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9岁老人取快递途中猝死,家属称应“送货上楼”!快递公司回应:员工操作符合公司流程
据新京报“紧急呼叫”微博,近日,重庆一位79岁老人取完快递搬上楼途中猝死。死者家属称,快递重22斤,配送方式为送货上楼。据快递公司提供的通话录音,通话中未表明要将快递送上楼。12月3日,快递公司回应称,快递员与客户电话沟通时,客户明确表明主动下楼取货,快递员的操作符合公司流程,公司已派人与家属沟通对接。
另据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法律学者)柳宇霆对此发表评论文章称,看似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事实真相只有一个。拨开缠绕的云雾,这起纠纷的焦点,其实是合同条款是否如实履行的问题。快递面单显示配送方式为送货上楼,那么快递员就有履行合同的义务,按照约定将有关货物送到老人居住的楼层。当然,如果当事人主动免除对方这项义务,非要自行下楼取货,快递公司也就无须再承担未履约的法律责任。
回看有关报道,双方都提供了音、视频等证据,快递公司所称的“客户明确表明主动下楼取货”,虽是事实,但只是“部分事实”。不能忽视的是,先有快递员和老人在电话中确认地址,通话中并未表明要将快递送上楼,才有了之后的老人自行下楼取货。
有时候,该说的话说全了,是一种意思;该说的话说一半,又是一种意思;该说的话不说,更是一种意思。快递员在与客户的事前通话中,仅表明了自己所在方位,但对于是否送货上楼,却未继续说出,只要有一般社会常识的人,恐怕都不难听出言外之意。
还有一个问题是,如果事前家人没有明确告知老人快递为送货上楼,老人电话里表示自己下楼取货,也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的回应。不管怎么说,快递员都存在未提醒告知送货上楼的失职。
另外,从报道中的一些细节看,涉事快递员的做法也存有瑕疵。在电话通知对方取货时,他已察觉对方听力不佳,纵然不知对方真实年龄,等见面之后,判断一个高龄老人的身体状况,并非难事。需要送货上楼的货物有22斤,对于79岁的老人,需要硬搬上没有电梯的6楼之高,其艰难程度可想而知。但令人遗憾的是,快递员也没有搭手,任由老人搬搬停停,喘喘歇歇,吃力地承担本应由自己履行的合同义务。
不可否认,快递员这行风里来雨里去很辛苦,需要给予体恤,但辛苦归辛苦,合同履行却不能含糊。明确为送货上楼,就不能模棱两可,减少自己的麻烦。回到这起沸沸扬扬的纠纷,既然快递公司方面未能按合同要求履约,根据民法典合同编规定,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为长远计,快递公司还需要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快递员与客户的沟通用语,特别在涉及送货上楼等义务时,不允许闪烁其词,逃避应尽责任。与此同时,也有必要加强员工职业道德的引导培塑。一家公司的所属员工,如果眼里只有货物、金钱,没有社会公德、美德,那么公司的发展也注定行之不远。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综合新京报、红星新闻
据新京报“紧急呼叫”微博,近日,重庆一位79岁老人取完快递搬上楼途中猝死。死者家属称,快递重22斤,配送方式为送货上楼。据快递公司提供的通话录音,通话中未表明要将快递送上楼。12月3日,快递公司回应称,快递员与客户电话沟通时,客户明确表明主动下楼取货,快递员的操作符合公司流程,公司已派人与家属沟通对接。
另据红星新闻,特约评论员(法律学者)柳宇霆对此发表评论文章称,看似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但事实真相只有一个。拨开缠绕的云雾,这起纠纷的焦点,其实是合同条款是否如实履行的问题。快递面单显示配送方式为送货上楼,那么快递员就有履行合同的义务,按照约定将有关货物送到老人居住的楼层。当然,如果当事人主动免除对方这项义务,非要自行下楼取货,快递公司也就无须再承担未履约的法律责任。
回看有关报道,双方都提供了音、视频等证据,快递公司所称的“客户明确表明主动下楼取货”,虽是事实,但只是“部分事实”。不能忽视的是,先有快递员和老人在电话中确认地址,通话中并未表明要将快递送上楼,才有了之后的老人自行下楼取货。
有时候,该说的话说全了,是一种意思;该说的话说一半,又是一种意思;该说的话不说,更是一种意思。快递员在与客户的事前通话中,仅表明了自己所在方位,但对于是否送货上楼,却未继续说出,只要有一般社会常识的人,恐怕都不难听出言外之意。
还有一个问题是,如果事前家人没有明确告知老人快递为送货上楼,老人电话里表示自己下楼取货,也是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作出的回应。不管怎么说,快递员都存在未提醒告知送货上楼的失职。
另外,从报道中的一些细节看,涉事快递员的做法也存有瑕疵。在电话通知对方取货时,他已察觉对方听力不佳,纵然不知对方真实年龄,等见面之后,判断一个高龄老人的身体状况,并非难事。需要送货上楼的货物有22斤,对于79岁的老人,需要硬搬上没有电梯的6楼之高,其艰难程度可想而知。但令人遗憾的是,快递员也没有搭手,任由老人搬搬停停,喘喘歇歇,吃力地承担本应由自己履行的合同义务。
不可否认,快递员这行风里来雨里去很辛苦,需要给予体恤,但辛苦归辛苦,合同履行却不能含糊。明确为送货上楼,就不能模棱两可,减少自己的麻烦。回到这起沸沸扬扬的纠纷,既然快递公司方面未能按合同要求履约,根据民法典合同编规定,就应当承担违约责任,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为长远计,快递公司还需要规范工作流程,明确快递员与客户的沟通用语,特别在涉及送货上楼等义务时,不允许闪烁其词,逃避应尽责任。与此同时,也有必要加强员工职业道德的引导培塑。一家公司的所属员工,如果眼里只有货物、金钱,没有社会公德、美德,那么公司的发展也注定行之不远。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综合新京报、红星新闻
【推送未成年人性暗示视频,小红书回应】12月5日,#小红书被曝未成年人性暗示#,记者查询发现该平台存在泄露未成年人隐私、留言审核不严的乱象。在其用户协议中特别指出“重视青少年儿童的个人信息保护”,但在其《儿童青少年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协议中却注明,“监护人在使用社区、晒单及其他信息发布功能时,如主动向我们提供儿童青少年的个人信息,即表示已经同意我们收集和按照本政策的内容使用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有法律学者表示,如此的用户协议意味着,平台对短视频中出现未成年人的内容默认为有监护人监护,一经发布则意味着监护人同意。如此的做法,平台涉嫌将责任推卸给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造成了目前内容审核出现的问题。
对此,“小红书”平台工作人员则表示,视频推荐是根据注册时个人选择的兴趣喜好进行的,如果没有选择,则会随机推荐。该工作人员称,是由于短视频数量多,造成了审核的漏洞。同时也对媒体报道提及审核漏放情况致歉,并透露平台将于近期启动新一轮未成年治理专项。(央视网)
对此,“小红书”平台工作人员则表示,视频推荐是根据注册时个人选择的兴趣喜好进行的,如果没有选择,则会随机推荐。该工作人员称,是由于短视频数量多,造成了审核的漏洞。同时也对媒体报道提及审核漏放情况致歉,并透露平台将于近期启动新一轮未成年治理专项。(央视网)
【#小红书被曝存未成年人性暗示#】今年9月,成都的小学生家长蒋先生在“小红书”App上搜索亲子乐园时发现,这个App不时给自己推送含有大量未成年人生活的短视频,起初蒋先生以为是平台推荐了一些青少年用户的体验,但越来越多明显泄露未成年人身体隐私的视频被推送过来,让蒋先生感到担忧。记者发现在含有未成年人的短视频中,还有大量的用户留言、弹幕,有的留言带有强烈的性暗示。
“小红书”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短视频数量多,造成了审核的漏洞。而记者发现,在“小红书”App的用户协议中特别指出“重视青少年儿童的个人信息保护”,但在其《儿童青少年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协议中却注明,“监护人在使用社区、晒单及其他信息发布功能时,如主动向我们提供儿童青少年的个人信息,即表示已经同意我们收集和按照本政策的内容使用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有法律学者表示,如此的用户协议意味着,平台对短视频中出现未成年人的内容默认为有监护人监护,一经发布则意味着监护人同意。
而记者在对“小红书”平台的工作人员进一步采访中得到回复却是“短视频平台面向未成年人开放注册,并不需要实名注册”。“小红书”App工作人员:我们现在平台注册对未成年人没有要求。目前因为没有实名认证的要求,所以基本上有手机号、QQ、微信这些都是可以注册的。
一边是未成年人自己可以注册使用拍摄并发布短视频,另一边在用户协议中却又说明,视频默认是在监护人监护下发布。法律学者指出,如此的做法,平台涉嫌将责任推卸给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造成了目前内容审核出现的问题。(央视新闻客户端)
“小红书”工作人员表示由于短视频数量多,造成了审核的漏洞。而记者发现,在“小红书”App的用户协议中特别指出“重视青少年儿童的个人信息保护”,但在其《儿童青少年个人信息保护规则》协议中却注明,“监护人在使用社区、晒单及其他信息发布功能时,如主动向我们提供儿童青少年的个人信息,即表示已经同意我们收集和按照本政策的内容使用未成年人的个人信息。”有法律学者表示,如此的用户协议意味着,平台对短视频中出现未成年人的内容默认为有监护人监护,一经发布则意味着监护人同意。
而记者在对“小红书”平台的工作人员进一步采访中得到回复却是“短视频平台面向未成年人开放注册,并不需要实名注册”。“小红书”App工作人员:我们现在平台注册对未成年人没有要求。目前因为没有实名认证的要求,所以基本上有手机号、QQ、微信这些都是可以注册的。
一边是未成年人自己可以注册使用拍摄并发布短视频,另一边在用户协议中却又说明,视频默认是在监护人监护下发布。法律学者指出,如此的做法,平台涉嫌将责任推卸给未成年人的监护人,也造成了目前内容审核出现的问题。(央视新闻客户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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