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和马嘉祺隔着拥挤的人潮猝不及防地对视,看清他熟悉的眉眼。
薄薄的眼皮,狭长上挑的眼尾,凉的,静的,藏着秋的寂寥萧瑟,轻轻地看向你。
原来已经和他分开那么久了啊。
久到他刺猬似的凌乱短发变成精心打理的精致造型,久到他身侧的朋友不再是你认识的那些,久到他成为遥远而璀璨的当红乐队主唱,久到你无法开口说一句:好久不见。
你站在原地看他被人群簇拥着走远,喧嚣的走廊渐渐变得空荡,有携着寒意的干冽的风涌入,你想起分手那天似乎也刮着风。
那时他看着你的眼睛,说,风只起这一回。
-
你们大学时在一起。
他唱摇滚、搞乐队、叼着烟窝在宿舍写歌,留及肩的长发,又在某个夜晚对着老旧模糊的镜子自己剃成寸头,报废了那只你送他的电动剃须刀。
第二天见面,你惊得说不出话,他笑着凑过来亲你,拉着你的手放在他的头顶蹭,“摸一摸,是不是还有点扎手啊?”
他是太浪漫的恋人。
写藏着你名字的情歌,表演结束对着人海讲“This song is for my lover.”,把玫瑰藏在大衣口袋等你,非要你亲手为他戴耳钉,你那时才发现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在耳后纹上了你的小名。
但他似乎不是合适的爱人。
毕业后你们租了一家小小的公寓,他依旧写歌、做乐队,但脱离象牙塔后的浪漫主义被现实狠狠踩碎,你们几乎陷入入不敷出的窘境,你和他观点之间的矛盾不断暴露,于是你们陷入争吵、冷战、和好、再争吵的死循环,一天天消磨着彼此的爱意。
太无力了,罗曼蒂克消亡在茶米油盐里,爱情以最可悲的方式死亡,葬于庸碌的满地鸡毛。
你在某个夜晚向他提了分手。
前一刻钟你们仍纠'缠在一处拥吻,呼吸交错,温度相融,心脏贴着胸口,湿漉漉地摩挲出滚烫的欲'望。
那时他正坐在床边抽烟,身上只披着一件揉皱的白衬衣,凸起的肩胛骨随着他弹烟灰的动作轻轻颤动,抖落一地狼藉。
“马嘉祺,太累了。”你声音低低的,却在安静的房间里格外清晰,“我没有力气和你走下去了,我们分开吧。”
他不说话,指尖夹着的香烟明明灭灭,淌出缠绵的白雾,绕住你的心脏,直到最后的光灭掉。
他起身靠近你,携着淡淡的烟味,吻了下你的唇,很轻,很凉,像一阵风。
“好。”
马嘉祺连夜整理了行李,他没什么东西,除了那把吉他更没什么值钱的。
你躺在床上,听到他轻手轻脚依旧发出的响动,一动不动,只有眼泪无知觉地向下淌,落进枕头,湿而咸地发酵,你闻到苦味。
他似乎很快收拾好,你听到敲门的声音,逼着自己稳下声线,嗓音却依旧哑得厉害,“进来吧。”
马嘉祺一手拎着行李箱,一手端着你的水杯,他俯身把水放在床头,目光只落在你干燥的唇,轻轻开口,“那我走了,如果这周六有时间,再来看一次乐队演出吧。”
你闭着眼,听到他的脚步声,听到行李箱骨碌的声音,听到关门落锁的声音。
睁开眼,他只留下一杯水。
温热的,添了蜂蜜,放在你的床头。
-
周六时你去看了那场演出。
台下依旧没什么人,马嘉祺站在舞台偏右的地方,戴了发带,长长不久的头发被箍起来,涂着劣质发胶,眉眼间落了亮晶晶的闪片,身体薄薄的一片,立在舞台上。
他弹着琴唱,我们能不能不分手,亲爱的别走。
嗓音一如既往地清亮漂亮,似乎有些哑,像微微磨损的八音盒,叮叮咚咚,依旧欢快地歌唱。
/ 我们能不能不分手 亲爱的别走
全世界都让你要爱我 难道你就不会心动 /
那天演出结束后你去后台找了他。
他正和乐队里的朋友们交代着下一次演出的事,神色淡淡的,似乎很疲惫,听到声音看向你的方向,一瞬怔住。
你似乎看到他眼尾有些泛红,却不敢确定是妆容抑或他的情绪外露,只好装作不知道,安静地等他处理完事情。
他走向你,你隔得很远便嗅到了股烟味,累积起来的沉闷的气味,有些难闻。
你下意识想对他说少抽些烟,却很快意识到再无资格,于是只好咽回心底,发酵出酸涩的苦,眼眶又泛起热来。
怕控制不住掉眼泪,你直奔主题地开口,“那首歌什么意思?”
马嘉祺沉默地看向你,目光却并不聚焦,只散空地笼罩着你,小幅度颤动的睫毛在眼尾投下浅浅的阴影,似乎在思考什么。
他很久才回答,“你当做分手礼物吧。”
你不甘心似的,又问,“你还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他说,“风只起这一回。”
你盯着他的眼睛,薄薄的眼皮,狭长上挑的眼尾,亮晶晶的妆容,和那抹若有若无意味不明的红。
你猜不透那句话的意思,却隐约明白,你和他大概真的结束了。
“那再见。”
“再见,路上注意安全。”
太体面的分开,没有争吵,没有歇斯底里,甚至没有挽留,马嘉祺平静地接受了你的要求,就像曾经无数次包容你的小脾气一样。
这场爱里,他从始至终都体面,像一缕干净透亮的风,轻轻地吹过,你连痕迹都抓不住。
那首歌里唱 / 曾为你冷风中颤抖 曾为你泪水狂流 曾为你万事都低头 / ,歌不是唱给你的,歌里的人也从都不是他。
风掠过树梢吹落秋叶,毫无留恋,再也没有人牵着你的手一起回家了。
-
你终于回神,挣扎着逃出冗长又凌乱的回忆,甜的玫瑰、咸湿的泪、温热的吻与毛茸茸的发顶,一切都消失了。
于是模糊的双眼清晰起来,一双黑色皮鞋一步步走进视野间,你错愕地抬头,入目是薄眼皮,长眼尾。
他淡淡笑起来,对你说,“好久不见。”
薄薄的眼皮,狭长上挑的眼尾,凉的,静的,藏着秋的寂寥萧瑟,轻轻地看向你。
原来已经和他分开那么久了啊。
久到他刺猬似的凌乱短发变成精心打理的精致造型,久到他身侧的朋友不再是你认识的那些,久到他成为遥远而璀璨的当红乐队主唱,久到你无法开口说一句:好久不见。
你站在原地看他被人群簇拥着走远,喧嚣的走廊渐渐变得空荡,有携着寒意的干冽的风涌入,你想起分手那天似乎也刮着风。
那时他看着你的眼睛,说,风只起这一回。
-
你们大学时在一起。
他唱摇滚、搞乐队、叼着烟窝在宿舍写歌,留及肩的长发,又在某个夜晚对着老旧模糊的镜子自己剃成寸头,报废了那只你送他的电动剃须刀。
第二天见面,你惊得说不出话,他笑着凑过来亲你,拉着你的手放在他的头顶蹭,“摸一摸,是不是还有点扎手啊?”
他是太浪漫的恋人。
写藏着你名字的情歌,表演结束对着人海讲“This song is for my lover.”,把玫瑰藏在大衣口袋等你,非要你亲手为他戴耳钉,你那时才发现他不知道什么时候在耳后纹上了你的小名。
但他似乎不是合适的爱人。
毕业后你们租了一家小小的公寓,他依旧写歌、做乐队,但脱离象牙塔后的浪漫主义被现实狠狠踩碎,你们几乎陷入入不敷出的窘境,你和他观点之间的矛盾不断暴露,于是你们陷入争吵、冷战、和好、再争吵的死循环,一天天消磨着彼此的爱意。
太无力了,罗曼蒂克消亡在茶米油盐里,爱情以最可悲的方式死亡,葬于庸碌的满地鸡毛。
你在某个夜晚向他提了分手。
前一刻钟你们仍纠'缠在一处拥吻,呼吸交错,温度相融,心脏贴着胸口,湿漉漉地摩挲出滚烫的欲'望。
那时他正坐在床边抽烟,身上只披着一件揉皱的白衬衣,凸起的肩胛骨随着他弹烟灰的动作轻轻颤动,抖落一地狼藉。
“马嘉祺,太累了。”你声音低低的,却在安静的房间里格外清晰,“我没有力气和你走下去了,我们分开吧。”
他不说话,指尖夹着的香烟明明灭灭,淌出缠绵的白雾,绕住你的心脏,直到最后的光灭掉。
他起身靠近你,携着淡淡的烟味,吻了下你的唇,很轻,很凉,像一阵风。
“好。”
马嘉祺连夜整理了行李,他没什么东西,除了那把吉他更没什么值钱的。
你躺在床上,听到他轻手轻脚依旧发出的响动,一动不动,只有眼泪无知觉地向下淌,落进枕头,湿而咸地发酵,你闻到苦味。
他似乎很快收拾好,你听到敲门的声音,逼着自己稳下声线,嗓音却依旧哑得厉害,“进来吧。”
马嘉祺一手拎着行李箱,一手端着你的水杯,他俯身把水放在床头,目光只落在你干燥的唇,轻轻开口,“那我走了,如果这周六有时间,再来看一次乐队演出吧。”
你闭着眼,听到他的脚步声,听到行李箱骨碌的声音,听到关门落锁的声音。
睁开眼,他只留下一杯水。
温热的,添了蜂蜜,放在你的床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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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六时你去看了那场演出。
台下依旧没什么人,马嘉祺站在舞台偏右的地方,戴了发带,长长不久的头发被箍起来,涂着劣质发胶,眉眼间落了亮晶晶的闪片,身体薄薄的一片,立在舞台上。
他弹着琴唱,我们能不能不分手,亲爱的别走。
嗓音一如既往地清亮漂亮,似乎有些哑,像微微磨损的八音盒,叮叮咚咚,依旧欢快地歌唱。
/ 我们能不能不分手 亲爱的别走
全世界都让你要爱我 难道你就不会心动 /
那天演出结束后你去后台找了他。
他正和乐队里的朋友们交代着下一次演出的事,神色淡淡的,似乎很疲惫,听到声音看向你的方向,一瞬怔住。
你似乎看到他眼尾有些泛红,却不敢确定是妆容抑或他的情绪外露,只好装作不知道,安静地等他处理完事情。
他走向你,你隔得很远便嗅到了股烟味,累积起来的沉闷的气味,有些难闻。
你下意识想对他说少抽些烟,却很快意识到再无资格,于是只好咽回心底,发酵出酸涩的苦,眼眶又泛起热来。
怕控制不住掉眼泪,你直奔主题地开口,“那首歌什么意思?”
马嘉祺沉默地看向你,目光却并不聚焦,只散空地笼罩着你,小幅度颤动的睫毛在眼尾投下浅浅的阴影,似乎在思考什么。
他很久才回答,“你当做分手礼物吧。”
你不甘心似的,又问,“你还有什么想对我说的吗?”
他说,“风只起这一回。”
你盯着他的眼睛,薄薄的眼皮,狭长上挑的眼尾,亮晶晶的妆容,和那抹若有若无意味不明的红。
你猜不透那句话的意思,却隐约明白,你和他大概真的结束了。
“那再见。”
“再见,路上注意安全。”
太体面的分开,没有争吵,没有歇斯底里,甚至没有挽留,马嘉祺平静地接受了你的要求,就像曾经无数次包容你的小脾气一样。
这场爱里,他从始至终都体面,像一缕干净透亮的风,轻轻地吹过,你连痕迹都抓不住。
那首歌里唱 / 曾为你冷风中颤抖 曾为你泪水狂流 曾为你万事都低头 / ,歌不是唱给你的,歌里的人也从都不是他。
风掠过树梢吹落秋叶,毫无留恋,再也没有人牵着你的手一起回家了。
-
你终于回神,挣扎着逃出冗长又凌乱的回忆,甜的玫瑰、咸湿的泪、温热的吻与毛茸茸的发顶,一切都消失了。
于是模糊的双眼清晰起来,一双黑色皮鞋一步步走进视野间,你错愕地抬头,入目是薄眼皮,长眼尾。
他淡淡笑起来,对你说,“好久不见。”
“我心里永远有个位置是留给小十一的”
2个多月了
我依旧走不出来
初入王府,她对一切都充满好奇与向往,她望着西洲的一切,眼里有光。她将一切礼数谨记于心,是师父让她放下了这些包袱,给了她最最纯粹的自由与快乐。在王府,她是众人捧在手心里的小公主,有什么好东西首先想到的都是师妹,我想如果能一直这样该多好啊!
但没有如果。那日她一袭青衣拜别师父,从此就要受宫中诸多枷锁束缚。那些日子里,她或许日日夜夜都在想念着南辰王府的一切吧,她应该照旧在等那里的捷报传来吧。一个人走在宫中冰冷的地砖上,取出了师父埋藏了几年的酒一饮而尽。我们的小十一,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学会喝酒了,初来王府时,连喝花椒酒都小心翼翼的她,现在淡然喝下那壶酒,眉目间尽是悲伤。那夜噩梦连连,她就隐隐感受到师父出事了。“王军都回来了,你为何留在平阴”。后来,你从三娘手上拿了那一纸血书,你呆呆着望着,又哭又笑。但你直至最终都不知道,那块小小的白布是师父给你擦了一遍又一遍石榴的布,此时你的念想就只剩那句“唯负十一”给你的了,尽管是简短的四个字,却是你等了十年的答案。你烧了满箱捷报,那些你说要用生命守护的捷报,这时候你是否已经有了随他而去的念想。火光中,你的眼泪一滴一滴落下,和他在一起的一幕幕不断在脑海里浮现。
城墙上,你说“天理昭然,终有还我王军清白一日”,可最终一切都是一场空。你一袭红衣从城墙跳下,雪下得更大了,红白交加,凄美至极。
小十一,这辈子的你太苦太苦了,下辈子你会很幸福很圆满的。
白鹿说这是她的心头肉,同样这也是我的,是我一想到眼泪就要往下掉的角色,是我能永远记住的角色。
演员白鹿,真的有在认真诠释好每一个角色。
演员白鹿,诚不欺我。
演员白鹿,未来可期。
@白鹿my
2个多月了
我依旧走不出来
初入王府,她对一切都充满好奇与向往,她望着西洲的一切,眼里有光。她将一切礼数谨记于心,是师父让她放下了这些包袱,给了她最最纯粹的自由与快乐。在王府,她是众人捧在手心里的小公主,有什么好东西首先想到的都是师妹,我想如果能一直这样该多好啊!
但没有如果。那日她一袭青衣拜别师父,从此就要受宫中诸多枷锁束缚。那些日子里,她或许日日夜夜都在想念着南辰王府的一切吧,她应该照旧在等那里的捷报传来吧。一个人走在宫中冰冷的地砖上,取出了师父埋藏了几年的酒一饮而尽。我们的小十一,不知道什么时候开始学会喝酒了,初来王府时,连喝花椒酒都小心翼翼的她,现在淡然喝下那壶酒,眉目间尽是悲伤。那夜噩梦连连,她就隐隐感受到师父出事了。“王军都回来了,你为何留在平阴”。后来,你从三娘手上拿了那一纸血书,你呆呆着望着,又哭又笑。但你直至最终都不知道,那块小小的白布是师父给你擦了一遍又一遍石榴的布,此时你的念想就只剩那句“唯负十一”给你的了,尽管是简短的四个字,却是你等了十年的答案。你烧了满箱捷报,那些你说要用生命守护的捷报,这时候你是否已经有了随他而去的念想。火光中,你的眼泪一滴一滴落下,和他在一起的一幕幕不断在脑海里浮现。
城墙上,你说“天理昭然,终有还我王军清白一日”,可最终一切都是一场空。你一袭红衣从城墙跳下,雪下得更大了,红白交加,凄美至极。
小十一,这辈子的你太苦太苦了,下辈子你会很幸福很圆满的。
白鹿说这是她的心头肉,同样这也是我的,是我一想到眼泪就要往下掉的角色,是我能永远记住的角色。
演员白鹿,真的有在认真诠释好每一个角色。
演员白鹿,诚不欺我。
演员白鹿,未来可期。
@白鹿my
从前有位外地的读书人,走到泰山山脚下,望着山腰上的石碑“泰山”二字,便大声念道:“秦川”。
一位农夫听到了,赶紧向他纠正说:“先生,这儿是泰山。”
读书人回头瞧瞧农夫,再往山头上瞧瞧,便说:“明明写的是秦川嘛!”
两人互不相让,于是打赌到附近找位老师来裁判。
老师看看农夫,又看看盛气凌人的外地读书人,慢条斯理地说:“是秦川!”
读书人乐坏了,得意洋洋的拿着钱走了。
这农夫楞住了,问老师:“我虽没读什么书,咱泰山人,什么时候变成秦川人了啊?”
“老乡!没关系!就这二十钱,让他一辈子不识泰山。你看是谁赢谁输啊?”
那位读书人因为离泰山太近,仰视“泰山”二字的下面笔画被遮住了,但是经过这曲折变化的结果,却使人无不警醒,原来一个人气势太盛不够谦虚,就会像那读书人一样,不明不白的被蒙蔽真理,而一辈子永远不识泰山。
《易经》六十四卦中,每一卦都有凶有吉,唯独第十五卦,谦卦,没有凶,只有吉,是最好的一卦。在《易经·谦卦》言:“谦谦君子,卑以自牧。”“卑以自牧”就是以谦卑自守,以谦卑的姿态守住低处,大吉。
谦卑就是对万事万物怀一颗敬畏之心,这份敬畏是源自于敬重。“谦者,德之柄也。”因为谦虚才能执德,骄傲则必失德。
谦卦教导人谦虚,唯有谦虚才能受到尊崇,而光明其德。人的德行越高,心量也会越来越大,人也就越来越高贵。
如果处处只是看到对方缺点,那只会自找烦恼,就像那位高傲的读书人,永远不识泰山。
相反如果能处处容忍谦让,只看别人身上的长处,看自己的短处,谦卑一些再谦卑一些,这样不管做人还是做事,则都能得到别人的理解和关怀,自己更容易成功。
二、天地一指,万物一马
在老子看来,江海之所以能成为“百谷之王”,是因为它善于处在下游,从而水往低处流,最终汇流成江。而一个人是否能在社会中相处得更得人心,就在于他是否能如江海这般甘于居下。
不要瞧不起任何人,不要瞧不起身边的小人物,小人物也能给你很大的助益。
战国四君子中,具有爱才之心的信陵君——魏无忌最富闻名。
有一天,他过城门时,看到一个手捧兵书的老门吏。信陵君急忙下马,亲自走到老者面前,施了个礼,恭敬问道:
“先生何故苦读兵书,不与他人饮茶闲聊?”
老门吏抬头看了信陵君一眼,不卑不亢答道:
“老朽虽年事已高,但心有报国之志!”
信陵君甚是佩服,并以礼相别。
第二天,信陵君得知,原来这个老门吏是个智谋了得的隐士高人,心中大喜,于是专程再次拜访他,请求助信陵君一臂之力。殊知,他遭到了拒绝。
信陵君决定亲自上门邀请。为此,他特地大摆酒席,宴请宾客。等客人全部到齐坐定后,他带着随从的车马,空出车上左边的座位,前往东门邀请老门吏。
老门吏想观察一下信陵君对自己的态度,就穿着旧衣旧帽,登上车子,毫不客气地坐在左边的空位上。只见信陵君拉着驾车的缰绳,态度更加谦恭了。
上车以后,老门吏告诉信陵君:“我有个朋友在街上肉店里,想烦劳你的车子让我去拜访他一下。”
于是,信陵君亲自驾车到肉店。
老门吏下车去见他的朋友,故意跟朋友讲了很久,同时斜眼偷看信陵君的表情。只见信陵君脸色温和,没有丝毫不耐烦的样子。
看到信陵君的态度始终非常恭敬,老门吏这才告别朋友,登车上路。
入席后,宾客们见首席上坐的竟是一个看守城门的穷老头儿,都大吃一惊。更为吃惊的是,信陵君特意把左边的尊位让给老头儿,宾客大呼信陵公子请了个招摇撞骗的骗子,但信陵君却笑而不语,依旧将他奉为上宾。
这位骗吃骗喝的老门吏名叫侯赢。
公元前257年,秦国攻打赵国。信陵君要带兵救赵,魏王却按兵不动,情急之下正是侯赢为信陵君献上窃符救赵之计,信陵君依计而行,用盗来的虎符调动10万魏国兵马,救下赵国,而侯赢也用自己的死为信陵君揽下了私窃军符,以下犯上的大罪。
侯赢为何能在信陵君困难之时,为其出谋划策并以死相许?
除了他自身的大仁大义外,更重要的是因为他在信陵君身上得到了尊重、信任与平等。其实,人与人的交往,平等的对话是前提与关键。有时放下所谓的优越,蹲下身子,平衡与对方交往的语境与氛围,或许,那个最不起眼的人,可能就是你人生中最需要的人。
好的关系,一切都是平等的。庄子言:“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
天地万物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就好像马的头、脚和毛等总和起来,才叫一匹马。少了任何一样东西,都不是完整的马。
世间的人,虽然个体不同,但都是生命的一分子,就像马身上的毫毛一样,每一根都是平等的。人与人之间,本质上并无区别。
人没有理由以高山仰止的目光去审视别人,也没有资格用不屑一顾的神情去伤害别人的自尊。
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只有学会尊重别人,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
一位农夫听到了,赶紧向他纠正说:“先生,这儿是泰山。”
读书人回头瞧瞧农夫,再往山头上瞧瞧,便说:“明明写的是秦川嘛!”
两人互不相让,于是打赌到附近找位老师来裁判。
老师看看农夫,又看看盛气凌人的外地读书人,慢条斯理地说:“是秦川!”
读书人乐坏了,得意洋洋的拿着钱走了。
这农夫楞住了,问老师:“我虽没读什么书,咱泰山人,什么时候变成秦川人了啊?”
“老乡!没关系!就这二十钱,让他一辈子不识泰山。你看是谁赢谁输啊?”
那位读书人因为离泰山太近,仰视“泰山”二字的下面笔画被遮住了,但是经过这曲折变化的结果,却使人无不警醒,原来一个人气势太盛不够谦虚,就会像那读书人一样,不明不白的被蒙蔽真理,而一辈子永远不识泰山。
《易经》六十四卦中,每一卦都有凶有吉,唯独第十五卦,谦卦,没有凶,只有吉,是最好的一卦。在《易经·谦卦》言:“谦谦君子,卑以自牧。”“卑以自牧”就是以谦卑自守,以谦卑的姿态守住低处,大吉。
谦卑就是对万事万物怀一颗敬畏之心,这份敬畏是源自于敬重。“谦者,德之柄也。”因为谦虚才能执德,骄傲则必失德。
谦卦教导人谦虚,唯有谦虚才能受到尊崇,而光明其德。人的德行越高,心量也会越来越大,人也就越来越高贵。
如果处处只是看到对方缺点,那只会自找烦恼,就像那位高傲的读书人,永远不识泰山。
相反如果能处处容忍谦让,只看别人身上的长处,看自己的短处,谦卑一些再谦卑一些,这样不管做人还是做事,则都能得到别人的理解和关怀,自己更容易成功。
二、天地一指,万物一马
在老子看来,江海之所以能成为“百谷之王”,是因为它善于处在下游,从而水往低处流,最终汇流成江。而一个人是否能在社会中相处得更得人心,就在于他是否能如江海这般甘于居下。
不要瞧不起任何人,不要瞧不起身边的小人物,小人物也能给你很大的助益。
战国四君子中,具有爱才之心的信陵君——魏无忌最富闻名。
有一天,他过城门时,看到一个手捧兵书的老门吏。信陵君急忙下马,亲自走到老者面前,施了个礼,恭敬问道:
“先生何故苦读兵书,不与他人饮茶闲聊?”
老门吏抬头看了信陵君一眼,不卑不亢答道:
“老朽虽年事已高,但心有报国之志!”
信陵君甚是佩服,并以礼相别。
第二天,信陵君得知,原来这个老门吏是个智谋了得的隐士高人,心中大喜,于是专程再次拜访他,请求助信陵君一臂之力。殊知,他遭到了拒绝。
信陵君决定亲自上门邀请。为此,他特地大摆酒席,宴请宾客。等客人全部到齐坐定后,他带着随从的车马,空出车上左边的座位,前往东门邀请老门吏。
老门吏想观察一下信陵君对自己的态度,就穿着旧衣旧帽,登上车子,毫不客气地坐在左边的空位上。只见信陵君拉着驾车的缰绳,态度更加谦恭了。
上车以后,老门吏告诉信陵君:“我有个朋友在街上肉店里,想烦劳你的车子让我去拜访他一下。”
于是,信陵君亲自驾车到肉店。
老门吏下车去见他的朋友,故意跟朋友讲了很久,同时斜眼偷看信陵君的表情。只见信陵君脸色温和,没有丝毫不耐烦的样子。
看到信陵君的态度始终非常恭敬,老门吏这才告别朋友,登车上路。
入席后,宾客们见首席上坐的竟是一个看守城门的穷老头儿,都大吃一惊。更为吃惊的是,信陵君特意把左边的尊位让给老头儿,宾客大呼信陵公子请了个招摇撞骗的骗子,但信陵君却笑而不语,依旧将他奉为上宾。
这位骗吃骗喝的老门吏名叫侯赢。
公元前257年,秦国攻打赵国。信陵君要带兵救赵,魏王却按兵不动,情急之下正是侯赢为信陵君献上窃符救赵之计,信陵君依计而行,用盗来的虎符调动10万魏国兵马,救下赵国,而侯赢也用自己的死为信陵君揽下了私窃军符,以下犯上的大罪。
侯赢为何能在信陵君困难之时,为其出谋划策并以死相许?
除了他自身的大仁大义外,更重要的是因为他在信陵君身上得到了尊重、信任与平等。其实,人与人的交往,平等的对话是前提与关键。有时放下所谓的优越,蹲下身子,平衡与对方交往的语境与氛围,或许,那个最不起眼的人,可能就是你人生中最需要的人。
好的关系,一切都是平等的。庄子言:“天地一指也,万物一马也。”
天地万物是一个完整的整体,就好像马的头、脚和毛等总和起来,才叫一匹马。少了任何一样东西,都不是完整的马。
世间的人,虽然个体不同,但都是生命的一分子,就像马身上的毫毛一样,每一根都是平等的。人与人之间,本质上并无区别。
人没有理由以高山仰止的目光去审视别人,也没有资格用不屑一顾的神情去伤害别人的自尊。
尊重别人,就是尊重自己。只有学会尊重别人,才能赢得别人的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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