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方多闻天王(梵文:Vaiśravaṇa;藏名:Rnam-thos-kyi-bu / Jambhala):又名毗沙门,“多闻”意为颇精通佛法,以福、德闻于四方。住须弥山黄金埵,身为绿色,穿甲胄,左手卧银鼠,右持宝伞(或作宝幡),有两义:一:伞盖代表要保护自己的内心不受外面环境染污;二、用以遮蔽世间,避免魔神危害,以护持人民财富。又名施财天,是古印度的财神。他负责守护北俱芦洲,以夜叉与罗刹为多闻天王的部众,是‘二十诸天’中的第三天王。
东方持国天王(梵文:Dhṛtarāṣṭra;藏名:Yul-hkhor-bsrun):“持国”意为慈悲为怀,保护众生,护持国土,故名持国天王。住须弥山白银埵,身为白色,穿甲胄,手持琵琶或阮琴,有两义:一、弦乐器松紧要适中,太紧则易断,太松则声不响,表行中道之法;二、是主乐神,表明他要用音乐来使众生皈依佛教。他负责守护东胜神洲,以乾闼婆、紧那罗、富单那、毗舍阇等为持国天王的部众,是‘二十诸天’中的第四天王。
南方增长天王(梵文:Virūḍhaka;藏名:Hphags-skyes-po):“增长”意为能传令众生,增长善根,护持佛法,故名增长天王。住须弥山琉璃埵,身为青色,穿甲胄,手握宝剑,有两义:一、宝剑象征智慧,慧剑斩烦恼;二、为的是保护佛法,不受侵犯。他负责守护南赡部洲,以鸠盘茶、薜荔多等为增长天王的部众,是‘二十诸天’中的第五天王。
西方广目天王(梵文:Virūpākṣa;藏名:Mig-mi-bzan,Spyan-mi-bzan):“广目”意为能以净天眼随时观察世界,护持人民,故名广目天王。住须弥山水晶埵,身为红色,穿甲胄,手缠一条龙或是蛇,有两义:一、表世间多变之意,二、是龙神的首领。另一手上拿着宝珠,表内心不变之意。他负责守护西牛贺洲,以龙王等为广目天王的部众,是‘二十诸天’中的第六天王。
北方多闻天王(梵文:Vaiśravaṇa;藏名:Rnam-thos-kyi-bu / Jambhala):又名毗沙门,“多闻”意为颇精通佛法,以福、德闻于四方。住须弥山黄金埵,身为绿色,穿甲胄,左手卧银鼠,右持宝伞(或作宝幡),有两义:一:伞盖代表要保护自己的内心不受外面环境染污;二、用以遮蔽世间,避免魔神危害,以护持人民财富。又名施财天,是古印度的财神。他负责守护北俱芦洲,以夜叉与罗刹为多闻天王的部众,是‘二十诸天’中的第三天王。
南方增长天王(梵文:Virūḍhaka;藏名:Hphags-skyes-po):“增长”意为能传令众生,增长善根,护持佛法,故名增长天王。住须弥山琉璃埵,身为青色,穿甲胄,手握宝剑,有两义:一、宝剑象征智慧,慧剑斩烦恼;二、为的是保护佛法,不受侵犯。他负责守护南赡部洲,以鸠盘茶、薜荔多等为增长天王的部众,是‘二十诸天’中的第五天王。
西方广目天王(梵文:Virūpākṣa;藏名:Mig-mi-bzan,Spyan-mi-bzan):“广目”意为能以净天眼随时观察世界,护持人民,故名广目天王。住须弥山水晶埵,身为红色,穿甲胄,手缠一条龙或是蛇,有两义:一、表世间多变之意,二、是龙神的首领。另一手上拿着宝珠,表内心不变之意。他负责守护西牛贺洲,以龙王等为广目天王的部众,是‘二十诸天’中的第六天王。
北方多闻天王(梵文:Vaiśravaṇa;藏名:Rnam-thos-kyi-bu / Jambhala):又名毗沙门,“多闻”意为颇精通佛法,以福、德闻于四方。住须弥山黄金埵,身为绿色,穿甲胄,左手卧银鼠,右持宝伞(或作宝幡),有两义:一:伞盖代表要保护自己的内心不受外面环境染污;二、用以遮蔽世间,避免魔神危害,以护持人民财富。又名施财天,是古印度的财神。他负责守护北俱芦洲,以夜叉与罗刹为多闻天王的部众,是‘二十诸天’中的第三天王。
#中观缘起[超话]#[微风]#龙树空宗#
《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
印顺导师
2.『五分律』的二部,即第一分与第二分。比丘部分,从卷一到卷一0(大正二二‧一上──七七中)。有波罗夷pa^ra^jika^等别题,没有总题。比丘尼部分,总标「尼律」(1),从卷一一到一四(大正二二‧七七中──一0一上)。
3.『四分律』的二部,即第一分与第二分,都没有总题。比丘部分,从卷一到二一(大正二二 ‧五六八上──七一三下)。比丘尼部分,从卷二二到三0(大正二二‧七一四上──七七八中)。
4.『僧祇律』的二部,前后不相连续。比丘部分,没有总标,从卷一到二二(大正二二‧二二七上──四一二中),末作「波罗提木叉分别竟」(2)。比丘尼部分,总标「比丘尼毗尼」,从卷三六到四0(大正二二‧五一四上──五四八上),末作「比丘尼毘尼竟」(3)。「波罗提木叉分别」,与「比丘尼毗尼」,为这二部分的名称。
5.『十诵律』的二部,也是间隔而不相连续的。比丘部分(前三诵),没有总题,从卷一到卷二0(大正二三‧一上──一四七中)。比丘尼部分(第七诵),卷初总标「尼律」(4),与『五分律』、『僧祇律』相同,从卷四二到四七(大正二三‧三0二下──三四六上)。 [P187]
6.『根有律』,分译为二部。比丘部分,名『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共五0卷(大正二三.六二七上──九0五上)。比丘尼部分,名『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毗奈耶』, 共二0卷(大正二三‧ 九0七上──一0二0中)。西藏的译本,作H!dul-ba rnam-par-h!byed paVinaya-vibhan%ga ,Dge-slon%-mah!i h!dul-ba rnam-par-h!byed-paBhiks!un!i^-vinaya-Vibhan%ga, 就是 「毗尼分别」、「比丘尼毗尼分别」。
《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
印顺导师
2.『五分律』的二部,即第一分与第二分。比丘部分,从卷一到卷一0(大正二二‧一上──七七中)。有波罗夷pa^ra^jika^等别题,没有总题。比丘尼部分,总标「尼律」(1),从卷一一到一四(大正二二‧七七中──一0一上)。
3.『四分律』的二部,即第一分与第二分,都没有总题。比丘部分,从卷一到二一(大正二二 ‧五六八上──七一三下)。比丘尼部分,从卷二二到三0(大正二二‧七一四上──七七八中)。
4.『僧祇律』的二部,前后不相连续。比丘部分,没有总标,从卷一到二二(大正二二‧二二七上──四一二中),末作「波罗提木叉分别竟」(2)。比丘尼部分,总标「比丘尼毗尼」,从卷三六到四0(大正二二‧五一四上──五四八上),末作「比丘尼毘尼竟」(3)。「波罗提木叉分别」,与「比丘尼毗尼」,为这二部分的名称。
5.『十诵律』的二部,也是间隔而不相连续的。比丘部分(前三诵),没有总题,从卷一到卷二0(大正二三‧一上──一四七中)。比丘尼部分(第七诵),卷初总标「尼律」(4),与『五分律』、『僧祇律』相同,从卷四二到四七(大正二三‧三0二下──三四六上)。 [P187]
6.『根有律』,分译为二部。比丘部分,名『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共五0卷(大正二三.六二七上──九0五上)。比丘尼部分,名『根本说一切有部苾刍尼毗奈耶』, 共二0卷(大正二三‧ 九0七上──一0二0中)。西藏的译本,作H!dul-ba rnam-par-h!byed paVinaya-vibhan%ga ,Dge-slon%-mah!i h!dul-ba rnam-par-h!byed-paBhiks!un!i^-vinaya-Vibhan%ga, 就是 「毗尼分别」、「比丘尼毗尼分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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