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追击-香港# 【#中大「司委会」搞闹剧谋「复活」学生会# 】屡屡发表可能违法言论的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拒绝责任自负,上月以所谓「大律师建议学生会『不需要』独立注册」为由擅自「解散」。有关决定日前被学生会司法委员会裁定违宪并无效,联席会议应重启学生会职务。不过,中大学生报却故意把裁决扭曲成「否定大学接管学生会属下团体」,并借题发挥指控「校方干预学生自治」、「接管学生组织」云云。中大回应称,各属会向学生事务处登记乃过渡性安排,大学从无「胁迫」学生代表或「施压」要求辞职或解散其组织运作,大学一直致力确保学生代表在校园生活中发挥其积极角色,前提是相关组织依法进行注册。
有评论人士质疑,本身认受性极低且已经不合法的学生会不存在之际,属下的司法委员会居然有权就学生会存废作出「裁决」。外界自然会质疑,所谓的司法委员会在学生会已经不存在的情况下,究竟凭借何种条款独立运作裁决?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无论是从法理逻辑还是公众认知都难以取信于人。#香港##港闻##守护香港# (点新闻)
有评论人士质疑,本身认受性极低且已经不合法的学生会不存在之际,属下的司法委员会居然有权就学生会存废作出「裁决」。外界自然会质疑,所谓的司法委员会在学生会已经不存在的情况下,究竟凭借何种条款独立运作裁决?皮之不存毛将焉附?无论是从法理逻辑还是公众认知都难以取信于人。#香港##港闻##守护香港# (点新闻)
【港中大“司委會”搞鬧劇 謀“復活”學生會[怒]】
屢屢發表可能違法言論的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拒絕責任自負,上月以所謂“大律師建議學生會’不需要’獨立註冊”為由擅自“解散”。有關決定日前被學生會司法委員會裁定違憲並無效,聯席會議應重啟學生會職務。不過,中大學生報卻故意把裁決扭曲成“否定大學接管學生會屬下團體”,並借題發揮指控“校方干預學生自治”、“接管學生組織”云云。中大回應稱,各屬會向學生事務處登記乃過渡性安排,大學從無“脅迫”學生代表或“施壓”要求辭職或解散其組織運作,大學一直致力確保學生代表在校園生活中發揮其積極角色,前提是相關組織依法進行註冊。
有評論人士質疑,本身認受性極低且已經不合法的學生會不存在之際,屬下的司法委員會居然有權就學生會存廢作出“裁決”。外界自然會質疑,所謂的司法委員會在學生會已經不存在的情況下,究竟憑藉何種條款獨立運作裁決?皮之不存毛將焉附?無論是從法理邏輯還是公眾認知都難以取信於人。
#香港# #香港中文大学[超话]# #林郑月娥称香港进入官商合作建设新时代#
屢屢發表可能違法言論的香港中文大學學生會拒絕責任自負,上月以所謂“大律師建議學生會’不需要’獨立註冊”為由擅自“解散”。有關決定日前被學生會司法委員會裁定違憲並無效,聯席會議應重啟學生會職務。不過,中大學生報卻故意把裁決扭曲成“否定大學接管學生會屬下團體”,並借題發揮指控“校方干預學生自治”、“接管學生組織”云云。中大回應稱,各屬會向學生事務處登記乃過渡性安排,大學從無“脅迫”學生代表或“施壓”要求辭職或解散其組織運作,大學一直致力確保學生代表在校園生活中發揮其積極角色,前提是相關組織依法進行註冊。
有評論人士質疑,本身認受性極低且已經不合法的學生會不存在之際,屬下的司法委員會居然有權就學生會存廢作出“裁決”。外界自然會質疑,所謂的司法委員會在學生會已經不存在的情況下,究竟憑藉何種條款獨立運作裁決?皮之不存毛將焉附?無論是從法理邏輯還是公眾認知都難以取信於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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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7 日,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在其Facebook专页宣布解散,随后有人向中大学生会司法委员会原讼庭提司法复核。中大学生会司法委员会原讼庭11月7 日裁定,中大学生会代表会及/或学生会联席会议“解散学生会”之宣告违宪并无效,并宣布香港中文大学学生会联席会议应该重启学生会职务。不过,学生会代表会前会长黄博翰表示,学生会会继续停止运作及处于“解散”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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