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据国家发改委11月22日消息,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近日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办法明确,电网企业(含关联企业)所属售电公司(含全资、控股或参股)应当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且独立运营,确保售电业务从人员、财务、办公地点、信息等方面与其他业务隔离,不得通过电力交易机构、电力调度机构、电网企业获得售电竞争方面的合同商务信息以及超过其他售电公司的优势权利。
#以案普法#【刚入职还没签劳动合同就受伤,算工伤吗?法院判了!】男子入职还未签订劳动合同,工作仅数小时就受伤。公司方不承认其为单位员工,那么损失该由谁来承担?近日,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审理了这起劳动争议纠纷案件。最终经过调解,公司方赔偿男子17.8万元。
【案情回顾】
彭某原是一家包装厂的工人,因厂里的报酬不高,他决定另谋出路。
2020年10月1日,彭某到某塑料公司面试造粒、送丝工作,公司要求他第二天就开始上班。
10月2日,因原包装厂临时找不到替代的工人,不同意彭某辞职,彭某遂找亲戚在塑料公司帮他代班一天。
10月3日,彭某顺利辞职后到塑料公司工作,但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没想到的是,彭某在工作了数小时后不慎受伤,公司管理人员赶紧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并垫付医药费4.3万元。
后双方对赔偿及劳动关系产生争议,彭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确认彭某与塑料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塑料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法院判决】
庭审中某塑料公司称,代班的亲戚才是公司招聘的员工,彭某只是帮亲戚找工作而已,10月3日上班也是帮亲戚代班的。据此,某塑料公司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成为本案的争议焦点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塑料造粒工作需要造粒工人具备一定的技术,该工作也有着一定的危险性,塑料公司在招聘造粒工人时理应保持谨慎,其主张彭某未为其工作,但却对其认可招聘的员工(即彭某的亲戚)的具体信息不知情,又对彭某在2020年10月3日自行开机造粒未尽监督、管理职责,有悖常理。彭某接受塑料公司管理,其在造粒工作中产生的劳动成果由公司享有,可以证实原告与被告之间具备劳动关系成立要件。
据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塑料公司的诉讼请求,确认彭某与塑料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考虑到后续赔偿问题尚未得到解决,为实现案结事了,该案判决后,法官引导双方进行调解,塑料公司同意赔偿彭某17.8万元。
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塑料公司已赔付。
【法官说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企业规避法律风险,也有利于保障职工的权益。用人单位若未给员工投保工伤保险,则员工在工伤事故中产生的医疗费用、护理费、误工费、死亡/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等项目均需由用人单位承担,因此,为避免发生争议,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员工投保工伤保险。(来源:人民法院报、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案情回顾】
彭某原是一家包装厂的工人,因厂里的报酬不高,他决定另谋出路。
2020年10月1日,彭某到某塑料公司面试造粒、送丝工作,公司要求他第二天就开始上班。
10月2日,因原包装厂临时找不到替代的工人,不同意彭某辞职,彭某遂找亲戚在塑料公司帮他代班一天。
10月3日,彭某顺利辞职后到塑料公司工作,但双方并未签订劳动合同。没想到的是,彭某在工作了数小时后不慎受伤,公司管理人员赶紧将其送往医院治疗,并垫付医药费4.3万元。
后双方对赔偿及劳动关系产生争议,彭某向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仲裁委裁决确认彭某与塑料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塑料公司不服,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确认双方之间不存在劳动关系。
【法院判决】
庭审中某塑料公司称,代班的亲戚才是公司招聘的员工,彭某只是帮亲戚找工作而已,10月3日上班也是帮亲戚代班的。据此,某塑料公司否认双方存在劳动关系。
双方是否存在劳动关系
成为本案的争议焦点
法院经审理认为,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即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塑料造粒工作需要造粒工人具备一定的技术,该工作也有着一定的危险性,塑料公司在招聘造粒工人时理应保持谨慎,其主张彭某未为其工作,但却对其认可招聘的员工(即彭某的亲戚)的具体信息不知情,又对彭某在2020年10月3日自行开机造粒未尽监督、管理职责,有悖常理。彭某接受塑料公司管理,其在造粒工作中产生的劳动成果由公司享有,可以证实原告与被告之间具备劳动关系成立要件。
据此,法院判决驳回原告塑料公司的诉讼请求,确认彭某与塑料公司之间存在劳动关系。
考虑到后续赔偿问题尚未得到解决,为实现案结事了,该案判决后,法官引导双方进行调解,塑料公司同意赔偿彭某17.8万元。
目前,该案判决已生效,塑料公司已赔付。
【法官说法】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及时签订劳动合同,有利于企业规避法律风险,也有利于保障职工的权益。用人单位若未给员工投保工伤保险,则员工在工伤事故中产生的医疗费用、护理费、误工费、死亡/伤残赔偿金、丧葬费等项目均需由用人单位承担,因此,为避免发生争议,造成不必要的损失,用人单位应及时为员工投保工伤保险。(来源:人民法院报、浙江省平阳县人民法院)
【售电公司怎么管?办法来了!】国家发改委网站11月22日消息,国家发改委、国家能源局印发《售电公司管理办法》。
办法提出,售电公司参与批发和(或)零售市场交易前,应通过以下额度的最大值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交履约保函或者履约保险等履约保障凭证:1.过去12个月批发市场交易总电量,按标准不低于0.8分/千瓦时;2.过去2个月内参与批发、零售两个市场交易电量的大值,按标准不低于5分/千瓦时。现货市场地区,地方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适当提高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
办法提出,售电公司被强制退出,其所有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购售电合同优先通过自主协商的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自主协商期满,退出售电公司未与合同购售电各方就合同解除协商一致的,由地方主管部门征求合同购售电各方意愿,通过电力市场 交易平台以转让、拍卖等方式转给其他售电公司;经合同转让、拍卖等方式仍未完成处理的,已签订尚未履行的购售电合同终止履行,零售用户可以与其他售电公司签订新的零售合同,否则由保底售电公司代理该部分零售用户,并按照保底售电公司的相关条款与其签订零售合同,并处理好其他相关事宜。
办法提出,售电公司可自愿申请退出售电市场,应提前45个工作日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交退出申请,明确退出原因和计划的终止交易月。终止交易月之前(含当月),购售电合同由该售电公司继续履行,并处理好相关事宜。
办法提出,对于自愿退出的售电公司,电力交易机构将退出申请及相关材料通过电力交易平台、“信用中国”网站等政府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办理退出市场手续。
办法提出,在地方主管部门和能源监管机构协调下,自愿退出售电公司应在终止交易月之前通过自主协商的方式完成购售电合同处理;自愿退出售电公司未与购售电合同各方就合同解除协商一致的,须继续参与市场化交易,直至购售电合同履行完毕或合同各方同意终止履行。对继续履行购售电合同确实存在困难的,其批发合同及电力用户按照有关要求由保底售电公司承接。对购售电合同各方造成的损失由自愿退出售电公司承担。
办法提出,电力交易机构应及时将强制退出和自愿退出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售电公司从市场主体目录删除,向地方主管部门和能源监管机构备案,并通过电力交易平台、“信用中国”网站等政府指定网站向社会公布。拟退出售电公司退出前需结清市场化电费和交易手续费。电力交易机构注销售电公司的电力交易平台账号, 但保留其历史信息。
办法提出,考虑市场化电费差错退补有滞后性,电力交易机构在售电公司退出后保留其履约保函6个月,期满退还。履约保函在退出后6个月内失效的,或售电公司在退出后6个月内办理企业注销、需取回履约保函的,售电公司须与其股东、上级单位或其他有履行能力的第三方协商,由第三方出具连带责任担保并经过公证的承诺书,提交电力交易机构后退还其履约保函。
办法提出,保底售电公司每年确定一次,具体数量由地方主管部门确定。原则上所有售电公司均可申请成为保底售电公司,地方主管部门负责审批选取其中经营稳定、信用良好、资金储备充足、人员技术实力强的主体成为保底售电公司,并向市场主体公布。https://t.cn/A6xxJJiz
办法提出,售电公司参与批发和(或)零售市场交易前,应通过以下额度的最大值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交履约保函或者履约保险等履约保障凭证:1.过去12个月批发市场交易总电量,按标准不低于0.8分/千瓦时;2.过去2个月内参与批发、零售两个市场交易电量的大值,按标准不低于5分/千瓦时。现货市场地区,地方主管部门可以根据市场风险状况,适当提高标准,具体标准由各地自行确定。
办法提出,售电公司被强制退出,其所有已签订但尚未履行的购售电合同优先通过自主协商的方式,在10个工作日内完成处理;自主协商期满,退出售电公司未与合同购售电各方就合同解除协商一致的,由地方主管部门征求合同购售电各方意愿,通过电力市场 交易平台以转让、拍卖等方式转给其他售电公司;经合同转让、拍卖等方式仍未完成处理的,已签订尚未履行的购售电合同终止履行,零售用户可以与其他售电公司签订新的零售合同,否则由保底售电公司代理该部分零售用户,并按照保底售电公司的相关条款与其签订零售合同,并处理好其他相关事宜。
办法提出,售电公司可自愿申请退出售电市场,应提前45个工作日向电力交易机构提交退出申请,明确退出原因和计划的终止交易月。终止交易月之前(含当月),购售电合同由该售电公司继续履行,并处理好相关事宜。
办法提出,对于自愿退出的售电公司,电力交易机构将退出申请及相关材料通过电力交易平台、“信用中国”网站等政府指定网站向社会公示10个工作日。公示期满无异议的,方可办理退出市场手续。
办法提出,在地方主管部门和能源监管机构协调下,自愿退出售电公司应在终止交易月之前通过自主协商的方式完成购售电合同处理;自愿退出售电公司未与购售电合同各方就合同解除协商一致的,须继续参与市场化交易,直至购售电合同履行完毕或合同各方同意终止履行。对继续履行购售电合同确实存在困难的,其批发合同及电力用户按照有关要求由保底售电公司承接。对购售电合同各方造成的损失由自愿退出售电公司承担。
办法提出,电力交易机构应及时将强制退出和自愿退出且公示期满无异议的售电公司从市场主体目录删除,向地方主管部门和能源监管机构备案,并通过电力交易平台、“信用中国”网站等政府指定网站向社会公布。拟退出售电公司退出前需结清市场化电费和交易手续费。电力交易机构注销售电公司的电力交易平台账号, 但保留其历史信息。
办法提出,考虑市场化电费差错退补有滞后性,电力交易机构在售电公司退出后保留其履约保函6个月,期满退还。履约保函在退出后6个月内失效的,或售电公司在退出后6个月内办理企业注销、需取回履约保函的,售电公司须与其股东、上级单位或其他有履行能力的第三方协商,由第三方出具连带责任担保并经过公证的承诺书,提交电力交易机构后退还其履约保函。
办法提出,保底售电公司每年确定一次,具体数量由地方主管部门确定。原则上所有售电公司均可申请成为保底售电公司,地方主管部门负责审批选取其中经营稳定、信用良好、资金储备充足、人员技术实力强的主体成为保底售电公司,并向市场主体公布。https://t.cn/A6xxJJi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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