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周在百忙之中抽空回家了,带了一堆“礼物”探亲[doge]
最能让人感觉时光流逝的是老人和小孩,眨眼2021年都到12月了[熊猫]
不过早起一天让我头疼了三四天[裂开]我已经很久没有6点起床了
猫在偷吃狗粮,狗睡得没羞没燥[二哈]
好羡慕客户,可以把自己的宠物作为logo
吃惯了自己做的饭菜,感觉外面做的都没自己做的好吃,哈哈哈[笑cry]
总是在坐车,导致我腰好疼,我要买张人体工学椅保护我的老腰[笑而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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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是在坐车,导致我腰好疼,我要买张人体工学椅保护我的老腰[笑而不语]
#孙海洋儿子养父母被采取相应措施#【涉拐养父母被抓,买卖同罪为啥那么难推动?】据多家媒体报道,被拐认亲的孙卓、符建涛等人的所谓“养父母”(收买人)被抓了(采取法律强制措施)。
好,网友们终于看到期待已久的正义,但这还不够!清除郭新振、孙卓、符建涛等人体内的蛊毒,法律还有作为空间。
这些被拐儿童在“涉拐养父母”那里长大成人后,认亲时,几乎无一例外地认为,“养父母对我很好”,选择原谅“涉拐养父母”。
悲哀啊!
他们对“涉拐养父母”越是依赖与孝顺,“涉拐养父母”的罪恶就越大。可以说,“涉拐养父母”的这种罪恶是人世间持续时间最长、最为卑鄙无耻的罪恶。
郭新振“涉拐养父母”的犯罪行为,持续24年;孙卓“涉拐养父母”的罪行持续14年。如果不被发现,他们的罪恶可能要持续一辈子,乃至几辈子!
自从收买被拐儿童那一刻起,他们就开始了卑鄙无耻的罪行,开始向被拐儿童身体中灌输“蛊毒”!
他们种下的“蛊”,让被拐儿童不知不觉接受他们,称呼本是贼人的他们,爸爸和妈妈。
他们比“葫芦娃”中的蛇精还要可恨!
他们灌下的“毒”,让被拐儿童不知不觉爱上他们,这种“毒”,是带着欺骗的爱。
这种毒,他们一灌就是十几年,二十几年,甚至是一辈子。
中了“蛊毒”以后,被拐儿童即便长大,也被他们控制了思想和感情,无法逃脱他们营造起来的本是海市蜃楼的,所谓亲情的牢笼。
甚至,还出现了被拐儿童找回后,将生母拉黑,生母只能通过养母“关心孩子”。
梅姨案被拐儿童杨家鑫找到后,不仅仍生活在养父母家,而且拉黑了生母,没有回过生母家。而生母选择了原谅养父母,没有追究其法律责任。
这叫人痛心,也极不正常,也违背人伦道德!
问题就出在“涉拐养父母”给孩子喂养“毒奶”太久,孩子身中“蛊毒”太深!
法律应该挺身而出,帮助身中“蛊毒”的被拐人员认清“涉拐养父母”的真面目,“逼迫”他们与这些“涉拐养父母”划清界限,走出认贼作父的牢笼!
首先,应该取消生父母谅解“涉拐养父母”的资格。因为一旦谅解,法律一般不会再追究“涉拐养父母”的责任。
生父母有谅解资格,就给了被拐儿童左右为难的机会,也为他们回归生父母家庭制造了感情乱局和障碍,会让孩子误以为“涉拐养父母”罪孽并不深重。
其次,要剥夺“涉拐养父母”主张养子女赡养义务的权利,或者说取消养子女对“涉拐养父母”的赡养义务。
再次,法律还要要求“涉拐养父母”对生父母以及被拐当事人做出赔偿。
最后,要把“涉拐养父母”送进监狱,让被拐当事人认清那个给他种蛊灌毒的所谓养父母的真面目,在感情上厌恶,在物理空间上不能接触!
总之,法律不能因为养父母一纸谅解书就放过“涉拐养父母”,不理这笔账,甚至帮助被拐当事人搅混这笔账。
这些收买人,收买来的孩子,叫一声爸妈,你不是就心花怒放吗?人家亲生父母的呼唤和悲痛,你不是置之不理吗?
就是要让被拐当事人对“涉拐养父母”由爱转恨,从而使“涉拐养父母”鸡飞蛋打,身败名裂,身陷囹圄,凄惨终老。
要用收买人的下场,警示后人,抚慰人心!#拐卖儿童是否能买卖同罪##孙海洋希望孙卓留在身边#
好,网友们终于看到期待已久的正义,但这还不够!清除郭新振、孙卓、符建涛等人体内的蛊毒,法律还有作为空间。
这些被拐儿童在“涉拐养父母”那里长大成人后,认亲时,几乎无一例外地认为,“养父母对我很好”,选择原谅“涉拐养父母”。
悲哀啊!
他们对“涉拐养父母”越是依赖与孝顺,“涉拐养父母”的罪恶就越大。可以说,“涉拐养父母”的这种罪恶是人世间持续时间最长、最为卑鄙无耻的罪恶。
郭新振“涉拐养父母”的犯罪行为,持续24年;孙卓“涉拐养父母”的罪行持续14年。如果不被发现,他们的罪恶可能要持续一辈子,乃至几辈子!
自从收买被拐儿童那一刻起,他们就开始了卑鄙无耻的罪行,开始向被拐儿童身体中灌输“蛊毒”!
他们种下的“蛊”,让被拐儿童不知不觉接受他们,称呼本是贼人的他们,爸爸和妈妈。
他们比“葫芦娃”中的蛇精还要可恨!
他们灌下的“毒”,让被拐儿童不知不觉爱上他们,这种“毒”,是带着欺骗的爱。
这种毒,他们一灌就是十几年,二十几年,甚至是一辈子。
中了“蛊毒”以后,被拐儿童即便长大,也被他们控制了思想和感情,无法逃脱他们营造起来的本是海市蜃楼的,所谓亲情的牢笼。
甚至,还出现了被拐儿童找回后,将生母拉黑,生母只能通过养母“关心孩子”。
梅姨案被拐儿童杨家鑫找到后,不仅仍生活在养父母家,而且拉黑了生母,没有回过生母家。而生母选择了原谅养父母,没有追究其法律责任。
这叫人痛心,也极不正常,也违背人伦道德!
问题就出在“涉拐养父母”给孩子喂养“毒奶”太久,孩子身中“蛊毒”太深!
法律应该挺身而出,帮助身中“蛊毒”的被拐人员认清“涉拐养父母”的真面目,“逼迫”他们与这些“涉拐养父母”划清界限,走出认贼作父的牢笼!
首先,应该取消生父母谅解“涉拐养父母”的资格。因为一旦谅解,法律一般不会再追究“涉拐养父母”的责任。
生父母有谅解资格,就给了被拐儿童左右为难的机会,也为他们回归生父母家庭制造了感情乱局和障碍,会让孩子误以为“涉拐养父母”罪孽并不深重。
其次,要剥夺“涉拐养父母”主张养子女赡养义务的权利,或者说取消养子女对“涉拐养父母”的赡养义务。
再次,法律还要要求“涉拐养父母”对生父母以及被拐当事人做出赔偿。
最后,要把“涉拐养父母”送进监狱,让被拐当事人认清那个给他种蛊灌毒的所谓养父母的真面目,在感情上厌恶,在物理空间上不能接触!
总之,法律不能因为养父母一纸谅解书就放过“涉拐养父母”,不理这笔账,甚至帮助被拐当事人搅混这笔账。
这些收买人,收买来的孩子,叫一声爸妈,你不是就心花怒放吗?人家亲生父母的呼唤和悲痛,你不是置之不理吗?
就是要让被拐当事人对“涉拐养父母”由爱转恨,从而使“涉拐养父母”鸡飞蛋打,身败名裂,身陷囹圄,凄惨终老。
要用收买人的下场,警示后人,抚慰人心!#拐卖儿童是否能买卖同罪##孙海洋希望孙卓留在身边#
其实没有感想,只是同样的高考,河南就是分数线会高,因为考生多,同样的工作,不同的领导就会有不同的风气,总是做一个老好人,总是站在领导的角度去给他分忧解难,时间久了其实人设并不会很好,倒不如多站在自己的角度,去给自己争取更有用的方式
总之,学会拒绝自己不擅长做的事情
共勉,我今天已经做到了
总之,学会拒绝自己不擅长做的事情
共勉,我今天已经做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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