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例696---叶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例,党员,犯罪金额193万,法院判处有期徒刑2年(2021)冀0431刑初29号】
公诉机关河北省鸡泽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叶某某,男,1964年,中共党员,2017年6月9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鸡泽县公安局批拘在逃,2019年10月9日主动到鸡泽县公安局投案,当日被取保候审。因违反取保候审规定,2020年9月22日被鸡泽县公安局批拘在逃。2020年10月8日主动到鸡泽县公安局投案,当日被刑事拘留,2020年10月2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鸡泽县看守所。
经审理查明,1、2011年底至案发,被告人叶某某吸收鸡泽县旧城营村75名群众共计人民币1932075.40元和自己家的20000元共计1952075.40元,分别存到鸡泽县润禾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已判)人民币988841.40元、河北省讯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938234元、河北省华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25000元,被告人叶某某获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合作社不能兑付后,被告人叶某某自己垫付群众10500元,截止目前尚有1921575.40元不能偿还群众。
2013年4月份至案发,被告人叶某某吸收鸡泽县旧城营村38名群众530200元和自己的35741.36元共计565941.36元,存到邯郸市鸡泽县皇鑫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被告人叶某某从合作社获取一定比例的好处费。合作社不能兑付后,被告人叶某某自己垫付群众70000元,截止目前尚有460200元不能偿还群众。
被告人叶某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质证、确认的1、办案说明、到案经过、不动产查询结果单、机动车查询结果单银行卡查询、合作社存款凭证、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证明、情况说明、在逃人员登记/撤销表、无违法犯罪证明等书证;2、证人证言;3、被告人供述与辩解;4、同案犯供述与辩解;5、刑事判决书、认罪认罚具结书等证据。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叶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中作为鸡泽县润禾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吸收公众存款1932075.40元;其个人吸收公众存款530200元;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被告人叶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系自首;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退赔部分集资参与人损失,愿意接受处罚,应依法减轻处罚。
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叶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https://t.cn/RDUmpFL
公诉机关河北省鸡泽县人民检察院。
被告人叶某某,男,1964年,中共党员,2017年6月9日因涉嫌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被鸡泽县公安局批拘在逃,2019年10月9日主动到鸡泽县公安局投案,当日被取保候审。因违反取保候审规定,2020年9月22日被鸡泽县公安局批拘在逃。2020年10月8日主动到鸡泽县公安局投案,当日被刑事拘留,2020年10月21日被逮捕。现羁押于鸡泽县看守所。
经审理查明,1、2011年底至案发,被告人叶某某吸收鸡泽县旧城营村75名群众共计人民币1932075.40元和自己家的20000元共计1952075.40元,分别存到鸡泽县润禾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已判)人民币988841.40元、河北省讯普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938234元、河北省华拓农业科技有限公司人民币25000元,被告人叶某某获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合作社不能兑付后,被告人叶某某自己垫付群众10500元,截止目前尚有1921575.40元不能偿还群众。
2013年4月份至案发,被告人叶某某吸收鸡泽县旧城营村38名群众530200元和自己的35741.36元共计565941.36元,存到邯郸市鸡泽县皇鑫蔬菜种植农民专业合作社,被告人叶某某从合作社获取一定比例的好处费。合作社不能兑付后,被告人叶某某自己垫付群众70000元,截止目前尚有460200元不能偿还群众。
被告人叶某某到案后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
上述事实有经庭审质证、确认的1、办案说明、到案经过、不动产查询结果单、机动车查询结果单银行卡查询、合作社存款凭证、内资企业登记基本情况表、证明、情况说明、在逃人员登记/撤销表、无违法犯罪证明等书证;2、证人证言;3、被告人供述与辩解;4、同案犯供述与辩解;5、刑事判决书、认罪认罚具结书等证据。等证据证实,足以认定。
本院认为,被告人叶某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其中作为鸡泽县润禾农作物种植专业合作社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吸收公众存款1932075.40元;其个人吸收公众存款530200元;扰乱金融秩序,其行为已构成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公诉机关指控罪名成立,本院予以支持。
被告人叶某某主动投案并如实供述,系自首;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作用,系从犯;且退赔部分集资参与人损失,愿意接受处罚,应依法减轻处罚。
公诉机关的量刑建议适当,本院予以采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一百七十六条第一款、第二款,第二十七条、第五十二条、第五十三条、第六十四条、第六十七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零一条之规定,判决如下:
一、被告人叶某某犯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四万元; https://t.cn/RDUmpFL
#邯郸爆料# 【邯郸邱县、鸡泽县列入土地承包期延长全国试点】日前,记者从邯郸市农业农村局了解到,邱县和鸡泽县被列为全国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地区,全省仅此2个。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下发的《关于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地区工作方案的批复》,全国有20个县(市、区)成为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先行试点,其中包括我省的邱县和鸡泽县。
按照要求,试点地区要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精神作为开展试点的基本遵循。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试点地区严格按照中央政策和批复的试点工作方案,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具体实施办法。试点地区要指导试点村(组)按照中央政策要求制定具体延包方案并批准实施。
根据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农业农村部下发的《关于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试点地区工作方案的批复》,全国有20个县(市、区)成为开展第二轮土地承包到期后再延长30年的先行试点,其中包括我省的邱县和鸡泽县。
按照要求,试点地区要把《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保持土地承包关系稳定并长久不变的意见》精神作为开展试点的基本遵循。省级农业农村部门要督促试点地区严格按照中央政策和批复的试点工作方案,研究制定相关配套政策和具体实施办法。试点地区要指导试点村(组)按照中央政策要求制定具体延包方案并批准实施。
#新邯郸# #邯郸新闻网# 【人事动态!邯郸鸡泽县政府主要领导调整】5月15日,鸡泽县领导干部大会在诗经源培训中心会议室召开。宣布省委、市委关于鸡泽县政府主要领导调整的决定:李东健同志任中共鸡泽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提名为鸡泽县县长候选人;马洪广同志不再担任鸡泽县县长职务,免去马洪广同志的中共鸡泽县委副书记、常委、委员职务。邯郸市委组织部副部长王牛昌作重要讲话,县委书记石磊主持会议。
来源:精彩鸡泽微信公众号
来源:精彩鸡泽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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