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成路街道墅沟社区司法站开展食品安全法治讲座】
“民以食为先,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关乎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为了让社区居民更直接的了解和掌握一般日常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从而加深对食品安全的理解和防范。7月2日下午,新成路街道墅沟社区司法站邀请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黄彩颜律师为社区居民开展食品安全法治讲座。共有40余人参与此次讲座。
https://t.cn/Ai0ErWQF
“民以食为先,食以安为先”,食品安全问题关乎广大消费者的身心健康,为了让社区居民更直接的了解和掌握一般日常食品安全方面的知识,从而加深对食品安全的理解和防范。7月2日下午,新成路街道墅沟社区司法站邀请上海博群律师事务所黄彩颜律师为社区居民开展食品安全法治讲座。共有40余人参与此次讲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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孩子被“捂死焚尸”18年后,意外现身外地上中学
近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山东苍山县男子因拐卖儿童服刑7年后孩子‘现身’”事件中的当事人李步尧告诉大白新闻,其在接受审问时曾“迫于压力”谎称孩子“被捂死,然后被烧了”。2002年,李步尧因故意伤害罪和拐卖儿童罪入狱。2018年11月,“消失”近18年的孩子被找到,于2019年初从养父母处被送返至亲生父母身边。孩子的亲生父亲周某管向大白新闻表示:现在是法治社会,如果拐卖小孩者另有其人,他和家人也想知道真相。
“小孩被捂死,然后被烧了”
2001年3月7日,山东省苍山县(又名兰陵县)境内发生了一起拐卖儿童案,李步尧、曹某富、张某东、冯某力、王某5位嫌疑人被指控把原告周某管打致重伤后,合伙将其5个月的男婴抢走。
分别服刑多年出狱后,李步尧等5个当事人的身份由被告人转变为申诉者,向大白新闻表示:当初未参与拐卖儿童案件。近日,李步尧告诉大白新闻,自己于2001年12月被关押在山东省蒙阴县看守所期间,苍山县公安机关人员曾用镣铐将其手脚锁住,长达5个月11天。当时在蒙阴县看守所工作的检察官张某曾到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反映他的情况,他身上的刑具才得以解除。
此前,原蒙阴县检察院检察官张某告诉大白新闻,当年李步尧关押在蒙阴县看守所期间,曾向她反映被刑讯逼供一事,她看到李的后背有多处伤口痊愈后留下的黑斑块,手腕处有条状疤痕。张主任表示,李手腕的伤痕多半是拷手铐留下的勒痕,”干过这行的一眼就能看出来“。
李步尧称,他在接受审问时曾“迫于压力”编造了小孩的下落,称孩子“被捂死,然后被烧了”。他提供的一份询问笔录中记载着,其在苍山县看守所向警方交代了拐走孩子的经过。他称,自己与同伙抢走孩子并放进车里,他的同伴拿条褯子(尿布)把小孩的嘴捂上了。开车途中,他们发现孩子被闷死了,于是浇油点火,将尸体烧毁了。
山东省苍山县人民法院第207号判决书显示,2002年,李步尧犯故意伤害罪和拐卖儿童罪两项罪名成立,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孩子亲生父母:想知道真相
2018年11月,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通过DNA数据库对比后,在该市一高中内锁定了一孩子的身份,其正是当年“被拐卖”的周家孩子,2019年3月9日,其被送返至亲生父母身边。大白新闻了解到,周家的孩子于2018年找到后,苍山县公安局曾对被拐儿童的养父母陈某亮夫妇进行传唤询问和拘留。
兰陵县(苍山)刑警队大队长曾针对此案回复大白新闻称,调查了孩子的养父母,后续工作正在开展。至于孩子养父母是否有拐卖儿童嫌疑,这位刑警队长表示不方便透露。大白新闻之后又多次与其联络征询,截至发稿前,没有得到回复。
另一方面,大白新闻亦与当年被抢走小孩的父亲、原告周某管取得联系,他依然认为是李步尧等5人当年合谋入室作案。据周某管陈述,周、李两家曾于1997年因一起肢体冲突事件结下梁子,2001年李步尧岳父刘某发生意外死亡,周某管认为,李步尧将其岳父的意外死亡迁怒到自己头上,遂向他实施报复性作案。至于陈某亮夫妇当年是从何处得来的孩子,周某管表示,他们对警方交代“是捡来的”,但周某管夫妇都不相信这个说法。
周某管向大白新闻表示:现在是法治社会,如果拐卖小孩者另有其人,他和家人也想知道真相。
2001年3月7日,山东省苍山县(又名兰陵县)境内发生了一起拐卖儿童案,李步尧、曹某富、张某东、冯某力、王某5位嫌疑人被指控把原告周某管打致重伤后,合伙将其5个月的男婴抢走。2018年11月,“消失”近18年的周家孩子在公安局DNA数据库对比下被找到。时隔18年,周某管一家终于骨肉相认,然而看似圆满的结局背后,尚无法轻易画上休止符。分别服刑多年出狱后,李步尧等5个当事人的身份由被告人转变为申诉者,向大白新闻(微信ID:dabaixinwen)表示:当初从未参与拐卖儿童案件。
一场群架背后“消失的孩子”
据原告周某管及其妻子巩某娟向警方陈述,2001年3月7日晚,他们家中突然闯入三个人,其中拿着凶器的两人蒙面,另一人未蒙面,持铁棍的男子砸向周的头部,另一人持刀捅了周背后两刀。匪徒离开后,巩某娟冲进屋一看,丈夫晕倒在床上,而他们床上5个月大的儿子不见了。
2002年,山东省苍山县人民检察院第15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步尧、曹某富、张某东、冯某力、王某犯拐卖儿童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等多项罪名。法院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五名被告的供述,被害人周某管和巩某娟的陈述,多位证人的证言,以及现场勘查笔录和现场勘查图。
山东省苍山县人民法院第207号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李步尧和磨山镇周庄村的周某管存有矛盾,后李步尧和曹某富、张某东、冯某力、王某(取保候审期间外逃)预谋拐卖周某管的男婴。2001年3月7月夜,上述五被告人驾车持铁棍、尖刀等工具窜至周某管家中,将周某管打致重伤后,抢走其5个月男婴(周某梁)。
苍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五位被告人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拐卖儿童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成立,判决如下:
李步尧犯故意伤害罪和拐卖儿童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冯某力犯盗窃罪和拐卖儿童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曹某富犯盗窃罪、非法拘禁罪和拐卖儿童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八个月;张某东犯故意伤害罪和拐卖儿童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一审判决后,四名被告人不服,以“应查清事实,予以改判”为由提出上诉。
2003年11月25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查明,本案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原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民事赔偿合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8年6月,在取保候审期间外逃的被告人王某落网,苍山县人民法院于2008年9月22日判决其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当地检察官曾见被告人身上多处伤痕
山东省苍山县人民法院第207号判决书中显示,被告人李步尧这样供述自己与原告周某管之间的矛盾:1997年一天,俺对象被周某展的手扶拖拉机给撞倒了,我和周发生争吵,后周某展和周某管带人上我岳父家吵仗,被人拉开。又过了几天,我和俺对象在黄埔寺一家羊肉汤馆,遇见周某管和他对象,我和他吵了,我踢了周某管一脚,后周某管那带了十来个人到我岳父家打我,被我岳父砍了一铡刀,因此我和周某管结下了仇怨。
李步尧向大白新闻承认,他确实与原告周某管在1997年冬天发生过肢体冲突,但也就止于此,更牵扯不到抢走对方小孩报复一事。“我和他(周某管)打架那会儿,(他的)孩子都没出生呢!”李步尧说。
此外,李步尧还表示,当年被苍山县公安机关拘留后,虽然坚称自己与拐卖儿童案件无关,却受到警方刑讯逼供。他激动地回忆起被带到一个宾馆里反铐起来,连续受审四天四夜,其间被拳打脚踢等细节,称自己因不堪折磨,曾想一死了之,在审讯过程曾把茶杯摔碎后吞下瓷渣,之后又咬掉自己一块舌头,事后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却留下终生的残疾。
大白新闻联系到了原蒙阴县检察院检察官张某求证,她透露,当年李步尧关押在蒙阴县看守所期间,曾向她反映被刑讯逼供一事,她看到李的后背有多处伤口痊愈后留下的黑斑块,手腕处有条状疤痕。张主任表示,李手腕的伤痕多半是拷手铐留下的勒痕,”干过这行的一眼就能看出来“。此外,张主任也注意到当事人的舌头有一个小缺口,但已经痊愈了。
18年后被拐孩子“失而复得”,后续案件正在调查
2018年11月,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通过DNA数据库对比后,在该市一高中内锁定了一孩子的身份,其正是当年“被拐卖”的周家孩子,2019年3月9日,其被送返至亲生父母身边。
2018年,周家夫妇找到失散18年的儿子后,本案中另一对关键人物浮出水面,即被拐卖儿童的买主兼养父母——山东省枣庄市孟庄镇的陈某亮夫妇。在确认孩子身份之后,苍山县公安局也对孩子养父母进行了传唤询问和拘留,但李步尧说通过向陈某亮夫妇邻居打听,当地公安机关调查一个月后,排除了二人参与作案的嫌疑,也没有继续追查下去。
对此,大白新闻电话联系了苍山县磨山镇派出所所长,对方称听说过这个案子,但其不是侦办人。大白新闻又向兰陵县(苍山)刑警队大队长了解案子的最新进展,他回复称:调查了孩子的养父母(买主),后续工作正在开展。至于孩子养父母是否有拐卖儿童嫌疑,这位刑警队长表示不方便透露。
2000年到2009年间,李步尧在7年多的服刑期间一直坚持申诉,直到刑满释放。2018年,得知当年被拐走的孩子找到了,他萌生出了新的希望。2018年6月,曹某富、张某东、冯某力、王某四人已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
李步尧悲痛地表示,因为自己出了事,家里两年内死了三口人——他的奶奶、父亲和叔叔。他说,亲人们听说他做了天理不容的事,都觉得没脸见人,竟积郁成疾,相继过世了。“还自己一个清白”,也成了李步尧等人继续申诉的最大动力,不光为了自己,也想给逝去的亲人一个交代。
近日,引起社会广泛关注的“山东苍山县男子因拐卖儿童服刑7年后孩子‘现身’”事件中的当事人李步尧告诉大白新闻,其在接受审问时曾“迫于压力”谎称孩子“被捂死,然后被烧了”。2002年,李步尧因故意伤害罪和拐卖儿童罪入狱。2018年11月,“消失”近18年的孩子被找到,于2019年初从养父母处被送返至亲生父母身边。孩子的亲生父亲周某管向大白新闻表示:现在是法治社会,如果拐卖小孩者另有其人,他和家人也想知道真相。
“小孩被捂死,然后被烧了”
2001年3月7日,山东省苍山县(又名兰陵县)境内发生了一起拐卖儿童案,李步尧、曹某富、张某东、冯某力、王某5位嫌疑人被指控把原告周某管打致重伤后,合伙将其5个月的男婴抢走。
分别服刑多年出狱后,李步尧等5个当事人的身份由被告人转变为申诉者,向大白新闻表示:当初未参与拐卖儿童案件。近日,李步尧告诉大白新闻,自己于2001年12月被关押在山东省蒙阴县看守所期间,苍山县公安机关人员曾用镣铐将其手脚锁住,长达5个月11天。当时在蒙阴县看守所工作的检察官张某曾到山东省临沂市人民检察院反映他的情况,他身上的刑具才得以解除。
此前,原蒙阴县检察院检察官张某告诉大白新闻,当年李步尧关押在蒙阴县看守所期间,曾向她反映被刑讯逼供一事,她看到李的后背有多处伤口痊愈后留下的黑斑块,手腕处有条状疤痕。张主任表示,李手腕的伤痕多半是拷手铐留下的勒痕,”干过这行的一眼就能看出来“。
李步尧称,他在接受审问时曾“迫于压力”编造了小孩的下落,称孩子“被捂死,然后被烧了”。他提供的一份询问笔录中记载着,其在苍山县看守所向警方交代了拐走孩子的经过。他称,自己与同伙抢走孩子并放进车里,他的同伴拿条褯子(尿布)把小孩的嘴捂上了。开车途中,他们发现孩子被闷死了,于是浇油点火,将尸体烧毁了。
山东省苍山县人民法院第207号判决书显示,2002年,李步尧犯故意伤害罪和拐卖儿童罪两项罪名成立,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
孩子亲生父母:想知道真相
2018年11月,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通过DNA数据库对比后,在该市一高中内锁定了一孩子的身份,其正是当年“被拐卖”的周家孩子,2019年3月9日,其被送返至亲生父母身边。大白新闻了解到,周家的孩子于2018年找到后,苍山县公安局曾对被拐儿童的养父母陈某亮夫妇进行传唤询问和拘留。
兰陵县(苍山)刑警队大队长曾针对此案回复大白新闻称,调查了孩子的养父母,后续工作正在开展。至于孩子养父母是否有拐卖儿童嫌疑,这位刑警队长表示不方便透露。大白新闻之后又多次与其联络征询,截至发稿前,没有得到回复。
另一方面,大白新闻亦与当年被抢走小孩的父亲、原告周某管取得联系,他依然认为是李步尧等5人当年合谋入室作案。据周某管陈述,周、李两家曾于1997年因一起肢体冲突事件结下梁子,2001年李步尧岳父刘某发生意外死亡,周某管认为,李步尧将其岳父的意外死亡迁怒到自己头上,遂向他实施报复性作案。至于陈某亮夫妇当年是从何处得来的孩子,周某管表示,他们对警方交代“是捡来的”,但周某管夫妇都不相信这个说法。
周某管向大白新闻表示:现在是法治社会,如果拐卖小孩者另有其人,他和家人也想知道真相。
2001年3月7日,山东省苍山县(又名兰陵县)境内发生了一起拐卖儿童案,李步尧、曹某富、张某东、冯某力、王某5位嫌疑人被指控把原告周某管打致重伤后,合伙将其5个月的男婴抢走。2018年11月,“消失”近18年的周家孩子在公安局DNA数据库对比下被找到。时隔18年,周某管一家终于骨肉相认,然而看似圆满的结局背后,尚无法轻易画上休止符。分别服刑多年出狱后,李步尧等5个当事人的身份由被告人转变为申诉者,向大白新闻(微信ID:dabaixinwen)表示:当初从未参与拐卖儿童案件。
一场群架背后“消失的孩子”
据原告周某管及其妻子巩某娟向警方陈述,2001年3月7日晚,他们家中突然闯入三个人,其中拿着凶器的两人蒙面,另一人未蒙面,持铁棍的男子砸向周的头部,另一人持刀捅了周背后两刀。匪徒离开后,巩某娟冲进屋一看,丈夫晕倒在床上,而他们床上5个月大的儿子不见了。
2002年,山东省苍山县人民检察院第155号起诉书指控被告人李步尧、曹某富、张某东、冯某力、王某犯拐卖儿童罪、故意伤害罪、盗窃罪等多项罪名。法院认定上述事实的证据有五名被告的供述,被害人周某管和巩某娟的陈述,多位证人的证言,以及现场勘查笔录和现场勘查图。
山东省苍山县人民法院第207号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李步尧和磨山镇周庄村的周某管存有矛盾,后李步尧和曹某富、张某东、冯某力、王某(取保候审期间外逃)预谋拐卖周某管的男婴。2001年3月7月夜,上述五被告人驾车持铁棍、尖刀等工具窜至周某管家中,将周某管打致重伤后,抢走其5个月男婴(周某梁)。
苍山县人民法院经审理后认为,五位被告人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秩序,犯罪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拐卖儿童罪、故意伤害罪等罪名成立,判决如下:
李步尧犯故意伤害罪和拐卖儿童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年零六个月;冯某力犯盗窃罪和拐卖儿童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零六个月;曹某富犯盗窃罪、非法拘禁罪和拐卖儿童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零八个月;张某东犯故意伤害罪和拐卖儿童罪,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二年。
一审判决后,四名被告人不服,以“应查清事实,予以改判”为由提出上诉。
2003年11月25日,山东省临沂市中级人民法院经二审审理查明,本案基本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原判决定罪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民事赔偿合理,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2008年6月,在取保候审期间外逃的被告人王某落网,苍山县人民法院于2008年9月22日判决其执行有期徒刑六年。
当地检察官曾见被告人身上多处伤痕
山东省苍山县人民法院第207号判决书中显示,被告人李步尧这样供述自己与原告周某管之间的矛盾:1997年一天,俺对象被周某展的手扶拖拉机给撞倒了,我和周发生争吵,后周某展和周某管带人上我岳父家吵仗,被人拉开。又过了几天,我和俺对象在黄埔寺一家羊肉汤馆,遇见周某管和他对象,我和他吵了,我踢了周某管一脚,后周某管那带了十来个人到我岳父家打我,被我岳父砍了一铡刀,因此我和周某管结下了仇怨。
李步尧向大白新闻承认,他确实与原告周某管在1997年冬天发生过肢体冲突,但也就止于此,更牵扯不到抢走对方小孩报复一事。“我和他(周某管)打架那会儿,(他的)孩子都没出生呢!”李步尧说。
此外,李步尧还表示,当年被苍山县公安机关拘留后,虽然坚称自己与拐卖儿童案件无关,却受到警方刑讯逼供。他激动地回忆起被带到一个宾馆里反铐起来,连续受审四天四夜,其间被拳打脚踢等细节,称自己因不堪折磨,曾想一死了之,在审讯过程曾把茶杯摔碎后吞下瓷渣,之后又咬掉自己一块舌头,事后虽然脱离了生命危险,却留下终生的残疾。
大白新闻联系到了原蒙阴县检察院检察官张某求证,她透露,当年李步尧关押在蒙阴县看守所期间,曾向她反映被刑讯逼供一事,她看到李的后背有多处伤口痊愈后留下的黑斑块,手腕处有条状疤痕。张主任表示,李手腕的伤痕多半是拷手铐留下的勒痕,”干过这行的一眼就能看出来“。此外,张主任也注意到当事人的舌头有一个小缺口,但已经痊愈了。
18年后被拐孩子“失而复得”,后续案件正在调查
2018年11月,山东省枣庄市公安局通过DNA数据库对比后,在该市一高中内锁定了一孩子的身份,其正是当年“被拐卖”的周家孩子,2019年3月9日,其被送返至亲生父母身边。
2018年,周家夫妇找到失散18年的儿子后,本案中另一对关键人物浮出水面,即被拐卖儿童的买主兼养父母——山东省枣庄市孟庄镇的陈某亮夫妇。在确认孩子身份之后,苍山县公安局也对孩子养父母进行了传唤询问和拘留,但李步尧说通过向陈某亮夫妇邻居打听,当地公安机关调查一个月后,排除了二人参与作案的嫌疑,也没有继续追查下去。
对此,大白新闻电话联系了苍山县磨山镇派出所所长,对方称听说过这个案子,但其不是侦办人。大白新闻又向兰陵县(苍山)刑警队大队长了解案子的最新进展,他回复称:调查了孩子的养父母(买主),后续工作正在开展。至于孩子养父母是否有拐卖儿童嫌疑,这位刑警队长表示不方便透露。
2000年到2009年间,李步尧在7年多的服刑期间一直坚持申诉,直到刑满释放。2018年,得知当年被拐走的孩子找到了,他萌生出了新的希望。2018年6月,曹某富、张某东、冯某力、王某四人已向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申诉,目前案件还在审理中。
李步尧悲痛地表示,因为自己出了事,家里两年内死了三口人——他的奶奶、父亲和叔叔。他说,亲人们听说他做了天理不容的事,都觉得没脸见人,竟积郁成疾,相继过世了。“还自己一个清白”,也成了李步尧等人继续申诉的最大动力,不光为了自己,也想给逝去的亲人一个交代。
推进司法责任制在基层院落地生根——东方红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再落实员额检察官办案制度
“我受东方红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2019年7月2日上午,东方红人民检察院刘先根检察长出庭公诉一起刑事案件。
为推进员额检察官办案制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度,今天上午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先根以员额检察官的身份出庭公诉一起由业务系统随机分案的盗伐林木案件。这是刘先根同志担任东方红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后首次以普通员额检察官身份办理的第一起公诉案件。
刘先根检察长从事检察工作30年来,一直奋战在检察事业的前线,办理过不计其数的复杂案件,具有丰富的公诉、侦查工作经验,业务技能过硬。办理该案时刘检一丝不苟的审阅了案件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核实案件细节、认真研判案情,撰写法律文书。该案中,犯罪嫌疑人姜某某为了收捡烧柴,携带手锯在东方红林业局某林场砍伐了33株树木,数量较大,侵害了国家保护的环境资源,刘检在对该案进行了全方位的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姜某某构成盗伐林木罪,于2019年6月19日对该案提起公诉。
庭审中,公诉人严格按照证据种类出示了相关证据,紧紧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对庭审的争议焦点进行了答辩,逻辑严谨,论证详实,辩论有据,指控犯罪有力。刘检秉公执法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又教育感化被告人,树立了良好的公诉人形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检察长在当庭发表公诉意见,进行法治教育时指出:森林资源是地球上不可或缺,却一度被忽视的一项宝贵资源,它对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国家制定了相关法规,对林业资源予以保护,意义深远。被告人在林区生活多年,更应懂得保护林业资源的重要性,为生活需要可以捡拾枯树枝丫,却不该心存侥幸砍伐树木,这次深刻的教训一定要引以为戒,今后要认真学法、严格守法,再不可为一时私欲触犯法律。
被告人在最后陈述时表示,自己认罪伏法,感谢公诉人、审判人员对其进行的教育,以前因为法治观念淡漠,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以后一定会引以为戒,改过自新,再不做触犯法律的事情。
法庭采纳了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当庭做出判决,被告人表示服从裁判,不上诉。
对于检察长办案,刘检说:“检察机关员额制改革,意味着检察人员要有一种责任和担当,我不仅是检察长,更是一名普通的员额检察官,独立办案、终身负责是每一个检察官的使命,我要带头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回归‘检察官’身份,让司法责任制在基层检察院落地生根。”此次,检察长带头办理案件,体现司法亲历性的特点,表明了我院党组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决心,在入额检察官中起到了示范引导作用,对于推动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我受东方红人民检察院的指派代表本院,以国家公诉人的身份,出席法庭支持公诉,并依法对审判活动进行法律监督。”2019年7月2日上午,东方红人民检察院刘先根检察长出庭公诉一起刑事案件。
为推进员额检察官办案制度,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制度,今天上午我院党组书记、检察长刘先根以员额检察官的身份出庭公诉一起由业务系统随机分案的盗伐林木案件。这是刘先根同志担任东方红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后首次以普通员额检察官身份办理的第一起公诉案件。
刘先根检察长从事检察工作30年来,一直奋战在检察事业的前线,办理过不计其数的复杂案件,具有丰富的公诉、侦查工作经验,业务技能过硬。办理该案时刘检一丝不苟的审阅了案件材料、讯问犯罪嫌疑人,核实案件细节、认真研判案情,撰写法律文书。该案中,犯罪嫌疑人姜某某为了收捡烧柴,携带手锯在东方红林业局某林场砍伐了33株树木,数量较大,侵害了国家保护的环境资源,刘检在对该案进行了全方位的审查后,认为犯罪嫌疑人姜某某构成盗伐林木罪,于2019年6月19日对该案提起公诉。
庭审中,公诉人严格按照证据种类出示了相关证据,紧紧围绕指控的犯罪事实进行了举证、质证,对庭审的争议焦点进行了答辩,逻辑严谨,论证详实,辩论有据,指控犯罪有力。刘检秉公执法维护法律权威的同时又教育感化被告人,树立了良好的公诉人形象,取得了良好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
检察长在当庭发表公诉意见,进行法治教育时指出:森林资源是地球上不可或缺,却一度被忽视的一项宝贵资源,它对改善人类生存环境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因此,国家制定了相关法规,对林业资源予以保护,意义深远。被告人在林区生活多年,更应懂得保护林业资源的重要性,为生活需要可以捡拾枯树枝丫,却不该心存侥幸砍伐树木,这次深刻的教训一定要引以为戒,今后要认真学法、严格守法,再不可为一时私欲触犯法律。
被告人在最后陈述时表示,自己认罪伏法,感谢公诉人、审判人员对其进行的教育,以前因为法治观念淡漠,走上了犯罪的道路,以后一定会引以为戒,改过自新,再不做触犯法律的事情。
法庭采纳了公诉人出示的证据,当庭做出判决,被告人表示服从裁判,不上诉。
对于检察长办案,刘检说:“检察机关员额制改革,意味着检察人员要有一种责任和担当,我不仅是检察长,更是一名普通的员额检察官,独立办案、终身负责是每一个检察官的使命,我要带头落实司法体制改革,回归‘检察官’身份,让司法责任制在基层检察院落地生根。”此次,检察长带头办理案件,体现司法亲历性的特点,表明了我院党组全面落实司法责任制改革的决心,在入额检察官中起到了示范引导作用,对于推动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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