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 | “关爱残障人士,保障平等就业”——首场手语“直播带岗”招聘活动将启动】https://t.cn/A6xCqVkB 中国北方人才市场中天人力中心、天津市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就业服务中心共同承办,于今年国际残疾人日即2021年12月3日(周五)14:30-15:30举办天津市首场手语直播带岗招聘活动,首次采取“直播带岗”形式,在冬日为残障人士送上一场有温度的招聘活动,为残疾人就业搭建新通道。
【#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即将到来 提高交通安全意识 保证出行安全】“122全国交通安全日”即将到来,由天津市滨海新区总工会、天津交通广播主办,天津滨海高新区总工会承办的“滨海新区总工会新就业形态会员122全国交通安全日主题参与活动”今天(11.30)下午在天津滨海高新区党群服务中心举办。活动现场,天津交通广播主持人陈歌与天津市公安交通管理局警官们,就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以及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向驾驶员代表进行宣讲,号召广大驾驶员共同营造良好的交通出行环境。(记者郑毅)
【天津生育假延长至158天!育儿假也来了!】
#天津# #关注#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产假)的基础上,增加生育假(产假)六十日,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也就是说,加上国家规定的98天正常产假,女方最多可享受到158天的生育假期。
11月29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产假)的基础上,增加生育假(产假)六十日,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也就是说,加上国家规定的98天正常产假,女方最多可享受到158天的生育假期。
本次《条例》特别增加育儿假的有关条款,明确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日的育儿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可享受婚假十日。
此外,《条例》还新增部分条款进一步完善、支持生育政策。比如,明确采取财政、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市和区人民政府通过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策措施,为社会力量提供支持。同时支持幼儿园招收2至3岁的幼儿,支持用人单位单独或者联合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等。
#天津# #关注#
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产假)的基础上,增加生育假(产假)六十日,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也就是说,加上国家规定的98天正常产假,女方最多可享受到158天的生育假期。
11月29日,天津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修改《天津市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条例》明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生育子女的夫妻,女方在享受国家规定的生育假(产假)的基础上,增加生育假(产假)六十日,男方享受十五日的陪产假。也就是说,加上国家规定的98天正常产假,女方最多可享受到158天的生育假期。
本次《条例》特别增加育儿假的有关条款,明确在子女三周岁以下期间,用人单位每年给予夫妻双方各十日的育儿假。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公民,可享受婚假十日。
此外,《条例》还新增部分条款进一步完善、支持生育政策。比如,明确采取财政、保险、教育、住房、就业等支持措施,减轻家庭生育、养育、教育负担。妇女怀孕、生育和哺乳期间,按照国家和天津市有关规定享受特殊劳动保护,并可以获得帮助和补偿。为因生育影响就业的妇女提供就业服务,保障妇女就业合法权益。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托育机构,市和区人民政府通过采取提供场地、减免租金等政策措施,为社会力量提供支持。同时支持幼儿园招收2至3岁的幼儿,支持用人单位单独或者联合在工作场所为职工提供福利性托育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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