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宝马车只能使用7年?7年就要大修?”宁夏宝马案,刘先生起诉宝马,要求明确车辆的“合理使用年限”,并退还车款658800元。
(案例来源:宁夏高级法院)
7年前,律师刘先生在经销商处购买了一辆宝马X3,这7年间,刘先生在4S店维修保养了24次,这其中有6次是更换车辆部件,5次因为事故进行了维修。
其间,刘先生还在银川的一家宝马4S店进行过维修保养,最后一次,由于发动机高温,车子不能发动,刘先生把车运到了银川进行维修。
经过检查,银川的宝马4S店建议车辆要更换三元催化、油箱、油浮子、分动箱,左前灯等模块,一共需要87112元,刘先生认为刚刚不到7年的车就需要如此大修,没有同意。
他的理由是,车辆的保修期已满,维修无法解决车辆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因此向法院申请,对于车辆进行产品质量的鉴定。
鉴定结果认为,车辆在前面的维修过程中,前减震器、消声器、汽油机、分动器icon、水箱支架、发动机缸罩、缸垫、水泵等已经更换,无法找到原件,因此,不能确实是否属于质量问题。
其余的毛病,鉴定机构得到的结论和4S店相差不大,认为这辆车已经使用6年多时间,行驶里程20万公里,车辆在运行中会产生磨损,随着磨损量的加大,产生故障难免,难以认定是属于生产制造还是使用导致的质量问题。
刘先生认为,宝马公司宣传宝马车可以带来完美典范、高品位的生活和具有持久耐用的品质,但却故障众多、频繁修理,给生活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无法保障人身安全和车辆安全。
他向法院起诉,要求宝马公司和两家4S店对于车辆的“安全使用期限”和“合理使用期限”作出说明,并且明确车辆在“安全使用期限”和“合理使用期限”内的产品质量责任。
作为日常使用的交通工具,随着年头的增加,零部件老化或者磨损,汽车起码有一个“使用期限”的问题,刘先生认为,宝马公司必须说清楚“汽车使用寿命”到底有多长,总不能7年不到的时间就临近大限。
另外,刘先生要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退回车辆,经销商退回购车款658800元,并按车价的一倍赔偿损失,合计为1317600元。
本案归根到底还是技术问题,对于车辆的鉴定是本案关键,在庭审中,法院通知了鉴定人员和鉴定专家到庭,并请专家当庭解释了相关专业问题,并由刘先生对于鉴定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发问。
刘先生对于鉴定结论意见很大,认为鉴定内容违背汽车常识,缺乏基本认知,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汽车产品质量,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汽车产品质量概念进行鉴定。
鉴定意见只是列举了这辆车已经修理的内容和现存故障,没有从技术层面进行分析故障产生的原因,因此刘先生认定鉴定结论虚假。
刘先生的证明表明,这辆X3几乎每年都要修理换件,而且经常是前面的故障没有排除,又增加了新的故障,刘先生认为,车辆的每一个配件都没有经过严苛的考验,不具有持久耐用的品质,更不能带来高品质的汽车生活。
法庭上,宝马公司的律师出庭答辩,他们认为,在本案中,刘先生自行设置概念,汽车使用是动态过程,涉及多重复杂因素,无论是从立法、科学和实践层面,还是常识逻辑的角度,都无法绝对量化“使用期限”。
从本案车辆使用频率、频繁更换驾驶人员、出现四次事故等情况来看,说明刘律师在使用过程中不“合理”,也不“安全”。
法院认为,从2013年开始,我国对于小型非营运车辆不再有使用年限限制,不再强制报废,对于行驶60万公里以上的小型非营运车辆,由国家引导报废。
除了报废年限和保修年限,相关法律法规再没有对车辆使用期限的规定,刘先生要求对车辆的安全使用期限和合理使用期限作出说明,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汽车产品的使用寿命受到生产技术、驾驶方法、维修手段、地域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无法一概而论,刘先生的车辆状态一直处于动态变化中,难以要求厂家对就某一特定车辆固定一个具体明确的“安全合理使用期限”。
至于刘先生主张因为误信宝马的宣传而购买车辆,车辆达不到广告宣称的程度,构成欺诈,法院认为,从广告措辞来看,难以认定故意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以订立合同的行为,对于刘先生退车的诉讼请求同样不予支持。
本案历经一审二审,作为律师的刘先生花费了两次17159的案件受理费,一共3万多元,官司也没有打赢。
其实案件的关键还在于证据,本案的主要证据是鉴定结论,在鉴定结果不支持是质量问题的前提下,就算刘先生再是能说会道的律师,也完全没有用处。(法网人生)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新星v计划#
(案例来源:宁夏高级法院)
7年前,律师刘先生在经销商处购买了一辆宝马X3,这7年间,刘先生在4S店维修保养了24次,这其中有6次是更换车辆部件,5次因为事故进行了维修。
其间,刘先生还在银川的一家宝马4S店进行过维修保养,最后一次,由于发动机高温,车子不能发动,刘先生把车运到了银川进行维修。
经过检查,银川的宝马4S店建议车辆要更换三元催化、油箱、油浮子、分动箱,左前灯等模块,一共需要87112元,刘先生认为刚刚不到7年的车就需要如此大修,没有同意。
他的理由是,车辆的保修期已满,维修无法解决车辆本身存在的质量问题,因此向法院申请,对于车辆进行产品质量的鉴定。
鉴定结果认为,车辆在前面的维修过程中,前减震器、消声器、汽油机、分动器icon、水箱支架、发动机缸罩、缸垫、水泵等已经更换,无法找到原件,因此,不能确实是否属于质量问题。
其余的毛病,鉴定机构得到的结论和4S店相差不大,认为这辆车已经使用6年多时间,行驶里程20万公里,车辆在运行中会产生磨损,随着磨损量的加大,产生故障难免,难以认定是属于生产制造还是使用导致的质量问题。
刘先生认为,宝马公司宣传宝马车可以带来完美典范、高品位的生活和具有持久耐用的品质,但却故障众多、频繁修理,给生活造成重大不利影响,无法保障人身安全和车辆安全。
他向法院起诉,要求宝马公司和两家4S店对于车辆的“安全使用期限”和“合理使用期限”作出说明,并且明确车辆在“安全使用期限”和“合理使用期限”内的产品质量责任。
作为日常使用的交通工具,随着年头的增加,零部件老化或者磨损,汽车起码有一个“使用期限”的问题,刘先生认为,宝马公司必须说清楚“汽车使用寿命”到底有多长,总不能7年不到的时间就临近大限。
另外,刘先生要求法院确认买卖合同无效,退回车辆,经销商退回购车款658800元,并按车价的一倍赔偿损失,合计为1317600元。
本案归根到底还是技术问题,对于车辆的鉴定是本案关键,在庭审中,法院通知了鉴定人员和鉴定专家到庭,并请专家当庭解释了相关专业问题,并由刘先生对于鉴定情况进行了详细的发问。
刘先生对于鉴定结论意见很大,认为鉴定内容违背汽车常识,缺乏基本认知,根本不知道什么是汽车产品质量,没有按照法律规定的汽车产品质量概念进行鉴定。
鉴定意见只是列举了这辆车已经修理的内容和现存故障,没有从技术层面进行分析故障产生的原因,因此刘先生认定鉴定结论虚假。
刘先生的证明表明,这辆X3几乎每年都要修理换件,而且经常是前面的故障没有排除,又增加了新的故障,刘先生认为,车辆的每一个配件都没有经过严苛的考验,不具有持久耐用的品质,更不能带来高品质的汽车生活。
法庭上,宝马公司的律师出庭答辩,他们认为,在本案中,刘先生自行设置概念,汽车使用是动态过程,涉及多重复杂因素,无论是从立法、科学和实践层面,还是常识逻辑的角度,都无法绝对量化“使用期限”。
从本案车辆使用频率、频繁更换驾驶人员、出现四次事故等情况来看,说明刘律师在使用过程中不“合理”,也不“安全”。
法院认为,从2013年开始,我国对于小型非营运车辆不再有使用年限限制,不再强制报废,对于行驶60万公里以上的小型非营运车辆,由国家引导报废。
除了报废年限和保修年限,相关法律法规再没有对车辆使用期限的规定,刘先生要求对车辆的安全使用期限和合理使用期限作出说明,没有法律依据,法院不予支持。
汽车产品的使用寿命受到生产技术、驾驶方法、维修手段、地域环境等多种因素影响,无法一概而论,刘先生的车辆状态一直处于动态变化中,难以要求厂家对就某一特定车辆固定一个具体明确的“安全合理使用期限”。
至于刘先生主张因为误信宝马的宣传而购买车辆,车辆达不到广告宣称的程度,构成欺诈,法院认为,从广告措辞来看,难以认定故意虚构事实或者隐瞒真相以订立合同的行为,对于刘先生退车的诉讼请求同样不予支持。
本案历经一审二审,作为律师的刘先生花费了两次17159的案件受理费,一共3万多元,官司也没有打赢。
其实案件的关键还在于证据,本案的主要证据是鉴定结论,在鉴定结果不支持是质量问题的前提下,就算刘先生再是能说会道的律师,也完全没有用处。(法网人生)
对此你有什么看法?#新星v计划#
巫溪县召开2021年市级环保专项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专题会
11月3日上午,巫溪县召开2021年市级环保专项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专题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江洪对交办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对两个重点问题整改落实责任单位实施约谈。
会上,县生态环保督查整改办通报本次市级环保专项督察交办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与会部门就下一步整改工作作打算。
唐江洪对当前环保专项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提出建议意见。他指出,各责任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主动适应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形势,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的认识,特别是重大工程建设,更要在思想上要予以正视,内心深处认账,要有大局观。要在整改落实中动真格见行动。严格落实按环保要求,全面梳理排查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及生态植被破坏,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一个梳理,建立问题台账。针对问题,明确整改目标,逐一细化完善整改方案,强化整改措施,痛下决心进行整改,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及时限。要高质高效完成整改。注重整改时效,通过整改总结经验,建立机制,补齐短板。严格按照市级环保督察要求,把交办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彻底解决存在的其他问题,确保不再出现同类问题。提高整改质量,确保整改效果经得起检验。
他强调,各责任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提供服务保障,齐心协力,做好整改工作。县生态环境局要加强行业指导、工作调度、跟踪督办,不能生搬硬套,要给整改单位支招解难,共同解决相关问题。
11月3日上午,巫溪县召开2021年市级环保专项督察交办问题整改专题会,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唐江洪对交办问题整改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并对两个重点问题整改落实责任单位实施约谈。
会上,县生态环保督查整改办通报本次市级环保专项督察交办问题整改进展情况,与会部门就下一步整改工作作打算。
唐江洪对当前环保专项督察交办问题整改工作提出建议意见。他指出,各责任单位及主管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重视生态环境保护。主动适应当前生态环境保护形势,深化生态环境保护与经济发展关系的认识,特别是重大工程建设,更要在思想上要予以正视,内心深处认账,要有大局观。要在整改落实中动真格见行动。严格落实按环保要求,全面梳理排查施工过程中的环境污染及生态植被破坏,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一个梳理,建立问题台账。针对问题,明确整改目标,逐一细化完善整改方案,强化整改措施,痛下决心进行整改,严格落实整改要求及时限。要高质高效完成整改。注重整改时效,通过整改总结经验,建立机制,补齐短板。严格按照市级环保督察要求,把交办的问题在规定时限内整改到位,同时举一反三,彻底解决存在的其他问题,确保不再出现同类问题。提高整改质量,确保整改效果经得起检验。
他强调,各责任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提供服务保障,齐心协力,做好整改工作。县生态环境局要加强行业指导、工作调度、跟踪督办,不能生搬硬套,要给整改单位支招解难,共同解决相关问题。
针对网民提出的调整公务员报考年龄、“不再简单以35周岁年龄为‘一刀切’”的建议,浙江省公务员局近日做出回应。10月31日,有网民在人民网领导留言板向浙江省代省长王浩留言称,目前浙江省全公考35周岁年龄限制显然已成为人才工作的障碍,故调整考公年龄确有其可行性与必要性,更有其客观性和实际性的要求。随后,这位网民给出了五方面的理由。一是可行性。《公务员法》对招考年龄只有18周岁以上的规定,同时根据《公务... https://t.cn/A6xyJqNQ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