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团长我的团》引发版权诉讼】上海某发展有限公司开发运营的“飞幕”APP,具有“听音识剧”功能,却被享有《我的团长我的团》电视剧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西安佳韵社数字娱乐发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侵犯版权为由诉至法院。近日,北京互联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万元。(来源:中国知识产权报) #唐邦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代理# #专利代理# #商标代理# #知识产权维权#
【能“听音识剧”的APP被《我的团长我的团》版权方诉至法院,怎么回事?】上海箫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下称上海箫明公司)开发运营的“飞幕”APP,具有“听音识剧”功能,却被享有《我的团长我的团》电视剧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西安佳韵社数字娱乐发行股份有限公司(下称西安佳韵社公司)以侵犯版权为由诉至法院。https://t.cn/A6ARJLLS
【“听音识剧”是创新还是侵权?法院一审判决:侵权!】上海箫明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因开发运营的“飞幕”APP中提供了“听音识剧”功能,被依法享有《我的团长我的团》电视剧信息网络传播权的西安佳韵社数字娱乐发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侵害作品信息网络传播权为由诉至北京互联网法院。目前,该案已经一审宣判,北京互联网法院一审判令被告立即停止侵权,并赔偿原告经济损失60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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