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注民生# 【利好】涉及凤阳!要返还钱了,看看需要什么条件!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关于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工作部署,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3号)要求,省人社厅就2019年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有效稳定就业局势为目标,坚持底线思维,坚持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充分考虑本地区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规模,按照审慎选择、范围适度、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稳岗返还,确保失业保险基金运行安全、平稳、可持续,全力惠企业、稳就业。
二、统筹地区适用条件
2018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24个月以上支付能力、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的市级统筹地区,可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向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政策实施期限为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8年末基金备付能力不足24个月的市,可按规定申请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补助。
三、企业申请稳岗返还需具备条件
省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名单中企业
纳入省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的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名单中的企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稳岗返还:
符合失业保险费返还条件;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可补缴);
与工会组织(含企业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各市自行组织认定的企业
各市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就业工作实际,通过企业申报、联合审核方式,对本地区省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名单以外的企业(含在本地区参加失业保险的省属企业)进行认定,落实稳岗返还政策。
各市自行组织认定的企业,除满足前款条件外,还需符合面临暂时生产经营困难条件。生产经营困难认定标准,由各市结合本地实际,综合参考企业进出口额或所得税缴纳额降幅等因素自行制定。
四、稳岗返还标准
稳岗返还资金按6个月2018年末全省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7500元)和企业上年度月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确定,一次性发放。
同一企业2019年度只能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或稳岗返还其中一项。2019年已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的企业,同时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可申领稳岗返还,但应扣除2019年已享受的失业保险费返还金额。
为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芜湖、蚌埠、淮北市2019年末基金结余备付能力不得低于12个月,其余各地2019年末基金结余备付能力不得低于24个月。基金结余备付能力=2019年末基金累计结余÷(全年支出总额-全年稳岗返还支出总额)×12
五、返还资金使用
为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稳岗返还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
六、加大失业保险扶贫工作力度
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285号)适用范围扩大到省级深度贫困县、大别山等革命老区、行蓄洪区(见附件)。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现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稳岗返还政策,有利于强化激励,引导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是贯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要求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稳岗返还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给予企业有效指导,跟踪解决遇到的问题。
(二)抓紧制定方案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在本通知出台之日起30日内,会同同级财政、发改、工信等有关单位,制定本地区重点企业认定和稳岗返还工作方案,明确审核标准、申报程序、审核流程、公示监督、进度安排等内容。工作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及时组织实施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在本地工作方案出台后15日内,组织开展省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名单以外企业稳岗返还申报受理工作,会同同级财政、发改、工信等有关单位及时审核企业申请,拨付返还资金。
对省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名单内企业,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在名单下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其通过安徽阳光就业网“失业保险费返还”模块申报稳岗返还,企业提交确认书时一并提交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的稳岗措施。
(四)严格监督管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稳岗返还审核、拨付等环节和过程的监督检查,加强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稳岗返还资金拨付前,应将企业名单和返还资金数额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要畅通举报渠道,审慎甄别审核,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防冒领、骗取现象。
(五)强化跟踪服务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将审核认定的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录入重点企业信息库,按要求定期维护企业职工人数等基本信息,准确及时掌握企业用工情况。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困难企业),要及时落实《稳就业工作方案》各项帮扶措施。
(六)加大宣传力度
各地要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宣传稳岗返还政策,加强舆论引导,使企业及时了解政策内容,知悉办理程序。要强化信息共享,简化优化稳岗返还申报程序,提高经办服务质量和效率,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尽可能让更多企业都能享受到政策。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做好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促进就业工作的若干意见》(国发〔2018〕39号)关于加大稳岗支持力度工作部署,根据人社部、财政部、国家发改委和工信部《关于失业保险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的通知》(人社部发〔2019〕23号)要求,省人社厅就2019年开展失业保险稳岗返还工作通知如下:
一、基本原则
坚持以有效稳定就业局势为目标,坚持底线思维,坚持民营企业和国有企业一视同仁,充分考虑本地区失业保险基金结余规模,按照审慎选择、范围适度、公平公正的原则实施稳岗返还,确保失业保险基金运行安全、平稳、可持续,全力惠企业、稳就业。
二、统筹地区适用条件
2018年末失业保险基金滚存结余具备24个月以上支付能力、失业保险基金使用管理规范的市级统筹地区,可使用失业保险基金向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发放稳岗返还资金,政策实施期限为 2019年1月1日至12月31日。2018年末基金备付能力不足24个月的市,可按规定申请失业保险省级调剂金补助。
三、企业申请稳岗返还需具备条件
省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名单中企业
纳入省有关部门审核通过的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名单中的企业,同时具备以下条件的可以申请稳岗返还:
符合失业保险费返还条件;
依法参加失业保险并足额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以上(含12个月,可补缴);
与工会组织(含企业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稳定就业岗位措施。
各市自行组织认定的企业
各市可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稳就业工作实际,通过企业申报、联合审核方式,对本地区省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名单以外的企业(含在本地区参加失业保险的省属企业)进行认定,落实稳岗返还政策。
各市自行组织认定的企业,除满足前款条件外,还需符合面临暂时生产经营困难条件。生产经营困难认定标准,由各市结合本地实际,综合参考企业进出口额或所得税缴纳额降幅等因素自行制定。
四、稳岗返还标准
稳岗返还资金按6个月2018年末全省月人均失业保险金标准(7500元)和企业上年度月均参加失业保险职工人数确定,一次性发放。
同一企业2019年度只能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或稳岗返还其中一项。2019年已享受失业保险费返还的企业,同时符合稳岗返还条件的,可申领稳岗返还,但应扣除2019年已享受的失业保险费返还金额。
为确保失业保险基金安全平稳运行,芜湖、蚌埠、淮北市2019年末基金结余备付能力不得低于12个月,其余各地2019年末基金结余备付能力不得低于24个月。基金结余备付能力=2019年末基金累计结余÷(全年支出总额-全年稳岗返还支出总额)×12
五、返还资金使用
为激励企业承担稳定就业的社会责任,稳岗返还资金主要用于企业缴纳社会保险费以及职工生活补助、转岗培训、技能提升培训等稳定就业岗位相关支出。稳岗返还资金由失业保险基金“其他支出”科目中列支。
六、加大失业保险扶贫工作力度
自2019年1月1日起,将《关于使用失业保险基金支持脱贫攻坚有关问题的通知》(皖人社秘〔2018〕285号)适用范围扩大到省级深度贫困县、大别山等革命老区、行蓄洪区(见附件)。
2019年1月1日至2020年12月31日,将现行技能提升补贴政策申领条件由企业在职职工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36个月及以上放宽至累计缴纳失业保险费12个月及以上。
七、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
实施稳岗返还政策,有利于强化激励,引导支持企业稳定就业岗位,是贯彻“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活动要求的重要举措。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稳岗返还工作的重要性,坚持守初心、担使命,找差距、抓落实,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职责分工,抓好工作落实。要建立健全沟通协调机制,给予企业有效指导,跟踪解决遇到的问题。
(二)抓紧制定方案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在本通知出台之日起30日内,会同同级财政、发改、工信等有关单位,制定本地区重点企业认定和稳岗返还工作方案,明确审核标准、申报程序、审核流程、公示监督、进度安排等内容。工作方案经市政府批准后实施。
(三)及时组织实施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在本地工作方案出台后15日内,组织开展省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名单以外企业稳岗返还申报受理工作,会同同级财政、发改、工信等有关单位及时审核企业申请,拨付返还资金。
对省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名单内企业,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在名单下发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及时通知其通过安徽阳光就业网“失业保险费返还”模块申报稳岗返还,企业提交确认书时一并提交与工会组织协商制定的稳岗措施。
(四)严格监督管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要强化稳岗返还审核、拨付等环节和过程的监督检查,加强关键岗位的监督管理。稳岗返还资金拨付前,应将企业名单和返还资金数额向社会公示不少于5个工作日。要畅通举报渠道,审慎甄别审核,主动接受社会监督,严防冒领、骗取现象。
(五)强化跟踪服务
各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及时将审核认定的重点企业(困难企业)录入重点企业信息库,按要求定期维护企业职工人数等基本信息,准确及时掌握企业用工情况。对符合条件的重点企业(困难企业),要及时落实《稳就业工作方案》各项帮扶措施。
(六)加大宣传力度
各地要通过各种媒体渠道宣传稳岗返还政策,加强舆论引导,使企业及时了解政策内容,知悉办理程序。要强化信息共享,简化优化稳岗返还申报程序,提高经办服务质量和效率,引导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申报,尽可能让更多企业都能享受到政策。
#凤阳新鲜事# #关注民生# 【凤阳这家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为适应我县旅游业快速发展需要,根据本公司岗位实际需求,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24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19年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七)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技能实操考核(电工岗位)、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双休日正常上班)
2、报名地点:凤阳县人社局一楼会议室(政务新区)。
咨询电话:0550-6620502(报名期间使用)。
3、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半身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其中:1905104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1)。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岗位调整信息发布后2日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计两科90元。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参加报考的人员务必于2019年7月26日工作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对象:岗位代码为1905101、1905103、1905104的报考人员;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卷面分值均为100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等。
3、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上午:8:00—11:00《公共基础知识》、《申论》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凤阳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占50%)与《申论》(占50%)的合成成绩。
(三)技能实操考核
岗位代码为1905102岗位的报考人员,技能实操考核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905101、1905103、1905104岗位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1905102岗位技能实操考核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技能实操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学历高低、资格证级别、《申论》、《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内容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有无违法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凤阳政府网站公示5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后待遇
工作满一年有年休假,提供免费食宿,专车上下班(县城内景区除外)。电工:参照公司现有电工工资标准执行(扣除五险一金,月均工资3500元以上);其他岗位:参照普通在职职工工资标准执行(扣除五险一金,月均工资2000元以上)。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一、招聘原则
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采取考试、考察相结合的方法进行。
二、招聘岗位
具体岗位详见附件:《2019年凤阳大明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招聘工作人员岗位计划表》(以下简称《岗位计划表》)。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品行;
(三)具有国家承认的且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条件;
(四)岗位所需的专业或技能条件;
(五)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六)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得报考:
(一)不符合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人员;
(二)在读的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
(三)现役军人;
(四)经政府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认定具有考试违纪行为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五)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人员和曾被开除公职的人员、受到党纪政纪处分期限未满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处于刑事处罚期间或者正在接受司法调查尚未做出结论的人员;
(六)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人员;
(七)因违反机关事业单位辅助人员相关管理规定被解聘人员。
四、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报名、资格审查、笔试、技能实操考核(电工岗位)、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19年7月8日—15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双休日正常上班)
2、报名地点:凤阳县人社局一楼会议室(政务新区)。
咨询电话:0550-6620502(报名期间使用)。
3、采取现场报名的方式。应聘人员需提供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要求一致的学历、资格证等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近期小二寸半身同底正面免冠照片3张。
4、应聘人员按招聘岗位进行报名,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同一岗位的须形成竞争,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2:1(其中:1905104岗位报考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的比例不低于1.5:1)。不足规定比例的,相应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招聘计划数,被取消招聘岗位的原报考人员可在岗位调整信息发布后2日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5、根据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皖价费〔2009〕118号文件规定,按每人每科45元标准收取考试费用,计两科90元。
6、报考人员填写的信息必须与本人实际情况、报考条件和所报考的岗位要求相一致。凡弄虚作假或虽通过资格审查但实际情况与报考条件规定不符的,一经查实,即取消考试、聘用等资格。
7、参加报考的人员务必于2019年7月26日工作时间凭本人身份证和缴费发票到原报名地点领取《准考证》。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二)笔试
1、笔试对象:岗位代码为1905101、1905103、1905104的报考人员;
笔试科目:笔试科目为《公共基础知识》和《申论》两科,卷面分值均为100分。
2、笔试内容:《公共基础知识》考试主要内容:政治、经济、法律、人文、管理、国情省情等常识,判断推理,言语理解与表达等。
3、笔试时间:2019年7月27日上午:8:00—11:00《公共基础知识》、《申论》
4、笔试地点:见准考证
5、笔试成绩公布。笔试成绩于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在凤阳政府网站公布。笔试成绩为《公共基础知识》(占50%)与《申论》(占50%)的合成成绩。
(三)技能实操考核
岗位代码为1905102岗位的报考人员,技能实操考核分值为100分,成绩当场公布。测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考试总成绩计算
1905101、1905103、1905104岗位笔试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1905102岗位技能实操考核成绩即为考试总成绩。应聘人员考试总成绩在技能实操考核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公布。
(四)体检与考察
按照应聘人员的考试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与岗位招聘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和考察人员。如出现考试总成绩相同情况,依次按照学历高低、资格证级别、《申论》、《公共基础知识》成绩高低顺序排序,仍相同的通过加试确定。
体检在二级甲等及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考生自理。
考察由两名及以上人员组成考察组。考察内容包括复核应聘者报名资格条件,考察其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业务能力、工作实绩(学业成绩)、有无违法犯罪记录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
对体检或考察出现缺额的,按照规定程序和时限,在同岗位应聘人员中,按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等额递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递补。
(六)公示与聘用
从体检和考察均合格人员中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凤阳政府网站公示5天,同时公布监督举报电话。对经公示无异议或者反映问题不影响聘用的,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实行试用期,试用期3个月,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五、聘后待遇
工作满一年有年休假,提供免费食宿,专车上下班(县城内景区除外)。电工:参照公司现有电工工资标准执行(扣除五险一金,月均工资3500元以上);其他岗位:参照普通在职职工工资标准执行(扣除五险一金,月均工资2000元以上)。
六、纪律与监督
招聘工作严格按照“信息公开、过程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组织实施,接受社会各界和纪检监察机关的监督。
关于老淮南线有轨电车的官方回复:
信件内容: 淮南路荒废多年,有轨电车项目一直没有进展,如果项目暂时不能实施可不可以先把淮南路修好。方便大家出行,希望领导关注民生。
回复内容: 经区住建局核实,淮南路(胜利路—龙岗路)由市城建投资公司负责建设,因该项目涉及老淮南线铁路需与上海铁路局协商,目前正在进行方案研究,原有轨电车项目已取消。
PS:原合肥市老淮南线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计划从北二环路引出后,沿既有铁路通道向东南行进,至设计终点钟油坊路,线路全长11.26公里,全线共设车站19座,平均站间距0.62公里。全线设龚大塘车辆段1处。原《规划》中的淮南线有轨电车线路,先后与38处道路交叉(含规划路)。《规划》设计有轨电车以地面线为主,跨越快速路、主干道等交通量大的主要路口,均采用立交方式通过;交通量中小路口,维持平交形式;交通量小的平交路口,采用信号优先方式,全线无地下线。
博主一直关注此事,【从开始打算建设淮南线有轨电车到现在,已有约十来个年头,几乎每年上半年都会出现在新闻中。除此之外,合肥还规划了十八公里专用线,繁华大道有轨电车,这两条有轨电车至今杳无音讯。从这些专项目规划中,侧面反映出ZF某些环节不严谨,缺乏科学论证,以及时间跨度大,仍没有明确规划可行性。因为规划得不到落地,导致老铁路沿线得不到有效开发,影响深远!】
信件内容: 淮南路荒废多年,有轨电车项目一直没有进展,如果项目暂时不能实施可不可以先把淮南路修好。方便大家出行,希望领导关注民生。
回复内容: 经区住建局核实,淮南路(胜利路—龙岗路)由市城建投资公司负责建设,因该项目涉及老淮南线铁路需与上海铁路局协商,目前正在进行方案研究,原有轨电车项目已取消。
PS:原合肥市老淮南线现代有轨电车示范线工程计划从北二环路引出后,沿既有铁路通道向东南行进,至设计终点钟油坊路,线路全长11.26公里,全线共设车站19座,平均站间距0.62公里。全线设龚大塘车辆段1处。原《规划》中的淮南线有轨电车线路,先后与38处道路交叉(含规划路)。《规划》设计有轨电车以地面线为主,跨越快速路、主干道等交通量大的主要路口,均采用立交方式通过;交通量中小路口,维持平交形式;交通量小的平交路口,采用信号优先方式,全线无地下线。
博主一直关注此事,【从开始打算建设淮南线有轨电车到现在,已有约十来个年头,几乎每年上半年都会出现在新闻中。除此之外,合肥还规划了十八公里专用线,繁华大道有轨电车,这两条有轨电车至今杳无音讯。从这些专项目规划中,侧面反映出ZF某些环节不严谨,缺乏科学论证,以及时间跨度大,仍没有明确规划可行性。因为规划得不到落地,导致老铁路沿线得不到有效开发,影响深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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