配偶有外遇自己不知所措,夫妻之间的缘份账是怎么算的呢?

不知道你们有没有发现,我们身边(或者就是自己)有不少自身条件不错,但就是怎么也找不到合适的另一半的男人或者女人。在他们/她们周围许多比其差很多的 朋友都已过上幸福生活,但他们从剩斗士升级成了黄金剩斗士,最后奋斗成了齐天大剩,也都还没能有个家。不了解的人觉得是这些人眼光太高,而只有他们自己才 知道其中的苦衷。

最近在与同修的交流中发现,有些同修有婚姻困扰,大多是另一方有外遇,自己不知所措。以下截取今天给某位同修的回信,解析夫妻关系。如能因此开解有缘,帮助大家明白因果,便是此文的功德。因每个人具体情况不同,以下只节选夫妻关系解析部分,解决方案不附在后。

01解析夫妻关系

首先你要明白夫妻缘是怎么来的。能做夫妻的人,一定是有冤欠关系的人,同时又是福业相当的人。不可能只有善缘没有恶缘,也不可能只有恶缘没有善缘。

如 果你有财务知识就比较容易理解,我们每个人的灵魂,也就是我们的阿赖耶识都有一本总帐,这本总帐有两大科目,一个是我们欠别人的,一个是别人欠我们的。

这两大科目项下又分为阴债跟阳债,我们的债主,没有投胎的就是我们的要经者,到了时间就会来找我们讨报;投了胎的债主就是我们今世的恶缘,到了该还债的时间 也同样会找我们讨报,那就是恶缘现前的时候。而别人欠我们的,同样的道理,如果这个债务人是阴间的人,他们就是善灵,会帮助我们;如果他投了人,就是我们 的善缘,对我们很好,很有帮助。

再深入了看,夫妻之间都有一本帐,帐上记录了你跟你老公生生世世的关系,哪一世债务关系如何,谁还 了谁多少债还欠多少债,谁又要债过了头变成了倒欠,一直累加下去,只要一方对另一方还有冤欠,大家又都能够在同一世投胎做人,就会生生世世纠缠了债。

但不 一定是做夫妻还债,有可能是父女,有可能是兄妹,有可能是伙伴,只有共业/福业相当才能做夫妻(共善业或共恶业)。阴间的帐,收和支是分开的,不能用收来抵支。也就是说,一个科目是你欠他的,另一个科目是他欠你的。欠也有善欠与恶欠之分,还善债时就是善缘,还恶债时就是恶缘。

02一对夫妻的缘份帐是怎么算的

比如,你过去生中在感情上累计伤害过老公10次,他伤害过你8次,那么反过来,你今世或者加上来世就一共会被他伤害10次,而你则会伤害他8次。按照时间来累算,就是对他不好的时间加起来有6年,他对你不好的时间加起来有4年,那么今世,你们两个人互相折磨的时间就是4年,剩下2年是他单方面折磨你。

以上是恶欠。同理可证,你对他好的时间有16年,他对你好的时间有20年,今世就反过来,前16年是双方互还对方的善债,就是善缘,所以会非常恩爱。16年的善 缘期到头了,你老公欠你的还完了,他对你的感情就淡了,可你欠他的还没有还完,所以你还是很放不下他,爱得死去活来。

等这4年你单方面痛苦的时期结束,接下来,你们的6年恶缘期就开始了。这6年可能前4年是你们相互折磨,后2年是他折磨你,又或者前2年他折磨你,后4年互相折磨,总之你们开始互还恶债,你 也开始恨他,相互报复,双方都痛苦,直到缘份彻底结束。前后加起来一共26年,这就是你们今生的夫妻缘份。

当然,一般善缘与恶缘不是绝对的,一般都会穿插 其中,只不过,某段时间以善为主,某段时间以恶为主。如果在这26年中,有一方突然有了很大的福报或有一方造了大恶,福业有差距了,双方就会分开,但是因 为本来注定的缘份(善缘与恶缘总和)要26年才能了结,所以离婚后还是会有牵连,了善了恶,如果今世因为什么原因没办法了缘清债了,那么就留到来世,继续 纠缠。

由以上分析得出,夫妻双方如果不想分开,得出三个努力方向。

一、 一定要控制好双方的福业差距,即使双方仍在善缘阶段,仍要未雨绸缪,通过念经做功德,不能让一方比另一方福报过大,或者造业太深。

二、 把夫妻间的恶债给了结,了结了恶债就只剩下善债,那么也就是留下来了善缘。 

三、如果夫妻间善恶缘份都没了,反过来另一方与外遇有冤结,那么帮另一方化解与外遇的冤结,然后就用大量功德求神靈赐给你们善缘,让你们延续婚姻。 

03配偶有外遇,自己伤心难过

说明:

一、是这个阶段,自己欠配偶比较多。

二、配偶与其他异性有冤结,必须化解。

如果配偶在外面不欠债了,就不会流连忘返了。如果自己不欠配偶的债了,配偶就不会令自己伤心难过了。所以这类案例修行策略是:努力还清自己欠配偶的债务,求神靈把自己还给配偶的经文功德,用于为配偶化 解与外面的冤结。当外债还清,配偶自然就回家了,当配偶倒欠自己的了,当然这种倒欠不是欠恶债,而是欠善债(你是因为为对方念经而让他欠你,不是因为他伤 害你多于你伤害他而让他要债过了头倒欠了恶债),这时配偶就反过来对别人没兴趣对自己痴情一片了。

阳间关系的债务关系通常是由阴间 有债务关系的要经者来执行,恶缘现前往往就是要经者上来讨报的时候。如配偶已有外遇,婚姻出状况,说明此时夫妻双方都有要债者,一般是过去生中双方或一方 在感情上伤害过的众生,或者打胎的孩子,一定要快速准备法事超度走。

此外,命中注定坎坷的婚姻(恶缘比较多的婚姻),说明一生中不同时段都会有要债者上来,可能是自己的,可能是配偶的。如果想自己婚姻一生顺利,那么就要多念礼神,双方都要念,把各自在感情上伤害过、今生有可能导致婚姻家庭破裂的要经 者激活,然后度走。那么等到命中注定婚姻该出问题的时间到来,就不会出状况了。

04由此得出,必须从两方面还债

一、还阳债:通过念经,行善祈求神灵化解配偶与自己的冤结,及配偶与外遇的冤结。

二、还阴债:通过礼敬神、道等宗教化解导致婚姻不顺利的业障,让未来的恶缘提前化解。

如果双方善缘本已尽,等到所有债务还清,恶缘化解,双方就会变得客客气气,没什么缘份了。这时再用大量功德求善缘(用做善事+放生),那么大家等于没有了历史债务,翻开了全新的一页,有的只是新结的善缘,婚姻能不美满吗?

#侵犯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吗?#【侵犯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有效吗?| 海辉投资】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公司因为经营需要和资本运作需要进行股权转让是很常见的,《公司法》第七十一条以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十七条、十八条、第十九条都对优先购买权进行了规定,也规定了优先购买权的行使程序。但是在实务中,有的股权转让时间很紧急,有的转让方与其他股东产生矛盾,不想将股权转让事宜告知其他股东。
所以,很多时候会背着其他股东与公司股东序列外的第三人签订股权转让协议,还有一些会设置一些很高的条件转让很小一部分股权,让原来的股东对股权转让条件望而却步,然后其他股东进来后再以很低的价格进行内部转让,甚至还有一股数卖的情形,所以说,股权转让的优先购买权问题非常复杂,值得进行探讨。
一、 侵犯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的合同效力
侵犯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效力问题存在比较大的争议,有有效说、无效说、效力待定说以及可撤销说等不同的观点。此前的裁判观点并不统一,其中无效说认定的理由主要有《公司法》第七十一条的规定是效力性强制性规定,所以侵犯优先购买权的转让行为无效。可撤销说认为,股东向第三人转让股权,由于公司的其他股东是否行使优先购买权,行使优先购买权的能力属于待定状态,赋予公司其他股东撤销权就能有效的保障优先购买权,还有的认为是效力待定说,就是股权转让经其他股东追认的话,可以认定为有效。这些学说也各自有一些判例支撑,但是通说以及大多数案例还是采用有效说的观点。
《全国法院民商事审判工作会议纪要》第9条逐步将审判观点进行了一定程度上的统一,九民纪要认为,既要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也要保护股东以外的股权受让人的合法权益。所以九民纪要认为股权转让合同如无其他影响合同效力的事由,应当认定为有效。
对于有效说的相关案例也是有很多的,例如一审案号:(2019)川1526民初138号;二审案号:(2019)川15民终1525号,就是马某与第三人梁某武签订了股权转让协议,转让方也应当保证股权没有质押等,梁某武也支付了股权转让款,但此后转让方马某将股权质押给其他公司,而公司的其他股东黄某去世,其继承人未出具马某同意转让的承诺书,而且梁某武曾要求马某办理股权变更登记,但马某一直没有办理,最后法院判决解除合同,马某向梁某武返还股权转让款。

所以说,从九民会议纪要开始,关于侵犯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合同的效力问题逐步采用有效说,但这个侵犯行为的角度应该还是要考虑的,这个有效应该是指转让方未采用有效通知的程序通知其他股东,或者没有让其他股东签订放弃优先购买权的承诺的情况下。但实践中还有另外一种情形,由于优先购买权是同等条件,有些转让方为了规避优先购买权,与受让方串通先以一个很高的价格转让少部分股权,等到受让方进入股东序列后再通过内部转让的方式转让其他股权,这种签订的股权转让合同就有恶意串通的嫌疑,就可能产生无效的法律后果。(2015)苏商再提00068号就认为吴某民和吴某磊在7个月时间内以极其悬殊的价格前后两次转让股权,两份转让协议属于恶意串通损害第三人利益无效。还有的操作方法是公司外部第三人通过直接收购目标公司股东的母公司的100%股权间接取得目标公司股权的交易模式,这样导致原股东无法行使优先购买权,这种也属于对原股东优先购买权的剥夺,也是无效的,例如上海外滩地王案就是属于这种交易结构。海之门公司有三个股东,分别为复星公司、证大五道口公司和绿城公司,后来由于证大五道口公司和绿城公司想出售股权,就想了一个办法,由证大的母公司证大置业公司以及绿城的母公司嘉和公司将持有的证大五道口公司和绿城公司的100%的股权转让给长昇公司。这样绕过了复星公司,规避了优先购买权,看似很完美的操作,也被上海一中院认定无效。
尽管九民纪要的侵犯有限购买权的效力通说为有效说,因为实际上操作中侵犯优先购买权的情况非常复杂,所以还是要根据其具体行为进行判断,看是否存在恶意串通的行为才能认定合同的效力。
二、侵犯优先购买权的股权转让行为的各方的救济途径
对于优先购买权的侵犯,对于公司的其他股东以及受让方的利益都会产生潜在的损失和影响,所以各方如何行使救济权利也是值得关注的。需要区分具体情形具体分析。对于其他股东,如果其希望保持公司经营的稳定性,自己也有购买能力的,那么还是应当优先采用行使优先购买权的手段,如果转让方和第三方还在洽谈阶段,那么公司其他股东可以通知转让方告知股权转让的条件等交易内容,并要求按照同等条件转让。如果已签订了合同但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那么就要通过起诉的方式要求行使优先购买权,以同等条件购买股权。如果已办理了工商变更登记,也并不是不能通过起诉行使优先购买权,只要将公司列为共同被告,在诉请中可以要求公司撤销变更登记手续。如果公司拒不配合的,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法院向工商部门开具协助执行通知书后,工商部门协助办理工商撤销登记。
如果说转让方行使后悔权,在其他股东主张优先购买权后转让方反悔不转让了,那么《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若干问题的规定》(四)第二十条规定了其他股东可以主张转让股东赔偿合理损失。还有的由于行使优先购买权已过了除斥期间,例如知道同等条件下30日未行使,或者工商变更登记一年后仍未行使,那就属于过了除斥期间,如果说不是非自身原因导致无法行使有限购买权的,还是可以主张转让方赔偿损失的。这样的诉讼类似于侵权之诉,需要证明转让股东存在侵权行为、转让股东有过错,其他股东遭受损失以及损失的组成和明细以及因果关系。
对于第三方的受让方来说,采用的救济途径是比较简单的,因为目前的通说支持保护其他股东的优先购买权,所以在其他股东行使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时,受让方是无法继续受让股权的,如果说合同有效的,只能通过追究转让方的违约责任,如果说合同无效的,只能主张转让方恢复原状,返还价款。不过如果办理了变更登记后其他股东过了除斥期间再提出诉求,那么也可以不理会其他股东的请求,可以在诉讼中辩称其他股东已过了除斥期间,让其他股东找转让方去救济。
对于侵犯股东优先购买权的行为是屡见不鲜的,在商事交易中,都是上亿的玩家,优先购买权也是必争之权,本文属于抛砖引玉,对于合同效力问题和救济途径问题还要在实务中进一步总结提升。

#微博问道# 道教之中有一句非常知名的话曰:“我命在我不在天”。

这是道教的重要教义之一,也是道教徒向死亡宣战的口号,意为个人的生命同天地一样,都是由自然之气所化生,人如果凭借智慧通过造化之理,盗取阴阳之机,修道守气,返本归根,就可以与道同在,寿比天长。

然而你可知道,“我命在我不在天”这句话竟然有四个出处,分别为:

1、悟真紫阳真人张伯端《悟真·绝句六十四首》:“药逢气类方成象,道在虚无合自然,一粒灵丹吞入腹,始知我命不由天。”

注曰:此药为甘露,为先天真一之炁,为母炁。后天己身之炁为子炁,母子相见,为同类之物,自会凝结,如钟乳之状。采药之要,在于候自己活子时之炁动,此炁动为自然之动,非有意使其动。丹经曰:“勿忘勿助。”“勿忘”乃指不要忘记此机,此机至而不知,是因为昏沉散乱。“勿助”指不要发淫思,有意助之,使外阳举。必须于无思无虑之混沌虚无中,活子时至,才为采药之机。学士采之炼之,自然能得此先天阳炁,将纯阴之体换为纯阳之体,自知丹之可成,我命在我不在天。

2、晋代道教理论家葛洪《抱朴子·内篇》。葛洪一度做过晋朝的中高级官员,但他最大的兴趣是炼丹。他炼丹的目的就是为了成仙,在葛洪看来,神仙是一定存在的,但人类的寿命则是掌握在自己手中。《抱朴子·内篇》卷十六《黄白》写道“龟甲文曰:我命在我不在天,还丹成金亿万年。”

3、道书《真气还元铭》曾对这一宣言作了如下阐释:“言人性命生死,由人自己。人若能知自然之道,运动元和之气,外吞二景,内服五芽,动制百灵,静安五脏,则寒温饥渴不能侵,五兵白刃不能近。死生在手,变化由心,地不能埋,天不能煞。此之为我命在我也,不在于天。”

4、《西升经》中《我命章》说:“我命在我,不属天地。我不视不听不知,神不出身,与道同久。吾与天地分一气而治,自守根本也。”北周道士韦处玄注解说:“天地与我俱禀自然一气之所性,各是一物耳,焉能生我命乎?我但去心知,绝耳目,各守根本之一气,则与道同久矣。”

由此可见,尽管《抱朴子·黄白篇》和《西升经》所提出的达到“与道同久”的方式不同,但都指出我命在我、不在天地,强调通过自身的努力,可以延年益寿、长生不老。

道教认为性命由己、生命操之在我的一个主要理念,就是人可以通过自身主观努力,能不断提高个体生命的质量,这是一种积极进取的生命自主观。以上四种解读从不同方面点出了这一主题,也足见道教思想之于普通百姓的重大意义。#微博问道# #道教# #学道入门#


发布     👍 0 举报 写留言 🖊   
✋热门推荐
  • :1.《梦华录》对陈晓有加成的,他让大家感觉平平淡淡,是因为他不喜欢炒作,但实际上他手里有好几个项目,连着两三部戏约。❶❷❸❹❺补浩看这里➡️()不会[赞啊]看
  • #情感##青春恋一夏#女孩子应该明白的20件小事,共勉~1.三餐按时吃,早餐一定要吃;少吃甜食,吃多容易长痘和老化。4.喜欢就买,不行就分,多喝点水,重启试试5
  • 涭可傲娇了 吧啦吧啦的 和工拌嘴的时候好逗哈哈哈哈,但其实很软~《不 破 不 立》by 一 大 杯 橙 汁 啊▪️先婚后爱 / 年上 / 暗恋成真 / 甜甜甜
  • ” 孙女士说,新角色公司虽然被注销了,但之前的经纪人还在领秀时代上班,而且这五次拍摄的薪资也是领秀时代发放的。如果条件允许,爸爸妈妈可以带孩子到自己工作环境中实
  •   案例四:鄂尔多斯市伊金霍洛旗市场监管局查处伊金霍洛旗某加油站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车用柴油案  2021年7月13日,鄂尔多斯市伊金
  • 黑洞 • 引力场,倚天珠宝空间设计 | 禾公社 HOGOSO 以“黑洞 · 引力场”作为创意灵感,衍生出倚天的终端设计。时尚于科技间流动逾越藩篱,灵感在此新生
  • 我也发现了这个行业的一个技术秘密:为了能使''箍''箍紧桶体,木桶必须一头大一头小,或中间大两头小,完全正圆柱体的木桶,是很难上箍的,因为上箍后必须要把箍往桶身
  • 8年助售价值1万亿的农产品,创造了12万个创业机会,带动直接就业机会34万余个……阿里在改变中前进,依托技术做实事。张勇在文中提到,成立23年来,阿里巴巴一直利
  • 杜大娘不可能黔驴技穷,也不可能是她的真心话,她是哪吒风云的女强人,怎会在真相未来临之际就丢盔弃甲?杜新枝发文从去年的9月24日至现在,据网友统计一共发了28篇大
  • 一个人宅家也能吃!一个人宅家也能吃!
  • #企业培训##企业管理##企业内训##meeriad##觅得企业培训# 赋能员工做好职业规划——发展创新发挥员工的“创造性”这一点,在确定职业生涯目标时就应得到
  • [虎爪比心][心][爱你][心]每天下班回来看到孩子们的笑容真的很治愈~最近这两兄弟经常因为一些鸡毛蒜皮的小事而起争执,这晚上我已经做了N次裁判了~不过好笑的是
  • 您的这句话是否可以这样理解:我之前设置的卖点,应该不断地总结和调整,甚 至说每一次想卖出的时候,可以反过来假设当成买点来思考一下,如果认为在这 个地方买似乎也说
  • 它家价格应该是永安路麻辣烫最便宜的了,所有牛杂串都是一元一串,推荐爽口牛白腩和牛肺,竹笋好大的一份,可惜和它家的酱料不是很搭。#在福州吃猪饲料# .#福州美食[
  • 方便吃瓜,附上主页:脆皮王茗可 八月乙女 Lo娘嘀咕嘀咕 投稿人第一次在现实中见到Lolita大概是十二三岁时,在我家(浙北乡镇)附近的一个菜场边。——————
  • #鞠婧祎##鞠婧祎浴室版本玫瑰少年库存# 无论你搜的是鞠婧祎 jjy 还是四千年 sqn 4000年 你找的都是18年爱奇艺年榜播放量top2芸汐传女主韩芸汐
  • 3-4个月狸花妹妹,喜欢黏人,看见别的猫会发出要打架的那种声音,但不是真的打架,然后一边躲起来。虽然比妈妈预期的轻一点矮一点,但是医生阿姨说都是中上水平,那妈妈
  • 最近又开始紧张了 O罩囤起来家离学校常备一点 准没错的,大号超级飞侠变形玩具任选五件 拍下28.9元98 速度!大号超级飞侠变形玩具任选五件 拍下28.9元98
  • 这个消息的确很突然,因为就在一个多月前,赵英俊为易烊千玺主演的电影《送你一朵小红花》创作演唱的OST还是热门单曲,然而他写下的那句“多么苦难的日子里,你都已战胜
  • #刘涛712生日快乐# 第3⃣年[赢牛奶][抱一抱][彩虹屁]宝 生日快乐 好爱你啊[抱一抱] 爱你的活力满满 乐观向上 温暖亲和 自信大方...(还有好多好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