醴陵市与萍乡市湘东区签订战略合作协议推进湘赣边区域合作
为推进湘赣边区域合作,深化醴陵市与萍乡市湘东区的全方位务实合作,11月9日,醴陵市人民政府与湘东区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举行。
醴陵市委书记王利波,醴陵市领导阳建、贺小玲出席并见证签约。湘东区委书记何超,湘东区领导郑锐、景国成、王志才、黄彩国出席并见证签约。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区位、资源、产业、政策优势,通过完善合作机制、搭建合作平台、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等方式积极开展各项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推进交通互联、要素互保、产业互补、人文互融的发展,为探索湘赣边区域跨省合作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王利波代表醴陵市委、市政府向参加会议的湘东区各位领导表示欢迎。醴陵与湘东区地缘相近、人缘相亲。近些年,两地在产业共进、社会共治、环境共管等方面,开展了系列积极的探索,打下了坚实的合作基础。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是承载着双方美好意愿的新突破、新起点,醴陵将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确保协议落到实处,相信在两地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把醴陵和湘东打造成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的样板和标杆,让两地成为湘赣边区域发展的中心。
何超代表湘东区委、区政府向醴陵市委、市政府对此次活动的高度重视表示感谢。湘东与醴陵山水相连、人文相亲、产业相融。前不久,《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出台,湘赣边区域合作上升为国家战略,这对醴陵和湘东都是一次重大的历史机遇,湘赣边区域合作是时势所指、大势所向。希望这次协议的签订能够推动两地在产业发展、文旅合作、基础设施联通、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的合作进一步扩大。
签约前,湘东区一行还先后考察调研了醴陵的产业、文旅、生态治理、基层党建、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市领导廖胜云、石勇辉、曾敏、雷江华、黎平、杨冬发、陈丰华参加了此次活动。
为推进湘赣边区域合作,深化醴陵市与萍乡市湘东区的全方位务实合作,11月9日,醴陵市人民政府与湘东区人民政府战略合作协议签约仪式举行。
醴陵市委书记王利波,醴陵市领导阳建、贺小玲出席并见证签约。湘东区委书记何超,湘东区领导郑锐、景国成、王志才、黄彩国出席并见证签约。
根据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充分发挥各自区位、资源、产业、政策优势,通过完善合作机制、搭建合作平台、拓展合作领域、提升合作层次等方式积极开展各项合作,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共同推进交通互联、要素互保、产业互补、人文互融的发展,为探索湘赣边区域跨省合作积累经验、提供示范。
王利波代表醴陵市委、市政府向参加会议的湘东区各位领导表示欢迎。醴陵与湘东区地缘相近、人缘相亲。近些年,两地在产业共进、社会共治、环境共管等方面,开展了系列积极的探索,打下了坚实的合作基础。战略合作协议的签订是承载着双方美好意愿的新突破、新起点,醴陵将以最大的诚意、尽最大的努力,确保协议落到实处,相信在两地的共同努力下,一定能够把醴陵和湘东打造成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的样板和标杆,让两地成为湘赣边区域发展的中心。
何超代表湘东区委、区政府向醴陵市委、市政府对此次活动的高度重视表示感谢。湘东与醴陵山水相连、人文相亲、产业相融。前不久,《湘赣边区域合作示范区建设总体方案》出台,湘赣边区域合作上升为国家战略,这对醴陵和湘东都是一次重大的历史机遇,湘赣边区域合作是时势所指、大势所向。希望这次协议的签订能够推动两地在产业发展、文旅合作、基础设施联通、生态环境治理等方面的合作进一步扩大。
签约前,湘东区一行还先后考察调研了醴陵的产业、文旅、生态治理、基层党建、城市建设等方面的工作。
市领导廖胜云、石勇辉、曾敏、雷江华、黎平、杨冬发、陈丰华参加了此次活动。
[醴陵市||筑牢青春的“防毒墙”]
“同学们,你们知道这是什么植物吗?”“你们知道毒品有哪些吗?”“你们知道如何防范毒品风险吗?”
近日,一场生动的禁毒知识法治教育课正在醴陵市渌江职业技术学校开讲。醴陵检察官们以问答形式与该校50余名师生进行互动,课堂氛围非常活跃。
课上,检察官从识毒品、看毒情、知毒危、防毒诱、拒毒害五个方面,用一个一个真实案例,一张一张真实图片,一个又一个真实小视频,教同学们如何认识毒品,并告诫同学们有些忙不能帮、有些兼职不能做、有些朋友不能交。检察官还向同学们发起“三不”倡议:一是不轻视。认识毒品的危害性,发现身边有贩毒、吸毒现象及时举报;二是不好奇。千万别因一次“尝试”而毁掉美好人生。三是不沾毒。远离毒品,是对自己的爱护,也是对家人的呵护。在课程结束前,检察官跟同学们一起进行了禁毒宣誓,并向同学们发放了禁毒宣传资料。
“一直以为毒品离我们很遥远,今天听到检察官姐姐的讲述才知道,原来毒品的风险无处不在。我们要提高警惕,自觉远离毒品!”课后同学们纷纷表示。
今年以来,醴陵市人民检察院结合检察官“五进”活动,先后去到全市29所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3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受到师生的广泛欢迎和好评,有效筑牢了校园“防毒墙”。
“同学们,你们知道这是什么植物吗?”“你们知道毒品有哪些吗?”“你们知道如何防范毒品风险吗?”
近日,一场生动的禁毒知识法治教育课正在醴陵市渌江职业技术学校开讲。醴陵检察官们以问答形式与该校50余名师生进行互动,课堂氛围非常活跃。
课上,检察官从识毒品、看毒情、知毒危、防毒诱、拒毒害五个方面,用一个一个真实案例,一张一张真实图片,一个又一个真实小视频,教同学们如何认识毒品,并告诫同学们有些忙不能帮、有些兼职不能做、有些朋友不能交。检察官还向同学们发起“三不”倡议:一是不轻视。认识毒品的危害性,发现身边有贩毒、吸毒现象及时举报;二是不好奇。千万别因一次“尝试”而毁掉美好人生。三是不沾毒。远离毒品,是对自己的爱护,也是对家人的呵护。在课程结束前,检察官跟同学们一起进行了禁毒宣誓,并向同学们发放了禁毒宣传资料。
“一直以为毒品离我们很遥远,今天听到检察官姐姐的讲述才知道,原来毒品的风险无处不在。我们要提高警惕,自觉远离毒品!”课后同学们纷纷表示。
今年以来,醴陵市人民检察院结合检察官“五进”活动,先后去到全市29所中小学,开展法治宣传30余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10000余份,受到师生的广泛欢迎和好评,有效筑牢了校园“防毒墙”。
女儿非亲生,男子诉讼离婚
湖南醴陵的汤先生因为发现自己的女儿系妻子出轨所生,将妻子起诉至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请求离婚,被判决不离婚,随后上诉至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认为原审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裁定撤销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发回醴陵市人民法院重审。
汤先生在一审中因妻子所生女儿与自己并没有生物学上的父女关系,向醴陵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向法院提交了亲子鉴定报告。而被告付女士同意离婚,但前提是希望法院判决二人居住的房子归自己所有。原来,付女士与汤先生属于二婚,付女士与前夫生有儿子付某杰,而一家人居住的房产是被告的父母为付某杰所购,所以付女士认为房产不属于自己与汤先生的夫妻共有财产,二人就此产生了争议。7月19日,该案二审在株洲市中院开庭。法庭上,付某某同意离婚并向其补偿22万元,但汤先生不同意这个金额,“我的付出太多了”。
我国法律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如何认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取得的工资、收益、受赠房产等财产,由双方共同共有,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而对于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法律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依照法律,如果汤先生在与付女士婚后并没有对争议房产支付任何财产(共同偿还贷款等),那么该房产就属于付女士儿子付某杰的个人财产,在离婚诉讼时,汤先生没有权利取得该房产的份额。
但是依照法律,汤先生的妻子出轨,汤先生有着另外的取得经济补偿、赔偿的条件。汤先生对于非亲生女儿的抚养,属于法律中规定的“欺诈性抚养”,即孩子的生母在明知或应知孩子并非对方亲生的情况下,隐瞒实情,使对方因此误将该非亲生子女当成自己的亲生孩子抚养的情况,属于民事法律之中的侵权关系。
对于欺诈性抚养,在我国的实务案例之中,一般的处理原则为“追索抚养费+精神损害赔偿”。汤先生对于自己所遭受到的侵权,可以请求付女士返还二人抚养女儿的费用以及精神损害赔偿。
湖南醴陵的汤先生因为发现自己的女儿系妻子出轨所生,将妻子起诉至当地基层人民法院请求离婚,被判决不离婚,随后上诉至株洲市中级人民法院,中院认为原审认定基本事实不清,裁定撤销湖南省醴陵市人民法院的民事判决,发回醴陵市人民法院重审。
汤先生在一审中因妻子所生女儿与自己并没有生物学上的父女关系,向醴陵市法院提起离婚诉讼,并向法院提交了亲子鉴定报告。而被告付女士同意离婚,但前提是希望法院判决二人居住的房子归自己所有。原来,付女士与汤先生属于二婚,付女士与前夫生有儿子付某杰,而一家人居住的房产是被告的父母为付某杰所购,所以付女士认为房产不属于自己与汤先生的夫妻共有财产,二人就此产生了争议。7月19日,该案二审在株洲市中院开庭。法庭上,付某某同意离婚并向其补偿22万元,但汤先生不同意这个金额,“我的付出太多了”。
我国法律对于“夫妻共有财产”如何认定?
根据我国《民法典》,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取得的工资、收益、受赠房产等财产,由双方共同共有,双方有平等的处理权。而对于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法律规定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依照法律,如果汤先生在与付女士婚后并没有对争议房产支付任何财产(共同偿还贷款等),那么该房产就属于付女士儿子付某杰的个人财产,在离婚诉讼时,汤先生没有权利取得该房产的份额。
但是依照法律,汤先生的妻子出轨,汤先生有着另外的取得经济补偿、赔偿的条件。汤先生对于非亲生女儿的抚养,属于法律中规定的“欺诈性抚养”,即孩子的生母在明知或应知孩子并非对方亲生的情况下,隐瞒实情,使对方因此误将该非亲生子女当成自己的亲生孩子抚养的情况,属于民事法律之中的侵权关系。
对于欺诈性抚养,在我国的实务案例之中,一般的处理原则为“追索抚养费+精神损害赔偿”。汤先生对于自己所遭受到的侵权,可以请求付女士返还二人抚养女儿的费用以及精神损害赔偿。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