姚燕平进行了点评,并提出两点寄语:
一是全州检察机关要发挥检察职能,让民族团结在正义的守护下熠熠生辉。要紧紧围绕宪法、法律中规定的民族平等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开展法律监督,确保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贯彻落实到位。依法监督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宗教问题,严厉打击惩处破坏民族平等的犯罪,维护民族平等、团结和宗教信仰自由,统筹抓好各项民族团结示范州创建工作,在文山检察的成绩单上系好民族团结的中国结、筑好中国梦,为全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州做出检察贡献!
二是坚守为民初心、践行检察使命,永远为鲜红的党旗增光添彩。全州检察机关要恪尽职守忠于党、忠于国家和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的职业操守;孜孜不倦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毕生追求,念念不忘一颗对人民的赤子之心,牢牢秉承用法治的手段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始终坚定人民立场的职责使命,做老山精神和西畴精神的传承者,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做忘我奉献的实干者。在新的舞台上书写出更加辉煌灿烂的人生篇章,也希望每一位检察人员能不负时光不负己,不负时光不负卿!奋力实现新时代文山检察工作的更大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7月1日下午,文山州检察院举行“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道德讲堂活动暨庆“七一“主题党日文艺汇演,隆重庆祝中国共产党建党98周年,弘扬党的民族团结进步价值理念,促进检察大家庭各民族检察人员和衷共济、团结奋进。
两级院参演人员载歌载舞,表达了对党的忠诚,对祖国的热爱和守护民族团结生命线的热忱。民族舞《彝山竹韵》以动感的旋律、激情的舞步拉开活动序幕;吉他弹唱《我爱你中国》唱出了对祖国的无限热爱;诗歌朗诵《行走在砚山大地》深情讴歌了砚山;独舞《花儿为什么这样红》以青春活力的曼妙舞姿,传递着浓浓的维吾尔族风情;少数民族时装秀演绎了我国少数民族文化与现代时尚相得益彰的融合。
合唱《血染的风采》唱出了祖国的强大和神圣不可侵犯的尊严;中国风舞蹈《知否知否》以优雅的舞姿展现了一副宋代人文风情画;独唱《为了你》《海阔天空》扶贫版唱出了多少扶贫干部的心声;合唱《明天会更好》让所有检察人员都坚信检察事业的未来会更加的美好;民族舞《那乐》和《我们共同的家》踏着优美的旋律,舞出了少数民族独具特色的民族风情。
苗族歌曲《假如你是一朵花》温婉动听,宛如天籁;汉服诗朗诵《离骚》荡气回肠;大合唱《我和我的祖国》真诚歌颂出了对伟大祖国的衷心依恋。
汇演结束后,州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姚燕平进行了点评,并提出两点寄语:
一是全州检察机关要发挥检察职能,让民族团结在正义的守护下熠熠生辉。要紧紧围绕宪法、法律中规定的民族平等政策、宗教信仰自由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开展法律监督,确保党的民族和宗教政策贯彻落实到位。依法监督行政机关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民族宗教问题,严厉打击惩处破坏民族平等的犯罪,维护民族平等、团结和宗教信仰自由,统筹抓好各项民族团结示范州创建工作,在文山检察的成绩单上系好民族团结的中国结、筑好中国梦,为全州创建全国民族团结示范州做出检察贡献!
二是坚守为民初心、践行检察使命,永远为鲜红的党旗增光添彩。全州检察机关要恪尽职守忠于党、忠于国家和人民、忠于宪法和法律的职业操守;孜孜不倦立检为公、司法为民的毕生追求,念念不忘一颗对人民的赤子之心,牢牢秉承用法治的手段服务人民群众、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始终坚定人民立场的职责使命,做老山精神和西畴精神的传承者,做公平正义的守护者,做忘我奉献的实干者。在新的舞台上书写出更加辉煌灿烂的人生篇章,也希望每一位检察人员能不负时光不负己,不负时光不负卿!奋力实现新时代文山检察工作的更大发展,以优异成绩迎接新中国成立70周年!
#不忘初心 牢记使命# 【河口检察院:砥砺奋进显巾帼风采 执法为民护公平正义】有那么一支特殊的 “队伍”,她们甘愿在边疆献青春,在执着追求的检察事业上写忠诚,默默芬芳、铿锵开放。她们始终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思想,发挥女性特有细腻而认真的品质、辛勤耕耘,向社会展示“巾帼文明岗”良好的精神风貌和一流的工作业绩。她们就是河口县人民检察院的“国门巾帼检花”们。@红河政法 https://t.cn/Aip7bek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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