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烟花]榜样催人奋进 美德凝聚人心 [烟花]
今天是国际志愿者日,由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共甘肃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甘肃省民政厅、共青团甘肃省委、甘肃省妇女联合会、甘肃省志愿服务联合会、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主办,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电视少儿频道,甘肃文明网承办的2021年度“甘肃好人榜”、“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云发布仪式圆满落幕!
今天是国际志愿者日,由中共甘肃省委宣传部、甘肃省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办公室、中共甘肃省委直属机关工委、甘肃省民政厅、共青团甘肃省委、甘肃省妇女联合会、甘肃省志愿服务联合会、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主办,甘肃省广播电视总台电视少儿频道,甘肃文明网承办的2021年度“甘肃好人榜”、“疫情防控优秀志愿者、志愿服务组织”云发布仪式圆满落幕!
【涉及5市!甘肃通报5起腐败作风问题】1.平凉市崆峒区东关街道办事处过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出纳杨爱芳挪用公款问题。2020年2月至10月,杨爱芳利用职务便利,先后66次挪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公共卫生经费、医疗收入等公款137.94万元,用于网络平台充值返利、网络赌博等非法活动。2020年11月,杨爱芳受到开除公职处分。2021年2月,杨爱芳因犯挪用公款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六个月。过店街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原主任曹五洲未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单位财务管理混乱,受到党内严重警告、政务撤职处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会计曲丽红未定期核对账务,未及时发现挪用公款行为,受到政务撤职处分。
2.天水市清水县王河镇水刘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马应吉挪用扶贫互助资金问题。2017年10月至2020年6月,马应吉利用职务之便,以其他农户名义办理扶贫互助资金借款19笔共计57万元,用于个人经营、生活开支和购买商品房。马应吉还存在违反扶贫互助协会议事规则和村务公开制度,违规收取危房改造资金、优亲厚友违规发放临时救助等问题。2021年1月,马应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庆阳市华池县财政局国库股原股长杨晓林滞留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问题。2020年7月,华池县批准柔远镇杨岔村等6个村的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计划,每村安排扶持资金50万元。7月28日,县财政局预算股向6个项目村下达项目资金指标。8月10日,柔远镇向县财政局国库股提交资金使用计划,但杨晓林以国库资金不足为由暂停审核支付,致使柔远镇杨岔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于2021年3月30日才拨付到位,滞留时间长达8个月。此外,悦乐镇、上里塬乡、紫坊畔乡、乔川乡等4个乡镇均不同程度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2021年5月,杨晓林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并调离财政系统。
4.金昌市金川区宁远堡镇油籽洼村社区主任张博学违规兼任残疾人专职委员和领取残疾人补贴问题。2012年至2020年,张博学以他人名义开据虚假诊断证明并申请办理残疾证,违规兼任油籽洼村残疾人专职委员,违规申报领取残疾人专职委员误工补贴和重度残疾人补贴27010元。2021年4月,张博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上缴。
5.定西市通渭县平襄镇兴隆村驻村组长冉应林、村党支部原副书记王定一违规收取群众地膜款问题。2020年,平襄镇兴隆村组织回收废旧地膜18.3吨,按照标准换取3850公斤新地膜。冉应林、王定一商议后,以每卷60元价格违规向农户收取地膜款23100元。冉应林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群众宴请问题。2021年2月,冉应林、王定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地膜款全部退还群众。
https://t.cn/A6xCtLcy
2.天水市清水县王河镇水刘村原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马应吉挪用扶贫互助资金问题。2017年10月至2020年6月,马应吉利用职务之便,以其他农户名义办理扶贫互助资金借款19笔共计57万元,用于个人经营、生活开支和购买商品房。马应吉还存在违反扶贫互助协会议事规则和村务公开制度,违规收取危房改造资金、优亲厚友违规发放临时救助等问题。2021年1月,马应吉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其涉嫌犯罪问题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3.庆阳市华池县财政局国库股原股长杨晓林滞留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问题。2020年7月,华池县批准柔远镇杨岔村等6个村的中央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计划,每村安排扶持资金50万元。7月28日,县财政局预算股向6个项目村下达项目资金指标。8月10日,柔远镇向县财政局国库股提交资金使用计划,但杨晓林以国库资金不足为由暂停审核支付,致使柔远镇杨岔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项目资金于2021年3月30日才拨付到位,滞留时间长达8个月。此外,悦乐镇、上里塬乡、紫坊畔乡、乔川乡等4个乡镇均不同程度存在资金拨付不及时问题。2021年5月,杨晓林受到党内警告、政务记过处分,并调离财政系统。
4.金昌市金川区宁远堡镇油籽洼村社区主任张博学违规兼任残疾人专职委员和领取残疾人补贴问题。2012年至2020年,张博学以他人名义开据虚假诊断证明并申请办理残疾证,违规兼任油籽洼村残疾人专职委员,违规申报领取残疾人专职委员误工补贴和重度残疾人补贴27010元。2021年4月,张博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纪资金全部上缴。
5.定西市通渭县平襄镇兴隆村驻村组长冉应林、村党支部原副书记王定一违规收取群众地膜款问题。2020年,平襄镇兴隆村组织回收废旧地膜18.3吨,按照标准换取3850公斤新地膜。冉应林、王定一商议后,以每卷60元价格违规向农户收取地膜款23100元。冉应林还存在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接受群众宴请问题。2021年2月,冉应林、王定一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违规收取的地膜款全部退还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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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永昌县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的公告
来源: 县人社局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甘肃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448号)文件精神,现将永昌县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条件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的城乡居民(在校学生除外,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
二、缴费时间
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20日。
三、参保手续
1.首次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参保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县社保经办大厅办理参保核定。
2.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县社保经办大厅办理缴费基数核定,到税务大厅缴费。
3.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补缴基数在2021年全省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补缴免收利息和滞纳金,按规定比例计入个人账户,缴费到账当年开始计息。
四、缴费标准
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063元,月缴费基数执行上限18189元、下限3638元的标准。参保人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12%计入社会统筹基金。
附件: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金额对照表
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
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金额对照表
编辑:人社局编辑
来源: 县人社局
根据甘肃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甘肃省财政厅、甘肃省统计局、国家税务总局甘肃省税务局《关于公布2021年甘肃省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有关统计数据的通知》(甘人社通〔2021〕448号)文件精神,现将永昌县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保条件
无雇工的个体工商户、未在用人单位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的非全日制从业人员以及其他灵活就业的城乡居民(在校学生除外,以下简称灵活就业人员),可以按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由个人缴纳养老保险费。
二、缴费时间
2021年11月16日至2021年12月20日。
三、参保手续
1.首次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提供参保人的身份证和户口簿到县社保经办大厅办理参保核定。
2.已参保的灵活就业人员需持居民身份证原件或复印件到县社保经办大厅办理缴费基数核定,到税务大厅缴费。
3.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个体工商户和各类灵活就业人员,2020年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2021年可继续缴费,缴费年限累计计算;对2020年未缴费月度,可于2021年底前进行补缴,补缴基数在2021年全省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补缴免收利息和滞纳金,按规定比例计入个人账户,缴费到账当年开始计息。
四、缴费标准
2020年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月平均工资为6063元,月缴费基数执行上限18189元、下限3638元的标准。参保人可以在本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的60%至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缴费比例为20%,其中8%计入个人账户,12%计入社会统筹基金。
附件: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金额对照表
永昌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1月16日
附件:
2021年灵活就业人员缴纳养老保险费金额对照表
编辑:人社局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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